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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世之深渊召唤师-第104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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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现在,历经千险来到秩序,却看到雷狱龙狮被人驯成一条看门狗,至于张洛瑜更是惨死地上,成为了一具尸体。

      狮子没了,人也没了。

      主战派和保守派很有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发生摩擦,甚至引发进一步的恶化,越想越心惊,王枫心中顿时冰凉无比,一种大事不好的念头充斥在了脑海里面。

      “你怎么能不问青红皂白就胡乱杀人!”

      王枫现在脑袋里混乱无比,他望向陈锋,声音颤抖说道。

      “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阁下哪只眼睛看见我杀人了?”这时候,陈锋身上的火焰慢慢褪去,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但语气却像结了冰碴,质问王枫。

      王枫一时哑口无言,的确,对方从始至终没有动张洛瑜一根手指头,他的死,完全是雷狱龙狮所为。

      “这里有这里的规矩,无论是谁破坏规矩,都应该受到惩戒,这只狮子在我营地门前杀了人,我现在将其擒拿,于情于理都没有过错,你不要乱说话,要是引起误会,对你我都不是好事。”陈锋的语气越发冷了,眼睛死死盯住王枫,杀机毫不掩饰。

      王枫现在只觉得心都麻木了,明明是对方先擒住雷狱龙狮,再命其击杀张洛瑜,可到了对方口中,却是他仗义出手,擒拿住了杀人异兽。

      张洛瑜看似残酷无情,却不及对方百分之一。

      陈锋?!

      听对方口中语气,明显便是这里的领袖,他便是上校口中的救命恩人!

      王枫看见陈锋冰冷的目光,心中打了一个寒蝉:“张洛瑜反正已经死了,这人心狠手辣,实力至强,就算成不了朋友,也不能为敌,这是他和张雪源的恩怨,我根本不必强出头。”

      想到这里,王枫抬起头,脸上的晦涩隐去,当即换了一幅面孔:“时常听冯志勇上校说起您,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桥东王枫,见过陈少尉。”

      “少尉?”陈锋紧紧了衣领,开口询问道。

      “上校曾说过,您为了阻挡怪物,不惜留下掩护,几百人的性命因您得救,有功也有恩,按功绩,少尉军衔当之无愧。”王枫如实回答。

      听完王枫解释,陈锋眼神中有些思绪。

      斗转星移,时光荏苒,对于陈锋而言,一开始他的确想要借助军方积累实力,可一路走过来,他抢夺无数怪物与高手的气运,已经在经开区站稳了脚步,甚至建立了秩序,容纳了接近一万人口。

      现如今,他要人有人,要粮有粮,完全算是一方巨头。

      不过,陈锋却也没有拒绝这任命的军衔,他明显可以看出,冯志勇在示好自己,要不然,不可能一上来便给自己这么一份厚礼。

      现如今,桥东的军衔也做出了一些调整,按照从低到高,共有:兵、军士、尉官、校官四个级别。

      兵:二等兵、一等兵、上等兵。

      军士:下士、中士、上士;

      尉官:少尉、中尉、上尉;

      校官:少校、中校、上校;

      军籍的每一级,都有不同的待遇,像是王枫,在营地中任劳任怨这么久,不过也只是上士而已。

      陈锋点了点头,算是应下了对方,他还没有自负到,无视天下英雄的地步,更何况,现在虫子才是最大的敌人,陈锋需要合纵连横,联合桥东一起对抗这股虫潮。

      “咴咴”

      目睹主人被杀,一旁的变异马接近暴走,它性格暴虐,与其说是一匹马,反而更像是一只野兽,一口牙齿咬合在一起,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陈锋瞥了一眼发狂的马匹,对着魏逊轻声道:“一会儿宰了,做晚膳吧。”

      晚膳。

      一只这么强悍的坐骑,竟然要宰了做晚餐,王枫只觉得头皮发麻,再一次感到诧异。

      “今日不同往日,到处都弥漫着各种虫子怪物,秩序有对待敌人的手段,也有对待朋友的热情,里面请吧。”

