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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明末有套房-第94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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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章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这怎么可能?”

      金梯书院从成立到现在这才几天?按照一般私塾,他们连《三字经》还读不了几段,怎么可能学会写字?

      卢象升也是从科举这条独木桥上,冲破千军万马杀出来的正牌子进士,对于如何读书,如何育人有着深刻的体会。

      明朝蒙馆的学习时间,一般是一天一到两个时辰。学馆的学习时间,一般是一天两到四时辰。

      明朝的幼儿们,比后世的孩子要幸福多了,除了吃饭睡觉,大部分时间是在嬉戏。学习上课的时间很少,作业也很少,或者没有。

      一次授书的内容并不多,像开蒙的时候,一般就是十个字左右,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就是一次授书的内容。

      一天的学习内容,最多不超过几十字到一两百字之间。

      古代文人能背过多少字?一般在几十万字到几百万字之间。大家都听说过茅盾能背《红楼梦》吧?随便打开一页,他都能背下去。

      卢象升也会背书,首推十三经。这是科举要考的。八股文是从十三经中随意抽取一个词、一句话、一段文字,就以此为题作文。

      十三经多少字?据南宋郑畊老统计,《周易》24207字,《尚书》25800字(近人黄侃除去伪古文,则17925字),《毛诗》39224字,《周礼》45806字,《仪礼》56115字,《礼记》99020字,《左传》196845字(孔子春秋本文18000字),《公羊传》(清阎若琚统计)44075字,《谷梁传》(清阎若琚统计)41512字,《论语》13700字,《孝经》1903字,《尔雅》13113字,《孟子》34685字,《大学》1753字,《中庸》3568字,共计641326字。

      卢象升是五岁启蒙,学完三百千,开始接触《论语》已经九岁了,他是当年江西有名的神童,然而,他写第一个字的时候,已经六岁了。也就是他是启蒙一年多才开始学写字,普通孩子怎么可能短短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学会写字?

      全旭走到大车前,打开一个大箱子,从中取出一支粉笔,拿到卢象升面前:“卢大人,就是因为这个!”

      卢象升接着粉笔,微微一愣:“这是石灰?”

      “这是粉笔,用石灰制成!”

      “粉笔,可以写字!”

      “自然!”

      全旭开始在卢象升面前卖弄他的粉笔字,事实上粉笔字虽然不像毛笔字一样难练,也需要一定的技巧。

      在后世有些老师写的粉笔字,只能勉强说可以认识,谈不上美感,可是全旭可是从初中、高中包括大学,一直负责写黑板报,依靠的就是他超强的粉笔字基础。

      一张小小的黑板,全旭轻松写下:“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这十六个字。

      卢象打量着全旭的字,准确的说,全旭的字就是普通无奇的宋体字,但是与印刷宋体字还有一定的区别,反而更接受明清时期的馆阁体,也就是方正、光洁、大小齐平。

      卢象升点点头道:“不错,不错!”

      杨陆凯看着卢象升的手指冻成变得通红,他却仿佛未觉,就上前:“大人,全公子还冻着……”

      卢象升伸手道:“里面请!”

      全旭跟着卢象升进入客厅,里面摆放着两个火盆,虽然不是温暖如春,比外面的空地上感觉舒服多了。

      全旭拿着一只黑板擦,将小黑板上面的字全部擦掉:“卢大人,我用粉笔教授学生识字,让学生用粉笔练习写字,只要他们掌握了读和写的基本功,就可以发给他们笔墨纸砚,练习书法了!”

      卢象升点点头,他是大名知府,虽然每天需要处理很多公文,可事实上,远远不如在读书的时候写得字多,反而要少很多。

      虽然少些,可是每个月耗费的笔墨纸张,仍旧需要两三两银子,当然,卢象升使用的墨是上好的徽州松香墨,价格贵一些,可是练习写字的时候,学生用的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也是地方经费开支最大的一个环节。

      像大名府对府学生员发放的每月廪米六斗,一个月支出也就是二十四石米,一年下来,就是二百八十八石,但是支出最大的一部分,反而是笔墨纸砚之类,生员们需要自讨腰包,反而背负了沉重的负担。

      可是,石灰便宜啊,一斤墨可以买大车石灰。

      只是,卢象升拿着粉笔刚刚接触小黑板,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他稍微用了一点力。

      “咔嚓!”

      粉笔直接断成两截,卢象升有些尴尬的望着全旭。

      全旭解释道:“这个粉笔,使用方法用毛笔不太一样,应该这样!”

      全旭早已看着,卢象升还是使用毛笔的方式拿着粉笔,不断才怪。

      经过反复练习,卢象升终于可以用粉笔写字了,他笑眯眯的道:“好,好,这个粉笔实在是太好用了!”

      卢象升看着礼单上的四千八百斤麦子,脸色一沉:“你这是什么意思?”

      全旭道:“卢大人,这是全某托人从农家那里换来的精良麦种!”

      全旭示意袁世卿拿过来一些。

      果然,卢象升看着麦子欣喜起来。

      大名府本地产的麦子,颗粒都又瘪又小,而全旭送过来的这些麦子,每一粒几乎快赶上了本地麦子的一倍以上。

      “好地也需要良种,只有有良种,才能获得丰收!”

      全旭笑道:“我进购了一批麦种,可以与百姓兑换,只要百姓使用了我的麦种,每亩地多收……一两斗肯定没有问题!”

