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小说列表 排行榜 搜索

    执掌雷劫-第117页  护眼阅读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温馨提醒:系统正在测试升级。如果某小说不存在,您可以访问备份站点继续阅读。谢谢!

        每一个,身上的衣饰都是统一的。

        纯白色的衣袍,胸口上,有一个用黑色毛线织上去的‘九’字,异常醒目。

        正在辰天打量着前方,两队人马时,天空之上,呼地出现一道白虹。

        这一幕,直接吸引了无数人注意。

        当这白虹落下时,无数如飞羽的光芒散开,露出了里面两道身影。

        那是,一男一女。

        辰天一眼看去时,有些失神。

        这个女子,他敢说,绝对是他,这辈子以来,见过最美的女子。

        她的绝世容貌,倾城之颜,如明月般璀璨,直接让现场,其他女子,都在刹那间失色。

        包括冰兰心。

        冰兰心,与之相比,还要逊色好几分。

        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从白虹内走出时,挽着身边男子臂膀,一步间,直接出现在沈麟身旁。

        “刘哥,嫂子,你们来了。”

        沈麟欣喜叫道。

        这个时候,辰天才恍然,原来眼前这对天作之合的男女,正是此前,在凤林轩喝酒时,沈麟提起过的,凤林轩老板和老板娘。

        此刻,出现在自己眼前,让自己差点失神的女子,就是南家家主的掌上明珠。

        南家,年轻一辈中,第一人。

        南一凝。

        南一凝,与冰兰心,并称为‘浮云双娇’。

        但在很多人看来,冰兰心,远远比不上南一凝。

        不论其家族势力,就单单从她们的容貌,武道天赋,修为境界这几方面,冰兰心都远远无法和南一凝相比。

        “沈弟,不给我们介绍介绍吗?要知道你嫂子,今日可是……”

        青袍男子,眼睛眨了眨,饱含深意说道。

        “要的。要的。来,嫂子,这是我兄弟,辰天。”

        沈麟咧嘴一笑,将辰天介绍给南一凝后,接着又对辰天说道。

        “辰兄,这是我嫂子,南一凝。这是我大哥,刘枫。”

        “刘大哥好,嫂子好。”

        辰天一脸微笑,向他们二人行礼。

        “好。”

        南一凝微笑点头,眸子之内,光彩连连,似乎是对辰天,很满意。

        “哈哈……好,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刘枫的朋友了。”

        刘枫哈哈一笑,他的声音,传遍整个魔光之塔,似乎是故意的,每个在场之人,脑海轰鸣,仿佛这一刻,在不断回荡着他的声音。

        可是,现场,一片寂静,没有人,敢回应他。

        有的,只是一个个,复杂的目光,凝聚在辰天身上。

        他们心里一沉,知道了一件事,从今往后,皇城之内,又多了一个,不能惹的人了。

        刘枫,上一次,在公开场合,认下了第一个朋友,那是沈家的九公子沈麟。

        从那以后,凡是敢乱伸手对付沈麟的,基本上那些人,没有一个能活到今日的。

        如今,刘枫再一次,当着无数人的面,承认了一个新的朋友,辰天。

        这意味着,从今往后,皇城之内,但凡有点见识的,都不敢再对他胡乱出手了。

        刘枫,他的来历,没有人知晓。

        只知道,他是与南家家主千金,在皓阳王国中结识的,最后一起归来。

        当初,他要与南家小姐成亲时,整个皇城动荡,几乎是荡起了一片腥风血雨。

        南一凝,身为南家年轻一辈,最出色的天才【创建和谐家园】。

        南家长辈,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让她嫁给,一个来历莫测的人。

        更何况,南一凝,还与皇室有婚姻在身。

        但是,没有人知道,那一晚,整个皇城,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

        一夜之间,所有反对的声音,全部都消失干净。

        南家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南家主动发出声明,解除与皇室的婚约,同时南家大小姐‘南一凝’,将下嫁给,来自皓阳王国的‘刘枫’。

        这消息一出,整个皇城,举城上下,一片哗然。

        南一凝,身为南家的掌上明珠,追求者无数,更何况,与皇家还有婚约在身,可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变故,让南家心甘情愿,冒着得罪皇室的风险,解除与皇室婚约。

        他们只知道,在刘枫与南一凝,大婚前三日,皇室一位皇子,带着一名实力达到地武境九重巅峰的守护者,要去教训刘枫。

        然而,一身地武境九重巅峰修为的守护者,神通只是刚唤出,眨眼间,来不及施展出武技,就直接被刘枫一掌拍飞。

        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刘枫的实力,绝对是天武境。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皇室的这位皇子,落荒而逃了。

