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测试升级。如果某小说不存在,您可以访问备份站点继续阅读。谢谢!
又拍了拍李牧野的肩膀,道:“不许再拒绝了,就以兄弟相称。”
“原来霍大哥跟我高师兄还是故交。”李牧野上道的接了一句。
霍泽道:“说是故交其实是我高攀了,高大哥当年的风采威仪,堪称我辈楷模,哪里是我能望其背项的,只是承蒙高大哥不嫌弃,折阶下交还帮了初出茅庐的我一个大忙,至今仍铭记在心罢了。”
他这番话也不知是出于真心,还是自谦的说法。李牧野对高月龙这个人的了解还只局限于名字,不敢贸然搭话,只好顺着他的意思说道:“霍大哥太谦虚了,以你今时今日的成就地位,早已不逊高师兄。”
霍泽呵呵一笑,忽然问道:“李兄弟是高大哥的师弟,但不知这日部虫地师的本家手段,你学到了多少?”
第二百三十章 一物降一物
“宫本武藏练剑成痴,到最后把什么招数都忘记了,只记住了一件事,用最简单有效的方式砍死面前的对手。”李牧野道:“在杀人技方面,他已经登峰造极,但是武道境界未必是最高的。”又道:“大道化繁就简,我没有高师兄的天赋,也达不到他的高度,只好专精于一种技术,所以只我精通混毒之术,同时还能调制出最诱人的美味。”
霍泽道:“小日本的武术化不值一提,但这宫本武藏却的确不愧为剑道宗师,你用他的杀人技跟你的混毒术和厨艺做比较,看来是对自己杀人的本事很自信。”
李牧野道:“虽然我们日部虫地师毕生寻的是人虫,但若是遇到合适的虫,也还会去捉,比较起来,养虫兵杀人比混毒要直接多了,所以,如果我们想杀某人,未必一定要自己亲自去动手。”
霍泽道:“如果单纯为了杀人,没有什么办法比一个狙击手更简单有效,这是我们身处这个时代的习武者的悲哀,却也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但是有些时候,并不适合出动狙击手,比如我们希望某个人不明不白的死掉,每当这时候就会需要一些能杀人于无形的手段。”
李牧野道:“虫地师分作日月两部,日部以集宝偷香寻人虫为主,月部则更注重炼药养生,驱赶豢养虫兵,平日里用来寻天材地宝,关键时刻还可以依仗战斗。”顿了一下,又道:“要说杀人的手段,抛开用毒的手段,最不易被人察觉的当属月部虫地师习练的截心术。”
霍泽道:“我知道这门奇术,是用五月新竹的硬皮做成薄如蝉翼的刺,用的时候以特殊手法极快的刺入目标心脏,就会立即将对手心脉运转截断,顷刻间目标便会毙命,死者几乎感觉不到痛苦,事后也很难验出伤害来。”
李牧野道:“佩服,霍大哥果然见识不凡,这是我门户中的辛秘,到了您这里却能如数家珍。”
霍泽道:“月部虫地师的传承人向来神秘,据我所知有个叫皮日修的,虽然不在江湖榜前十以内,但在对奇术的运用方面并不逊色高月龙多少,真实的水平也堪称虫地师当中的一代宗师,这人你可识得?”
他忽然问起皮日修来,李牧野心中暗自一惊,不确定霍泽是有所指还是无意中问起。嘴上没有丝毫犹豫,答道:“日月两部虽为同门,相互间却比外面的仇人还要敌视,皮日修是我们日部虫地师的大敌,我又怎会不知道此人。”
霍泽微微额首,似乎挺满意的样子,道:“这个皮日修现在投靠了南粤黄氏的洛珈王,前阵子不夜城的一桩生意在南洋那边跟洛珈王的太平会起了些冲突,双方没谈拢,最后还闹出人命来,不久前洛珈王把皮日修派到了北边来,此人精通驱虫御兽之术,蒙古高原的地下有一种虫,幼年时叫大象蠕虫,当地人又叫死亡之虫。”
李牧野并不急于卖弄,沉稳的认真听着。
“这种虫生活在戈壁沙漠的沙丘之下,幼虫长5英尺左右,通体红色,身上有暗斑,头部和尾部呈穗状,头部器官模糊,外形上很像寄居在牛肠子中的虫子,所以也被称为肠虫。”霍泽继续说道:“这幼虫不但会喷射出致命毒液,还可从眼睛放射出强电流杀死数英尺之外的物,直到成年后进入更深的地下生活,眼睛彻底蜕化掉才没有这个能力。”
李牧野道:“这种虫算是虫中异类,在我们虫地师行业里把成年后的叫做地龙,是地下的虫中王者,的确是非常厉害,但并不是没办法制约。”
霍泽面露喜色,道:“过些天不夜城这边要搞一个活动,届时会从世界各地请来很多够分量的好朋友,我就担心这个皮日修会来给我们捣蛋,弄一帮地下的虫子钻出来祸害人,有了李兄弟就不担心了。”忽然又问:“你方便跟我具体说一说你打算怎么制约这地龙吗?”
