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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国的朝阳-第140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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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国内用的蒙古马耐粗饲,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行生存,但是相比于欧洲马体格小,气力弱,很难胜任艰辛的重负荷劳作,尤其是不能牵引火炮,以克虏伯行营炮为例,连炮车洋马只需四乘,而换蒙古马六乘尚且吃力,甚至就是用作骑兵,亦有所不足,按咱们测量平均值看,蒙古马与欧洲军马体高相差22厘米,体重相差70公斤,欧美军马奔跑时速27.8公里、蒙古马时速只有19.8公里……”

      崔步青的这话未说完,身边栗红色马上宋云勤却哈哈笑道:

      “那你说说,你觉得这蒙古马应该怎么改良?”

      “我考虑过,新军需要建立的是西洋式的骑兵部队,因此要求军马的体型外貌与盎格鲁【创建和谐家园】种相近;我认为应该以【创建和谐家园】纯种公马与国内的蒙古母马或伊犁母马,不过因为伊犁马来源不足,应该以关东以及朝鲜多有的蒙古马为主,杂交至第五代后再与英纯血种公马交配,将其后代横交固定,即可产生与盎格鲁【创建和谐家园】种相似的新型军马……其实,也就是顿河马的培育方式。”

      尽管刚刚毕业,但于兽医班中崔步青却对养马学颇有研究,而且又与美国育马专家身边学习,对于军马改良自然有他的一番见解,相比于西方国内千百年来育马学从未形成系统科学,而反观西方各国却早于数百年前,便形成系统化的育马学,能够根据不同需要选育马种。而在对蒙古马的改良上,崔步青则选择借鉴俄罗斯的顿河马,其正是通过对蒙古马的改良选育而出的优良马种。

      “顿河马?福里特教授不是认为顿河马在体型结构上有很多缺点,例如动作受到限制、不自然吗……”

      宋云勤略皱下眉头,在军马改良上,府中更多的是听从福里特教授的意见,毕竟,育马学于中国根本就是一片空白,至于马种改良虽存于史书中,可至于如何改良却又无从得知。

      “若是按福里特教授的意见,这军马没有三十年的时间,根本选育不出来,更何况顿河马是吃苦耐劳的马,易于饲养,它是有些问题,但是很少有马能够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有效地工作,也就是保留的蒙古马最大的优点,如此才能更适当民间保育……”

      崔步青口中的民间保育,其实就是各级马政科的任务,通过对种马所提供免费配种的方式,混血改良朝鲜民间的马匹,从而获得大量的混血马,以供军队将来的购买或者征发,而相应的是还将推广民间公马去势法,以避免血统混杂。但因为去势技术员养成制度设立和培训需要时间,所以暂时仅只局限于官马去势。

      “而且我个人以为,未来驻朝军团骑兵需要的军马更要求速度和持久力,而不是体格,而且从生产性和实用性考虑,更多的是要求生产中型马,而顿河马正是可挽、可乘的中型马,而顿河马母系方面有大量蒙古马血统,这也是我们所面对的问题,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育马场你也看到了,相比于盎格鲁、纯血之类的西洋马,顿河马能吃得很次,能经常以干草充饥,而其它马,却做不到,所以,相比之下,顿河系育马道路更适合中国,而不是一味的追求西洋军马的体格、形态!”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骑在栗红色【创建和谐家园】马上的宋云勤于一旁替好友总结了一句,马政瞧着不眼,可实际上却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命脉,尤其对于军队而言更是如此,一镇新军仅军马就需数千匹,战时还要翻倍,军马的质量甚至直接决定战争的胜利。

      军队不仅需要骑兵,同样还需要军马去挽炮、挽车。即便是民间,亦需要大量的马匹用于运输、耕地。正因如此,统监府才会制定涵盖整个朝鲜半岛官民的旨在改良马匹的《十年计划》,而唯一的遗憾就是朝鲜太小了。

      “民间存马不过十五万,母马不过五万,依照这个改良速度啊……”

      感叹之余,崔步青手拿着马鞭指向北方,笑说道:

      “如若我是统监大人,就直接挥师越过鸭绿江,把关东之地尽纳入统监府,不,应该是总督府,到那时,若大的关东马匹又岂只千百万,数年改良后,府中新军又岂会有军马不足之忧!”

