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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世之深渊召唤师-第65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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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全部降伏

      魏逊竟然有这种奇遇,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力量恐怖到了这种地步,要知道,他的能力并不特殊,只能算是普通,若是依靠自己,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晋升白银,甚至一辈子卡在青铜境界。

      可是现在

      陈锋将杨政的血肉,为其重铸臂膀,不仅如此,其中还叠加了十三只凶兽的意志,魏逊现如今,完全可以用脱胎换骨来形容!

      他站在那里,臂膀漆黑无比,散发着一股冰冷的不详气息,简直就如同一个人魔,让人不由自由有种胆怯的感觉。

      而且这根臂膀,竟然有着与他截然不同的气质,凶狠、毒辣、还有无尽的怨气。

      这根臂膀就像是拥有一个独立的意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重生,变成一个全新的生命!

      不过陈锋清楚,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那些凶兽的意志全部被镇压,现在之所以有这种感觉,那是因为凶兽们残留的怨气。

      在与敌人战斗的时候,这种怨气会影响敌人的心境,让对方产生慌乱与不适的感觉,更甚至,它具备吞噬灵魂的能力。

      也就是说

      魏逊只要击杀一些强大的野兽,将灵魂封印在其中,手臂的力量就会越来越霸道,越来越完美!

      而他,也可以凭借这种吞噬能力,力量快速提升,只要力量充足,冲击黄金、甚至是传奇都不是没有可能!

      感受到身上的力量,魏逊握紧了拳头,虽然这根臂膀与正常人相差甚多,完全算是一个怪物,可是他却十分喜欢这种感觉。

      一拳砸裂地面。

      他甚至都没有想过,自己有天会这么强大!

      从今天开始,他再也不是一个喽啰,脱胎换骨,若是现在投靠到冯志勇手下,直接就会得到少尉身份,成为镇守一方的统帅!

      不过,魏逊只是思索了几秒钟,便来到陈锋面前,直接跪在了地上:“大人,我感谢您替我重铸臂膀,从今之后,我就是您的一条狗,您让我杀谁,我就杀谁,若有违誓,天打雷劈!”

      陈锋看着魏逊表态,暗自点头,这魏逊倒是有些脑子,没有被力量蒙蔽了头脑,而是跪谢自己,无论出于真假,有这份眼识,倒也算个人才。

      “好了,起来吧,我从来不信誓言,只信实力,做得好,这里有你一席之地,做不好,那就是辜负我的期望,不用老天,我自己就能把你抽筋扒皮,让你生不如死。”

      陈锋面无表情,语气更是冰冷森寒,根本没有所谓上位者那种把手下当手足的情谊,而是【创建和谐家园】裸的等价交换。

      “大人明鉴!”魏逊抬起头,惊讶的看了陈锋一眼,根本不敢反驳,背叛?杨政够强大,还不是被对方直接击毙!

      而且,在他身后还有四只怪物,哪一只,都不是简单角色。

      反叛?

      魏逊想都未曾想过。

      至于一旁的元素使,现在早已是神经绷紧,杨政刚才出现的时候,他心中还有些小算盘,毕竟对方一上来就打伤魏逊,表现出的力量,简直强大无比。

      若是对方真的掌控这里,并且击败陈锋,他就重改门户。

      可就是这么一个强者,现在竟然尸骨无存,不单单如此,陈锋还亲自将其炼化,给魏逊重新安上了一只臂膀。

      这种手段。

      直接让他信服,再也不敢有半点二心。

      作为营地的职业者,他也站了出来,企图跪在地上,对陈锋效忠,可是陈锋却在这时候转过身,冷冷望着对方:“刚才强敌环绕,你在哪里,为什么魏逊受伤,你却平安无事?”

