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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争麾下大军的成份复杂,没有足够的时间整训,作起战来,很难形成统一。
夏完淳麾下二万多人,那更是混杂,所谓义军,顾名思义,就能领会其组成之人的成份。
幸好冲进了城,在这房舍、街道中各自为战,还真符合了这批人马的风格。
这也是能撑下去的主要原因。
否则,可以准确地说,攻入苏州城,就是取死之道。
听起来兵员很多,但遭遇上洪承畴带来的那些【创建和谐家园】正规军,一万【创建和谐家园】足以立于不败之地。
何况还有守苏州的驻军。
吴争轻敌了。
在他看来,只要城门一破,大军往城里一冲,那么苏州城将手到擒来,这或许是前面几场规模不大的战斗连战连捷的原因吧,亦或许是吴争太渴望拿下苏州城,回去祭奠他叔了。
战斗就这么持续到下午。
这个时候,双方的实力基本都已经摆在了台面上。
吴争和洪承畴都已经看清了对方的路数和实力。
洪承畴心中大定,只要战到晚间,明军肯定支撑不住,必会溃散。
一家欢喜一家忧,吴争开始慌了。
这几万大军可是吴争赖以生存的基础,今日如果全部折损在此,再想翻身恐怕难了。
可问题是根本没法撤,任何军队都撒出去了,与清军胶着在一起,怎么撤?
第二百十八章 来世……好运!
这就是一个死局,明知道结局,却无法改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覆灭。
这场巷战太过血腥,南半城之大街小巷中,每一步都淌着血迹,每一步都躺着尸体,有清军的,也有明军的。
从南门破碎的城楼上望去,吴争可以清楚地发现,南北纵向数条街道的明军兵锋,已经开始向后退缩。
这是非常危险的讯号。
吴争转过头来,看着仅存的三百多死士,沉声道:“去吧。”
当他们彻底消失在人潮中,吴争感觉到自己的心硬得象块铁,或者那儿根本不是人心。
但死士的加入,让那几路后退的明军,瞬间向北急进。
可吴争明白,这是在饮鸠止渴,一旦死士死光,结局依旧是一样,无法改变。
仗打到这份上,让吴争深深地自责,自己太狂妄了。
从领三千人进攻杭州城起,自己走得太顺。
甚至敢率兵围绍兴城,发动政变。
居然也让自己得逞了。
以至于自己悍然发动了这场北伐。
太小看清军战力了,可这时知道,已经太晚了。
这是一个毁灭性的错误,无法挽回或者修补。
没有后援、没有后备队,身边仅有钱肃典六百骑兵。
吴争焦急地看着天色,心中一个声音在不断地喝问,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要不,我去?”身边钱肃典面无表情地问道。
吴争霍地回身,咆哮道:“你去做什么?一起死?你是在讥讽我吗?”
钱肃典依旧面无表情地反问道:“我为何要讥讽你?那儿……。”
钱肃典手指着北面,眼睛看着吴争道:“那儿有我的亲侄、我刚刚视如兄弟的夏守淳、还有相处才一月的兄弟们,而你……也是我的侄女婿。我为何要讥讽你?”
“攻打苏州城,这是我们共同的决定,不是你一人的错。我为何要讥讽你?”说到这钱肃典哽咽起来,“我只是想,能与他们死在一块儿……行吗?”
吴争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搂着钱肃典的肩膀道:“谢谢!”
……。
很多时候,历史的进程就是因一些小人物来改变。
这些小人物单独摆放出来,根本不值一提。
但如果放在某个特定的区域和时间,那就足以改变历史。
吴胜兆不是个小人物,因为他有八千人马。
可他在吴争眼中,就是个【创建和谐家园】到极点的卑鄙小人。
卑鄙小人也可以称为小人物。
所以,吴胜兆改变了这场战局。
他的出现,彻底颠覆了原本注定的结局。
吴胜兆在吴争所派斥候口中得知,那个曾经申饬、罚他俸的洪承畴也在苏州城中时,确实激起一种想冲进城去以报一箭之仇的冲动。
但这还不能真正让吴胜兆不顾一切。
真正让吴胜兆不顾一切的还是吴争以死士为先登,攻破南门,全军攻入城中这个消息。
这让吴胜兆心中大急。
如果真让吴争攻下了苏州城,而自己按兵不动,那不但说好的官位、爵位没了,不定吴争记恨自己,挥师前来灭了自己。
这么一想,吴胜兆确实坐不住了。
他是这么激励身边将领的,“都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老子带你们从辽东到江南,一路在吃屎、受气,为什么?还不是没跟对人!老子本来还不信,现在信了,这小子还真有种,真敢攻进苏州城去,也罢,咱不能眼看着功劳都让他占了去,走,随老子杀进城去,抢他x的!”
