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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的目光从云琅,公孙弘的身上扫过之后,就闭上了眼睛,不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
云琅瞅瞅主父偃滴着黄水的耳朵,觉得这家伙的左面的耳朵可能没希望保住。
就上前一步拱手道:“先生可要在云氏裹伤?如此严重的冻伤,恐怕会让您无法抵达长安。”
主父偃猛地睁开眼睛,掏出一把刀子一刀就把左面的耳朵给割下来了,这只耳朵果然没救了,割下来的时候居然没有流多少血。
主父偃用一只手捧着耳朵冲着云琅狞笑道:“某家就用这只耳朵来感谢云氏的厚爱。”
云琅笑道:“先生误解云琅的意思了,我只想给你裹伤,不过,这只耳朵割下来也好,先生此去长安路途遥远,不方便保护这只耳朵,留在云氏也好,先生日后有空闲,再来取走就是。”
说完话就对梁翁道:“找一个木盒好生将先生的耳朵收起来,中间多放置石灰,冰片等防腐香料。”
主父偃看着梁翁拿走了他的耳朵,冲着云琅狰狞的一笑。
公孙弘怀里还抱着一架水车模型,见主父偃已经交代完毕了事情,就对驭者道:“回长安!”
主父偃不顾耳朵根子还在流血,也吩咐蓬头垢面的驭者,下令启程,无论如何,他一刻都不想在云氏多停留一刻。</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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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万年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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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万年老二
被人仇恨的感觉很奇妙。
云琅有些兴奋,又有些感慨,甚至还有些得意。
不过,他一想到主父偃马上就要经历一个破鼓万人捶的下场,也就得意不起来了。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参与到一个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当中,他非常的想知道,自己的到来到底会不会影响历史的走向。
这关系到以后能不能救霍去病李敢他们命的大事,云琅情愿站在前面得罪一下失势的主父偃,试验一下蝴蝶翅膀煽动的威力。
虽然有捡软柿子捏的嫌疑,云琅不怕丢人……因为,无人知晓。
云氏庄园很快就热闹起来了。
云家的第一厨娘发誓要举办一次奢华无比的盛宴来款待前来祝贺的客人,要让全大汉的人都知道天下美食尽在云氏。
云家的仆妇们准备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戴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向前来祝贺的客人们展现一下云氏的富足。
云家的孺子们不论男女都会穿上小巧合身的麻布青衫,准备在迎亲的时候一起朗诵《诗经》第一曲《国风,周南,关雎》。
在婚礼结束的时候一起吟唱《诗经》之《有女同车》。
刘二准备亲自刻画傩舞的头饰,还准备亲自带着云氏的伤残甲士上场为主家舞蹈驱邪。
至于,云氏匠奴,也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预备在云氏的主楼前面搭建一座高台,供奉云氏先祖牌位。
长平对待云琅婚礼的态度,与对待霍去病的婚礼态度完全不同。
她甚至都没有出席霍去病婚礼,却在云琅准备大婚的时候,四处散发英雄帖,召唤她门下的走狗来为云琅祝福。
阿娇既然已经插手云琅婚礼了,于是,大长秋也很忙……
云琅看到足足有十几斤重的宾客名单,痛不欲生。
霍去病看完宾客名单之后就把名单交给了一脸悻悻之色的张氏,就在昨日,张氏还在抱怨她的婚礼冷清。
张氏仅仅看了其中的一小卷,就丢下名单,拍着高耸的胸脯对霍去病道:“还好,还好!”
自从母亲同意他娶妞妞之后,曹襄的心情就大好,喝着酒懒懒的道:“云氏成了战场啊……那一天总有一些人会生不如死的……阿琅,你婚礼的时候,我帮你照顾后院吧?一些不相干的人就不要让我见了。”
“你是迎宾,去病是傧相,阿敢是知客……”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知道的,我这人嘴臭,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人,罪名可是会落你身上的。”
“你要是有胆子得罪客人,我没意见。”
曹襄叹口气道:“董仲舒也要来啊……还是专门从淮南赶来的……就这位大爷,就能灭你云氏满门啊。
我听说,这两年死在这位大爷手上的山门中人,比死在始皇帝手中的山门中人还要多。”
“我就是一个种地的厨子,董仲舒年高德劭的,他难为我做什么?”
“话不是这么说的,当年孔丘还诛杀了少正卯呢,学说不同本身就是大罪,比杀他爹娘的罪过还大。”
“你应该知道,我最近一直在研读儒家经典,我家的孩子们在婚礼上都要以儒家经典作为我婚礼的开场白,哦,这么说起来,我其实也是儒家【创建和谐家园】。”
“要点脸啊,你西北理工的大名,已经传遍了长安三辅,你又是敬献元朔犁,又是发明水车,又是水磨,又是工具,又是改良种子,又是琢磨吃食的,养个蚕,养些鸡鸭都比别人强一百倍,傻子都被你【创建和谐家园】成专门的禽蛋博士。
再加上哥哥我一个必死之人被你调养了两年之后就能追逐匈奴章已经来了,一如既往地文采飞扬……”
“这样也好,两个人都没有了羁绊,也能活得快活些。”
“云音过的如何?”
“已经成了云琅的心头肉,即便是阿娇贵人索要,他也没有送过去,看样子,一个骊翁主,云琅并不在意。”
卓姬轻笑道:“还是那个高傲的性子,依旧看不起全天下人,包括皇帝在内。”
平叟犹豫了一下道:“既然司马相如已经出具了休书,大女是不是……”
卓姬笑着摇头道:“等我没有了安身之所,再论此事,如果我真的到了那一天,他云琅想不要我都不成。”
平叟郁闷的道:“按照我们现在的样子看,大女怎么可能会没有立足之地?
