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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小七已经做好了准备,却是十多个锋利的铁钩,用绳索一个个扎好了,尾端系在主桅的升降索上,然后对一旁的水手说:“你把昨天吃剩的鱼弄些来!还有吃剩的鱼内脏什么的也拿来。”
“是,头儿!”水手应了一声,不一会儿便拿了一只木桶来,里面满是腥臭的鱼内脏和碎鱼块,小七将那些铁钩放入木桶里搅了搅,又抓了些碎鱼块穿在铁钩上,然后提起木桶,对一旁的胡可笑道:“胡将军请稍候,请您看看我怎么耍这场把戏!”然后他便提着木桶走到船尾,将里面的东西往海里倒了一部分,甲板上的水手们脸上都露出期待的神情,跑到船舷边等待着即将发生的好戏,胡可与项高对视了一眼,也走到船舷扶着扶手向海面上看去。只见木桶中的鱼血和各种内脏刚刚落入海面,便被海浪冲散,胡项二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疑惑之色,难道这就是对方要耍的把戏。
来啦!
一声惊叫把胡项二人的视线又撤回海面,只见在船尾的余浪中,十余条黑色的身影在快速来回穿梭,在白色的浪花里,它们黑色的尾鳍高耸着,接着小七将木桶里剩下的鱼内脏和碎鱼块倒了下去,在船尾的白浪中立刻被冲散了,将这些不速之客【创建和谐家园】的几乎疯狂了,它们疯狂的游过来,冲向船舷,在马鲛号龙骨下面穿过,身影出现在尾波中,又以惊人的速度和敏捷,重新游转回来,一会儿半个身子露出海面,一会儿又沉入水面以下,把海水搅动的水沫翻飞,仿佛沸腾了一般。
“这是鲨鱼,鲨鱼!”
项高听到胡可的声音有些颤抖,诧异的转过头去,只见对方脸色惨白,便问道:“鲨鱼是什么?”
“海中的恶兽,便如同山中猛虎一般,你看那牙齿,寻常的小船一口便能咬透了!”
“快,快把钩子放下去!”小七高声向水手喊道:“注意了,丢下去就放手,千万别给带下去了”
那水手刚刚把第一个鱼钩丢下去,铁钩尾端的麻绳就嗡的一声绷紧了,巨大的拉力几乎将绳索扯断,项高赶忙向海面上看去,只见一头巨大的鲨鱼死死的咬住铁钩,它疯狂的在右舷的水中摇摆着自己的身体和尾巴,几乎是同时,其余几头鲨鱼则乘机从它的肚子和尾巴上撕下大块大块的肉。
“下一个,快下一个!”小七高声喊道。海中的鲨鱼更加疯狂了,同伴的血深深的【创建和谐家园】了他们的杀戮欲与食欲,它们争抢着铁钩,疯狂的摇摆着身体,以至于马鲛号的航向都被拉的略微偏离航向了。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胡可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海中的猎物太过庞大,也太过危险了:“快把绳索割断,我们没办法把它们拉上来!”
“不要紧!”小七满不在乎的笑道:“在海里它们生猛,只要离开海面它们就不成了!来人在船首桅那边再接一根绳子过来,这样可以分担一部分重量!”
不管胡可和项高多么胆颤心惊,但水手们却都表现的格外的勇猛,在他们的努力下,那两头极其庞大而又凶猛的鲨鱼终于被拉上了甲板。当这两头庞然大物躺在甲板上,胡可与项高觉得它们比在海里更加庞大,更加危险。它们那两只可怕的大口剧烈的开合着,发出的声音仿佛猛然关闭的箱子。每一个水手都用一种仇恨的目光看着这两头猎物,仿佛那是他们不共戴天的死敌。很快这两个倒霉蛋就被剖成许多块,几乎每个水手从鲨鱼的尸体上取下一部分作为自己的护身符。
“胡大人!”小七笑嘻嘻的提着一只木桶来到胡可面前:“这把戏还精彩吧,这几块便是鱼翅,听说只要晒干了便是上等的美味,还请您收下!”
