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小说列表 排行榜 搜索

    末日之灭绝-第178页  护眼阅读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温馨提醒:系统正在测试升级。如果某小说不存在,您可以访问备份站点继续阅读。谢谢!

      …………

      不得不说,鲁达的声波攻击的确厉害。

      而且胜在突然……

      在措不及防之下,就连实力最强,还仅仅只是被声波攻击波及的黑寡妇和亚莎,也在恐怖的声波冲击下,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胸口发闷……

      可别小看这一点点的失神……

      对于如今的进化者而言,真正决定胜负,甚至都用不了一秒钟。

      如果换做一般的进化者,甚至是少部分将级进化者,都很有可能中招,落得个yīn沟里翻船的下场……

      ………………………………………………………………(未完待续。)

      二百四六章:诱惑

      () 可夏建显然不是一般人……

      他的四大基本属xìng,没啥突出点,就胜在一个平均……

      虽然在很多的时候,平均就意味着平庸,但是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平均同样代表着没有缺点!!

      在高达四十二点的体力属xìng下,他的身体强度,几乎超过了任何一个同阶的进化者(当然,那种拥有身体可以金属化一类强化异能的变异者,自然不能算进来)。

      而且他的这种强大,是全方面的,由内而外的……

      ……

      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在经过初始的惊讶后,夏建在鲁达等人惊骇的目光下,衣襟飞舞,竟然迎着声波,好似在散步一般,轻轻松松的走到了鲁达面前……

      这一幕,看在知道鲁达声波攻击的人的眼里,夏建在他们眼中的形象,可就不仅仅是强大这么简单了……..

      绝强的力量,爆发时,可以瞬间突破音速的速度,还有所有异能中,公认最为狂暴,杀伤力最大的火系异能,而由火系异能,又可以得出他jīng神力极为强大,不惧同阶的jīng神冲击……

      再加上现在……

      竟然连针对耳膜等薄弱部位的声波攻击,都没什么效果……

      不要以为鲁达冲出来,是完全的个人行为。

      可以这样说,冲出来的三名进化者,人选方面完全是有预谋的,有准备的,一次针对夏建的试探。同时也是像夏建展示他们实力的举动……

      然而也正因为这样,大家才越发的体会到夏建的恐怖……

      心神巨震之下,大家连鲁达的声波攻击什么时候停止了都不知道。

      只知道夏建嘴角带着一丝冰冷。让人不寒而栗的狞笑,如一座巍峨不可逾越的山峰般,静静的站在鲁达面前……

      这一刻,风停止了呼吸……

      时间忘记了流动……

      鲁达的嘴巴甚至还保持这张开的状态,迟迟忘记了闭上。

      满眼惊恐的看着眼前的这个魔鬼……

      ……

      也不知过了多久……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又会看到鲁达口吐鲜血,倒飞出去的时候。

      夏建说话了……

      就见他一脸轻松。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着鲁达,只看得鲁达毛骨悚然,差点就以为夏建会不会是对自己有什么禁忌的兴趣的时候。夏建忽然道:‘不错,看来你们也不是完全一无是处……‘

      说到这里,夏建停了停,如刀光般锐利的目光。逐一扫过老莫一行。直到视线所到之处,众人纷纷垂下头,无一人敢和他对视。

      夏建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继续道:‘你们不是想要我收留你们吗?要不这样吧!我从来不收废物手下,为了证明你们不是废物,我给你们每人一次机会,在一个星期之内,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你们每人给我弄来……五十……就一百吧,你们每人交给我一百颗血晶。我就勉强勉强,把你们收下了……‘

      说完,夏建还不忘又强调一句:‘记住,是兵级血晶!‘

      然后摆出一副你们看我多善良,赶紧感激我的表情……

      夏建这还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他这里自我感觉良好,好像老莫等人占了天大的便宜。

      可殊不知,在别人看来却全然不是这样……

      等他说完,就连石虎他们,都被他这堪称变态的要求吓到了!

      每人一百颗血晶!还必须是兵级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如果老莫一行都想加入的话,那他们就必须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内,猎杀一千八百头兵级追暗者!

      一千八百头啊!!

      光是想想这个数字,崔凯几个,都觉得自己快疯了!!

      不少人更直接……

      直接就换上一副鄙夷的表情……

      你当我们傻子呢!

      要是我们能猎杀一千八百头追暗者,鬼才会来投靠你呢!