      军马不足,这是驻朝新军成立后面对的一个现状——甚至导致其进行演习时因没有足够的军马运输物资,导致演习失利,挽力有限的蒙古马拉不动西式的大马车,甚至在雨雪天时拖挽火炮亦碰到问题。

      “所以,府中才会要求咱们尽快培育出适合挽车、炮的挽马。”

      见宋云勤提及上次于马政局开会时接受的任务,崔步青却笑了起来。

      “我的顿河系中型马,能不能成功,就看这个机会了,借着这个机会正好验正一下咱们的先前定下的思路,至于那个引进重挽马改良……哼哼,我敢说,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正因如此才会提出另一构想的宋云勤点头说道:

      “重挽马无非就是看着漂亮,既不适宜我国农业用,也不适于军队挽用,耗草料多,经济效益低。引进重挽马并不适合中国。而以蒙古马为主的本地马之不足是体格小、工作能力差,所以应该先用轻型马加大本地马的体力,然后用重挽马加大本地马的挽力的先轻后重的育种方法,”

      宋云勤侃侃而谈时,崔步青则不时的点着头,这是他们两人在回来的路上讨论几日得出来的答案,其实就是以本地母马为基础,选用挽型或中型种与之杂交,再与进口的紧凑重挽马杂交,最后所产的杂种后代,也就是第二代进行横交固定,从而获得一种挽力稍逊的紧凑重挽马,但其食量却远逊于紧凑重挽马。

      “两代……即便是两代,至少也需要六七年的时间啊!”

      突然崔步青长叹一口气,那眉宇闪过丝许忧色,心底亦生出了对满清的不满,从半个多世纪前国门为西洋洞开,至今全不思进取、改良,若非如此,现在府中又岂会许多工作、事务皆是从零展开,这满清啊,开国几十年又做了什么事?办了什么事?

      像这样不思进取的国家……非得打倒不可!

      (崔步青是中国现代育马学的创始人,可惜这一切起步的终归太晚了。待其开始育马时,已经到了摩托化的时代,不过虽是如此其依然育成了铁岭重挽马。再就是,所谓的蒙古马,从来不是一种优良的军马,至少在近现代,蒙古马完全不适合军用,无论是建国前亦是建国后,军队骑兵用马首推三河马、再次伊犁马,至于蒙古马则局限于边防骑兵连(有就地征用的便利),而无论是三河马亦或是伊犁马都有西方马种的血统,尤其是三河马。)

      第145章 山路(第二更,求月票!)

      第145章

      太阳逐渐开始西移,半空中的云霞被阳光映射的血红一片,天地万物同样都被渡上了一层淡淡金黄色。相比于万里冰封的北方,江南冬天虽有些湿冷,但却不见北国的酷寒,不过山间的官道上依显得有些阴冷,尤其是那山风吹来的时候和着周围的雪景,却令人有种身在北国的感觉。

      山道上这会一群行商正在行走着,这群行商明显的分成两群,打头的坐在马车上赵尚典一掀开窗帘,正好又是一阵山风吹来,那清冷的山风让他的精神也为之一爽,这一路上的鞍马劳顿立时去了一半。进了山区,便是最常出事的地方,虽说现在年关已过,可这时候,正是山上的土匪强盗横行之时——过年把他们都过穷了。

      他扫了一眼周围,山道远处农田里的农夫都已经在收拾家伙准备回家歇息了,远处在树丛和山峦里若隐若现的村庄中正冒着缕缕炊烟,和他结伴而行的尚有十来号人,三个赶路的泥腿子,一支由六个行脚商组成的商队,另外就还有两个结伴而行的读书人模样的青年。

      “这些人应该没有问题。”

      赵尚典一面用防备的眼神悄悄将这人过了一遍,一面在心下安慰着自己。

      多年行商在外的赵尚典,并不担心碰着土匪强盗,有时候,那些土匪强盗比官府的厘局还好那么一些,人家也就是要个数,纵是土匪强盗也知道细水长流。也知道不能把事情给做绝了。偶尔的。赵尚典会把视线投向那两个读书人模样的青年。不过这两个年青人却和他常见的那些读书人大不一样,二十来岁年纪,俊朗面庞上炯炯有神的眼睛透出坚毅神情。不论样貌还是风范,两人都比大多数读书人要强上许多。

      多年前同样是个读书人的赵尚典瞧着这两读书人的模样,心中倒是忍不住回忆起当年自己意气风发的少年时,那时自己可不也同他们一样嘛,不过似乎还有些不同,似乎没有他们的这种精气神。尤其是这两青年已经走了十余里路,却不见一丝疲态,纵是农家出身的读书人,怕走了这十余里也是满头大汗了吧!

