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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赋-第260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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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是一座金山,秦广鲁也知道吃独食的可能性不大,但他也要尽量吃了独食。

      这座金山,完全可以让柴关城百年之内,风调雨顺。

      明知道是个祸害,还不能直接杀了。

      秦广鲁思前想后说道:“我们好歹也忙活了这么多,大家都是道上混的人,不如给我们点好处,我们离开就是了,老哥你也是威武的人,潇洒一点,可好。”

      知难而退,这是龙铁虎想要看到的局面。

      因为三千人去打对方的两千人,到头来,两千人会全部死了,可三千人能活下来的,也没有多少,如此一来的话,龙铁虎基本上也就倾家荡产了。

      龙铁虎哈哈笑道:“好说好说,老弟帮我开掘出了一座金山,简直是恩深似海,日后,你们若是在柴关城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就可以直接报我的名号,我保证,不会有一个人敢为难你们。”

      秦广鲁老道的抱拳应道:“能得到老哥的照顾,在下真的是三生有幸啊。”

      然后,秦广鲁就真的让吴长峰和李清光这些人开始撤退,至于搭好的帐篷和开采工具,一律留在这里,当一个顺水人情,也还是不错的。

      龙铁虎见状,觉得这位老弟也是颇为懂事的,等什么时候自己方便了,也要想办法将这个老弟给偷偷摸摸的杀了,毕竟手底下两千余人,对于他的柴帮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城主希望龙铁虎死了,死于黑帮乱斗当中,这样的话,官府就可以出面,堂堂正正的为名除害,毕竟为名除害之前,好处早就捞够了。

      可是啊,龙铁虎树大根深,还真的不是那么好收拾的一个人。

      离开窟坨山的路上,吴长峰和李清光的心里都清楚,秦大夫这样的人,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先让龙铁虎慢慢挖金矿,等挖的差不多的时候,他们也可以来一个半路摘桃子。

      有一个很客观的事实摆在那里,他们就算杀了龙铁虎,一晚上也不可能带走那么多的黄金,而还会和大周的军伍正面杠上。

      可若是龙铁虎挖好了,他们摘了桃子,然后彻底离开此地,反正也发家致富,得到黄金无数,柴关城这里,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

      金矿这种东西,谁发现就是谁的,官府也不会刻意插手,前提是,挖金矿的人,本身也得要有一定的实力才行。

      吴长峰言道:“看来需要给钟南先生打一声招呼,让他派更多的人过来,好运输黄金,不然指望我们这些人,还能一夜之间,全身而退。”

      秦广鲁其实还有八千人,只不过都隐匿在了柴关城里,有些人是店小二,有些人是酒楼里的伙计,也有人是街头要饭的。

      善藏,是一个主帅应该有的修养。

      等到必要的时候,这一万蜀兵才会倾巢而出。

      钟南在江南也没有免俗,大范围的招兵买马,名义上都是江湖帮派,可得到了诸葛家族的相助,钟南那里,反而涌入了不少有真才实学,却又郁郁不得志的读书人,还有落魄的武将。

      人数到底有多少,这笔账,还真的没有仔细算过。

      不过让钟南这会儿凑够五万大军,也是可以做到的。

      秦广鲁点了点头道:“言之有理,立即书信一封告知钟南。”

      吴长峰嗯了一声,这会儿,秦广鲁呵呵冷笑了起来,说道:“当初在风岭山脉里,那盐铁之利,也不是我们先发现的,可我们是第一个到达那里的人,结果被元正那个小鬼给摘了桃子,有江湖高于庙堂的猛人对我们横剑相迫。”

      “可这一次,金矿是我们发现,也是我们先到达的,若是这一次又被人家给摘了桃子,这乐子就有点大了。”

      秦广鲁自然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一次发生了,不久之后,整个柴关城,必然是要发生一场血战的。