胡可赶忙伸手接过鱼翅,连声道谢。小七见对方收下鱼翅,笑嘻嘻的唱了个肥喏,便回头指挥部下处理鲨鱼起来。项高见其走远了,压低声音道:“果然是不识礼仪的蛮夷!”
“项公为何这般说,他这般也是好意!”项高将装鱼翅的木桶放到一旁,笑道:“我上次去广东时倒也吃过一次鱼翅,只是想不到是这玩意制成的!”
“哼!”项高冷笑了一声:“胡将军,你是被那厮蒙蔽了。不错,从这少年身上来看,那周可成并非无知之徒,恰恰相反,此人能常人所不能,知常人所不知,可谓是满腹经纶,是以才能一手创立这样一番事业。但夫为人者,须得识礼义,知尊卑,于上忠孝,于下则仁慈,是以才有家国安康,世间太平。胡将军你身为朝廷三品大员,而这少年不过是个寻常百姓,可他对你可有半点尊崇之意?可想而知平日里那周可成都教了他些什么,由是观之,这周可成必然是个无父无君的狂徒,不识礼仪的蛮夷。像这等人本事越大,与我大明为害便越大!”
第一百六十章砖窑
“这个——”胡可听项高这一番话,不由得汗出如津。儒家思想,尤其是从董仲舒起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够从春秋末期出现的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官方思想,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董仲舒从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和孟子提出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两个说法出发,将其极端化,片面化。将父子君臣夫妻原本对等的权力义务关系(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变成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一单方面的、绝对的服从关系。从此之后“三纲”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基本纲常,其后历朝历代大儒无不对这一理论加以阐述延伸,使之上升到了永恒不变的天理的地步,明清两代更是登峰造极,触犯了名教不仅仅会遭到舆论的谴责,更是会遭到公权力的严厉打击,从废除功名断绝仕途到干脆直接处死不一而足,像忤逆不孝更是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究其原因很简单,在当时人看来,忠与孝几乎是同义词,对父权的服从等同于对天子的服从,对父权的抗拒是对帝国反叛的开始。从一介小吏到拥有功名的乡绅,无不是朝廷权力的化身,如果一介平民不表现出应有的恭敬,那就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这一理论体系不管在现代人看来是多么的荒谬和不人道,但在生产力水平极端落后、通讯交通条件极差的古代,却的确是古代中国能够在一个人口众多、文化差异极大的庞大地域内长时间维持一个统一政权的重要原因,因为儒家思想不管怎么不人道,压抑人性,但的确能极大的降低统治成本,降低内部的反抗力度。
“那,那项公,您觉得我们这次应该反对那周可成的建议了?”
“那倒不必!”项高摇了摇头:“你身为朝廷命官,须得知晓经权达便的道理,周可成固然是无君无父之徒,那徐海、汪直等人又何尝是善类?彼二者皆虎也,贪而无餍,如今周可成欲与另外二者相斗,斗则大者伤,小者死,若从伤而刺之,一举必有双虎之名。岂不善哉?”
听到这里,胡可已经是心悦诚服,叹道:“项公果然高见,在下自当从命!”