李牧野道:“此乃本门中的秘密,别人问起决计不说,但霍大哥是特例,古人讲学成武艺,货卖帝王家,我既已进入不夜城,后半生和这一身本事就是要托付给霍族了,难得霍大哥礼贤下士,以国士待兄弟,做兄弟的自然要向大哥坦诚相待。”
又道:“世间万物皆有生克之物,地龙虽然厉害,却也有其克星,它是地下的王者,却最怕的是空中的霸王金雕,只要用金雕羽毛燃灰混合烈酒,撒在我们需要防备的区域内,就可以保证它不敢前来作祟,而如果霍大哥想要捉一只来玩玩儿也不是没有办法,此物有穿行地脉的能力,但却是个十足的瞎子,一切动作全凭感应震动,只要取一枚即将孵化的安第斯鹰蛋放在密闭铁笼中,再搞出些动静来,此物必定会被吸引入彀。”
“李兄弟等一下。”霍泽问道:“为什么一定要用安第斯鹰的蛋?”
李牧野道:“这地龙并非只有蒙古一地有,此物走地脉遍行世界,尤其喜欢在海拔稍高,地下矿脉辐射源丰富的区域活动,小弟曾经在南美也看到过地龙,在阿根廷当地有一种体型庞大的安第斯鹰,岁寿动辄过百,活个七八十年的分属寻常,因此又被叫做安第斯神鹰。”
“这种鹰不在虫经记载,却也是一种难得的天虫,尤其喜欢食腐,食量极大,一顿吃饱后便喜欢蹲坐在山崖上佛坐,故此又被称作是佛系神鹰,此天虫岁享七十为一道坎儿,在七十岁换喙以前后趾有畸形,不适合捕,轻易不会杀生,七十岁后会换喙易趾,找那种陡峭绝壁之地,用喙击打岩石,直到完全脱落,再用新长出来的喙把自己的畸形后趾拔掉,等新的后趾生出后便不再是畸形,这时候它们浑身毛骨几乎等于重新换一遍,可谓是脱胎换骨,便如浴火凤凰般获得重生。”
“重生后的安第斯神鹰就有了杀性,开始喜欢捕捉活物为食,至少能活个百十年甚至更长,所以又有七十为佛,百岁为魔的说法,一旦成了魔鹰,体型也会重新生长,到百斤而止,到此才算成气候,普通胎生兽已不在其食谱中,天上飞的只吃鹳鹤,地上跑的非狮虎不吃,南美有美洲狮和美洲虎,都算是地上虫,鳞虫非蟒蚺不食,而它最爱吃的还是地龙幼虫。”
李牧野滔滔不绝,这些奇谈怪事都是之前从皮日修那里听来的,小野哥嘴皮子功夫了得,说起来如数家珍,霍泽很感兴趣的听着,这时忍不住插了一句:“所以这地龙虫才会对安第斯鹰的蛋格外感兴趣?”
“霍大哥圣明!”李牧野道:“这地龙在成年以前最大的天敌就是安第斯魔鹰,但在成年以后便无所畏惧了,只要感应到安第斯鹰的气息,此物必定会不顾一切的攻击,一旦它被鹰蛋吸引钻入陷阱,只需要及时关闭门户自然可以成擒。”
霍泽高兴的点头,嗯一声道:“太好了,果然是会的不忙,忙的不会,我之前被这个皮日修的手段困惑,隔行如隔山完全找不到对策,听你这么一说,恰如拨云现日豁然开朗。”
此人不但相貌出众,气度谈吐也非草莽俗物之流,浅笑温言,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与李牧野之前所听到的那个杀手之王凶厉残忍的形象不相吻合。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恰恰说明了霍泽的境界已经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这样的人要比那些凶相在外的魔头更可怕。
李牧野谦辞道:“霍大哥谬赞了,兄弟愧不敢当。”
霍泽道:“我之前通过别人对你的履历做了些了解,兄弟你之前是刚从南美归来,听你刚才这一番高论,此言果然非虚,不过我还有一事不明要当面请教,李兄弟万里迢迢去南美做什么?”
