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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眼疾手快,抢在陈老爷之前,伸长臂将一脸懵懂的小家伙整个儿捞了起来。
好快的手法!竟然拉出了残影!陈老爷和他的长子眼里全是惊艳。
可是,小家伙不懂。回过神来,他瞪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看到自己被唤作“沈爷”的黑脸大哥哥抱在怀里,一下子就慌了年还没有拜完呐!祖父派下来的任务没有完成,怎么办?
他果断的撇嘴,先哭为敬:“哇”
这神情,与甜妞小时候简直是一模一样沈云不觉莞儿,从桌上随手拿了一只桔子塞到他的手里,软声哄道:“福桔给你,莫要哭,好不好?”
小家伙双手抱着大桔子,哪里还记得任务有没有完成?当即破涕为笑。
大过的,难得沈爷不计较。旁边,包括陈老爷在内,陈家的男丁们无不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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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五章 过大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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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沈云跟齐伯请教过,知道这种街坊间的新年串门都只是略微坐一坐,于主家来说,发了红封,就可以端茶送客。
他正准备将小家伙送到他的父亲那里去,这时,陈老爷已经满脸慈爱的伸出了双手:“来,乖孙,到祖父这里来。”
沈云乘机将小家伙送了过去。又与陈老爷客套了几句,端茶送客。
说是送客,他才陪同陈老爷走到门廊上,后者已经拉住他的手,连声说道:“沈老弟,留步,请留步。”
呵呵,很有意思。半刻钟的时间,沈云在仙都多了一个五十多岁的“陈老哥”。
等齐伯送走陈家回来,阿花姐从耳房里跑出来,笑弯了腰:“刚刚陈二爷自称小侄的样子,真好笑!”
大家都乐了这个陈二爷自恃是良民,平时在外头碰到,从来不用正眼看他们的。
沈云抚额。其实,被一个年纪比自己大一两轮的大叔唤做“沈世叔”,他也很尴尬,好不好!
那边,陈家人回到家里。大门刚关上,陈二爷便不乐意了:“爹,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您老人家也未免太抬举他了吧!”
不过是虎跃堂的一个小管事而已。初来乍到,在仙都里没根没基的,本来他就不乐意去串这门。只是迫于自家老爹的威严,不得不跟着走一趟。谁叫他武学资质不好,考不中功名!自家老爹早就放出话来:只要他没考中功名,这家就不能分。所以,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在老爹面前当孝顺儿子。
没想到,到了那小子家里,自家老爹把姿态又放低了一大截儿,竟然上赶着自称“陈老哥”,与那小子称兄道弟的。而他的好大哥不但没有想办法拦着,也跟着自称“小侄”,害得他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个比自己的儿子还要小好几岁的“沈世叔”!
哎哟哟,他这脸都没地搁了!
陈老爷懒得理他,弯腰抱起最小的孙子,一边往正屋走,一边笑眯眯的说道:“走,去祖父屋里吃福桔去。”
“次吃福桔。”小家伙双手抱着大桔子,咯咯的笑。
陈二爷在后面还要多说,被陈大爷一记眼刀给堵住了嘴。
“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陈大爷冷笑,“再过两年,人家能让你巴上去唤一声沈世叔,那才是对你天大的抬举呢。”
这么厉害?陈二爷怔住了。还要再问,陈大爷已经提着袍角,急匆匆的也去了正屋那位沈爷今儿亮的那一手,太过惊艳。到底是无意为之,还是有意在他们父子面前露一手?如果是无意的话,说明沈爷的底深着呢。要是有意,那么他到底是几个意思?哎呀呀,还是得跟爹好好合计合计才是。
陈二爷被撂在原地,甭提有多恼火了。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他袖起双手,回头看了沈家方向,扯起一边嘴角呵呵,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才知道哇!