        这件事,关乎皇室脸面,自然是不可能就这么算了,可是就在皇室准备出手,对付刘枫时。

        刘枫,他自己主动入皇宫了。

      第一百零三章 刘枫的神秘

        第一百零三章刘枫的神秘

        皇宫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晓。

        但所有人知道,过几日,刘枫和南一凝大婚时,浮云国皇帝亲自来证婚。

        同时,还为刘枫准备的酒楼,赐名为‘凤林轩’。

        同时,还在皇城中心,将一块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划分给了刘枫。

        最后,谁也没有想到,这块就算是,南家都会眼红的商业宝地,被刘枫赠送给了沈家九公子沈麟。

        那个时候,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刘枫,极其不简单,否则绝无可能,逼迫得皇室低头,同时,还送出一大块,有价无市的商业宝地,为其赔罪。

        更让人吃惊的是,刘枫直接在大婚宴席上,告诉无数人,沈家九少爷沈麟,就是他朋友,他兄弟,并且将浮云国皇室,赠送的那块宝地,赠与给他。

        这件事,最后的结果,是有不少家族,直接把注意,都打到了沈麟身上。

        就连沈家之内,也有许多不安分的主,觉着沈麟实力孱弱,便打起了他的注意。

        可是,就在刘枫婚后的第四天,那一日,整个皇城,几乎变天了。

        一个人,一把剑,一场雨,染红了无数街道。

        刘枫出手了。

        那些,胡乱伸手,出言恐吓沈家九少爷,使劲手段的,最终没有一个,能在刘枫剑下,存活下来。

        自此之后,在浮云国,在皇城,多出了一个,极其特殊的人物存在,那就是刘枫。

        所以,在刚才,所有人听到,刘枫公开所说的,从此之后,辰天就是他的朋友时,他们心底,都猛地一颤。

        不知道有多少人,决定今日这场选拔赛结束以后,就要请辰天吃一顿,结识一下呢!

        这时候,很多人,看向辰天的目光,仍然是带着嫉妒与羡慕的。

        刘枫一句话,等同于一个保命符,只要刘枫还在浮云国一天,那么就没有人,敢冒着得罪刘枫的危险,在光明正大的场合,对辰天出手的。

        也就是说,如果先前,刘枫就放出这一句话的,那么凤林轩前,辰天与王亮战斗时,王成是绝对不敢,当众向辰天出手的。

        “辰天!”

        这时候,浮云宗的大长老,刘泰,他也发现了辰天,目光阴沉,脸色冰冷。

        可是,刚才刘枫的话,还在他耳边回荡着,他只能按捺住满心的杀意,不敢露出丝毫。

        刘泰身边的老人。是浮云宗的五长老,地武境八重武者。

        他的目光,凝聚在辰天身上,带着一抹复杂,还有无奈。

        半年前。浮云宗生死台上,辰天展现出来的实力与天赋,绝对是无人能比的,在他看来,有此子,浮云宗何愁不兴起呢!

        只是,没有人料想到,来自皓阳王国阳灵宗的路公子,强势降临,直接毁掉了辰天的玄海,使得他终身,只能止步在灵武境。

        只是,让他万万没想到,今日还能在落武圣院举行的这场盛会里,见到辰天。

        而且,辰天还是被沈家的九公子举荐,参与落武圣院选拔的。

        并且,就在刚才,还被那一位,神秘莫测的刘枫刘公子,视作朋友。

        他知道,从今往后,浮云国之内,怕是没有几个人,敢轻易动辰天了。

        就算是,他们浮云宗,那位与辰天有仇的大长老,也不行。

        如果,他去动了辰天,那么就是,不识好歹,引火烧身。

        冰兰心站在冰家人群里,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内心却是,泛起了惊天轰鸣。

        他没想到,一个玄海被废,日后注定没有任何前途可言的辰天,今日居然会和刘枫结识,同时还被刘枫视作朋友。

        从此之后,辰天就算是实力再差,没有任何作为,也没有人敢小瞧他。

        只是,能够被刘枫视作朋友的人,真的会简单吗?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辰天,不知道自己,是否够不够优秀,但他知道,刘枫,是同一般的人,身为他朋友的沈麟,一样都不简单!

        这时候,冰兰心不自觉,把目光落在刘枫身上,眸子深处,闪过一抹,寻常人无法知晓的异彩。

        最后,她又看了一眼,那个和她,并称为‘浮云双娇’的南一凝。

        她摇了摇头,脸上神色一暗。

        她知道,自己与对方相比,不论是容貌,还是武道天赋,都远远无法,与其相提并论。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联系我们

电话: 400-123-4567

工信备案:(湘ICP备2021002763号-1)

©版权所有2018-2026

技术支持:近思之

友情链接
微信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