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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在洪武末年-第18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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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自然,我们郭氏门下,都会用火药开山取石,修桥铺路。”

      能炸开山石,自然能炸死【创建和谐家园】。

      朱棣沉吟道:“本王刚刚得到了一批从应天运来的火药,你的火药,比之如何?”

      “至少一倍以上!”刘淳信心满满,他接手白羊口,弄到了几条火铳,也装模作样,打了几次。不得不说,明朝的黑火药还不算成熟,比例不合适,打过之后,残留的渣滓太多。

      刘淳按照完美的比例,配置了五十斤火药,老爹柳三亲自验证过,威力大了至少两倍!刘淳还是个谦虚的好孩子。

      “嗯,本王请宋国公,颖国公,还有永昌侯,一起来开开眼界!”朱棣很想看到蓝玉吃苍蝇的模样!

      第26章 独挑重担的朱棣

      小孩子往往很喜欢黏着别人,尤其是比自己大几岁的,比同龄人成熟,又不像大人那样遥远。

      自从刘淳再度来到燕王府,小胖墩就成了尾巴,而在小胖墩的后面,还有个若有若无的尾巴!

      熊孩子朱高煦越发讨厌大哥和刘淳了,以前朱高炽刚到北平,他仗着地头蛇,可以欺负大哥,朱高炽任凭他捉弄,也不敢怎么样。

      现在可不成了,小胖墩从刘淳那里得到的不只是锻炼身体的办法,更是自信和胆量。兄友弟恭,当哥哥的要对弟弟好,可该管教的时候,也要管教!

      更让朱高煦沮丧的是,大哥霸气起来,父王和母妃都向着大哥,昔日的父母宠儿,频频遭白眼冷落。

      可把朱高煦给气坏了,又没有办法。

      这不,小和尚又来了,肯定又会教大肉球坏主意!

      他像是影子似的,躲在柱子后面偷听“我听说你把田产都拿出去雇工了,不心疼?”朱高炽蹲在墙角,一边啃着包子,一边问道。

      刘淳笑道:“没有办法,咱们陛下奉行均田,普天下的老百姓,都有一块土地。北平人口不算稠密,大家各安生业,虽然过得清贫,但却乐在其中。若是不用土地,老百姓是不愿意来做工的。”

      “哦!”

      小胖墩点了点头,还真别小瞧他。

      朱高炽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一帮堂兄弟在朱元璋面前接受教育,耳濡目染,见识比起一般的成年人也不差太多。

      “那为什么不征用民夫,征民夫可是不用花钱的!”

      刘淳哑然,“大公子,古人说舍得舍得,有舍有得,而我们郭氏认为,存在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利用民夫,固然不花钱,可军粮的质量没法保证,效率也提不上来。花了钱,付出了代价,民工们谨慎做事,踏实小心,确保军粮的质量。将士们吃饱了肚子,才能跟着王爷阵前杀敌立功,你说是不?”

      小胖墩把小半个包子塞进嘴巴里,三口两口吃掉,伸出两个油乎乎的大拇指,冲着刘淳笑道:“我听懂了,你这是为了父王!母妃可说了,你是个顶好顶好的朋友!”

      刘淳跟朱棣总是隔着一层,倒是徐氏挺偏爱刘淳的,所谓爱屋及乌,徐氏早早随着朱棣北上,把大儿子留在了老朱身边。

      一晃这么多年,徐氏总觉得亏欠朱高炽很多,可她又不知道怎么补偿儿子,朱高炽交了刘淳这个朋友,徐氏索性就对刘淳好一些,这也是情理之中。

      “对了,王妃不是说要给将士配驱蚊包吗!我准备了。”刘淳笑呵呵道。

      小胖墩一跃而起,立刻拉着刘淳去见母妃。

      麻布小包,结实耐用,有巴掌大小,针脚十分细密均匀,抽口处系着一条绳子,装上药材,把口扎进,挂在腰带上就行了。

      徐氏看得很满意,连说好好好。

      “东西虽小,可见你上心了,一万个也不容易,要多少钱,你说吧!”

      刘淳忙道:“王妃,按理说草民该孝敬王爷的,可这些东西,是不【创建和谐家园】人熬夜赶制出来的,我可不敢欠她们工钱。一个就要八,全都给她们,我一个铜板都不会揣进腰包的。”

      徐氏轻笑,“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堂堂燕王府,可不会占你的便宜。只是才要八钱,不会亏本吗?”