李牧野对这个问题早有腹稿,从容答道:“实不相瞒,小弟是为了师门秘书中记载的一件宝贝去的。”
“哦?”霍泽颇为感兴趣的:“什么宝贝,又怎么会流落到南美那么远?方不方便说给我听听?”
“霍大哥天人一般,世俗之物纵然再宝贝也不入您法眼,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李牧野道:“说起这件宝贝来,的确有些来历,之所以要去到南美洲那么远,还要从一段上古历史说起。”
“愿闻其详!”
李牧野道:“霍大哥可听过上古殷商【创建和谐家园】的传闻?”
“请恕愚兄孤陋寡闻,不曾听过。”
李牧野道:“诗经的商颂记载:相土烈烈,海外有截,这说的是商代第十一代王相土,开拓疆土到了渤海,与海外发生了联系,殷商先贤们从渤海出循洋流北上而渡白令海峡便到了美洲大陆,周兴商亡后,这些人故土难回,便以殷地安阳遗民自称,在美洲大陆上浪迹生活了数千年至今。”
“还有这种事?”霍泽不可置信的:“那要这么说来,最先发现美洲大陆的却是我华夏先祖了?”
“此事在我虫地师门户传承下的秘闻中记载十分详细,可以说是千真万确。”李牧野道:“大概在二十年多前,有考古学者在墨西哥中南部的奥尔梅克化遗址拉塔祭祀中心地下数英尺沙中发掘的16尊雕像和6块玉圭,经过仔细甄别,一部分学者认为玉圭铭的刻写方法与甲骨相同。”
“只是一部分?”霍泽道:“是不是说这个说法还存在争议?”
李牧野道:“学术上的争议并不重要,我们虫地师门户最关心的是那十六尊雕像所代表的上古时期一个叫风族的远古族群,这个族群曾在上古时期活跃于徐州彭城邑,他们总结传承了一些养寿命增岁寿的方术,是我最感兴趣的。”
这番话自然是从皮日修那里听来的,皮日修知道霍泽江湖经验老道,一般不入流的谎言在他面前根本站不住。所以交代李牧野说的这些内容全都是货真价实的真材实料。李牧野口若悬河,说的时候引经据典毫不迟疑。霍泽也是博闻强记之人,听罢深信不疑,同样非常感兴趣,问道:“那李兄弟这趟南美之行可有所获?”
第二百三十一章 与江湖道论天机
李牧野道:“不能说一无所获,只是没能得偿所愿,美洲之地旷野无垠,盘踞在那里的西人自诩文明,崇信自然规律敬若神明,然而却善恶不辨,灵愚不识,将东郭逡以为走兔之流,把过吨的忽律称做是返祖的短吻鳄,湖河之中三十斤的龙鲤遍地,山野之内参芝常见,那些西人经常做一些杀虫吃肉却不取宝,暴殄天物的勾当,却白白便宜了兄弟。”
霍泽朗声大笑,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霍老三肉眼凡胎不识英雄,却让贤弟你屈就于庖厨之位这么久。”
李牧野道:“霍三爷是经略治世的才略,跟我这江湖地下的泥鳅本就不是一路人。”
霍泽道:“李兄弟若无异议,今后便加入我的夜魔如何?”
这事儿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李牧野故作欣然的样子:“小弟求之不得!”
