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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前面有声音,是冒险者吗?
篝火。
“累死我了都。”女人声音。
听声音有些熟悉?貌似在什么地方听过。
“真是个冒险的好地方啊,忒尔雅大人真是豪爽,悬赏一万八千个金币捉拿女伯爵并剿灭女伯爵的暗黑骑士团。做完这一票我们就赚大了,哈哈”粗旷的男人声音。
“你们知道最近一个新出现的妖精冒险者吗?听说她很厉害啊,独自一个人弄死了尸体发火。”稚嫩的年轻男子声。
“不会吧,是不是一个生着蛇尾巴,拿着比一件人大很多的长柄锤镰旗做武器的妖精法师?”女人声音很惊讶。
“就是那个,你也知道吗?”稚嫩男子声。
“我们在僵尸洞穴里遇见过她。”女人声音。
僵尸洞穴?遇见过我?这个女人是?那头火红的头发,是格古佣兵团的温莎。她不是已经随着团队回沙漠之城了吗?怎么又跑这里了?而且格古佣兵团的其他人去哪里了?有些日子没见,这个女战士还是那么的活力四射,走到哪里都有一种焦点聚视的感觉。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我的视线已经随着女战士的身体上下颤动。
“听说她也来冰冷高原捉拿女伯爵了,真想看一看她是不是传言中的那么美。”稚嫩男子。
“小马特也开始想女人了,真是厉害啊,看来我们都老了。”粗旷男声。
“没那种事啊,我只是好奇人身蛇尾结合在一起怎么会有美的感觉呢?应该是很可怕很吓人,很惊悚很恐怖的才对吧。所以我要揭穿这个不真实的传言,让人们都知道事情的真相。”稚嫩男子。
“真、真美!”牛头战士。
“什么真的好美!”稚嫩男子。
不是说要揭穿事情的真相吗?这些吃饱了没事儿干,整天散播别人谣言的家伙也是够了。别人美不美根本就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事情吧,就算我不美又怎么样,到底又怎样?真想把这个一看就是没满十六岁的青葱少年吊打一百遍,这么小就这么有专业精神真的好吗?
“喂,看够了没有!”我。
“滴哒”口水。
“滴答滴滴答答”口水。
“喂,你们两个看够了没有?!把你们的眼珠子挖出来哦。”我。
“吸溜”
“吸溜。”
真是两个毫无节操的,没有形象的监狱痴汉啊!旁边就坐着一个现成的美女也没见你们看的那么起劲儿啊,肿么一看到我就跟八百辈子没有见过女人一样啊!你们这么痴汉你们妈妈造吗?你们家隔壁的王叔叔造吗?
“你们这么痴汉别人都知道吗!”我。
太激动了,不吐槽真的忍不住。
“好高。”牛头人。
“好耸。”稚嫩男子。
“又香又甜。”牛头人。
“白【创建和谐家园】嫩。”稚嫩男子。
噗吃奶就吃奶能不能不要闹啊。
星历30240年,庇护所。
群魔堡。
绝望平原上抵抗地狱的堡垒,由自由解放者安格利亚所建立。没有人知道安格利亚的真实身份,人们只知道安格利亚是个骁勇善战的弓箭手。传言中安格利亚的箭矢可以射落任何胆敢在他眼前飞翔的高等恶魔,而他的武器则是一件由星光凝聚的光芒长弓。神奇物语。
内厅,文案。
在绝望平原上,地狱之门已经打开。这片本就没有生机的平原成了恶魔们的集结点,恶魔大军迅速的涌出地狱之门。它们中的大部分高等恶魔直接北上,剩下的次等恶魔向南方涌动。不管怎么样,我知道这里的安宁将从此不复存在。艾尔菲斯,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恶魔那混乱的天性始终是无法避免的吗?你为什么要将恶魔引来?这是我们亲手创造的世界啊,难道看到子民们死亡你连一点心痛的感觉都没有吗?自由解放者,安格利亚。
“尊敬的艾瑞而大人,您要的资料。”黑袍术士。
“嗯。”艾瑞而放下手记。
恶魔又要进攻了吗?这次换我正义天使艾瑞而来粉碎你们!光天使艾瑞而。
第30章
“所以说你们这个不入流的冒险团队就这样急急匆匆的组上队前来推倒女伯爵咯?”我。
“美丽的妖精小姐,确实是这样。”稚嫩男子。
呃,从严格意义上讲稚嫩男子是有名字的,叫做阿比斯。听起来多加一音就和死神的名字一样了,这让我多看了他几眼。不幸的是稚嫩男子显然会错了我的意思,或者说感情太丰富了。之后的篝火聊天我都是在稚嫩男子的羞涩偷窥中渡过的。我对被人偷窥的事情其实还是有几分兴奋的,总感觉身体里有种燥热无处宣泄的样子。这种想法很危险,我知道。但是这种体验太新奇了,在以前,搞偷窥的那个人是我。推己渡人,我相信有些人也是喜欢被人偷窥的。是的,有些时候这种腐朽的、肮脏的、永远应该囚禁在黑暗笼子里的东西就是这么容易让人兴奋。甚至有些人因为抵抗不住诱惑而涉身其中尚不自知,我已经踩到了禁区之线吗?我想是的。