      其实,全旭也知道明末的土地贫瘠,这样的麦种,他也没有试过,不知道样,万一……

      所以,他只能往少了说。

      可是这话听在卢象升耳朵中却不一样了,大名府有一千六百多万亩田地,每亩别说多收两斗,就算是多收一斗,那就是多收一百六十万石。

      多收一百六十万石,这样以来,这是多大的政绩?

      最起码,农民手中除去粮税,就有足够的粮食可以果腹。

      卢象升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全公子……你还没有表字?”

      古人的习惯与现代人不一样,如果是现在人称全旭,属于正常,可是古代指名道姓,就等于在骂人。

      只有在生气或者发怒的时候才会直接大叫:“卢象升,或者全旭!”

      一直叫全公子,又显得有些见外。

      卢象升当初从全旭手中买来大量的粮食,主要是大米,大名府适合种植大米的地方太少,而且脱壳的大米不能当作种子。

      全旭摇摇头:“没有!”

      “日旦出貌,旭日始旦!”卢象升沉吟道:“旭者,东升,以后你就字东升吧!”

      全旭也需要借着卢象升大旗,自然顺着杆子往上爬:“谢卢大人赐字!”

      “东升!”

      “在!”

      “这个麦种,有多少?”

      “数量到不是太多,还有一两千石的样子!”

      全旭笑道:“如果卢大人愿意推广这个粮种,我愿意一斤兑换一斤半!”

      “倒也合情合理!”

      卢象升望着身边的老仆道:“准备好酒,好菜……”

      ……

      就在全旭进入卢象升的府邸时,各大家族的眼线也将这个消息迅速传递到了各自的家主耳朵中。

      吕家是大名府的一户小士绅,自从先祖吕盛在正统十年高中进士以后,吕家就没有再出过一个进士,现任家主吕元忠考了三十年,至今只是一个秀才,他的三个儿子,特别是最有希望高中的吕成祥,却在参加乡试的路上暴毙,成了吕家最大的遗憾。

      吕元忠听着家仆说全旭进了卢象升的府邸,足足半个时辰没有出来,他这下沉默了。

      卢象升自从担任大名知府以来,无论是哪家哪户,哪怕当时黄立极担任内阁首辅,他一样敢不给黄立极面子,几乎所有的士绅,都吃过卢象升的闭门羹。

      正是因为如此,这可是三年多以来,唯一一个可以进入卢象升府邸,并且是携带礼物进去的人。

      哪怕不用脑袋想,也知道卢象升与全旭的关系不一般。

      破家县令,灭门府尹,这可是悬在大名士绅头上的一柄利剑,并不是所有士绅都有能量像黄立极一样,可以在京师与卢象升打擂。

      好在,卢象升对大名士绅还算有底线,没有赶尽杀绝。可是,不与卢象升合作,下场是非常明显的。

      就像一个多月前,卢象升雷霆一击,扫了大名府城的城狐社鼠,吕家也被搂草打了兔子,吕家唯一一个暗中圈养的打手头目也被抓进了大牢,如今就在大同吃沙子,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

      “长顺!”

      “老爷有何吩咐?”

      “你拿着咱们家的地契,给全爷送过去!”

      几乎同时,像赵家,付家、雷家,等十几个小家族,分别派人拿着地契,冒着寒风,赶往金梯全氏大院。

      谁也不是傻子,特别是肉食者的士绅豪强们。他们都有眼力劲,聪明着呢,他们都知道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没有办法,这个社会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自己送上去,总比被搞得家破人亡要好!

      别说要地,就算要他们的闺女,他们也会洗干净,送上门去。

      .

      第九十一章女人坊就是女人的天堂

      第九十一章女人的钱其实最好赚

      “东升,路上慢点!”

      卢象升非常难得的出门来送全旭离开。

      卢象升送全旭出来,可真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尊贵,而是因为全旭愿意为百姓做实事,这种可以每亩增产的种子,别说一兑一斤半,就算是一兑换三四斤,那都不算过份。

      如果真能每亩多收一斗,卢象升肯定会向崇祯皇帝上道奏折,为其请功。

      这种颗粒饱满的麦子,卢象升可从来没有见过,更没有听过,他不相信这是所谓的外来购买。

      从全旭第一次见到自己,卢象升就发现全旭在有意有目的的接近自己。

      大明的知府其实不值钱,全国有一百四十个州,一百九十三个州,然而问题是,全旭有好东西,做工精良的棉衣,颗粒饱满的大米。

      作为江西人,卢象升会对大米陌生吗?

      答案是肯定的。

      哪怕在江南最好的上等田,所产出的大米一样半干瘪,从来不会像全旭送过来的大米一样饱满。

      在卢象升开来,这个来自湖广的全旭,应该是一个农家,想推广自己的粮种,

      当然,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全旭晕晕乎乎朝着卢象升摆摆手:“卢大人留步,东升先回了!”

      全旭登上了马车,开始一脸得意。

      全旭在卢象升府邸里吃完午饭,非常简单四菜两汤,两荤两素,有菜有肉,算不上丰盛,只能算是便饭。

      全旭的心情不错,他与卢象升达成了两千石种子换粮的协议,也就相当于他又赚了一千石粮食。

      对于全旭来说,粮食的好坏对他影响不大,反正都是庄上的百姓吃的。多了一千石就相当于可以让庄户们多吃一千石。

      全旭还顺便把粉笔推了出去,有些可惜的是,粉笔和黑板这些东西的技术难度太低,在明末完全的工匠完全做,只是没有想到这一方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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