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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剧发生前快穿-第192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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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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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3.第343章

      此为防盗章  即便成婚是人生大事,还是没有人回过来主持, 多半都是村长和一些干部们当做主婚人证婚人, 把婚礼给办了。

      有人开头, 后头的人就更活跃了, 心里痒的像是猫抓一样。

      项明之前忙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事, 对那些人的急切还存了笑话的心思,等到自己想了,看看周围人,竟没有几个合适的了。

      “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 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 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 在村子里头, 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 很多事情不知道, 也就没有细问, 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 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 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赵厚生早早把这件事弄齐备了,连同上次医生开的诊断证明也带上了,这才在一大早顺利走到了医生的面前。

      大城市的医院也有些个,他们之前也问了人,找的这个算是西医很好的,但西医这种东西多半都是靠仪器诊断,在查看颅脑的仪器出来之前,他们对于这种脑子里的事情也只有束手无策的份儿。

      但没有谁会承认自己无能,尤其在青山咬死了自己有时候头疼就浑身没劲儿什么的,各种症状不缺的情况下,他们最后的诊断证明也就是在之前那位医生的基础上修饰了一下词汇,成了“营养缺乏引起的综合症”。

      一听名字就比较复杂的结果实在是很能唬人,赵厚生吓得脸都有些白,不停地问有没有什么不良后果。

      大医院的医生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心,口号喊得再好,干起事情来也没那么任劳任怨,勉强说了一遍之后听得再问就有些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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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4.第344章

      此为防盗章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 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 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 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 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 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 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 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 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 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 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私下里着急,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又要名字,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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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5.第345章

      此为防盗章

      朝阳公主身着霞锦, 灿若朝阳, 那般绚烂的颜色并不会让人变得庸俗,即便在这样的夏日看来,也不会觉得烦热, 如同只在盛夏开放的花朵, 天然有种热烈,隐藏在那淡雅的笑容之下。

      剧情中对朝阳公主有过很多描述,原主的记忆中也能寻到一些,李喆对她并不陌生,但唯有见过之后才知道,那些描述那些记忆其实都很片面,这个女孩子是真的很好, 才十五六岁,却是个很合格的姐姐了。

      宫女端到手边的水果是原主喜爱的, 连茶盏之中盛放的也不是茶水,而是鲜果榨成的汁。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 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 就像是喝了冰啤酒, 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 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 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 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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