“你们的想法太天真了,就算加上你们十六个人的队伍,我看也是给女伯爵送菜。”我。
“美丽的妖精小姐,我们可是一支非常强大的队伍,光法师就有六个。别小看我们,女伯爵的黑暗骑士团出现了绝对是绕着我们走。”稚嫩男子。
“是啊是啊,我们可是训练有素的冒险者队伍。”牛头战士。
就这种队伍还敢自称训练有素?先去练兵场打靶三个月了再出来玩儿吧。开什么玩笑,队伍里有稚嫩男子这种一看就是拖油瓶的存在还能叫训练有素的专业?这些人是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战斗专业还是根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我是不想多说什么了。毕竟这些专业冒险者在我眼里基本都是一些三个月军训都不过关的低能力者,实话说我还是挺怀念那种强化体能训练的。自从接受了三个月的训练后我一口气爬上三十楼也可以脸不红气不喘了,身体也没有生锈般的僵化感了。可以说让我对人体的潜能有了一种更加深刻的了解,如果没有那些经历也塑造不出现在的我。这还真得感谢国家,让我在这里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钱,包括我所接受的免费教育。很好很强大,凭这个我可以造火药。只要以后产量搞起来,我现在的努力就值了。
“尊敬的温莎小姐,您是队伍的队长吗?”我。
“我不是,队长是个强大的德鲁伊,叫做哈鲁加。”温莎。
“我认为这里对你们来说太过危险了,激烈的战斗中可不是小孩子玩耍的击剑游戏。”我。
“没事的,阿比斯是我们队伍中的吟游诗人。小伙子很不错,年纪轻轻就有很多诗歌呢。在激烈战斗的时候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增益效果。”温莎。
噗我根本不是说那个小伙子,我说的是你。提个那么细的刺剑,这里可不是剑击场啊。能不能专业点换个正经点的开封武器,那怕是用个匕首也比这东西有用吧。
“是啊是啊,别小看我的作用。”稚嫩男子。
会说话的吉祥物,鉴定完毕。
“天真。”我。
沟通无效,我已经没有力气和这群家伙说话了,速度吃完然后休息。随时随地保持充沛精力才是真正的常胜秘诀,就算遇到打不过的强大怪物,充沛的精力也能保证更好的逃跑。
监狱,下层。
“等等我啊,美丽的妖精小姐。我还没有研究好墙壁上刻画着的文字和图案啊。”稚嫩男子。
真是一队牛皮宝宝,粘上就甩不掉了。
“你们动作快一点,剧毒花藤已经在前面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我。
“哈哈,看看我格拉得又发现了什么?掉落在黑暗角落中的一瓶治疗药剂。”牛头战士。
能不能拿出一点点专业精神?这种拖沓的速度根本就是收集破烂专业户的节奏啊。野外掉落的药剂多数都是失效了的好不好,这种东西根本没有多少作用。值得这么开心吗?我对这种事情是不理解和不认同的,好好的冒险者倒是搞的跟野外拾荒的贫民没什么区别了。用这种这种低级的理想追求来指导实际行动生活,活该发不了财连个储存物品的空间装备都没有。
“哎呀,又捡到一件破头盔,真是让人难以取舍。”牛头战士。
“用不用我帮你把匕首带着呢?”温莎。
“不用不用。”牛头战士。
“这么不相信我,放心,这次不会坑掉你的东西。”温莎。
“好吧。”牛头战士。
这种智商,我也是醉了。女人的话也敢信,不过这种事情也是你情我愿。看来牛头战士是准备好了要被温莎坑掉东西第二次了,如果不是牛头战士智商低那就一定是牛头战士套路深。想来个老牛吃嫩草什么的,把温莎一举拿下。这种套路我喜欢,温莎的嫩草,啧啧。闲着没事儿的时候搞些嫩草来吃吃应该会很舒爽吧,要注意合理饮食,荤素搭配才是硬道理。仔细一想我也快有几十年没有吃过嫩草的样子了,估计让我现在描述一下嫩草的味道也是描述不出的吧。不过也好,这让我成功练出了拥有强大力量的右手,而且还成为了一个大魔法师,这些代价都是值得的。我相信,掌握力量和魔法的奥义之后,嫩草是绝对会有的。我可是立志要成为领主的冒险者,没有嫩草怎么能成为领主?没有一个硕大的后花园,又怎么敢自称领主?后花园里花草茂盛才是一个领主该有的做派啊,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我需要坚持。
“你们说的冒险队伍什么时候可以跟上来啊。”我。
“应该就快了吧,我可是留下了紧急【创建和谐家园】的信息呢。只要有一个队伍看到了,大家都会留信息。按照我的估计,不出明年早上,队伍绝对可以聚集起来。”稚嫩男子。
嗯,这个时间应该放到明天晚上,毕竟是这么拖沓的队伍。
星历30240年,庇护所。
蜘蛛森林,修伊德克教。