      “若不到下个歇脚的地方,与他们结交一番……”

      这番寻思着的功夫,赵尚典便将马车的帘布掀开,用洋火点着水烟袋抽了起来,虽说他不好大烟,但却极喜吸水烟,人嘛。总有那么一点爱好。

      一行人弯过一座小土丘,面前不远处仍就是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峰。并不高的山头带着丘陵地带特有的地形特征,在一起一伏中向远处的暮色里伸展出去。

      瞧着这夜幕将临,常年走此道的赵尚典立即又记起土匪的威胁来,忙催着伙计道:

      “快走,快走!”

      这时一起走着的几个泥腿子早不知从哪个岔路离了队伍,只有那两读书人和行脚商仍和他们一路,行脚商显然也知道这里闹土匪,个个赶着骡马领头疾走,反倒是那两个青年却似不知忧愁,一路上对着周围指指点点,给远远丢在队伍的最后面。

      就在这商队进到半峰的山道上时,一声呼哨,从路边树林里跳出了三、五十条大汉持枪拿刀,将众人围在圈里,打头一人口里暴出一声响雷似的大喝。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大爷我已经久侯了,你们怎么这会工夫才来!”

      坐在车里的赵尚典瞧着土匪来了,并没有慌张,而是主动的跳下了马车,他瞧着那些行脚商满面镇定围成一个小圈子,从骡马架上抽出腰刀,对准了周围的土匪。为首的行商冲土匪略一抱拳:

      “各位道上朋友,咱们小买卖人,走南闯北赚点辛苦钱,但我们也知道朋友们讨生活不容易,这样,大家交个朋友,图个以后见面的交情,你们划出个数,我们几个凑凑,你们看可好?”

      土匪头子看了行商们手上的腰刀,却是抱拳一笑。

      “小本买卖?若是小本买卖,大爷这自然不会废话!可几位真是小本买卖嘛!”

      刚刚同路的几个泥腿子出现在土匪头子身边:

      “大哥,甭听他瞎说,我们从杭州府就盯上他们了,一路上行踪又鬼的很,躲着厘局走,估计骡子上带也是红货,干了这一票足够兄弟们吃几年的。”

      泥腿子们的话使得赵尚典面色刷一下白了起来,不怕就怕碰着这样带着红货的行商,土匪再讲规矩,可若是不干杀人夺货的事,那又怎么会是土匪。

      一听抓了条肥鱼,土匪们则兴奋的纷纷大声嚎叫,土匪头子对领头的行脚商狞笑道:

      “朋友,听到了吧,识相的把银子和货留下,老子放你们一条活路,不然……”

      他用熟练拔枪的动作替代了下面的话,他手中是一杆有些破旧六响转轮枪。

      行商在枪杆子的威胁下无奈点了点头:

      “兄弟们,大家都把银子拿出来吧,为了钱把命丢了可不合算。”

      说着他第一个扔掉了腰刀向骡背上的货筐里取银子,其他几个行商也纷纷效仿他的动作。眼见着大笔的横财就要到手,包括土匪头子在内的所有响马都摒着呼吸,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的动作,幻想着大笔银子的摸样有的人竟流下口水来。

      可是当他们看清楚行商们将手从货筐里拿出来时,所有的人都打了个寒噤,不自主的退了半步,十二把崭新锃亮的六响转轮短枪,被握在行商们的手中,枪机大张着,黑洞洞的枪口闪着蓝光在众人间瞄来瞄去,每一个被指到的人都吓的一缩脖子,向后一退。

      那领头的行商再没了先前的讨好状,代之的是一股子杀气,这股子杀气连杀人无数的土匪们也开始惧怕起来,只听着先前还语带讨好的行商对着土匪头子侃侃而谈道。

      “我刚刚说的还算数,给兄弟们50两银子见面礼,日后见面仍是朋友,要是真打起来,我们人虽少,可你们未必能占到便宜,而且第一个见闫王必是你!”

