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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了!”
“哎!”
二娘长长的叹了口气:“现在真是不太确定,我想再等等……”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看我怎么惩罚……”
说到这里,全旭感觉好像有些不对,他想了想道:“我要出去一趟,家里你就多照看一些!”
二娘问道:“非去不可吗?”
“嗯,非去不可,我要是不去,估计会死很多人!”
“那你去吧!”
全旭安排罗世明统领家丁兵,负责全旭大院以及各个工坊的安全,袁世卿负责田地与各个工坊,曹氏和红尘负责女人坊,陈应则负责银行的筹建工作。
安排好家里的事情,全旭这才带着三娘开始登州方向进发。
本来,全旭想开着末日堡垒去,考虑到末日堡垒的速度快,而且舒适,可关键是动静太大,山东又是人口密集的地区,想要神不知鬼不觉,难度太大。
全旭只能退而求次,采取骡马化前进。
全旭与三娘乘坐着马车,家丁兵第一哨哨长徐彪率领第一哨五十名家丁兵,携带十三辆大车,大车上装着各种罐头、压缩饼干以及帐篷等物资。
全旭家中只有五匹马,而且都不是什么好货色,两匹马带动这辆马车,一天充其量跑个一百来里地。
刚刚进入东平府东阿境内,官道上有一处树荫茂密。
全旭等人在此歇息,就在这时,远处响起了“铃铃铃”的铃铛声。
徐彪抬头一看,不远处有三四十名骑着马,扛着大砍刀的骑士,缓级而来,这些人明显一看就不是善类。
“不好,是响马!”
徐彪大惊失色:“全爷,您先撤退,我们挡住他们!”
“撤个屁!”
全旭没好气的道:“咱们正好没马,这不,送马的过来了!”
三四十名响马,远远的包围而来。
为首的一名络腮胡子,骑着一匹枣黄马,扬着手中的大砍刀,指着全旭的马车道:“里面的人,赶紧给我下来!”
全旭正准备下来,三娘率先跳了下来,此时的三娘穿着防刺服,一手握着一柄雁翎刀,一手倒扣着一把多功能刀。
络腮胡子看着水灵的三娘,瞬间流起了口水。
全旭下车,也没有废话,掏出枪,朝着响马们开始射击。
“砰砰砰!”
全旭的枪法有点臭,本来瞄准为首的那名络腮胡子,结果三颗子弹打中了他骑的马。
战马嘶鸣着倒在地上。
【创建和谐家园】的声音其实不大,然而却把众响马吓了一跳。
在全旭开枪的同时,第一哨五十名家丁兵,纷纷从大车上抽出刀枪,重点是火枪,特别是十二支迅雷铳,向响马们开始射击。
迅雷铳可以十八连发,早已装好火药与子弹的迅雷铳,朝着这些响马开始射击。
“砰砰砰……”
响马们顿时人仰马翻,也是他们太大意了,以为全旭他们不敢反抗。
结果,枪声响起,响马倒下了一多半。
剩下的十几名响起,急忙举起双手:“别打了,好汉爷,我们投降!”
“投降,投降个蛋!”
徐彪抄起雁翎刀,朝着络腮胡胡的脑袋就砍了过去。
“刷……”
寒光闪过,那名络腮胡子的脑袋,像皮球一样滚落在地上,脖子上断口出喷射出鲜血,在阳光的照耀下,甚是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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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怀孕
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怀孕
骑兵对步兵拥有着先天优势,骑兵就像装甲车一样,对步兵有着碾压性的优势。
只是非常可惜,这股响马太过自以为是,或者说,他们只是响马,不是骑兵,就这样冒然就冲了过来。
骑兵对步兵虽然有优势,但是,却不能靠近步兵,要不然,近战乱战,骑兵目标大,不灵活,反而容易被步兵围殴。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三四十名响马,被迅雷铳一阵乱射,当场就倒下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再想跑,已经晚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战斗,开始得匆忙,结束得更加迅速。
短短一柱香工夫,战斗完全结束。
全旭的家丁兵有两名在近战中被砍伤,伤势不重,并不影响行动,伤势最重的是一名叫杨栓住的倒霉蛋,他在去牵马的时候,被那只脾气暴烈的大红马,用头撞了一下,躺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估计摔得脑震荡了。
全旭有些兴奋,这次缴获,获得了二十二匹马,虽然响马的马,也不见得是什么良马,至少,他们可以形成骡马化行军。
大车上装上他们宿营时,用的铁锨,家丁兵们拿着铁锨,直接在官道边上的沟渠里,直接就地挖个大坑,将响马的尸体扔进去,迅速清理现场。
那些被火铳击中的马尸,自然也没有浪费。
剥皮的剥皮,开膛的开膛,全旭的家丁兵标配就是斧头,现在可是派上用场了,拿着斧头,把马肉大卸八块。
徐彪望着这些马肉道:“全爷,天气太热,马肉容易变臭,这可怎么办?”