仅仅是铜钱买卖获得的收益,就足够您十辈子花用不尽了。“
卓姬大笑道:“当年我与他本就两不相欠,是他认为自己是大丈夫,不想弱了名头,才给我写了那封《我有一间房子》的怪话歌。
既然他想展现一下他的男子气概,我如何能不给他这个机会呢,我也写了一首歌名曰——《白头吟》。
平沅去祝贺的时候,一并带给云琅,我倒要看看这个负心人,如何过好一个新婚夜!”
平叟接过卓姬递过来的竹简,打开看了一遍,不由得低声吟诵道。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呀,大女的诗歌越发的有灵性了,哈哈,不如云琅大婚之日就由老夫去祝贺吧。
真的很想看看云琅见到这首歌是个什么模样。”
卓姬笑道:“歌可以送去,你却不能去,我只想给云琅添些麻烦,却没有捣乱他婚事的意思。
我并非是他的良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晓,回到蜀中就不是不想与他再见,谁料到一夕之欢居然有了云音。
这是昊天的意思,我与他注定了要纠缠一生,现在,切让他再得意些时日。”
卓姬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主意打定之后,就把心头的甜蜜,酸楚,哀伤,悲凉全部抛诸脑后,重新变成了一个大商家的女主人。
她如今所思所想的全是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收到的杂钱全部变成云氏一当五钱。
云琅有消息传来,公孙弘已经进驻了云氏,估计回到长安之后,朝廷就会有新的《钱法》颁布下来,想要继续利用一当五钱牟利,可能性不算大了。
有了五华夫人这个名号,卓姬终于有资格在长安三辅大规模的购置土地了。
目标地都已经选好了,就是上林苑里的富贵镇!</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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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大奸若愚的云琅
第一五四章大奸若愚的云琅
古代的猪牛羊肉其实都不怎么好吃,尤其是大汉时代的牲畜,依旧带着野性。
云家养的猪猪嘴很长,如果没有被猪圈圈住,这些猪在三五个月里就会变成野猪,长出獠牙来不算什么事情。
只有经过一代代的饲养,也才能慢慢的褪去野性,猪肉的品质也会逐渐上升。
不过呢,【创建和谐家园】过的猪,还是不错的,不论是肌肉的纹理,还是表面的特征,都有了后世猪的模样。
因此,云氏杀猪一般是不扒皮的,对于一道丰美的红烧肉来说,没了猪皮,就少了至少三分滋味。
杀猪的时候猪会疯狂的嚎叫,似乎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命运,杀羊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麻烦了,它们会一声不吭的接受命运。
至于杀牛这种事,就需要有一颗大心脏,因为牛一般也不会反抗,只是那双大眼睛里会有泪水流出来。
“不要在我面前杀牛,该死的,把它牵的远远去杀,娘的,牛流出来眼泪快把我的心给融化了。”
曹襄大声的嚷嚷着,他喜欢吃牛肉,却不喜欢看着牛被杀掉。
冬日里宰杀牲畜,是个很好地季节,不想夏秋日,杀一头猪能把全世界的苍蝇都吸引过来。
对于大汉勋贵来说,如此大规模的宰杀牲畜依旧是一种非常奢侈的行为。
尤其是牛,如果没有阿娇点头,云氏也不能宰杀自家饲养的肉牛。
霍去病身着麻衣,扛着半片牛就去了山居,吃牛肉长力气,他准备放起来慢慢吃。
李敢杀羊杀的性起,一上午的时间,就有十二只羊死在了他的刀下,不仅仅如此,他剥羊皮的手艺如今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贵公子原来是不干这些活计的,自从这三个人跟云琅成了好友之后,对于农家的活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莫要说杀牛,杀羊宰猪这类需要勇气的活计,即便是下地割麦他们三个也是一把好手。
冬日里如果有个小炉子,人们就会想着利用这个小炉子烤点什么。
卫青就是这么干的,一个不大的长条铁炉子里燃烧着木炭,炉子上面有细铁条编织的铁筛子,一大块牛肉就放在铁筛子上,正往外吱吱的冒着油脂。
“云琅说冻了一夜的牛肉吃起来最是可口,这话可能是真的,今天吃的牛肉要比昨天吃到的新鲜牛肉嫩了好多。
虽说只有盐巴这一道调味料,论到好吃程度,我觉得那些被烹调的花里胡哨的牛肉,还是远远不足这用炭火盐巴制作出来的牛肉。”
长平用一把竹夹子把酒肉翻了一个个,笑道:“都说君子远庖厨,谁能想到,这样自娱自乐的吃东西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您以后去了军中,这样的炉子可不能少。”
卫青哑然失笑,拍拍长平的手背道:“云琅对牛肉的说法,其实是符合天地道理的。
所谓欲速则不达,任何想要一心完成的事情,都不太容易,如果把自己放在第二,第三的位置上,等前面的人该栽的跟头栽完了,该探索的东西探索完了,第二或者第三再慢慢跟进,如此一来,成功的可能性就要高的太多了。
董仲舒如今咄咄逼人的想要把儒术献给陛下,陛下至今还在犹豫之中,并未形成一个清晰的意见。
董仲舒如今的所作所为,颇有些倒行逆施的意思,利用手中掌控的权力大肆的打压,消灭诸子百家,也不过是陛下不愿意看到诸子百家扰乱民心,默许的一种行为。
如今,董仲舒以儒家宗主自居,竭力推行儒家学说,而儒家门人也确实争气,如今渐渐地形成了气候。
再过一二十年,儒家或许真的能够一统我大汉思想,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统一,在儒家看来,这个功业不下于太祖高皇帝一统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