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小说列表 排行榜 搜索

    圣灵丹尊李中有梦-第125页  护眼阅读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温馨提醒:系统正在测试升级。如果某小说不存在,您可以访问备份站点继续阅读。谢谢!

        当时的李宗久,早就已经成为了一名王朝的座上宾,顶尖强者。

        甚至已经成为了郑浩然的心中的偶像,因为他们两人的年纪相仿,但是地位却天差地别。

        类似于当年郑浩然这样的人,李宗久也很快的就抛诸脑后,所以没有想起来。

        如今也算是激发起了这脑海底层之中的回忆,倒是将这人给认了出来。

        “既然你已经认错,那就谈谈赔偿吧。”

        李宗久淡淡的说道,双手负手而立。

        虽然这少年狂傲,但是也能屈能伸,眼界毒道,被自己打了一番后,也是知道低头认错。

        你狂你傲无所谓,但是不要在李宗久面前狂。

        因为他狂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毕竟已经是过了那争强好胜的年纪,现在李宗久的出发点,也都是在为了这家族考虑。

        当然原则性的问题不能够破。

        一旦有一些潜在的威胁,那必须是要将这些潜在的威胁,直接给抹除!

        赔偿!?

        郑浩然身边的侍女,顿时眼睛一瞪,竟然还敢狮子大开口。

        自己家公子都被你给欺负了一下,你竟然还敢要赔偿。

        差点就撩起衣袖朝着李宗久杀过去。

        但是却被郑浩然给一眼瞪了回来。

        在公子面前,她也永远都只是一个小侍女,不能够越俎代庖。

        “赔偿,应该的,应该的。”

        “你看,十万紫元币,一套三品元技,如何?”

        郑浩然连忙说道。

        那眼中也是有着无数的尊敬之色。

        十万紫元币!

        一套三品元技!

        当听到这郑浩然的话,那一旁的朴家长老,眼睛都直了。

        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是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前后转变,倒是让李宗久心中吃惊。

        这家伙莫不是被自己给打傻了。

        十万紫元币,那就相当于一千万的金元币!

        一枚紫元币,可以兑换一百枚金元币。

        这其中的等价交换也是非常的可观。

        而若是一套三品元技的话,那价值也大概是在十万紫元币上下。

        随随便便,就直接给出了这相当于两千万金元币的赔偿。

        最重要的是你什么事情都没有,只不过是刚开始冲撞了几句,凭借他碧波巨城郑家的面子,不跟你计较,你都应该去谢天谢地了,竟然还要赔偿,而且还要到了。

        “我的妈啊,这个少年,到底是什么人……”

        朴家长老心中震惊的看着那李宗久,他们朴家无缘无故的死在了这样人的手里,本来还有些莫名其妙,但是现在看来,这了李宗久分明就是什么深藏不漏的高手。

        那侍女吃惊的看向身边的公子,就连贴身的侍女也都不敢相信,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而实际上,郑浩然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转变,并非是李宗久控制了他的精神。

        而是郑浩然拜师学艺的地方,就有着类似和李宗久这样的手段。

        同样的青光剑指,对方也是能够施展到和李宗久这般层次,但是对方是一个成名已久的高手。

        那人也指点过郑浩然,以后若是在江湖上遇见了施展这青光剑指很牛逼的人,千万不要招惹,就算是他们郑家也都是招惹不起的。

        这一点,郑浩然的心中也是深信不疑。

        只不过郑浩然的天赋不足,在那样的修炼圣地之中,也仅仅是待了不到半个月时间就被委婉的请了出来。

        即便是郑家说情也丝毫无用,就是说这郑浩然的天赋不足,他们教不了,让他们另请高明。

        但是这青光剑指,让这郑浩然印象深刻,也是深深的记得那句话。

        李宗久的出生无所谓,但是能够施展这一招的,必定是和那个宗门有所关联!

        所以,郑浩然才会有着这番大转变。

        当然那等宗门的【创建和谐家园】,也不会随便的透露出身份,在脑海中的电光火石的想法之后,就已经是认定了,这个李宗久的身份不简单,哪怕是身份简单,但是这潜力和实力,也都绝对不简单,都值得他郑浩然来巴结。

        “马马虎虎吧,既然要赔的话,以你们郑家的实力,应该可以弄到这镇守的位置吧,把它交给我的舅舅,沈南桥。”

        李宗久想起来说道,

        什么王朝法律,什么江湖规矩。

        在实力面前完全不值一提。

        这什么镇守之位,郑浩然这样的身份,也只需要随便一开口,就能够轻松搞定。

        “没问题,没问题,哪怕是想要就任城主一位的话,我们郑家也可以任命几座……”