      刘淳连忙摇头,“王妃,实不相瞒,做荷包的布匹不是新的,有些是从北平布庄绸缎行收来的碎布头,有些呢,是用粟米换的旧衣服不过王妃放心,这些布全都放在热水里煮过,清洗干净,绝对没有问题。”

      给士兵用的,的确不用那么太仔细,新布反而是浪费。

      徐氏点头,“没看出来,你还挺会算计的,那些乡下的贫妇也不容易,为了养家糊口,白天操劳,晚上还要做女红。这样吧,按十钱一个算,再有以后王府的三卫,需要制作鸳鸯战袄,袍服衣甲,也都交给你,这是我跟王爷说!”

      嘚!

      刘淳心花怒放!

      他费尽心思,散尽吕家的财产,为的是什么?

      巴结朱棣只是一个方面,他是想弄到一条稳定的来钱路子。

      而按照朱元璋的理想,任何投机倒把的路子,都被堵得死死的,哪怕天下最赚钱的营生食盐,在洪武年间,也是有亏本的可能!

      因为需要运送粮食到九边,才能换取盐引,然后从盐场领了食盐,还要官府运输,官府销售,一个环节卡死,就会赔的裤子都没了。

      其他行业更加可想而知。

      刘淳已经不指望靠着经商能快速致富了,剩下的两条路,一是种地,二是做工。种地他有些想法,可问题是粮食要一年一收,没法跟老天爷抗争。

      所以就剩下做工一条路,而明初的商业需求又被压制到了极低的水平,和老百姓没什么可交易的,只剩下和军方交易。

      好在朱元璋历次北伐,全是大获全胜,跟着明军背后,喝点汤汤水水,绝对不成问题。

      徐氏还真是心细如发,不用刘淳多说,她就主动提了出来。

      可省了刘淳许多麻烦。

      徐氏直接让人取钱,一万个荷包,每个十,一共十万钱,折合一百两银子。徐氏没有拿宝钞糊弄事,直接从自己的小金库里,取出了两个五十两的大元宝,给了刘淳。

      “驱蚊的香料王府已经备下了,回头装好,就发给将士们。我也就能替王爷做这么多了。”徐氏微微低着头,不管是谁,千里远征,出击塞外,都不是一件小事,徐氏的心悬了起来。

      赚了两块大元宝的刘淳眯缝着眼睛,抑制不住的喜悦,有这一百两,他还能多建五个风车石磨,加工军粮的能力可以增加两倍!

      “大公子,咱们该谈谈股份划分的事情了。”刘淳笑呵呵对小胖墩道,朱高炽傻乎乎的,完全不知道,一个大馅饼,从天而降了。

      “这一次父皇的意思是大军屯住北平通州一带,观察动静。然后先取庆州,然后袭取金山!”

      徐氏将门虎女,很快领会了朱元璋的意图。

      按照柳三的密报,朱元璋得知北元朝廷跟辽东的太尉纳哈出之间矛盾重重,故此先拿下庆州,切断二者的联系,然后呢,北上攻取金山,切断纳哈出西逃的路线,把他二十万人,压缩在辽东一地,步步紧逼,压迫纳哈出投降!

      光凭这一番部署,谁敢小觑洪武天子的用兵之才!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避实击虚,以势压人!

      纳哈出二十万人,朱元璋也是二十万人,如果出辽东,硬碰硬蛮干,即便获胜,也未必能消灭纳哈出,搞不好他弃了辽东,归附北元朝廷,反而会形成更大的威胁。

      老朱这一手,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高明!

      “王爷,庆州尽在咫尺,拿下不难,这一战的关键,是如何夺取金山!”

      朱棣含笑,“夫人英明,俺跟宋国公讨令,就要主动去攻击金州!”

      “什么?”徐氏花容变色,“王爷,太危险了,你,你不能以身犯险啊!”

      朱棣伸手,拦住夫人的脖颈,在她耳边道:“做大事必有风险,俺朱棣绝不会让蓝玉之流小瞧!”

      燕王霸气外露,他这是要挑起此战的全部重担!

      “当然了,宋国公也没有立刻答应,他说要校阅北平的人马,看看俺准备得如何!”朱棣无奈苦笑,“真想不到,俺这次出战,要靠那小子的本事了!”