霍泽叫了一声好,满意的点头,道:“从今起,你便是夜魔组织的一员,夜魔组织对外是一个组织,在内部却是有三个部分,分别是天机,地煞和人王,三部各司其职,天机组是组织核心层,执掌情报分析和决策,偶尔出手解决一些特殊麻烦,地煞是佣兵团,人王是杀手组,根据需要各有其职责范围,而兄弟你可直入天机组。”
“天机组一共有多少人?”李牧野问道。
霍泽笑道:“连你我算在内,一共九个,霍老三都不够资格进入。”
“这也太抬举小弟了吧。”李牧野故作惭愧的样子,连连摆手道:“小弟初来乍到,寸功未立,也没什么本事显人之前,怎么好意思一步登天。”
霍泽道:“快是快了一点,但你当之无愧!”又道:“我霍某用人从来是用人不疑,李兄弟是日部虫地师传人,在夜魔和不夜城你就是蝎子粑粑独一份儿,霍某这一双眼自问还没错看过人,你年近知天命,动作气血却不输少年,虽为术士却有武夫的敏捷和力量,以你的根骨,如非下过极大苦功绝不可能达到。”
李牧野道:“行走江湖,什么事情都可能遇到,多一技防身总不是坏事,却不想被霍大哥一眼瞧出端倪,我这点功夫虽然有限,却是我与同道争锋时出其不意的杀手锏。”
霍泽道:“术业有专攻,李兄弟是日部虫地师,进入到夜魔凭的是门中秘术手段和渊博的见识,这一点其他人无可取代,如今我夜魔组织正是用人之际,能得李兄弟这样的人才加盟,实乃幸甚之事。”说罢哈哈大笑,拉住李牧野的手,道:“走,跟我去前面见一见其他人。”
二人携手出了屋子,绕行到前面进入九层珐琅塔。
五层宽阔的空间里只摆了一张桌子,周围一共放了六把椅子,几个身着明黄色长裙的霍族少女在一旁负责斟酒布菜。霍静珊也在其中,看见李牧野和霍泽意态亲近的样子走进来,她搞不清状况,吓了一跳,既担心李牧野已经把她们出卖,又恐怕李牧野出了什么别的变化导致计划有变,当着霍泽的面她不敢有任何表示,只能是极力控制情绪忍着不去看李牧野。
“霍大哥到了。”一个身材瘦削,着白西装,戴金丝边眼镜,模样儒雅的中年人站起身道:“看来咱们天机要添丁进口了。”转而对李牧野说道:“这位就是三柏兄了。”说着,侧身一让,示意李牧野坐到他身边去。
霍森也站起身,哈哈一笑,抱拳道:“李兄弟快请入座,之前多有怠慢,三哥我眼皮子浅,有眼不识金镶玉,要不是老大回来点出兄弟你来历不凡,三哥还想着能继续吃你做的菜呢。”
李牧野走到白西装中年男子身边,抱拳还礼,道:“三哥说笑话了,兄弟我浪迹江湖,凭的就是厨艺吃饭,您给我安排的差事正合我意,若非霍大哥以国士待兄弟,我其实还真恨不能一直留在这里伺候各位的胃口。”
霍泽摆手示意所有人坐下,道:“今后都是自家人,客套话就不要说了,李兄弟的来历我已经跟你们说清楚了,当年高月龙大哥有恩于我,他的小师弟便是我的兄弟,刚才我与李兄弟纵论江湖道,可谓是大开眼界呀,李兄弟师从虫地师门,早年间远赴美洲大陆寻宝无数,阅历丰富,术法高妙,完全具备进入天机组的资格。”
大家纷纷落座,霍泽为李牧野做引荐,一指白西装中年人道:“这是张俊义兄弟,小奇门当中有一个叫天门你可知道?”
李牧野还真知道这个叫天门。许道人曾经非常详细的跟李牧野介绍过这个门户的由来,说白了就是玩儿口技的。虽然是小术门道,却大有来历。
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战国时候,齐国的孟尝君为人豪爽仗义,喜欢招纳各种人做门客,号称宾客三千。对宾客是来者不拒,有才能的让他们各尽其能,没有才能的也提供食宿。
有一次,孟尝君率领众宾客出使秦国。秦昭王将他留下,想让他当相国。孟尝君不敢得罪秦昭王,只好留下来。不久,大臣们劝秦王说:“留下孟尝君对秦国是不利的,他出身王族,在齐国有封地,有家人,怎么会真心为秦国办事呢?”