      不过还好,夏建的威慑还历历在目,倒不至于有人公然敢站出来。

      不过大部分人心里都已经打定主意了。

      先应付过去再说。

      等大家离开了这里,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傻子才会再回来陪你一起疯。

      可大家却全然不知道,他们的那点小心思,已经全然被夏建看在了眼里。

      夏建又不是真的狂妄到连自己姓啥名啥都不知了,既然敢提出这个看似变态的要求,自然就有让老莫等人不得不就范的办法……

      ‘当然啦……‘

      夏建再次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信心十足道:‘既然你们想拜我做老大,你们老大我自然也不会小气,更不会白收你们那一百颗血晶,谁如果完成了任务,我会亲手猎杀一头将级血族的血晶给他,不过前提是你们自己去找目标,另外,为了避免有人浑水摸鱼,谁的任务完成的越好,谁就有优先权,后面十个人就算了,等下次机会吧!我可没那么多时间,天天陪你们玩这种过家家的游戏……‘

      说到这,夏建冷哼一声,满脸不屑的嘀咕:‘那种垃圾就是送我,我还不要呢!还不是为了检验一下你们的实力……‘

      ……

      不得不说,夏建这次的【创建和谐家园】是相当成功的!

      末世里什么最重要?

      对大部分幸存者来说,毫无疑问是食物。

      但是作为生活在金字塔顶端的强者,当食物不再能制约他们的时候,同时也因为眼界更宽广的原因,在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后,提升实力,就成了他们终极的追求!!

      只有实力强大了,他们才能在这危机四伏的末世,走得更远。

      也只有实力强大了,他们才能在这强者如林的末世里,生活的更好……

      然而想要提升实力,就必须不断的修炼,不断的吸收血晶。

      靠自己修炼来突破,就先不说了,那几率太渺茫了,而且速度太慢,在晋升进化者之前,还有那么一丝丝机会,可如果兵级实力的进化者还想光靠着自己修炼来晋升……

      嘿嘿!!

      也不是说完全没有机会,只要你能够持之以恒,花上个十几、几十年的功夫,总会有突破的一天。

      至于吸收血晶……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现今最方便,最快捷,最能被人接受的修炼方式了。

      没有之一!!

      ……………………………………………………(未完待续。)

      二百四七章:都是为了武器

      () 可这个最能被人接受的修炼方法,也有一个困难,是所有修炼者所必须要面对的。

      那就是,每当修炼到了瓶颈,这个时候吸收一般的普通血晶,基本就收效甚微了。

      想要突破,最好的办法就是获得高等级的血晶!!

      然而,当高等级的血族和魔族,是那么好对付的吗?

      想想黑尸王,再想想那变态的魔族守护者……

      普通的进化者别说对付它们了,能在它们手下保住小命就不错了。

      一个血淋淋的例子就摆在那呢!!

      想当初魔族守护者还没变异,还只有准将级实力的时候,以老王为首的那一伙进化者,都已经武装到牙齿了,可就算那样,他们一连追捕了几个星期,都没成功,最终还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血的教训啊!

      ………………

      正如夏建所预料的,当他抛出可以帮大家获得高等级血晶这个诱饵的时候,大家终于淡定不下来了……

      夏建就等于是抓住了他们死穴,逼着他们不得不就范!

      甚至可以这样说,换做任何一个人像他们抛出这个诱饵,他们都不可能抵御的住这个诱惑。

      当然啦,如果抛出这个诱饵的人实力不够,嘿嘿,那就不好意思了,小竹,大石的事情,就是前车之鉴。

      不过这对夏建来说,却完全不是问题。

      他的实力摆在那儿呢!

      更何况夏建都说了:你们提前找好目标,我亲手猎杀!

      这不但在无形中。斩断了一些人的歪心思,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展示自己的武力呢!!

      …………

      在强大武力的震慑。以及提升实力的诱惑下,老莫他们没能抵抗多久,就彻底的沦陷了……

      十八个人,包括两个被夏建打断了手臂的倒霉鬼,也没能例外。

      他们没有任何抵抗力的屈服在夏建的yín威之下……

      ‘记住!越多越好!越多我就越高兴,一高兴,说不定我多就愿意多辛苦一下。多杀几头将级追暗者……‘

      最后,老莫他们,就在夏建这**裸的诱惑的声音中义无反顾的踏上了猎杀追暗者。获得血晶的征程……

      …………

      ‘嘿嘿,老大!真有你的,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

      ‘是啊!每人一百颗兵级血晶啊!十颗,只要给我十颗。我就能晋升为进化者了……‘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联系我们

电话: 400-123-4567

工信备案:(湘ICP备2021002763号-1)

©版权所有2018-2026

技术支持:近思之

友情链接
微信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