于是,八千大军拔营向苏州城东门呼啸而去。
可问题是,吴胜兆避战,大军驻囤在真义以西,与苏州城还有数十里远,这就是吴胜兆没有及时赶到战场的原因所在。
可吴胜兆是万万没想到,吴争这不攻进城,还是好汉一条,一旦攻入城,就成了待歼的死鱼啊。
要是吴胜兆知道是这样的情况,恐怕打死他、不让他姓吴,他也不敢率兵悍然进攻苏州东城的娄门。
哪怕到了战斗结束,吴胜兆也一直以为他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
天色将黑之时,明军的兵锋突进最北的,就是西侧钱翘恭部,他所率的三千骑兵和池二憨部作为尖锋,共计五千人的部队已越过文庙。
这是经过一天,明军在付出上万条人命之后,突进最北的一处了。
其余四路,都被清军死死地挡在从东城葑门至西城馆驿一线。
夏完淳所率义军伤亡最大,他遭遇的正是洪承畴部署在衙署周边战力最强的那五千八旗军。
入城时,上万的义军,此时所剩不足六千人,减员过半。
吴争已经麻木,因为败亡已成定局。
他下的最后一道命令,就是增援夏完淳部。
而身边仅有钱肃典的六百骑兵,当然,除了钱肃典,还有他自己。
吴争想过逃的,面对覆没,活下来,比赴死重要,这个道理吴争懂。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道理,吴争也懂。
可吴争话到嘴边,说出来的却是,“全员增援夏完淳部。”
这便是不死不休。
在这一刻,吴争突然明白了叔叔当时赴死的心情。
在这一刻,吴争突然明白,其实人活着和死去,都不重要,对于这个世间,自己不过是个过客,少了谁,都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能和这群人,一起去死!
死,反而是种解脱,让自己的内心舒畅,不用忍受日以继夜的煎熬。
吴争走下城墙,在亲卫手中接过缰绳,策马冲锋的那一刻。
突然想起自己的前世,想起自己的妻女,想起从楼顶跃下的那一刻。
吴争在心中苦笑,自己原本都想给亲人一份幸福,却都被自己的一念之差,给毁了,最后自己所选择的,还是一样的逃避。
或许自己从来就都是一个失败者,那么,就让自己随着自己的心意……走吧!
但愿来世……好运。
这句话,吴争已经是第二次说了。
六百零二骑,义无反顾地驰骋耐去,如同一阵烟云卷向文庙方向,如梦、似幻,更象一道拍向岸边巨石的波浪,哪怕粉身碎骨,依旧不怨无悔。
第二百十九章 人都喜欢笨人
洪承畴此时的心情很轻松。
甚至连一丝欣喜都没有。
在他看来,这个胜利是可以预料的、应该的。
没有什么可能拿来炫耀的。
就象一头大象,踩死一只蚂蚁一般,理所应当。
甚至他还对这支明军的主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吴争,有了那么一丝欣赏。
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欣赏。
就象猫对爪下那只垂死小老鼠的欣赏,真可爱、真顽强、真有意思!但无济于事!
在听闻绍兴府出了个吴争,三战三捷,甚至连豫亲王多铎都在他的手下吃了大亏,洪承畴当时有些动容,甚至有所警惕。
但在听闻吴争只有十八岁时,洪承畴就释然了。
在洪承畴看来,才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就象他自己,也是靠阅历的积累,才有了今日的成就,任何先天的都是不可靠的。
天赋这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只有靠经验和阅历地累积,那才是真正可靠的。
而多铎恐怕是一时大意、骄狂,才不慎着了吴争的道。
哪怕多铎在洪承畴眼中是个对手,也不妨碍他对多铎能力的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