      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

      刘淳迷迷糊糊,就被朱能从被窝里提了起来。

      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连忙躲开,讨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晚上,随你动手,现在可不行!”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现朱能居然人模狗样,崭新的衣甲,崭新的披风,明代起自南方,颜色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好像个新郎官!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妇吧?”

      朱能哭笑不得,“说啥呢,俺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呢!今天是宋国公校阅人马,关乎北平人马的脸面,柳兄弟,你快点跟我走吧!”

      刘淳还纳闷呢,我又不是兵将,校阅人马跟我有什么关系?朱能也不给他多解释,只是拉着刘淳,赶快洗漱出发。

      等到了校场,刘淳这才发现,情况的确非比寻常。

      被蓝玉打脸之后,朱棣痛定思痛,加强军纪,短时间之内,北平的人马,气象一新,虽然距离禁军有很大差距,但胜在剽悍勇武,骑射娴熟。

      朱棣穿着威武的铠甲,骑着大黑马,亲自指挥,一队骑兵向前冲锋,当他们掠过一片靶子的时候,几乎同时张弓,箭如蝗虫过境,纷纷射中箭靶,赢来一片喝彩之声!

      好就是好,在场都是大行家,骗不了人。

      众星拱月之中,是一员老将,年过半百,花白的胡须,但腰板笔直,威风凛凛,尤其是狭长的眸子,寒光内敛,被他瞪一眼,浑身都哆嗦!

      此人可不寻常,他就是宋国公冯胜。

      朱元璋亲口说论起开国功劳,冯胜排第三!

      那在此老前面的人是谁呢?

      一个是徐达,一个是常遇春!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蓝玉牛气不,他可以不在乎燕王朱棣,唯独在冯胜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没法子不这样,当年冯胜跟常遇春就是好朋友,蓝玉只是小崽子而已。

      常遇春死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直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军中的等级资历,远比官严格多了。

      老冯随便甩蓝玉几个巴掌,他都要忍着,还得赔笑脸,说打得好!

      好在冯胜没有那么无聊,老爷子年纪大了,又位极人臣,还有什么可奢求的?若非上一次北伐不顺利,这次务必成功,冯胜宁可在京城含饴弄孙,也懒得出来统军。

      可既然来了,老头子就不会马虎。

      他仔细看过了北平的人马,微微点头,“燕王殿下,兵马雄壮,十分难得!”

      能得到老前辈的肯定,朱棣慌忙抱拳,“宋国公谬赞,俺朱棣承蒙父皇错爱,镇守北平,自上任以来,练兵不辍,为的就是扫灭【创建和谐家园】,扬我大明天威!”

      朱棣侃侃而谈,器宇轩昂,冯胜暗暗赞叹。

      还真是像当年的洪武皇帝啊!尤其是眉宇之间的自信,更是一般不二。

      真是可惜,朱棣既非长子,也非嫡子,皇位注定和他无缘冯胜微微甩头,沉吟道:“北平距离金山,近两千里,大军远征,靠的可不只是骑射本事,燕王殿下,你准备如何了?”

      提到这里,朱棣连忙让朱能牵过三匹战马。

      一匹战马空无一物,只有马鞍,一匹战马带着衣甲兵器,一匹战马驮着许多布口袋。

      “宋国公请看,这是我和【创建和谐家园】学来的方法,一人三马,交替轮换,可以连续疾驰。”朱棣又伸手,把装军粮的布袋拿起来,这可是他独门的宝贝。

      “宋国公请看。”朱棣抓出一把军粮,放在了手上,“此物混合了粮、豆、盐、油,经过炒熟碾碎,混合而成,味道尚可,正好能充当骑兵军粮。一匹马驮一石,足够杀到金山!”

      冯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军粮,以前的军中,只有飧饭,盐块、醋布等物,老将军和士兵素来同甘共苦,深知那些东西的难吃。

      尤其是醋布,简直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发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堆烂鱼烂虾,实在不是人吃的。

      可既然当了兵,就没有选择。

      冯胜抓过一些军粮,直接扔进了嘴里,慢慢咀嚼。

      “嗯,味道还成,吃着也顶饱!”

      老头子没有轻易放过,他又随手点了几个骑兵,让他们把军粮也带过来,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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