淡水,砖窑。
火焰奔腾,宛若无数骏马,舔舐着窑壁,黑烟如柱,一排排砖块摆放在窑道里,在火焰的炙烤下呈现出朱红色。砖窑外学徒们正在忙碌的将一排排等待烧制的砖胚搬运到窑口旁,在不远处,数十名工人正在从取土的坑里挖掘制砖所需的陶土,整个窑场就好像一个巨大的马蜂窝,忙碌而又喧嚣。
“大人,请从这边走,从这边走,那边太脏太乱了!”窑头于功只有三十四五,但从外表看就像他烧出的砖,干硬粗糙,说五十都有人信。他祖上是山东临清人,由于当地的土质适宜烧砖又比邻运河,所以有为京师进贡砖块的义务,有诗云“玉河秋水流涓涓,舳舻运砖如丝连”,描述的就是临清当地的景象。于公家世代都是为朝廷烧制贡砖的,他自己刚刚懂事便跟着大人和泥作胚,十几年与泥土窑火打交道倒也磨练出了一身好手艺,砖窑里各项工艺都精通的很。但与今天拿到政府工程开发商不同的是,于公家并没有从这个行当中获利,而是落得个倾家荡产的下场。原因非常简单,大明朝廷拿贡砖是不付钱的。明成祖在选定了临清这个制砖基地之后,便划定了一批窑户专门负责生产,所需的原料、粮食则从附近州县调配,而烧制出来的贡砖则由北上的漕船顺路携带,而朝廷一文钱也不用花,就能得到源源不竭的砖。从这个角度看,这些窑户并非独立生产的实体,只不过是世代在窑场劳作的工人罢了。更糟糕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成祖时候制定的各项制度渐渐废弛,燃料、粮食、运输等都打了折扣,唯有窑户们每年提供的贡砖数量不能打折扣。如此一来,窑户们的生活自然无法维持下去。于功不得已只得逃到宁波找了家窑场混口饭吃,可又被倭寇绑了去,幸运的是被小七救了出来,带到了台湾。周可成得知他会烧窑后,便让其主持轮窑的建设。
所谓轮窑,又称环窑,是德国人富里多利、霍夫曼于1858年发明的一种连续式窑炉,因此也称霍夫曼hoffman窑,其外形为一椭圆型,其屋顶通常都做成八个角,与中国民间盛行之八卦图形相似,因此传入中国后民间也被称为“八卦窑”。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就发明了砖窑,但这些砖窑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其工作是间歇的,即从选土、碎土、澄泥、熟泥、制坯、晾坯、验坯、装窑、焙烧、洇窑、出窑这一系列过程中,必须熄火才能将拿出砖块,然后将砖胚放入窑洞,再次烧窑,将窑内温度上升到必须的高度。不难看出间歇式砖窑有三个缺点:1、单位时间内工作效率低;2、浪费大量的燃料;3窑内很难保持稳定的温度,对燃料和工人有相当高的要求,比如在中国古代烧窑讲究用木柴,乃至秸秆、干草等“软柴”,原因就是这些燃料发热量低,可以通过工人的经验来调解温度,而不是用发热量更大,更容易获得的煤炭作为燃料。这无疑极大的增加了制砖的成本。而轮窑则是采用循环连续性作业,产品焙烧过程中燃料燃烧所需的空气绝大部分来自冷却带已被预热过的热空气,而燃烧后的产物——烟气通过预热带时,又可用来充分预热砖坯,使其排烟温度仅为100~120c左右,因而燃料燃烧热得以合理使用,使单位产品燃料消耗远低于间歇式窑炉;而且无需停窑,生产效率也远高于间歇式窑洞。
第一百六十一章砖块
“到了,就是这里!”于功恭谨的领着周可成来到一个轮窑前,整座建筑物好像一个缩小的体育场,两端呈半圆形,而中间是两条直道,中间则是炉子和投煤口,产生的。窑道每隔六七米便有一个窑门,以供出入砖胚之用。窑道内外都设有烟道,还有鼓风机用于排风和调解内部的温度。为了增加窑壁的耐火性,无论是内壁还是外壁都是两层砖墙中间填充粘土。周可成走到窑壁外看了看,随手拿起一块刚刚出窑砖,看了看,又用手敲打了两下,觉得形状规整,质地坚硬,声音清脆,满意的点了点头:“于头儿,做的不错,辛苦你了!”