总部坐落与蜘蛛森林的修伊德克教是世界上已知的最古老的教会,它诞生的时候人类还不存在任何国家或者大型组织。在近无数年的岁月摧残中,修伊德克教经历了数十次分裂。其中一支是纯粹的女性组织,叫做目盲之眼。她们去了什么地方无人知晓,据说是受到了神的指引。另外一支则是广为人知的米诺克教会,拥有最多圣骑士的教会。他们独树一帜沿着无尽海的海岸线南下,在漫天风沙的遥远沙漠中建立了国家。神奇物语。
教会,议事厅。
“尊敬的艾瑞而大人,您要的资料。”身着黑袍的年轻僧人。
“嗯。”艾瑞而。
安格利亚,你究竟在这里呆了多少年?又独自和恶魔战斗了多少年?人类,这些你所带领着的,和恶魔们一代又一代绝不放弃的战士,他们又是一种怎样的生命啊。可以比恶魔更加邪恶,又可以比天使更具勇气。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混乱和秩序,邪恶和善良。他们的灵魂是如此的复杂,光明的精粹可以让他们升上天堂,黑暗的污秽又会拖坠他们永堕地狱。不管怎么样,你所做的一切努力并没有白白浪费。如你所愿,他们并没有彻底倒向地狱。光天使艾瑞而。
第31章
监狱,最下层。
在不断的冒险探索中我对这里的历史逐渐产生了不少了解,比如这个监狱最下层,事实上这里曾经是个军营。没错,就是军营,是半精灵营地的前身。和我想象的不同,目盲之眼教会并没有所谓的护教骑士。她们是一支纯女性的修女教会,而守护教会的则是半精灵。据说这些半精灵是亚马逊和精灵的混血种族,是从遥远的库拉斯特一路跟随修女们来到这里的。她们在这里定居,并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中建立起了目盲之眼教会。而且还和周围的公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并建立了公国们和平发展的坚定基石,而且还吸引了周围各国的不少平民成为其信徒。在教会最繁荣的时候,各国的王室加冕都要请教会主教给予支持。
“多么伟大且具有历史意义的地方啊我赞美你,就像即将死亡的鹰集。”稚嫩男子。
吟游诗人真是一种让人想踢两脚的职业啊,这种文青的感慨能不能先放一放?没看到本领主一手抱娃一手打怪都快忙不过来了吗?说好的增益法术你倒是快放啊。
“呃呃”僵尸。
“咔嚓咔嚓”骷髅。
“小心那边,那里拐角的三个家伙是骷髅法师。”温莎。
“噗。”僵尸扑地。
“喂,你们快找地方躲好啊。我要大开杀戒了。”我。
真心不习惯和别人一起共同战斗,看别人配合打斗就是行云流水一般的默契。轮到自己就是束手束脚根本没有办法施展。看来我还是适合一个人上,我这长柄重兵器抡起来可是不长眼睛的,只能保证不伤害到自己,至于附近的队友那就自求多富吧。管杀不管埋这种事情我拿手,直接吃掉吃掉,根本用不着挖坑刨土。
“啊,那一抹美丽的鲜红啊,就像那跌落的丝巾和手袜。”稚嫩男子。
“极冻寒冰风暴!”我。
冰风吹过,顿时整个世界都清净了。剩下的几个零星造次的骷髅也在我的挥锤打击之下迅速破碎,话说这些怪物还真是和狗屁膏药一般杀不尽杀,走到哪里就粘到哪里。我都不知道一路走来到底杀了多少骷髅僵尸了,金币收入都从八个上升到了十二个。就连一直跟在后面默默补刀的骷髅弓箭手都在战斗中成长了许多,看看它腰间布条撸成串儿挂着的骷髅头颅就知道了。也不知道这家伙收集骷髅头颅做什么,不过看它每次战斗过后捡头颅都很积极的样子,想来这肯定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爱好?或者说是癖好?真心搞不懂。
“好、好厉害。”稚嫩男子。
“真、真的好厉害。”牛头战士。
“你也是魔剑士吗?武技和法术都比我强大呢。”温莎。
魔剑士?什么鬼东西?使用魔法的剑士吗?魔武双修?
“使用魔法的剑士吗?我不是。”我。
“明明是的啊,会武技和魔法就是魔剑士。”温莎。
奇葩,这种设定真是有够简陋粗糙的。按照这种说法的话,这个世界上就不剩几个法师了。毕竟会几下武技的法师还是比较多的,高等级的法师又不是蠢蛋。学几下武技并不不是问题,关键时刻用来防身效果绝对是极好。而且法师会武技的话比战士强大太多了,毕竟这里的战士没有特殊力量的话就是普通人。
“是这样吗?可我没有用剑啊。”我。
“不用纠结这个了,我们魔剑士虽然掌握不了高深的魔法,但是低级魔法配合武技也是非常具有杀伤力的,战斗起来更加灵活多变。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跟随战士一起发动冲锋呢,唯一可惜的是不能在战士技艺上学到什么有用的武器技巧。”温莎。
战士使用的武器技巧?这又是什么鬼东西?技巧这东西练熟了就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