陈家的人离开后,没过多久,那几家递了帖子的,跟排好队似的,一家接一家的也串门来了。
都是街坊,沈云一视同仁:去门廊下迎客,请进正屋,拜了年,发个红封,端茶送客。
看来在仙都就是这个礼节,这几家的家主也是见他送到门廊,便拉住他的手,连道“沈老弟,留步”。
这条街里,包括后院的那户租客,总共才九户人家。不到两个时辰里,那八户的男丁,从家主到尚在吃奶的娃娃们,都在他面前现了面。
按这里的习俗,街坊间的拜年会持续到初五,但每天都不会超过正午。
这会儿已经快到午饭点了,也就是说,今天的串门终于结束了。沈云松了一口气:一个上午,认了八个五六十的老哥哥,“世侄”、“侄孙”满地走,也醉了。
“沈爷,明儿上午还开不开大门?”齐伯送完最后一拔街坊,回来请示。
沈云摆手:“之前,齐妈和罗婶不是说,初二要去天帝庙烧香么?明天我们都去,烧香的烧香,逛庙会的逛庙会。听说庙会里的吃食不错,中午我们就在外头吃。”
“是。”齐伯欢喜的搓着双手,“我去叫大伙儿做准备。”
摆午饭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了明天要出去玩的事,个个喜笑颜开。尤其是阿花姐,叽叽喳喳的说着明天的出游计划:“听说李记的胭脂水粉最好,娘,明天去买一盒。哦,听说,街尾有个面饼摊,做出来的喜饼有十来样口味呢,齐妈,我们去见识见识”
沈云听了一会儿,发现全是“听说”,心里奇怪得很:天帝庙后街的庙会在仙都是出了名的热闹。离这里又不是很远。怎么阿花姐全是“听说”,就没有亲眼“见过”的吗?
“阿花姐,你没去过后街庙会?”他问道。
不等罗阿花回答,旁边,老罗抢先答道:“她出去玩了,厨房里的活谁做?”
阿花姐愣了一下,旋即,使劲的点头:“是的呢。奴家要在家做饭。”
真是这样吗?沈云有注意到,罗婶坐在一边,脸色有些不太自然。
这时,齐伯叹了一口气,对老罗说道:“老罗,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沈爷又不是外人,有什么事不可对沈爷说的?再说,沈爷知道了,明天带大伙儿出去,心里也好有个底儿。”
老罗红了脸:“我,我也是怕大过年的,惹得沈爷不快活”
看来真有事。沈爷摆手:“我百无忌惮,不信这些。”
老罗应了声“哎”,说起了一桩十年前的往事:
对于等米下锅的贱民家来说,逛后街庙会是件很奢侈的事。那一年,老罗辛苦到头,总算攒了二两银子,便带着妻女去逛后街庙会。
不想,在庙会里碰到了一个公子爷,见罗婶长得好,当街要抢人。
还好,那天他们一家三口走了大运,恰好在那时人群里冲出一个黑衣人,紧接着,有个鸭公调大叫抓刺客。呼啦啦的,从四面八方冒出无数手拿大刀的黑衣护卫。
顿时,人群大乱。
老罗反应很快,一手扯着妻子,一手拉着女儿,乘乱混在人群里,逃出了后街。
回去后,还怕那位公子爷会找上门来,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搬了家。从那以后,老罗一家再没有逛过任何庙会。人家出门都会特意穿得鲜亮一些,然而,罗婶是尽量不出门,实在是要出门的话,会尽量把自己往邋遢上收拾。
老罗刚说完,罗婶赶紧垂眸说道:“刚刚齐伯已经告诉奴家事先做准备了。明天,奴家也会用灶灰抹黑了脸。”想到是新年,立刻觉得不妥,飞快的改口,“庙会没有什么看头,奴家不去了,留在家里看家”
原来齐伯先前说的做准备是指这个!
这叫什么事!
沈云握了握拳,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你自己不也是成天顶着一张又黑又糙的脸么?
虽说是委屈了些,但是,仙都强者如云,他的拳头就只有那么点大,所以,眼下也只能把脸抹黑了。
他摆手打断罗婶的话:“灶灰太假了。过会儿,叫老罗到我那里给你拿点易容粉,还有药水。易容粉沾水也不掉色,要药水抹脸,才能洗得掉。”
所有人都神色为之一松。尤其是罗婶感激得上前来,向沈云福身行了一礼:“谢沈爷。”
沈云只觉得嘴里的酒酿丸子象是苦水里泡出来的一样。
说到底,还是自己不够强,拳头不够大!不然,出门要把脸抹黑的是那些心生歹意之徒!
第二三六章 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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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吃过早饭,齐伯他们又回自己屋里换衣服去了。
等沈云换完衣服出来,他们已经穿回了昨天的盛装,齐刷刷的站在门廊下面等着。齐妈她们三个女的手里各自提了一只用帕子罩得严严实实的篮子。其中,以阿花姐手里的最为醒目应该是家里最大号的篮子了,又大又沉,少说也有三四十斤!
沈云的嗅觉很敏锐,闻出来自篮子里散发出来淡淡的饭菜香味。
而罗阿花也感觉到了他的目光,笑嘻嘻的解释道:“听说庙会上的吃食,份量少,又贵得很”她担心吃不饱,会饿肚子,所以,今天赶早起来,做了一篮子的饭菜。每样都用厚实的瓦罐装着,外面包着厚实的破棉衣,保证到了中午的时候,还是热乎的。
好吧,你高兴就好。沈云笑了笑,走下门廊,问老罗:“车备好了吗?”