“大人说的什么话,这都是小人应该做的!”于功赶忙答道,他对于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手下有快两百工人,有自己的房子、衣食无忧,每个月五两银子的薪俸,还有一个土著女人媳妇,唯一让他感觉到遗憾的就是不知道留在临清的家人现在过得如何,实在是想念的紧。
“这新窑一天能出多少砖?”周可成放下砖,拍了拍手上的灰土问道。在搞定了越南的粮食与煤炭;南千岛群岛的铁砂矿来源之后,眼下兰芳社最要紧的工作就是大搞基础设施建设,为未来的工业建设做好准备:厂房、港口、炮台、堤坝、仓库、住宿区、硬化道路这些无不需要海量的建筑材料。即使完全不考虑对台南地区的扩张,只考虑将淡水入海口的要塞化以及驻守军队的工事营房,就需要至少砖70万块。如果用传统的砖窑烧制,以周可成现有的人力资源,光是攒足这70万块砖就至少要三五年时间。
“如果全力开工,应该有七八千块!”于功小心的答道。
“七八千块?那70万块也就是三四个月的事情了,那一边烧一边开工,明天开春就差不多可以完工了!”周可成稍微推算了一下,心里越发兴奋起来。随着兰芳社势力的拓展与财富的积累,一个新的问题逐渐摆在周可成的面前。繁盛的贸易早晚会引来觊觎的敌人,如果不尽快完成港区的要塞化,自己先前的努力只会为他人做的嫁衣。
“大人,不能这样算呀!”于功见周可成已经在盘算着什么时候开工了,赶忙劝说道:“小人方才说是全力开工,可这新窑虽然出砖多了,可要的人手也更多了。烧砖是个辛苦活,挖土、选土、碎土、澄泥、熟泥、制坯、晾坯、验坯、装窑这些样样都是重体力活,以小人眼下的人手,无论如何也是没法每天出七八千块砖的。”
“嗯,那你要多少人手才够?”
于功知道这件事情干系重大,赶忙在心里盘算再三,方才小心的答道:“少说也要再加两百人,不过这些人只要有力气就成,主要是些挖土、和泥的粗活!”
“两百人?”周可成皱起了眉头,于功这个要求倒是戳中了他的痛处,眼下他最不缺的是钱,最缺的就是人,台湾当时还处于刀耕火种时代,人口密度低得惊人,好处就是各种待开发的资源贱如土;坏处就是可支配的劳动力少的可怜,偏生他又不敢从大明迁徙人口——这可是古代华夏帝国的逆鳞,招募亡命,图谋不轨,敢这么干的早晚会引来朝廷戒备的视线,除非自己打算与大明撕破脸了,否则还是低调点好。
周可成思忖了片刻,估算了下手头上剩余的人口,道:“我给你一百人,另外再给你三十头水牛,能够用牲畜的就少用人!”
“是,是,多谢大人!”于功也知道这一百人已经是周可成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赶忙躬身拜谢。周可成不以为意的点了点头,又询问了几句,正准备离开却看到小七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师傅,我回来了!”
“好,回来就好!”看到徒弟回来,周可成分外高兴:“一路上还顺利吧?走,晚上我让厨房的做几个好菜,叫上你叔叔,好久没在一起喝几杯!”
“师傅,我有件要紧事要先禀告您!”小七咬了咬牙,将自己前往胡家老宅向胡可提出周可成的三个条件后,胡可则提出前往淡水与周可成面谈,自己应允的事情细细讲述了一遍,最后低声道:“师傅,徒儿以为若是要向您禀告,往来淡水浙江之间要耗费许多时间,怕会误事,而且这么做也会让胡将军相信我们的诚意。所以未曾禀告师傅便答应了他的要求,贸然之处,还请师傅责罚!”
“这么说来,那位胡将军已经到淡水了?”
“不错,他还在码头,我一下船便感到您这里来!”
“嗯!他这一行有多少人?”
“孤身一人,只带了一个老仆随行!”
“孤身一人?”周可成笑了起来:“果然是胆大如斗,这倒是像他的做派!”
小七看周可成神色轻松,心里不由得松了口气,笑道:“那要怎么安排他呢?”
“且不忙说这个!”周可成微微一笑:“你知道我第一次认识这位胡将军是在哪里吗?”
“第一次认识胡将军?”小七闻言一愣:“他称师傅您是安南故人,应该是在安南吧?”
“呵呵!”周可成笑了起来:“我与他第一次结识的确是在安南,但我第一次看到他却要早得多!”
“早得多?”
“不错,你还记得我是怎么结识你们叔侄的吗?”
“怎么会记不得?那天我和叔父一起开船去双屿卖瓜,半路上将师傅您从海里打捞上来!”说到这里,小七脸色大变:“您那时候便认识他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等待
“没错,就是在那一天,只比你们叔父晚一两个时辰,就在双屿之上!”周可成笑了笑,将自己躲在人群中围观汪直的仪仗,听到前面胡可指斥汪直僭越礼法的事情叙述了一遍,然后笑道:“现在回想起来,这位胡将军当时应该在打探双屿的虚实,后来明军袭破双屿,这位胡将军功劳不小呀!”