        郑浩然说道,只要这李宗久有所求。

        那就一定没有问题,最怕的就是李宗久无欲无求,那这样的人,就没有办法接触,除非你真的对上了对方的脾气。

        李宗久诧异的看了一眼这郑浩然,这小子还真有意思,难怪在未来能够成为一方人物,虽然说只是一个勉强能够上的了台面的人物,但就冲着这份心态和眼力,也都是常人所不能及的。

        “你倒是挺懂事的,那行,今天我就原谅你了。”

      第152章 撼空船

        李宗久倒是极为不客气。

        那一旁的朴家长老,表情就跟吃了屎一样的难看和惊讶。

        刚开始他还只是以为,朴家不过是招惹了一个无名小卒,相比这郑浩然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现在看来,这招惹的人,竟然是比这郑浩然还要来的厉害。

        “嘿嘿,那个,老哥,这五色麋鹿,对于我来说有救命之恩,还请老哥借我一日,一日之后,必定原本归还!”

        那郑浩然搓着手说道。

        “嗯?”

        “老哥放心,这五色麋鹿,我们绝不伤其性命,只不过我郑家有人需要这五色麋鹿,借其凝聚灵魄。”

        郑浩然说道。

        灵魄?

        便是所谓的六魂七魄。

        统称之为灵魄。

        看来这郑家之中,有人即将踏入这元王的境界。

        “哦?看来你们郑家,有人要突破元王之境了?”李宗久淡淡的说道。

        然而此话说出来,则是让那郑浩然彻底的震惊了起来,眼前这李宗久,那绝对是非凡之人,而且,说不得这身份就比他郑浩然还要来的可怕。

        寻常之人连元王级强者是什么样的存在,都不可能知道,脑海中也只有一个形容词,那就是强大,强大。

        然而只有真正的了解的,才会知道,这凝聚灵魄,也正是这元宗级强者,踏入元王强者的必经之路!

        显然李宗久也是非常的清除这元王的突破过程,否则的话,这常人根本就不知道,凝聚灵魄,究竟是什么东西。

        “不错。”

        郑浩然说道,说道此处的时候,心中也是极为自豪。

        一名元王级强者即将诞生,这是何等的荣耀在,只不过这件事情也是作为家族的机密保存到现在,任何人也都不能够透露出去,若是这李宗久再继续问下去,郑浩然也是不会说的。

        而李宗久显然也没有打算打破砂锅问到底。

        区区一个元王境界而已,倒是让李宗久不怎么在乎。

        “这五色麋鹿并非我的,而是我表妹之物,你们问她借,若是她肯,自然可以,若是不肯,也就此作罢。”

        凝聚灵魄,身边若是有灵物灵兽相伴的话,那都会有着一定的增幅效果,所以这郑浩然也是想要将这五色麋鹿给带走。

        看这家伙这么着急,想必也就是在这两天的时间了。

        “这位姑娘,我想借一下这五色麋鹿,真的有急用,我郑浩然用性命担保,绝对不会伤害它!有谁敢伤害这五色麋鹿,那就是跟我郑浩然为敌!”

        郑浩然对着沈怡说道。

        而沈怡虽然担心,但是看着些人,似乎是有很大的能量,沈怡虽然年纪不大,但也不是傻子,自然能够看出这郑浩然等人的身份不一般。

        而且,好像他们也是需要小花去帮忙。

        “这可是我最亲爱的朋友小花!”

        沈怡怯生生的说道,似乎是极为不舍。

        郑浩然看见沈怡这番模样,倒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总不能下手去抢,去威逼利诱吧,更何况李宗久还在旁边虎视眈眈的,要是这李宗久动手的话,他们谁也别想活了。

        “每天的话,你们要给我一千金元币的租借费。”

        随后沈怡竖起了一根手指,认真的说道。

        这五色麋鹿刚开始还非常的感动,毕竟沈怡如此待它疼它,但是却万万没有想到,还是抵不过这金钱的诱惑,狠狠的跺了跺脚!

        不过这五色麋鹿也是知道,沈怡才是它所认可的伙伴。

        “多谢姑娘!”

        “万分感谢!”

        沈怡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了一把绿油油的草。

        “这是我自己种的草,是小花最喜欢吃的,你记得每天都要喂它吃。”

        郑浩然接过了这一把小草。

        “好的。”

        “绯月,叫船。”郑浩然说道。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联系我们

电话: 400-123-4567

工信备案:(湘ICP备2021002763号-1)

©版权所有2018-2026

技术支持:近思之

友情链接
微信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