老罗感激的点头:“按您的吩咐,把里头的桌子、柜子都搬了出来。加铺了一床棉褥子,又软又暖和,舒服着呢。”昨晚,沈爷特意吩咐了,他骑马,把车让出来,给齐伯他们坐。担心车子小了,坐不下,又吩咐他早早的把车里摆设都搬出来,多铺一床被褥垫着。
“行,出发。”沈云挥手,领着一脸雀跃的众人出了门。
结果,人都上去了,三只大竹篮一只也摆不下。老罗苦笑:“今儿大家都穿得厚实。”大伙儿比他想象中的要占地方得多。
齐伯果断的安排:齐妈带的那一只,里头装着进香的香烛、香油,最轻,挂在车厢尾巴上;罗婶带的篮子里装的是给天帝爷的元宝、纸钱,也不能少,交给老罗,挂在车辕上。
看了阿花姐一眼,他笑了:“阿花,你那里头带的全是吃食。就不带了,搁灶上温着。没多远的路,回来就能吃,饿不着。”
这样的话,最多过了晌午就要回来了。不能玩一整天。阿花姐有些沮丧的提着大篮子,往门里走。
“篮子给我罢。”沈云说道,“又没多重,我提着。等到了后街,再搁车里。”
“这怎么行?”阿花姐使劲的摇头,“这篮子可重了。您骑着马,还要分心提重东西”
“一些汤汤水水,能有多重?”不等她说完,沈云已经一把提了过去,招呼众人,“走了,大家快上车。”说着,一只手提着大竹篮,大长腿一抬,行云流水般的上了马。
帅气!老罗从心底里赞了一句,拉了拉【创建和谐家园】的女儿:“还磨蹭什么?搀着齐妈和你娘上车去呀。”
“哎。”阿花姐欢快的应着。她虽不懂武功,但也看出来了:她用两只手提着,都颇感吃力的那一篮子瓶瓶罐罐,沈爷一只手拎着,就跟玩儿似的。
老罗赶着车,沈云骑马在一旁护着,一行人顺利的到了天帝庙。
首先当然是去庙里进香。
沈云早就不信神仙庇佑的鬼话。见庙里香火缭绕,人山人海,他嫌挤,对齐伯他们说道:“你们去罢。我在外头等你们。”
“这”齐伯等人都愣住了到了天帝庙的山门外,也不进去烧根香、叩个头,合适吗?就不怕天帝爷爷怪罪?
这时,丁叔袖笼着双手,踱到沈爷身侧:“我也不去了。我家婆娘生前最信这个,逢年过节,烧香叩头,一半的花销都用在这上面。十几年里,就没见她缺过一回。最后又怎么样?倒是我这个从来没有叩过头的,活了下来”
生怕他会再说出更难听的话来,得罪了里头的神灵,齐妈赶紧的打断他:“哎呀,人越来越多了。”
丁叔便住了口,又坚定的往沈云身后挪了挪。
齐伯觉得还是要劝一劝沈云:“沈爷,都到门口了,进去应个景也好。到底是一年的兆头呢。”
沈云笑了笑:“我是真不信。你们快去罢。”
当年,他带着甜妞回到郑家庄,洪伯要烧香谢神,也被他拦住了。那时,他指着破旧的神龛,对洪伯说:“他们受了这么年的香火,神龛都被香烟熏黑了。半夜里,那些畜牲向我们举起屠刀的时候,可曾有过哪一位神仙显灵,救一救我们?”
洪伯叹了一口气,听从他的话,扔了手里的香烛。
自那以后,到他离开郑家庄去省城,逢年过节,洪伯再也没有给庄子里的神龛上过一根香。
也不见有哪位神仙怪罪。
到是没有再敬神之后,甜妞被选中,当上了仙童。从此,陈、洪两家都发达了,一齐搬去了仙山。
可见,不敬神,神会怪罪,纯属唬人的鬼话。
齐伯见状,只好说道:“那,我们先进去了。”
沈云点点头:“人多,注意安全。我和丁叔在这里等你们。”
待齐伯他们进了山门后,他将座骑也拴在马车上,招呼丁叔一道上了马车。
后者从怀里摸出常年带在身边的小酒葫芦,打开塞子,递到沈云面前:“沈爷,前街杏花香的金桔酒,暖暖身子。”仙都的人,不分男女,皆偏爱烈酒。但是,丁叔是个例外。他只喝绵软香甜的果子酒。
沈云点点头,接过去,抿了一小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