“师傅!”小七听到这里,如何还不明白周可成的意思,双膝一软已经跪在地上:“徒儿有眼无珠,竟然没有看出那厮的狼子野心,还答应了他的要求,还请您重重责罚!”
“起来吧,小七!”周可成伸手将小七扶起:“我并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毕竟你事先也不知晓那厮的底细。再说你还年轻,在有些事情上自然比不过那等老奸巨猾之人!”
“可是——”小七惭愧的低下头:“我应该先回来向您禀告,然后再——”
“不,这一点你没有做错!”周可成打断了小七的话:“距离淡水千里之外,派船向我请示然后作出决定?把这种蠢念头丢得远远的。”说到这里,周可成将徒弟扯到自己面前:“作为我的徒弟、你早晚会独立指挥一支军队、一支舰队、统治大片的国土。难道那个时候你还要向我一一请示然后做出决定?记住,没有人能够永远正确,你不能,我不能,谁都不能。但总要最后总要有人做出决定,犹豫不决比错误的决定更加糟糕,因为错误的决定还可以补救,但犹豫不决错过的时机却永远也不会回来。是的,你让胡可来了,可他只有回去才能把看到的一切告诉别人!”
小七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您的意思要把他——”
“不,我不是说要杀他,这样会破坏我正在进行的计划!”周可成笑了笑:“但是我可以拖延他在这里的时间,情报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降低的。每一天淡水的防御都在变强,到了明年的春天,防御工事完成,军队从佐渡回来的时候,即便他回去也没什么可怕了!”
小七的眼前一亮:“对,我立刻让人把他软禁起来!”
“嗯,这是一个好办法,你可以告诉他几天前我受安南莫敬典的邀请,率领船队去安南了,要等到明年开春才回来!”
竹堑。
周良仲站在日落的夕阳前,看着远处的海面。自从当地的生番出现在村落那天起,每天天刚蒙蒙亮他就跑到距离村子不远的海岬旁,眺望着海面,期待着援兵的到来,知道太阳完全落入海平面,他才回到不远处的一个窝棚里。
“粥好了,下来喝口粥吧!”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来,那是同来的一个老兵,他提高嗓门:“你再怎么盯着海面,援兵也不会从海水里面冒出来的!”
周良仲冷哼了一声,一言不发的从礁石上下来了,他【创建和谐家园】在外的手和脸早已被海风吹得麻木了,双脚更是被坚硬的礁石弄得酸痛无比,行走的时候他都能听到自己的关节在咯吱作响。每天晚上吃点东西,然后就在坚硬而又寒冷的礁石上小睡片刻,然后第二天早上又爬上礁石,只有上天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想到这里,他突然想起那个野蛮人最后说的那句话:“记住你的话,十天,十天后我们会再回来的!”
“去他的!”周良仲喃喃道,一边笨拙的从锋利的礁石上爬下来,一边回忆着过去几天发生的事情:“这些蛮子该死,【创建和谐家园】农民也该死,圆堡里那些家伙同样该死!”
篝火和热粥让周良仲觉得好了点,他原本麻木的脸和手恢复了知觉,然后开始一阵阵刺痛,他一边低声咒骂,一边用木勺将粥倒入口中。
“良仲!”一旁的老兵问道:“假如时间到了援兵还没到怎么办?”
“时间到了援兵还没到?”周良仲下意识的重复了一遍对方的问题,片刻之后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考虑过这种后果。
“不,这不可能,援兵一定会到!”
“援兵未必会到!”老兵反驳道:“你知道远征佐渡出动了多少人马!圆堡连守炮台的人手都不够,还有,这些村落和咱们兰芳社根本没有半点关系。这里还有一条船,如果时间到了援兵还没到,我们完全可以——”
“闭嘴!”周良仲的霍的一下站了起来,他胸口被气的发疼,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自己付出了那么多,终于可以成为地头,建立家业,而眼前的这个家伙居然要自己逃走?绝不,哪怕是死在这里,我彦次郎也绝不会丢下自己的家业的。
“好,好!”老兵被周良仲吓了一跳,眼前这个家伙双眼跳动,肌肉扭曲,原本熟悉的面孔因为愤怒而变得陌生,他赶忙站起身来跑到茅屋外面去,一边喊道:“当我啥都没说,我方才啥都没说!”
