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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亲只知道怪我。你要是有本事,你替大哥在京城谋个官职啊!”
“我打死你这个没良心的玩意!”
两母女再一次吵闹起来,后院鸡飞狗跳。
下人们见怪不怪。
自从三姑娘从京城回来后,类似的场景,一个月总能出现一次。
……
燕云歌收到萧逸派人送来的第一批款项。
九百人,一人一月五贯钱,一月合计四千五百贯。
他一口气送来半年的费用,合计两万七千贯。
他嫌铜钱太重,不便运输携带,直接这算成金银。
看着满箱子的金子,银子,燕云歌顿时生出‘发财’的感觉。
哈哈哈……
发财啦!
这年头,金银贵重,等闲见不到。
这笔金银,她吩咐阿北入库,不打算拿出来花用。
丫鬟阿北是个气氛破坏者。
她问燕云歌,“是和那枚玉佩放在一起吗?”
什么玉佩?
燕云歌有瞬间的懵逼。
经过阿北提醒,燕云歌终于想起她不乐意想起的一些记忆。
发财的感觉,瞬间打了个八折。
她挥挥手,说道:“放在一起。改明儿有机会,将定金还给他。”
阿北偷偷嘀咕了一句,“恐怕还不了。”
燕云歌懒得和她计较。
……
九百士卒,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这九百人落入偌大的富贵山庄,犹如泥沙进了河流,一碗水落进一桶水里面。
燕云歌有些好奇,这些士卒到底是什么水平,同自家的侍卫比起来孰强孰弱。
于是趁着春光正好,她乘车前往富贵山庄视察工作。
东家视察工作,上至大管事,下至开荒流民,都得打起精神来。
燕云歌到的时候,正赶上吃午饭。
很巧。
她先到食堂转了一圈,饭菜不丰盛,胜在能够吃饱,还有骨头汤喝。
她在食堂看见了很多生面孔。
有流民,也有来富贵山庄打工挣钱的附近乡农。
大管事燕随告诉她,“很多流民不想自己开火,嫌麻烦,尤其是那些单身汉,或是家里没有女人的。他们用工粮折算成食堂饭票,早中晚都在食堂解决。虽说比自己开火贵了些,胜在省事,还省下买锅碗瓢盆酱醋茶的钱。”
燕云歌点点头。
懒人都喜欢吃食堂。
想吃得丰盛一点,味道好一点,省钱的话,还是自己做划得来。
不管是这个时代,还是往后数百上千年,会做饭,想做饭,做得好吃的人都是少数。
离开食堂,燕云歌又去了手工作坊,打铁作坊。
富贵山庄的手工活,已经从编织麻绳口袋,扩展到纺纱织布……
一百多台织布机,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仓库里。
纺织工人(男女皆有),每天就在仓库里干活,从早干到晚,多劳多得。
燕随说道:“纺织工,按照姑娘的吩咐,七成是本地农户,三成从流民里面招募。打铁作坊的工人,一半本地招募,一半从外面招募,流民一个都没有。”
燕云歌点点头,“如此很好!”
流民喜欢抱团,少则几十人一个团体,多则几百人近千人一个团体。
这些人抱团干活,是把好手。
但是招募他们进入打铁作坊,那纯粹是自找麻烦。
抱团,最大的特性,就是团队重于主家,团队内部几乎没有秘密可言。
吃着主家的饭,却将主家的秘密全都倒腾出去,很危险。
以防万一,打铁作坊燕云歌一个流民都没要。
第154章 小两口
沈小哥是沅县人。
当初,他和王元娘一同被招募进编织麻绳口袋的队伍。
后来,富贵山庄招募人员纺纱织布。
他和王元娘打败无数竞争对手,又一次一同被照进纺织工队伍。
二人也算颇有缘分。
沈小哥长得白净,不像是个乡农子弟,倒像是城里的小哥。
熟悉后,王元娘也会开他的玩笑。
每一次,沈小哥都是笑一笑,并不反驳。
他是家中幼子,小时候身体弱,没怎么下过田。
等他长大,几位兄长先后成家,分家独过。
他被分到了两间房,外加半亩田。
没办法,家里穷,就只有这个条件。
他不擅长种田,而且半亩也不够吃,便出来找活干。
半亩田请大哥帮他种,每年秋收分他五成粮食便可。
他话少,是个性子内敛的人,平日里和已经熟悉的王元娘说说话,旁的人都不怎么来往。
时日一长,就有人打趣他和王元娘,说二人不如凑成一对,打伙过日子。
他笑笑,不应声。
王元娘泼辣,是个厉害的主,每次都是她出头将人骂回去。
但是依旧拦不住大家一颗八卦心,更挡不住媒婆做媒的心。
这不,还没进入夏天,就有媒婆登门,替王元娘沈小哥二人说媒。
媒婆的嘴,哄人的鬼。
一张嘴,天花乱坠,死得能说成活的,歪瓜裂枣也能说成潘安再世。
更何况沈小哥不差,有手艺,做编织活,比女人还要厉害三分。
而且,家中兄弟已经分家,老父老母跟着长兄。
嫁过去生活不愁,没什么负担。
王元娘同样不差,是个泼辣能干的主,应酬来往不在话下。
手艺也很好,自己能挣钱。除了养活自己,还能攒下不少。
唯一不好的就是家里负担重。
她是长女,下面一串弟弟妹妹等着吃饭穿衣。
父亲是个老实人,否则也不会被取个王老实的外号。
老实好,老实人没心眼,这肯定是优点。
母亲是个手巧的农家妇人,就是身体有点弱,干不得重活。
媒婆先是找到王元娘,“元娘啊,你也老大不小,你父母顾不上你,你可得紧着自己的终身大事。老婆子我瞧着你和沈小哥投契,今儿你悄悄同我说句实话,你心头到底怎么想的?要不要老婆子说个媒,将你和沈小哥凑成一对,打伙过日子?”
王元娘咬着唇,不作声。
即便是个泼辣的姑娘,遇到婚姻大事,也难免羞涩。
媒婆替她着急,“沈小哥的条件可是摆在那里,模样又长得好,斯斯文文,看着像个读书人。而且人又能干,脾气又好。这样的棒小伙子,打着灯笼都难找。你知不知道,那群流民,很多人都在打沈小哥的主意。
还有那个,三天两头跑山庄的外地商行管事,听说也看中了沈小哥,想招他做女婿。元娘啊,你要是错过了沈小哥,以后再想遇到这么好的,是不能的。人就在跟前,你不抓住,就被别人抢走了。你可要想清楚!”
王元娘此刻竟然生出自卑,她小声说道:“我家负担重,弟弟妹妹都要靠我养着。我怕拖累他。”
“嘿!”
媒婆拍着自己的大腿,一脸高兴,“我知道了,你是稀罕沈小哥,只是不想拖累他。我就说嘛,沈小哥那么好的人才,你怎么可能不稀罕。这点事不算什么,我替你问一声沈小哥,他若是不嫌弃你家里条件,你可愿意嫁给他?”
王元娘没作声,害羞,只是轻微点点头。
媒婆一脸兴奋,仿佛已经做成了一门婚事。
“你等着啊,我去替你问问沈小哥。他要是同意,改明儿秉明了家中长辈,就给你们成亲。到时候给老婆子封个红包就行。”
涉及到钱,王元娘也不害羞了,“你且放心,若是我和他真能成,我一定封个大红包给你。”
“哎呀,这敢情好。你等着我的好消息。”
媒婆兴冲冲地离去。
王元娘忐忑不安,往日一顿能吃三碗饭,今儿却只吃了一碗。
她自然是喜欢沈小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