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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武场外。
那兵家少年的陌刀早已经甩在了一旁,和另外两人扭打在一起,以一敌二,完全不是对手,被按着一顿锤,暂时没了气力,躺在地上喘气,另外两位学子狼狈地爬起,同样喘着粗气,只觉得自己虽然是获胜,竟然比战败还要疲累。
这人皮实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
打倒一次,爬起来两次。
“终于终于不动弹了!”
“小子,你,你倒是再起来啊!”
而那兵家少年只是在地上翻个白眼,穿墨色劲装的学子心里面重重松了口气,抬眸看向远方,对着同伴道:
“他们,应该已经赢了罢”
另一位学子颔首道:
“应,应该呼,毕竟,呼,毕竟只有一个人。”
喘着粗气的两名学子并没有发现,那被按在地上,没力气再打的兵家少年的手掌又满是不甘,颤颤巍巍地抬起。
大秦抹袜多以布帛为之,因布帛不具弹力,穿着时容易落下,故在袜统上端缀以系带。那双颤颤巍巍的手小心地将那两个人袜统上端微松的系带松开,系在了一起,然后小心地再打个死结。
因为系带绷直,所以两人竟是没有发觉,穿墨色劲装的学子喘匀了气息,道:“想着也没有,咱们去看看罢。”
“好。”
两人倒提着兵器,都懒得再看身后那人一眼,施展步法跃出,却在瞬间失了平衡,惊叫出声,武功不高,气力又大失,重重摔倒在地,摔了个七荤八素,哎哟惨叫。
“哈哈哈”
身后传来快意笑声,两名学子头昏脑胀地爬起来,咬牙切齿看着后面那没有力气再打架的兵家少年。
后者一双粗而杂乱的眉毛耸立,鼻青脸肿,却偏又神采飞扬。
“百里大爷我,重赖,莫怂过。”
眉宇酣畅,明明他惨败,可总让人感觉他才是胜利者。
两名学子气得咬牙切齿,正在此时,一柄木剑破空,连鞘直射在了那少年身前,一袭蓝衫的王安风从高墙上跃下,右手顺势握在剑柄之上,拔剑出鞘,对空虚斩,凌厉的破空声中,剑锋定在了两名学子之间,微微震颤。
此时情急之下,没有收手,剑锋裹挟着劲气扩散,将那两人黑发吹拂地狂乱,震颤轻鸣之音令那两名学子头皮发麻,不由止住了脚步。
王安风呼出口气,温和道:
“王安风已经输了,两位就此罢手吧。”
那两名学子微怔,对视一眼,自认绝不是王安风对手,又都是扶风学子,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仇怨,心有退意,可又是少年,于是临走的时候便高声喝骂,撂下了大把狠话,王安风并不在意,只收剑入鞘,转身疾步走到那兵家少年身边,把脉之后,松了口气道:
“还好皮肉伤。”
抬手将他翻过身来,右手从腰间一抹,银光闪动,一枚枚银针落在了少年身上,右手屈指轻弹,一枚太素针法已经施展开来,与此同时从二师父送的腰带中取出了几个瓶瓶罐罐,一边喂给那少年,一边满脸歉意地道:
“抱歉。”
“方才我见你威风凛凛,还以为”
声音微顿,王安风也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脸上歉意更甚。
离伯的故事之中,多的是被救的人非要要死要活,一起对敌,然后被对手一勺子烩了的。
当时他见这少年手持沉重陌刀,挥洒自如,气质沉稳淡然,一派高手风度,想来必然武功在自己之上。自己不好全力出手,留下不过是个累赘,便先行离去,来日再报。
可没有想过
那兵家少年狂翻白眼,张嘴毫不客气地将丹药吞下,道:
“你们儒生就是这样,明哲保身。”
“看你为人还可以,但是绝对不是甚么侠客风骨。”
王安风脸上含着歉意,也不答话,只用心施针。
薛琴霜饶有兴趣看着他动作,脚尖轻轻挑起旁边陌刀,抬手握住,轻咦一声,道:
“倒是好漆工。”
兵家少年闻言,得意道:
“自然,这个可是我亲自打制,当然好。”
“为了学这个手艺,我可是花了上百两银子,天天请一个臭乞丐喝酒,才换来的。”
薛琴霜笑道:
“果然有趣。”
因为已经以针法散开淤血,再加上补气丹药效力,王安风收针之后,那少年已经可以自己起身,握了握拳,奇道:
“好手段”
那边薛琴霜随手一震,陌刀稳稳落在了那兵家少年身旁,后者抓起陌刀,甩了个刀花,冲着两人道:
“多谢两位。”
王安风回礼道:“是我该道谢才是”
兵家少年看到王安风脸上歉意,浓眉微挑,大剌剌地一摆手,道:
“你也别这副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把我怎么样了大爷我就是看不惯那些家伙。”
“咱们堂堂大秦热血男儿,便该以少胜多,堂堂正正,才最是豪情!”