周良仲疲惫的坐了下来,愤怒带来的力量来的快,去的也快,他只觉得浑身上下都疲倦万分,如果那家伙说的是真的呢?自己难道就死在这里?
“船,船来了!”
尖利的叫声从不远处的礁石间传来,一时间周良仲愣住了,片刻之后他手足并用的冲出茅棚,向不远处的一块礁石上爬去,完全不顾及手脚被划破肌肤。当他爬上那块礁石,泪水转眼便盈眶而出,借助最后一缕夕阳,可以看到一片帆影从海平面下方缓慢的爬了上来。周良仲双膝一软,跪在岩石上,口中喃喃自语道:“来了,终于来了!”
疤脸第一个跳上栈桥,他沉重的身体让这座简陋的栈桥发出危险的声响。他拍了拍周良仲的肩膀:“你就是周良仲吗?你马上召集两百民夫,还有木材,把栈桥加固一下!”
第一百六十三章伏击
“加固?”
“对,船上还有两头大象!还有,叫一个人给我带路,我的人要先去最近的村子,好好休息一下,来的路上遇上了大风,船差点翻了,我的人都给累坏了!”
“是,是,我马上就叫人去召集民夫!”周良仲闻言大喜,作为周可成的前亲随,他很清楚这种巨兽在战争中的可怕威力,在他看来有了这两头大象就已经胜券在握了。
“先别急!”疤脸拉住周良仲的肩膀:“告诉我这边的情况如何?”
“很紧张!”周良仲让老兵去村子通知援兵到了,便将十天之约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疤脸听完了之后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容:“嗯,这个缓兵之计用的好!十天之约,那还有几天到期?”
“就在大后天!”
“好,好,好!”疤脸笑了起来,他脸上的伤疤就好像一条蛇随着笑容扭曲,看上去分外狰狞!
三天后。
生番们来的很突然,天刚刚亮他们便穿过村外的额灌木丛,出现在村外的草丛中。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脸上满是刺青,浓密的头发上带着羽冠,使得他们看上去更加高大。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燧石长矛、鹿角长矛、狼牙棒、石斧、弓箭、竹矛、只有少数人有铁制的武器。最前面的一个身上穿了一件黑熊皮的披风,握着一把铡刀。
“这个人就是大肚王?”村中的望楼上,疤脸指着那个披着黑熊皮的汉子问道。
“应该不是!”周良仲仔细辨认了一会,不确定的摇了摇头:“我从与这些蛮夷打过交道的行商口中得知,这大肚王乃是大甲溪畔一个村社的巫师,据说有异术可通日。此人体型庞大,生下来便有神迹出现,又便瞎了一只眼睛,又行动不便,终日高踞一座椅上,若有村民有疑惑相求,他便闭目向大日祈祷求助,无不灵验,是以大甲溪两岸数十个蛮人村社才推举其为王,又被称为白昼之王、独眼之王。看那人的样子,双眼俱全,应该不是那大肚王!”
疤脸听周良仲说这大肚王的灵异之处,脸上神色微变。原来在人类文明的原始社会时期,都有流行一种朴素的万物有灵论,即无论是天上的太阳、地上的石头、乃至野兽、树木都存在着一种超自然力量,这些超自然的力量控制着世间万物的生死运转,若能与其沟通,获得其护佑,便能拥有各种超自然的力量。而这种人便是部落中的巫师,由于其拥有这种超自然的力量,在部落中拥有巨大的威望和影响力。但这一切并非是无代价的,原始人普遍认为并非随便一个人都能拥有这种特殊的力量,为了拥有这种危险的力量,巫师们的身体或者精神上总有一部分是天生残缺的:瞎子、聋子、四肢的残疾、疯癫等等。神灵们是公平的,在赐予他们一些特殊力量的同时,也会从他们的身上拿走等价的一部分。(类似的看法在现代社会还有残余,比如中国人普遍认为会算命的人会是瞎子,或者亲人残缺,生活不幸。)疤脸听周良仲提到这大肚王有与神沟通的能力,自然心虚了起来,低声问道:“良仲,既然那大肚王有沟通神灵的能力,我们在这里算计他,会不会被他事先预料到?”