      陈锋一边说一边朝前走去,雷狱龙狮则乖巧的走在他身旁,脖间还挂着一根绳索,这副模样,完全像是一只温顺的宠物。

      城门开了。

      王枫望着陈锋的背影,心中有些忐忑,仿若第一次面对变异丧尸般难以招架,他深吸了一口气,这才让心情平复了一些,跟随对方缓缓走向了营地之中

      ps:单位加班,黑夜十点才下。

      没有及时通知大家真的抱歉,现在凌晨两点,原本写了两章,可脑袋昏沉,那张有些瑕疵,就不上传了

      明天下班会早早写,鞠躬,对久等的朋友说一声抱歉。

      真的很抱歉。

      第一百六十一章 营中见闻

      “骷髅?这些骷髅竟然会动。”

      踏入秩序,王枫的瞳孔顿时收缩,这时候,站在大门里面迎接他的不是人类,却是一具具森白的骷髅。

      这些骷髅手中个个拿着武器,眼神幽幽,散发着蓝色的灵魂之火,。

      “我麾下有一名手下,可以将死亡的尸体变成骷髅,这些骷髅往日来负责营地的捕工作,专门杀虫!”陈锋走在一旁,望着白茫茫的骷髅,淡淡开口。

      听见陈锋这样述说,王枫把目光投在了骷髅战士的身上。

      通往住所的道路上,骷髅整齐站立,骸骨上面甚至还有血渍,配合上钢刀、白骨,显得气势尤为惊人。

      这片土地已经被染指,有许多层出不穷的暴徒,凶猛强盗,还有虫子、野兽、怪物等等

      可是现在,这些骷髅的出现,却将这些敌人统统斩于刀下,王枫的眼中甚至浮现出了一些场景,毫无畏惧的骷髅战士朝前冲锋,就像是洪流一般,将敌人淹没在白骨之中。

      更甚至,这些骷髅战士也会成长,一直杀戮下去,会吸收尸体里面的亡者气息,有一天,也会晋升青铜,甚至是更高阶!

      王枫原本还因为身边的精兵有些骄傲,可看到陈锋的骷髅战士后,脸上最后的骄傲也被扯下,他知道,一旦发生战斗,这些不知死亡的骷髅,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将这些精兵砍成肉沫。

      子弹需要上膛。

      可骷髅却不需要停歇,只要灵魂不熄灭,就是剩下半个身子、一颗脑袋、它们都会爬到敌人面前,咬断对方的脖颈。

      这次过来,王枫最大的任务便是探查秩序的实力,就算是主战派,一些人都认为,经开区已经被摧毁,所谓的营地,不过是胡乱建起,就像是纸糊一般,根本经不起多少抵御。

      倒不如,直接并入桥东,将双方力量合在一起,才能对抗外面的灾难与怪物。

      可从进门之后,王枫却知道,那些人错了,并且是大错特错!

      这里比他们所有人想象中都繁荣,在废土之上,没用多长时间,就耸立起了这样一座营地,骷髅、房屋、食物几乎是遍地开花,密密麻麻的不知多少,无数人像是蚂蚁一样走来走去,没有外面饥肠辘辘的凄惨,反而脸上充满希望甚至是笑容。

      所有人都能吃饱饭!

      从这一点看来,就知道这座营地藏匿的潜力有多么巨大!

      更重要的是,几千人生活在一起,非但没有出现脏乱差的现象,反而整齐有序,干净整洁,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王枫越走越心惊,越走表情越是肃穆。

      这时候,王枫不再像之前那般忌惮,更像是看待冯志勇一样,多了一丝尊敬。

      毕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起了秩序这样一所强大的庇护所,此人值得如此对待。

      夜幕降临。

      几人坐在院落之中,一旁生着篝火,而里面却不是寻常的木材,而是一种叫做烛火虫的眼睛,这种虫子能在暗夜中发出明亮的光芒,用它的眼睛替代木材,可以保持三个小时不灭,并且亮度惊人。