      “我我没来得及动手”元素使眼神闪烁,望着凶神恶煞的陈锋,内心一阵慌乱。

      “没来得及出手,我看你是有其它念头,若是对方把我镇压占据这里,你还想投靠对方吧?”陈锋眼神射出一抹凶狠的目光,令元素使心中发麻。

      “我不敢,我从来没有那么想过,您要相信我”元素使脸色苍白,显然被对方点破了心中的想法。

      “不敢?我功必赏,错必罚,你三心二意,我不给你一些惩戒,难道你认为我是泥捏的不成?手臂既然无法战斗,那要它还有什么用?”陈锋举起手,一剑直接挥向元素使的左手,刹那间,对方的左手便跌落在了地上,火焰过于高温,甚至连血液都未曾流出。

      元素使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睁大眼睛,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一般,望着自己光秃秃的手臂,躺在地上,痛苦哀嚎。

      “我念你是初犯,给你一些教训,如果还有下次,就不是你的手掌,而是脑袋!”陈锋不再理睬元素使,转向一旁看热闹的众人。

      冷漠至极。

      一言不合,就让元素使成为了一个废人。

      不过元素使不比魏逊,就算手掌被削断,却可以用另一手代替施法,能力受不到什么影响。

      “你们听好了,这个时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没有我,你们在野外只有死路一条,为我战斗,奋勇杀敌,自然少不了你们的好处,食物,我大把大把的有,不仅如此,若是表现突出,我就赐予你们能力,让你们也拥有强大的力量!”

      陈锋冷哼一声,身上顿时燃起了一片火焰,这些火苗,发出“滋滋”的的声音,让在场的战士们,血液都涌到了脸上!

      “从今天开始,一天三顿饭,吃饱、吃好!”

      陈锋这话一说完,众人直接欢呼了起来,要知道,王勇之前为了控制他们,一天只给他们一个馒头的伙食,别说战斗,就连走路、说话都没有力气。

      而现在

      食物竟然变成了一天三顿。

      这是只有和平年代,才会有的待遇!

      众人呼吸厚重,陈锋有能力又有手段,跟着对方,他们也有可能成为魏逊那样的强者,并且衣食无忧,这种种条件,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效忠对方?

      更甚至,陈锋的强大,已经刻画在了他们的灵魂上面,将强则兵强,有陈锋坐镇,他们的气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改之前怯弱与恐惧,直接腰板挺的笔直,脸上,都隐隐约约多了一些煞气。

      悍兵。

      稍加训练,这些人会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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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章 嗜血蜂

      杨政气势汹汹上门夺粮,现在却被完全镇压,就连浑身的血肉和能力,都被陈锋凝练成了臂膀,帮助魏逊一举突破白银之境!

      威严。

      陈锋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强大,任何亵渎者只有死路一条。

      不单单如此,他功必赏,错必罚的作风,更是让每个人都记在了脑海之中,不敢有任何造次。

      至于一旁的元素使,在哀嚎中被一些人拉进了厂房中,至于他的那只手掌,则落在地上,显得极为刺眼。

      陈锋趁着这股气势,一连又下发了数个命令,除却一些后勤人员,能够战斗的成年人足有二百人。

      十人一组,五十人一队。

      陈锋任命了新的队长,这样方便管理,并且命令他们协助魏逊,一起管理好厂房日常的安保工作。

      “魏逊,你现在带人去将之前发现的嗜血蜂,全部抓回来!”陈锋将一切安排好之后,对魏逊下达了一个命令。

      “嗜血蜂?那些以尸体筑巢的怪物吗?可是大人,那些虫子十分警觉,并且易怒,我怕一旦动手,那些蜜蜂肯定会有伤亡。”魏逊回忆了一会儿,开口说道。

      “没有事,你这根臂膀上凝聚了十三只野兽的怨恨,一旦将里面的怨气释放出来,嗜血蜂根本不敢与你为敌,光凭气势,就可以将其吓住,嗜血蜂看似邪恶、凶残,可一旦受到危险,就会钻入巢穴,你要做的,就是将那些巢穴全部搬回来!”陈锋解释道。

      “好了,事不宜迟,你现在就带人过去,务必在黑夜之前回来!”陈锋望着周围一片狼藉,眼神闪烁道。

      城中的食物总有吃完的一天。

      陈锋想要组建势力,让它在这世界上正常运转,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产业链条。

      一旦具备产业,才能与其它势力正常交易,换取粮食或许是其它日常用品。

      旧时代一去不返,人类也结束了金钱时代,在这片废土上面,食物成为了全新的货币。

      血蜜。

      这是一种神奇的食物,它们是嗜血蜂采集血液后酿出的蜂蜜,普通人服用可以强身健体,职业者服用,则可以快速恢复疲劳。

      稀有食物。

      这种蜂蜜在末日中都极为少见,算是比较奢侈的一种食用品。

      之前被许多事情耽误,陈锋没来得及去收服嗜血蜂,而现在,魏逊晋升白银,厂房再次稳定,他要做的,就是将这些嗜血蜂抓回来,圈养起来,然后产生源源不断的蜂蜜,除了食用,还可以密封起来,在需要的时候,换取一些重要的物资。