      以秦广鲁的武道修为,一个人灭了柴帮上下三千余人,那是绰绰有余的,毕竟那个龙铁虎还在元境巅峰,元境巅峰和化境的比较起来,真的隔了山海与岁月。

      ……

      元宵夜,钟南还在自己的书房里。

      萧子珍给钟南煮了汤圆,钟南吃的津津有味,只要是萧子珍煮的东西,钟南都觉得挺好吃的。

      当钟南收到了秦广鲁的书信之后,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发现了一座金山,可这一次又被人给砸场子了,命运总是惊人相似啊。

      钟南这里,人多势众,三万蜀兵还是三万蜀兵,不过在诸葛家族的大力照顾之下,又涌入了两万多人,其中有不少人,还真的是有真才实学的。

      不但如此,招兵买马这件事,依然在进行当中,等到了秋季,兴许钟南真的能够凑出十万雄兵。

      也不能说是雄兵了,只能说是稀松平常而已。

      毕竟钟南这里,没有兵家传人,许多武将们,也擅长操练兵马,可江南之地,还真的没有操练兵马的风水宝地,真的明目张胆的操练兵马的华,会引来大魏军方的镇压。

      钟南也一直寻思着,去和那个妖兽山脉里的兽王做一笔交易,腾出一个地方,用来操练兵马,可那里的妖兽和人族之间,也真的是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只能怪当初地藏寺干的好事,还有大将军庞宗干的好事。

      这件事,钟南只能徐徐图之,没有别的办法。

      有一座金山的话,可以打造兵刃,铸造铠甲,可以真的折腾出十万雄兵来,不过时间不允许,毕竟一个厉害的军伍,都需要在战场上磨炼,才能慢慢的成型。

      钟南拿起笔,开始回信。

      内容只有一行字。

      “半月之后一万五千苦力必然到场助阵将军放心即可。”

      钟南也没有觉得多么喜悦,毕竟这一次的事情,和自己原本的计划,是非常出入的。

      他只是打算,以柴关城为出发点,在柴关城站稳了脚跟之后,再向其余的城镇慢慢的渗透,结果发了一笔横财,细算起来,还有些吃亏。

      真金白银虽然不压身,可是啊,若是钟南计划真的成功了,到时候在大周也能有着尚且能用人脉,这一座金山和可以运用起来的人脉比较起来,还是稍微差了那么一丢丢。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反正是一座金山,不要白不要。

      钟南温和的对萧子珍说道:“汤圆很好吃,很暖胃,夜深了,你也不用陪着我,早点歇息。”

      萧子珍给钟南微微捶背说道:“今夜我就不歇息了,团圆之夜,你我在一起,才能对得起今晚的月色。”

      钟南握住萧子珍的纤纤玉手道:“有你陪着,真好。”

      月圆之夜,总是能给人无限的遐想,比如说,这个夜晚,元正已经功力尽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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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四 风来了

      元宵夜过了三日之后,拜月山庄里迎来了开年的第一个客人。

      路上的积雪被提前清扫了,道路上有些滑溜,有些地方,已经结冰了,这几日天气比较阴沉,很难出太阳。

      尉迟阳带着尉迟德一众人,在拜月山庄的大门口静静的等候着。

      视野的尽头,是连绵的群山,雪色连成一线天。

      有一位身着黑色大氅的壮年男子,缓步而来,这位男子黑发浓密,生的浓眉大眼,大老远的,便透出一股英豪之气,磅礴的血气,令周围的雪色惴惴不安。

      男子身旁,还跟着一头体积壮硕的黑狗。

      黑狗生的毛发乌亮,走起来路来,如一头慵懒的黑老虎。

      待得这位壮年男子临近前来,尉迟阳和尉迟德等人双手作揖,微鞠一躬,尉迟阳恭敬的说道:“见过风亲王殿下。”