周良仲笑了起来:“如果那个大肚王真有这个本事,您觉得我的脑袋现在还能留在脖子上吗?”
“呵呵!”听了周良仲的回答,疤脸轻声笑了起来:“你说得对,是我想的太多了!”
“期限要已经到了!”刺竹栅栏外传来叫喊声:“铁斧头,酒、牲畜、粮食、盐,把你承诺过的东西搬出来!”
“呵呵呵呵!”栅栏后传出笑声,充满恶意的嘲讽:“那是我骗你们的,你们这些蛮子可真蠢,居然就这么相信了。”
就好像一瓢凉水被浇入滚烫的油锅,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片愤怒的吼叫声,那个身着黑熊皮披风的汉子大吼一声,便第一个冲了上去,旁边的人也跟着冲了上去,口中喊着含糊不清的口号,在头顶上挥舞着武器,在他们身后的灌木丛中也涌出了黑压压的人群来。周良仲想要跳起来,却被一旁的疤脸按住了:“别乱动,这些人就交给灰发吧!看看他从你主人那儿学到了多少东西!”
周良仲听到人们的惨叫声,以及身体碰撞的身体,冲在前面的十几个人倒地惨叫,那是防守方事先布置的竹签——竹签被削尖后用火烤硬,然后插在壕沟前面的泥土中,上面铺上一层干草,只要有人冲进范围内就会被竹签刺伤,由于天气炎热的缘故,台湾当地的蛮人往往终年打着赤脚,连草鞋的都没有几个,中招的往往被竹签将脚板刺穿,顿时倒地哀嚎翻滚不已。但那个为首的汉子没有受伤,他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如龙卷风一般越过村外的壕沟,冲到刺竹栅栏前,左劈右砍,企图打开一条道路。受到首领勇敢行为的鼓舞,他身后的野蛮人高声呐喊着冲过竹签,企图效法他们的首领,越过栅栏,冲进村子将那些狡猾卑劣的敌人砍成肉酱。
弓弦振动空气,发出轻微的嗡嗡声,周良仲看到一支羽箭从那披着熊皮披风的人的喉头穿过,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还没等他倒地,响亮的号角声响起,雨点般的箭矢从刺竹栅栏后飞出。顿时进攻者乱作一团,这个早晨充满了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形势一下子颠倒了过来,猎手变为猎物,白色翎毛的箭矢仿佛成群的蜂鸟,从刺竹栅栏后飞出,带来一片片血光。
第一百六十四章匮乏
“灰发这老家伙,越老越成精了!”疤脸冷笑道,位于高处的他对于整个战场看的十分清晰,虽然援兵的最高指挥官是他,但阿坎也派出了两百人,指挥官便是他的老师和最信任的朋友灰发。这个道卡斯人中最优秀的猎手在结识了周可成之后,将部族之间仇杀时累积的经验和外来的战争技巧结合了起来,变得极其可怕。他首先用言语激怒对手,诱使敌人进攻,然后用壕沟和竹签削弱敌人,最后在近距离用角弓摧毁敌人。在密集的箭矢之下,人们成群的倒下,有几个人疯狂的劈砍着刺竹篱笆,却被伸出的长枪刺穿。疯狂的劲头来的快,去的更快,很快进攻者便掉头逃走,但他们身后的壕沟和竹签又成为了逃走的障碍。随着号角声第二次响起,道卡斯人丢下弓箭,拿起长矛和斫刀,开始追击逃走的敌人。
周良仲走出村子,他环顾四周,敌人不是被杀就是逃走,总之战斗在他还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就已经结束。遍地都是尸体和伤员,胜利的道卡斯人在一个个翻看地上的人,如果是自己人便抬到村里,如果是敌人就补上一刀。最令他惊讶的是胜利来得如此容易,他相信战斗至少持续了半天,而太阳却纹丝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