      此时,陈锋坐在最中央,一身亚麻色的衣服,面色平静,眼睛如同泉水一般泛着涟漪,从外表看去,根本就是人畜无害,与此前降服雷狱龙狮时的模样有天渊之别。

      可是,就是这个人,在废墟中建立了秩序,庇护了上万人不受迫害,座下更是有四大召唤兽,一路披荆斩棘,将无数敌人斩于剑下

      陈锋。

      他的威望,在经开区无人能敌。

      现如今,陈锋的府邸周围,全部都是手持钢刀的骷髅、以及面容肃穆的人类战士,而在他身旁两侧,则坐着几个神情内敛,但眼中却目露精光的一众高手。

      魏逊、徐哲、杜门、张建雄、马琛、梁静瑶、刘浩洋、元素使。

      这时候,整间营地的职业者全部落坐,这些都是陈锋一路走来,收服的手下,个个都是能当一面的好手。

      众人身前,是一个长方形的桌子,足足有十米,桌子上全部都是肉食、蔬菜,在外面难得一见的食物,现在却种类繁多的摆在桌子上,不经意间,便承托出了主人的豪气。

      桌子前方,一只四目狼蛛被捆绑倒挂,这只拥有剧毒,可以轻易毒死大象的毒虫,口中的毒腺已经被拔掉,八只虫腿也遭砍断,现在凄惨的倒挂在了树下。

      它现在还活着,不停挣扎嘶鸣,显得十分痛苦。

      这时候,一名厨师走了过来,他手中提着巨大的剔骨刀,走到四目狼蛛身前,一刀刺进对方的胸甲,然后用力一划,血液、内脏便流在地上,这还没完,厨师横向一切,彻底将其虫甲剃掉,拽出鲜嫩虫肉,放在一旁的炭火上开始烹饪。

      动作行云流水,根本没有一刻停顿。

      更令人无法相信的是,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根本没有觉醒能力,可刚才,他面对四目狼蛛的时候,却没有丝毫恐惧,那副模样,就像是在宰杀一只肥猪,手法之快,甚至令王枫都瞠目结舌。

      很显然,对方并非第一次宰杀虫子。

      “陈少尉,感谢您的晚膳,可是这是不是有些太奢侈了?”眼前这份膳食,堪称奢侈,王枫就算在桥东也有些小权利,但也从未被这种宴席款待过。

      这时候,王枫的态度早已转变,语气之间,都多了一些示好,完全没有任何架子。

      “这算不了什么,你远道而来,我当然要尽一下地主之谊,虫子的肉虽然鲜嫩可口,却少了一份嚼劲,魏逊,把那匹马牵出来,杀了它,这才是今天真正的主菜!”陈锋咧起嘴角,一幅无所谓的模样。

      “是!”坐在一旁的魏逊突然起身,王枫当即就感到了一股杀气,好像丛林中无数猛兽嚎叫一般,在自己身旁响彻。

      “刷!”

      刀光一闪!

      马头落地,血水顿时染湿了地面。

      张洛瑜座下的宝马,可日行百里,脚踏诸虫的凶兽,一刀便被切开了脑袋,轰隆一声倒在地上。

      陈锋面无其实,语气平静道:“变异宝马,心头精血是大补之物,魏逊,给我灌在一个酒杯里面。”

      魏逊闻言,再一刀切在变异马的心间,顿时,一股鲜红色的血浆便倒灌进了酒杯之中,然后端在了陈锋面前。

      这一幕,王枫看的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思维早已麻木,就算他在末世生存了许久,却也没有见过这种凶人!

      震慑!

      王枫不是蠢人,他当然知道这是陈锋的下马威。

      可就算心里早有准备,但看到这血腥一幕,心脏还像是被紧紧握住,顿时变得呼吸困难。

      变异马体型巨大,神态俊逸,并且速度快的出奇,在平坦的道路上跑起来,甚至比跑车还要迅敏,并且它的实力也不弱,两双马蹄,就像是四把铁锤,简直就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坐骑!

      可是,就是这么一匹在桥东备受瞩目的宝马,现在却倒在血泊中,身子与马头分开,显然一击毙命。

      不管王枫的想法,陈锋举起魏逊递过的酒杯,一口饮尽,直接将一杯心间血吞入到了肚子里面。

      烫!

      这是陈锋的第一感觉。

      淡淡的血腥味充斥着口腔之中,但胸腔却倍感炙热,就仿似吞下的是一颗火球,热浪感十足。

      变异马气血充沛,身体八成的能量融于心间,一匹高大骏马,心间之血只有这一杯之多,其浓度,甚至可以和蜂王蜜相媲美,甚至是更胜一筹。

      杀马取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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