秦昭王觉得有理,便改变了主意,把孟尝君和他的手下人软禁起来,只等找个借口杀掉。
孟尝君察觉后便立即率领手下人连夜偷偷骑马向东快奔。到了函谷关正是半夜。按秦国法规,函谷关每天鸡叫才开门,半夜时候,鸡可怎么能叫呢?大家正犯愁时,只听见几声“喔,喔,喔”的雄鸡啼鸣,接着,城关外的雄鸡都打鸣了。
原来,孟尝君的另一个门客会学鸡叫,而鸡是只要听到第一声啼叫就立刻会跟着叫起来的。怎么还没睡蹭实鸡就叫了呢?守关的士兵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只得起来打开关门,放他们出去。天亮了,秦昭王得知孟尝君一行已经逃走,立刻派出人马追赶。追到函谷关,人家已经出关多时了。孟尝君靠着鸡鸣狗盗之士逃回了齐国。
这叫天门也是金平挂彩四大门当中金字门里的小奇门,以擅长模仿各种声音闻名,奉孟尝君门下弹剑客冯谖为祖师爷,除了口技之术惟妙惟肖以假乱真外,还长于舌辩,讲古论今,纵横捭阖,吹拉弹唱无不精通,一身本领全在一张嘴上。
当年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未曾发迹前在台安搞保险队,集市上有位说书先生叫袁青衣,擅长讲三国和水浒,张作霖闲暇时最喜欢听这位先生说书,因此与袁先生相交莫逆。这袁青衣便是叫天门中的一位高人,张作霖起于微末,草莽出身目不识丁,早期却做了许多胆大心细谋划缜密的勾当,皆是出自这位袁青衣先生指点。
后来张作霖得势发迹,这位袁先生因为反对直奉大战,便学那张子房翩然而去,入千山出家为道。张作霖挽留不住,又怕他投靠直系,便与之定下约定,投以巨资助其开辟山门,条件是张作霖在世一日,这袁青衣便不得离开千山一步。后来张作霖被日寇炸死在皇姑屯,袁道人悲叹故友之余,终于可以开山门收了几个徒弟将叫天门的技艺传承下去。
叫天门的人行走江湖全凭一条巧舌如簧,两片薄唇声如磬,除了说书讲古外,还偶尔与人帮闲主持红白二事,干活儿的时候在嘴里暗藏一个腔笛,讨赏的时候,嘴巴不动,展露口技便能够模拟出阴风鬼火的声音,也能效仿出百鸟朝凤鹊鸣连天的喜悦动静。只要出口,屡试不爽。
破四旧的年代,这些封建糟粕余毒都没了市场,基本上被断了活路。这号人在旧社会好吃懒做惯了,适应不了时代,便只好或转行,或走港澳下南洋另寻活路。
霍泽问起是否知道叫天门,李牧野便随口说了几句这门户来历。自然是以褒奖夸赞的口气说的。
张俊义心中受用,嘴上则不免谦辞几句。
霍泽却笑道:“张兄弟不必太谦虚,你们这一门本出自鬼谷,由纵横之术演化而来,钻营谋略的是世俗人心,虽为文略之道,却能以口舌杀人于无形,如果不是独尊孔孟儒术,你们这一门也不至于沦落江湖成了口舌小道。”又道:“比较而言,天机的几位兄弟可谓是各有千秋,各争擅场。”
他说到这里顿住,然后又一指另外一个穿黑布褂子的白胖子道:“这是燕鸿飞兄弟,出身盗门,此盗非彼道。”
李牧野会意点头,道:“我听说盗门有四老姓,甭管之前姓甚名谁,郝、燕、鹿、李,入了门就得改姓,四老姓各有一路特长,燕兄这一门可是精通钻天缩骨之术?”