“以多欺少,还搞甚么阴谋诡计,算什么好汉?”
言辞豪迈,王安风心有好感,开口问道:
“在下王安风敢问高姓大名?”
那少年手中残暴兵刃重重拄在地上,咧嘴笑道:
“复姓百里,单名一个封字。”
“封侯万里的封。”
声音微顿,道:
“兵家,谋士。”
感谢pqpqoxps万赏,长章节在下午,加更在之后补上。
PS:兵家少年的名字,由书友百里封提供感谢。
第十八章 要求
胸有韬略,指点处便是百万雄兵,谈笑天下,负手乾坤。
兵家谋士,武功可以不高,但是必需理智沉着,在所有人都入局的时候,唯有谋士必须冷静,从十死无生的局面中,寻找出那唯一的生机。
今日之前,王安风从来没有想过还有谋士是这副模样。
没有羽扇纶巾,只有两米五的大秦陌刀。
恣意任侠。
豪迈不羁。
“安风,再来一份。”
耳畔传来大叫,王安风接过百里封手里的陶碗,转身舀饭,手里木勺已经触到了锅底,幽幽叹息一声。
还特别能吃。
因为遇到了薛琴霜,再加上对于百里封之事过意不去。时值正午,他便邀二人前往家中,说吃顿便饭。
本来锅灶给端了去,准备重新采买一个。
而之所以现在放在这里的还是那个老锅,则是因为某个没脸没皮的邋遢儒生。
刚刚将盛好的米饭递给百里封,旁边便又递过来一个空碗。
那灰衣儒生下巴微抬,得意而不屑地瞥了眼百里封,伸出左手五指比了下,示意自己已经吃了五碗米饭,气得百里封冷哼一声,运筷如飞,饭碗里的米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
那儒生嘿然一笑,嘴里发出啧啧啧的不屑声音,然后腆着脸看向王安风,嘿然道:
“小疯子,来,再来一碗。”
看着那张厚颜【创建和谐家园】贱笑着的脸庞,王安风险些没忍住将手中瓷碗一巴掌拍到他脸庞上。
啪地一声夺过饭碗,憋着一口气回身给他盛饭。
薛琴霜眸光流转,看了下黑着脸的王安风,笑道:
“倪夫子,修为不低罢”
儒生接过米饭,脸上笑容便如丰收的老农般朴实,应道:
“马马虎虎,马马虎虎”
少女微微颔首,复又笑吟吟地道:
“那为何夫子如此嗯。”
声音微顿,而视线却落在儒生手边儿的瓷碗上,虽然没有说下去,但是众人却都已经知道她的意思。
既然已经算是位高手。
为何还能如此厚着脸皮来蹭三位少年的饭?
语气戏谑,不像是指责,倒像是相熟人的谈笑打趣,儒生顺手将一截子白萝卜腌菜塞进了嘴里,大口咀嚼了一顿,咽下肚去,畅快地呼出口气,随即却眉眼一塌,长长叹息一声,道:
“没办法出不去啊!”
“就在十九年三百五十七天,十一个时辰三刻七分之前,我和人打了个赌,输了便要在这里呆着,要想出去,就得要满足两个条件。”
“其中一个就是待足了二十年。”
三人听他把这个时间记得清清楚楚,竟是精确到了哪一日的何时何刻,张口便来的程度,心中都是微微一凛,百里封咽下口中饭食,道:
“看你这模样,恨得那人不轻啊,真是小家子气!”
倪夫子翻个白眼,抬手便是一个爆栗,道:
“愿赌服输,天经地义,我记恨个屁。”
“只是呆在一个地方快二十年,唉啊,这个破地方,我一时半刻都不想要呆下去啦!我走路在想,吃饭在想着,就连睡觉时候,做梦都在想着出去。”
“到了时间以后,我马上就出去。”
“一息时间都不想在这里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