      玄风,大秦皇室里的风亲王。

      位高权重,掌握百万大秦锐士,在秦国境内,风亲王的口碑和其余的亲王比较起来,不算太好,因为风亲王昔年率兵作战,所到之处,基本上走的都是屠城的路子。

      对方若是投降了,玄风也不介意,若是死战一场,风亲王从来都不会要俘虏。

      风亲王的气质很好,明亮而又厚重,眸子里,闪烁着熠熠光辉。

      轻声道:“不必多礼,进去说。”

      尉迟阳做出邀请的手势,陪同风亲王进入拜月山庄。

      元宵夜的当天晚上,尉迟阳就收到了来自于风亲王的书信,顺带还有拜年的礼物,是一颗颇为珍贵的夜明珠。

      走进拜月山庄里,玄风饶有兴致的看了看拜月山庄新修建的阁楼小筑,还有其余的大小院落,记得自己上一次来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次来,他遇见的人,也不是今日的尉迟阳。

      玄风说道:“我很欣赏你小伙子,少年之姿,竟然将拜月山庄打理的井井有条,武道修为,也算是尚可,比较起你的那位二叔,我更喜欢你一些。”

      “这也不是什么客气话,我喜欢和年轻人打交道。”

      尉迟阳温和一笑道:“王爷比较起来,我这相差太远,据我所知,王爷在舞象之年的时候,就已经筑起了京观上百座,杀出了赫赫威名。”

      少年人才是干大事情的人。

      这句话很适合用在尉迟阳和玄风的身上。

      玄风的少年时代,没有锦衣玉食,也没有妻妾成群,更没有狗马弋猎还有女人的生活。

      他的少年时代,就是战场上厮杀。

      很小的时候,玄风就见识过,为了一己之私,亲手杀了自己父母双亲的人,也见到过,为了活下去,将自己的女儿给另外一个人上供的无能父亲。

      对于这样的人,玄风也谈不上不屑一顾,人各有活法。

      经历过战争的都会明白,寻常百姓的家常是非,争权夺势,根本算不得什么。

      战争激烈到了一定程度,伦理王法,不过是一个摆设,人吃人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

      尉迟阳也是真的羡慕玄风,做一个假设,如果尉迟阳和玄风有着同样的军旅生涯,那该多好。

      不像是其余的少年人,想象着锦衣玉带,高头大马,红袖添香的恣意生活,也不像是江湖侠客那般轻剑快马恣意。

      而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光耀门楣,纵然有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悲凉,可豪情纵横于天地之间,亘古不散。

      比较起小资情调,尉迟阳其实更喜欢大风与大浪。

      可惜,真正有血性有信仰的人太少了。

      内堂里,早已经备下了丰盛的菜肴,玄风坐在主位上,这一次玄风能来,尉迟阳也很高兴。

      看着尉迟阳这个少年,玄风也没有爱才之意,毕竟这些年来,玄风见识过的天赋异禀的少年,实在是太多了,已然见怪不怪了。

      那条大黑狗,也有一个位置,就蹲伏在玄风身边的椅子上。

      玄风说道:“大魏的武王庶子去向了何处?”

      尉迟阳道:“去了江南。”

      玄风问道:“那你可曾想过,你要去哪里?”

      尉迟阳应道:“这个选择,还得王爷来替我选择,拜月山庄的家底儿,还有一些,足够我往后挥霍无度了,大争来了之后,我也必须要放弃我的家底儿,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若是王爷来找我要拜月山庄的家底儿,那么,我就将拜月山庄送给你。”

      “若是大魏的庞宗来找我要拜月山庄的家底儿,我也就给庞宗了。”

      “我是弱者,没有多余的选择,良禽择木而栖,我也不是王爷,一声令下,就是浩浩荡荡的大秦铁骑要展开冲锋。”

      “我就是一个生意人。”

      玄风没有多大的反应,拜月山庄里的战马,倒是挺有用处的。

      言道:“我来接手你的拜月山庄,你我打交道的时候,也算是和睦,你也替我网罗了不少大魏的情报,我也不会白拿你的东西,就当做我欠下你一个人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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