全旭很想直接说丢掉,三娘一脸不舍得的道:“前面有个松树林,拿松树一烤,马肉可香了!”
全旭想了想道:“如此也好,咱们进林子!”
现在已经是五月上旬,全旭不知道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详细时间,可是无论他如何赶路,想到抵达皮岛,至少需要五月中旬,甚至下旬。
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把速度提上来的。
听到全旭的命令,众家丁大喜,他们马上动手,把马肉放在大车上。
这些大车用人推的时候,一辆大车装着五六百公斤东西,现在有了马,再装七八百公斤也压不坏车辆。
总共十九匹死马,拥有的马肉加起来也就【创建和谐家园】千斤,倒也不算费事。
众家丁兵抵达松树林以后,开始处理马肉。
这次全旭带了一哨家丁兵,也就是五十个人出来,携带了五口不锈钢桶,充当做锅的大锅,这种不锈钢桶是一百升的,使出起来非常方便,挖着炉灶,就可以烧火做饭。
大块的马肉直接剁成拳头大小的肉块,洗干净之后,用水煮去血沫子,然后整包整包的火锅底料倒进不锈钢铁桶里,把马肉倒进去,大火猛炖。
不多时,五口不锈钢桶里就冒出诱人的香辣气息。
五口不锈钢桶其实远远无法炖下十九匹马的马肉,更多的家丁兵们则是拿着松枝,用刀止削掉松枝枝的皮,穿着马肉块,放在火上烧烤着。
很快就肉块就发出诱人的香味。
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锅饭,马车上装着全旭的炉子,不过,马肉其实小锅炖肉不香。
全旭也跟着众家丁兵们一起烧着马肉,当然,孜然和调味品是三娘的专属,众家丁兵只有细盐和辣椒面儿。
随着一个时辰过后,马肉炖得松软可口。
众家丁兵们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丝毫没有任何不适应。
五十余人最多也就干掉一匹马的马肉,剩下的马肉在煮熟以后,再用火烘干,制成马肉干,就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了。
缴获的骏马,让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们每天既使强行军,也不过百八十里地,现在有了二十二匹马,加上全旭马车上的两匹,共计二十四匹骏马,速度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计划半个月才能抵达,然而,随着这些骏马的缴获,他直到五月初七这天,就抵达了登州境内,全程用了九天时间。
看着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们赶到登州城,有热水、热饭,大鱼大肉,随便吃,管够!”
众家丁兵非常开心。
这一路上,众家丁兵确实是没少吃马肉,然而问题是任何东西吃多了,就感觉不到美味了。
刚刚开始第一顿吃马肉的时候,他们五十个人,干掉了足足一匹马,平均每个人吃了将近五六斤马肉。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只吃下了半匹马的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条马腿肉,每个人不到半斤肉。
六七天下来,这些马肉依旧还剩下大半,不过他们拿着马肉,在跟上跟百姓们换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就在路过一个面积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边上围着两三百号人,众人拿着木棍、榔头、扁担,喊打喊杀,乱成一团。
全旭以为这是附近的村落因为水源的问题发生械斗,这种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几十年前,都非常常见。
走的距离更近一些,全旭这才发现,众人包围中,用猪笼子装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乱,嘴里被塞着破布。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得黑壮黑壮的,拿着一把柴刀,与众人对峙着。
少年的身手相当敏捷,十几个百姓硬是没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连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样的人,气得胡子乱抖,指挥更多的人包围少年。
由于是山东方言,全旭反而听不太懂。
通过三娘向全旭解释,全旭这才了解到。
原本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间肚子大了起来,众人以为女人不守妇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这个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儿子不干了,他拿着刀与众人拼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们走吧,这样的臭女人活该被沉塘!”
全旭对这名女人并不关心,只是看着那名少年身后不错,显然是练过的,他身边缺少一个能打的家丁。
如果可以像《琅琊榜》里梅长苏的贴身侍卫飞流一样,他以后出行,也可以多一份保障。
想到这里,全旭决定管这个闲事了,他朝着徐彪摆摆手,在他耳边轻声低语起来。
全旭让三娘给徐彪一把银币,徐彪拿银币,朝着那名族老走去。
全旭没有让家丁兵动手,直接劫人。
这些百姓只是观念问题,本性淳朴,那名少年被几名百姓按在地上,动弹不得,他大吼大叫,百姓们倒也没有伤害他。
果然,一切如全旭所料的那样。
起初,族老听着徐彪的话,显得非常愤怒,可是当徐彪将银币亮出来的时候,众人反而沉默了。
什么叫不守妇道,为了钱卖儿卖女的多了,典妻这种毁三观的事情在古代也不是没有,反而非常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