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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血丹心-第154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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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计算起这些,不仅是张骞,上上下下的二百多人,人人都会兴奋。现在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赶快结束这次行程,把这边的好消息,赶快带回长安去。

      一路上所有的细节,张骞都详细的一点一点记载了下来。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回去后要事无巨细的向皇帝和小侯爷汇报,不能遗漏一点。这一条黄金大道,不管付出任何代价来打通,都是值得的!

      马车满载,行囊满满,所有人都归心似箭。好在,他们的行程只剩最后一站了,那就是此行的终点,大宛国。

      大宛国,盛产良马。据小侯爷所说,这个国家所产的马,有着马类中极品,名字叫做汗血宝马,又被当地人称作天马。各国的金珠宝贝,已经装满了来时所带的几十辆马车。如果能用剩下的几车中原物品,换得几匹汗血宝马回去,那他们此行的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不过他们来的时候有些不凑巧,大宛国王并不在大宛城中,他带了一些王室成员和贵族,去西北的天马草原上围去了。

      听到是大汉的使节到来,留守的大臣按照礼节,进行了殷勤的接待。不过,没有国王的同意,他们自然不会答应什么事。在大宛城中待了两日后,大家都有些等的着急。张骞去详细地问起来时,才知道每年的这个时节,国王都会去天马草原举行活动的,而且一去就是一至两个月不等。

      使团的人都有郁闷,这么长的时间,哪里等得起经过商量以后,他们做出决定,不要在大宛王城中干等了,直接去草原上会晤国王一趟得了。把这个意思对留守大臣说过之后,他们倒是没什么意见,遂派出一小队引路之人,带着大汉使团出城,一行人转而向西北草原去了。

      原来,这大宛国每年的草原围,是一项悠久的传统习俗。相传,在天山深处,生长着一种天马,乃是万马之王。大宛国著名的汗血宝马,就是它繁衍的后代。

      在每年的这个季节,它都会从天山上下来,寻找草原上马群中的配偶,以生殖繁衍。有很多大宛人都曾经目睹过它的踪影,它疾如闪电,行似烈火,被所有大宛人奉为神物,以能亲眼看到它为吉祥之兆。

      因此,每年的这次活动都很热闹。不仅大宛国王和贵族们会去,还会邀请邻近邦国的许多贵人们前来,也算是一次盛举了。

      此地离着大宛城也就是百里之距离,不过大半天的功夫就已经来到。引领他们前来的大宛臣子先去禀告了国王,大宛国王听说是汉朝使节来到,他倒也没太在意。汉朝离着大宛太远了,中间还隔着好几个国家呢,从前根本就没有打过什么交道,关于汉朝的一切,只不过是听来往的商人们讲述过一些罢了。

      不过,有大汉使节赶在这个时候来到,大宛王心中还是很高兴的。适逢盛会,有宾客远来,这倒是一个好兆头。

      因此,大宛王立即就召见了汉使。一望无际的帐篷扎出去几十里远,大宛王宽阔的王帐就在正中。初次会见自然是很愉快的,尤其是在见识到汉使献上的精美物品后,大宛王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

      听到汉朝使者说起来意,大宛王心中微微一愣。什么?与汉朝互相通商,这一条当然可以。这些来自遥远东方的物品,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可是要说起帮助他们对付匈奴人,大宛王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马上拒绝!

      大宛与匈奴的关系已经延续几十年了,两家有很深的渊源。这一代的大宛王名叫青桓,他的一个妹子就远嫁了匈奴,匈奴人的大量马匹就是来自大宛,由此给大宛国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他当然不会就这么轻易的割断与匈奴的关系。而且,匈奴骑兵是如此强大,几乎是横扫周边诸国,从来没有什么对手,听说那汉朝也是它经常侵略的对象,而今想要对付它,简直想都不要去想啊。

      大宛王青桓正要变下脸来的时候,忽见旁边站立的王弟云桓对他连使眼色,示意不要动怒。青桓神色不变,吩咐一声,让身边护卫们领汉使去安排好帐篷先暂且歇息,有什么事稍后再谈不迟。

      见那名叫张骞的汉使有些无奈的拱手施礼答谢,跟在护卫身后向外走去,大宛王青桓嘴角泛起一丝冷冷的笑意,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却见那汉使的跟随冷不防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如电,摄人心魄!

      青桓心中一惊,这个矮小瘦弱的【创建和谐家园】,眼神怎的如此凌厉他正在沉思,王弟云桓走到跟前,看了看他的脸色。

      “王兄,刚才打算对那汉使说什么?”

      “呵呵,云桓,我想说的,其实正如你心中所想。这些【创建和谐家园】太自不量力了,竟然还妄想着对抗匈奴单于,我们大宛岂能同意他们的请求!”