      说着那行商用枪口点了点对面的土匪头子,这时这土匪头子早已经怯了,原以为是肥羊,谁知道竟是一块带刺的骨头,可若是就这样退了,自己日后在兄弟们面前定是威望大跌,弄得不好这个老大的位子就要换个人来做;可若要硬挺着,看对方的架势自己的小命也定然不保。

      就在这时远处猛传来一阵高呼:

      “住手!都住手!都是自己人,不准开枪!”

      却是刚刚落在后面的两年年青人,看到这里情形,一面高呼,一面奔了过来。

      话音落下的功夫,两个读书人已经跑到面前,其中一个顾不得喘口气,就急声问土匪头子道:

      “你叫名字?是哪个头领手下的兄弟?”

      “我,我叫许大力,奉的是我们魏四爷旗号。”

      许大力迟疑了一下,见两个读书人说的有鼻子有眼睛的,嗫嚅着回答了。

      而其中一个读书人则几步走到行商身边小声说着,另一个却缓着脸道:

      “许大哥,我们正好是来找魏四爷的,还请许大哥引条道!”

      “不成!”

      一听是见四爷的,许大力毫不犹豫的的拒绝了:

      “这岂有生客引上山的道理!绝对不成。”

      那读书人模样的青年倒也没气,而是走近了,同许大力切起口来。站在马车旁的赵尚典瞧着那读书人与土匪切起口来,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书人和土匪站一块了。

      “哎哟,这可真是自己人,您们是谭三爷派来的!”

      一番切口后,许大力立即激动起来:

      “我大力,这辈子除了魏四爷,最佩服的就是谭三爷,就是四爷,那对三爷也是佩服的紧,您要是早说,咱还废话啊!”

      其中一读书人和那行脚商互视一眼,似乎对这转变之【创建和谐家园】觉有些诧异。

      “是,我们是谭三爷派来的,这次上山是来给四爷送礼的,您看……”

      许大力连忙点着头道:

      “是,是,四爷前几天就吩咐说谭三爷要派人来,我们在这可不就是在等你们嘛……”

      于是两帮人马合而为一亲热起来,将刚刚剑拔弩张差点火拼的尴尬忘了个干净,絮叨了半晌,可瞧着这古怪的一幕,赵尚典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里,这下该不会……

      “几位爷,我这就带你们去找我们四爷。”

      转身要走,那行商中的领头者却喊了一声:

      “慢,他们呢?”

      说着用手一指挤做一堆的赵尚典和他的几名伙计。

      “这好办,让我做了他们!”

      许大力说话的口气就象杀只鸡般轻松,并且说着拔出了匕首。看着那土匪头子提着刀,满脸杀气狞笑着步步逼近,赵尚典顿时吓的双腿发软起来,虽说行商多年,可却没碰着这样不讲道理的。

      “这位爷,这位爷……”

      就在赵尚典想要争下自己的小命时,突听一个声音传了过来:

      “慢,不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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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6章 杭州城(第一更,求月票!)

      夕阳西下,碧阴阴的钱塘江水抹上一道血红色的霞光在缓缓流淌。

      杭州城南通往钱塘江的道路两侧,虽是傍晚却依是热闹非常,自打海运兴盛之后,这钱塘码头便取代了运河码头,成为上下集货所在,而通往码头的道路两侧自然一日盛过一日。

      人群中的陆皓东穿着一身长袍,头上戴着顶皮帽,不过那辫子若是细心查看的话,能看出辫子上全没有一丝油光,似乎像是假辫子,在仁川时他早已剪掉了辫子,这辫子自然是套的假辫。

      现在的陆皓东看起来和这街上的百姓并没有多少区别,除去挺直的腰杆有所不同,整个人完全隐于这街头的人群中,可此时他的心底却有些激动,来到杭州已经一个月的他,成功的“混”进了杭州电报局。

      说是“混”倒也不对,电报局的领班是他于上海电报学堂的同学,只是打了个招呼便进了电报局,而今天凭着熟练的业务,他被委为夜班领班,而这正是他所需要的,夜班领班,这意味着在起义时,电报局将完全为他所控制。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默默的在心里这般想着,陆皓东脚步却加快了许多,继续朝着目的地走去,在那里,几位从香港以及广州来此的朋友正等着他,想到这,他的脸上不禁流露出一丝笑容,他们已经争取到了“黄魂协会”的支持。

      不过作为回报,好友需要在杭州开办一家西医馆,以在起义时救治伤员。对此陆皓东反倒是极为赞同。毕竟大家都是反清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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