      转眼过了三天。

      一间屋子中。

      里面摆放了八具怪物的尸骸,岩石蜥蜴、巨力甲虫、甚至还有一些异变的麻雀、鸽子,只不过,相比之前那种弱小的姿态,这些鸟类的身体也发生膨胀,一只小小的鸽子,竟然异变成了一米长,比雄鹰还要强壮!

      锋利的爪子,从高空冲下,甚至可以将一块巨石抓裂,俨然成了一个猎食者!

      蜜蜂在这些尸体上面来回爬行,每一只都有婴儿拳头那么大,身体呈血红色,眸子更是散发着骇人的目光。

      至于翅膀,则发出嗡嗡的轻颤。

      而诡异的是,这么多尸体摆放在地上,这间屋子中竟然没有想象中的腐烂气息,反而有股扑鼻的香气。

      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些尸体竟然全部固体化,就像是干尸一样,根本不会发生血肉变质的情况。

      魏逊用刀划开一具尸体的胸腔,里面流出金色的液体,就像是浓稠的蜂蜜般,闻一闻,竟然觉得心旷神怡,全身筋骨舒畅,原本疲乏的大脑,都像是洗礼过一般,变得清凉无比。

      血蜜!

      这赫然是嗜血蜂酿出的血蜜!

      名字虽然带血,可颜色却金光灿灿,每一滴,都像是黄金熔炼后的汁液,浓稠到了极致!

      嗜血蜂喜欢拿人类筑巢,按理说,用人类的身体饲养它们,更能产出高品质的血蜜。

      可陈锋圈养嗜血蜂,不单单是为了交易,更多的还是日常食用,因此,他替换了嗜血蜂的巢穴,用一些怪物的尸体代替。

      这么做,虽然血蜜酿出来,口感多少会干涩一些,但却不会让人产生太大的压力,更何况,血蜜的品质,更多源于血液的强大。

      如果能够抓捕一些青铜、甚至白银境的怪物,当做嗜血蜂的巢穴,那么,酿造出的血蜜将会更加宝贵,一些普通人每天服用这些蜂蜜,甚至有一定几率,完成超凡觉醒!

      “这世上,真是无奇不有,一只小小的蜜蜂,竟然可以酿出改变别人命运的天赐之物!”陈锋看着那缓缓流出的蜂蜜,上面竟然没有血腥味,而是浓稠的香味。

      在酿造的过程中,嗜血蜂将杂质全部剔除,只留下纯粹的生命能量。

      “怪不得,那么多大势力会饲养各种生物,除了嗜血蜂,雪兔的皮毛抗寒能力极强,包裹一层兔绒,甚至能够抗衡零下三十度的环境,神游海蚌体内的珍珠,具备隔绝海水的能力,就算是普通人带着珍珠跳入海中,都可以生存两个小时左右!”

      若是将这些生物全部聚集起来,甚至不需要去开荒、种地,只是拿去贩卖物资,就可以获得大量食物,保证十几万人的日常所需。

      不过陈锋知道,这种生物可遇不可求,相比硫酸虫、巨力蚂蚱、赤足蜈蚣这样满大街可见的渣渣货,它们简直属于稀有物种。

      雪兔。

      只有在极为阴寒的环境下,才能发现它的踪迹,像J市这种环境下,根本没有可能出现这种生物。

      至于神游海蚌,更是在海底五百米之下活动,想要捕获对方,不仅要面对海水的压力,还要抗衡海中怪物的袭击!

      看着眼前的血蜜,陈锋的心中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念头。

      就连这嗜血蜂也不是寻常可见的虫子,在虫族中,也算是异种,陈锋能够知晓对方行踪,还将其捕获圈养起来,已经算是十分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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