燕鸿飞谦辞笑道:“不过是微末之技,不登大雅之堂,全仗着霍大哥抬举才与各位兄弟同席。”
李牧野注意到他抬手抱拳的瞬间,右手的中指和食指格外的长,竟比其他手指长了一寸有余。关于盗门里的事儿没少听叶泓又说起过。燕鸿飞这两根手指所以如此特殊,是因为他从小练了一种特殊的手技,叫做分光掠影指。
听着有点玄妙,其实就是一种偷窃手法,其中大有讲究,绝非一般人能练成的
第二百三十二章 珐琅塔上夜话江湖百家
这种手技必须是童子功,在很小的时候,当手指开始发育时就长时间用浓醋浸泡,至骨软皮皱时用力拉长,直至肿痛不能动弹时,再以紫河车,也就是胎盘晾干研磨成粉再混合芝麻和竹笋的汁液做成的膏来涂抹治疗。功夫未成以前,要用高山牛的奶涵养着,伤势养好后再用浓醋浸泡,膏药涂抹,牛奶涵养,如此反复直到养的手指如蜘蛛脚一般。
这两根手指敏锐异常,灵巧非凡,出手的时候轻如风拂快似流光,才算彻底练成了。就算是练成了,也还要经常用高山寒地的牛奶来涵养,以保持其敏锐活性。
这种技术非但是邪门歪道,而且需要忍受极大苦功才能略有所成。小康年代,大家温饱不愁,谁还能舍得自家孩子去吃这份苦,最后只练成一门违法乱纪小偷小摸的技术?所以,这一门的小贼虽然不少,练成这手技的却是凤毛麟角。
这个燕鸿飞年纪至少也在五旬开外,看上去笑容和蔼,内在里却必定是个狠角色。
霍泽赞了一句李兄弟果然渊博,又指着最后一个穿灰色中山装,看上去不过四十出头的男子介绍道:“这位是江秋平兄是咱们天机当中的寿星佬,左道奇门中有鱼龙幻术派,以星、丸、方、剑四门奇术闻名江湖,江秋平大哥可是集大成者,你看皮相不过四十出头,其实比我还大两岁嘞。”
李牧野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便不由心中一惊,因为曾经不止一次从许道人口中听到这个名字。
江湖代有人才出,纵然是民智开化的太平盛世里,江湖奇人凋敝的时代,江湖武榜上的名字也常常会因为时光流逝而更迭,几乎很难出现某人霸榜多年的牛逼情况。而此人却位列江湖榜四十年,虽然从来不在十大术士之内,却始终占据着第十一的位置。
许扬尘也是左道奇门中人,对这位门户中的大叛徒知之甚深。
这江秋平于三十年代在远东出生,父亲是个身负绝技走江湖撂把戏的手艺人,母亲是日本垦田【创建和谐家园】,同时也是黑龙会成员。江秋平出生在这个汉奸家庭,从小耳濡目染,完全以日本人自居,后来跟随父亲学了一身左道幻术,却在十五岁那年认为父亲的血统问题玷污了他,亲手杀害了父亲。
这个大魔头最让人不齿的是害死父亲后,在很多年当中跟寡居的母亲同居一室,并且终生未娶。本来其中内情外人不得而知,直到其母在六十岁那年过世,江秋平不知所踪,工作人员在其家中发现数具幼小畸形的尸骨,人们才知道那些年这个魔头在家中对他母亲做过什么。
而他干的第二件名扬江湖的事情则是,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跟随日本神道学家西村林勋访华,借着学术交流的机会,施展幻术偷走了巴蜀朝天观中的一本重要经卷,乃是葛洪亲笔原著的海内孤本。而后赠予其母族在奈良的黑龙亚洲民俗博物馆。消息传出,巴蜀朝天观的老观主白无尘惭愧自尽。江秋平一夜之间成了玄门大敌。
此事引来武榜第一的玄尘对其发出江湖追杀令,江秋平在国内无处容身,连在日本的家也遭遇了灭顶之灾,此人却神奇的逃脱过追杀,从此消失在江湖上
这些事在心中一闪念而过,李牧野神色不变,道:“久闻左道宗师江前辈威名,想不到今天竟有机会成为同道。”
江秋平轻轻笑了笑,声音格外尖锐,道:“小老弟不要这么客气,进了一家门便是一家人,都是霍大弟的好兄弟,这前辈什么的就不要叫了,当年我在青海湖被巴蜀朝天观那些杂毛道人追杀,全靠霍大弟相救才苟活至今,从那时起老夫这条命便是霍大弟的,只要是霍大弟认可的兄弟便是老夫的兄弟。”
这番话说的,政治正确,义气千秋,比起燕鸿飞的简单沉默和张俊义巧舌如簧的场面话来,显然要更符合霍泽的心意。
酒席宴上,几个人纵论江湖,大谈国际国内形势。霍家兄弟开辟不夜城,成为江湖一方霸主却并不满足。
霍泽虽然年过七旬却丝毫不服老,雄心不减,言谈之间都是如何扩大霍族在华人世界的实力,怎样提升霍族在西方地下世界主流圈子的影响力,很显然,掌控一个蒙古国的经济命脉完全不能满足他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