      “王兄,你所想的虽然没有错。但也不必就直接出言拒绝。我听说那大汉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也是一个东方的强国。我们大宛虽然与他们相隔遥远,但也不必就此得罪了他们,那样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好处。来自中原的东西总是不错的,不妨先对他们敷衍对待。且等天马节过后,再做商议也不迟。”

      “云桓王弟所言极是,那这几日就拜托你去接待他们吧,就让他们好好看看这天马节的气势,省的小看了我们大宛国的威风。”

      云桓点头,两人就此商议完毕,吩咐人打开一坛来自汉朝的美酒,两兄弟对饮几杯,大为赞叹。

      走出王帐的时候,张骞身后,一身普通男装武士打扮的霍去病放缓了脚步,她摸了摸背上的赤火宝剑,心中有一种预感,锋芒也许要有出鞘的机会了,因为她听到了剑鞘中隐隐的清鸣!

      “师父,小冰儿想你了!我想回家啊。”

      第二百四十八章 天马西来明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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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宛国在与它相邻的七八个小国当中,已经算是最为强盛的了。这固然与大宛的国土面积最大有关,更因为它的背后有东邻强大的匈奴支持。

      西域本来远近有三十六国,后来陆陆续续衍变成了五十多个国家。这其中的原因,就与匈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这些国家当中,有一大半曾经受到过匈奴铁骑的践踏,虽然后来因为鞭长莫及,匈奴人无暇占领这些地方,但受其刀锋波及之处,提起匈奴骑兵,无不心中惴惴而惧怕。

      也是因为匈奴人的关系,包括大宛、楼兰、西羌这几个比较强盛而且受匈奴重视的国家,便成为了各自所在地域中的领头羊,周边小国,看他们的眼色而行事,以保护本国利益不受侵害。

      在大宛国周围,便有小宛、莎车国、于滇国、西夜国、乌戈国、桃槐国、疏勒国、精绝国、戎卢国等土著国邦。它们皆以大宛国为首,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

      这次大宛国的天马草原围盛会,所有这些国家都接到了邀请,各国王虽然不便亲自前来,却都派出皇室重要成员或者是朝堂重臣参加,因此,天山北麓的这片辽阔无际草原上,便扎满了各式各样的帐篷。

      国家虽小,五脏俱全。各国都派出了自己最精锐的军伍,挑选出最勇敢的将军随行。虽然几百至上千不等,但聚集在一起,也有万人之众了。

      其实说白了,每年一次的天马节会,不过就是这个十余国联盟的组织,举行的一次类似于大演兵的活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自身强大,才能更好的生存,这个道理,不光中原人懂得,匈奴人懂得,这些西域人更懂得。

      风驰电掣,纵马奔驰,弯弓射,西域男儿们也都是些身手敏捷的汉子。在过去的这半月时间里,光狼群就歼灭了好几个,其余的虎豹獐虫之类就更不用说了。大批的物被堆积起来,形成了一座座小山,十分可观。

      贵人们对部下的表现都很满意,看着这些骑在马上来去如风的汉子,频频点头。这样的战力,虽然比不上匈奴铁骑,但要在西域这些国家中说起来,那也应该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强军了吧。

      在距离王帐不远处的一座高坡上,就是汉朝使者所在的帐篷了,几十顶牛皮大帐连在一起,这是遵照王弟的吩咐,手下人特别给汉使准备的。大宛王弟云桓待人接物还是很有分寸的,在这一点上,他反而比身为大宛王的哥哥青桓眼光长远的多。

      此时这位王弟正陪着汉使和他的随从们,站在这高处,满脸带笑,指点着远处讲解。

      张骞陪着笑一边点头,一边观察着远近的山川走势,在心中暗自记了下来。这片草原,正处在这些国家的交界处,算是一个缓冲地带,却是水草丰美,气候宜人,果然是马群生长的好地方。怪不得此地盛产名马,原来有这样的天时地利条件。

      虽然在此处耽搁下来,那大宛王态度不明,让使团中人都心中有些焦急。但既来之则安之,这最后一站,总要等到一个结果,此行才算圆满。已经走了这几万里的行程,就不差这几天的事了。看到正使张骞大人都如此乐观,众人的情绪也平复下来。

      大宛方面提供的招待还算是高规格的,各种吃食供给,皆是上等。更何况那位热情的王太弟这几天一直相陪,那便稍等几天,再去相询大宛王对两国的态度不迟。

      云桓十分健谈,虽然与大汉相隔万里,但此时说起来一些有关汉朝的见闻,却是十分熟知的样子。张骞心中微感诧异,仔细问起来,才知道这位王弟对于汉朝的风物十分敬慕,他的一切关于汉朝所知,都是从来往的商人口中收集来的。

      而云桓听到张骞说到长安的繁华,城墙宫殿的巍峨,市井间种种热闹,已经是眼中放光,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双方相谈甚欢,说到高兴处,云桓带着炫耀的神采对来自东方的客人说起这天马节来,其中种种神奇传说,汗血宝马的由来等,不免眉飞色舞,十分得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骞他们之所以远道而来大宛,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求得汗血宝马。见云桓主动说起,连忙仔细打听。

      原来,大宛国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在此地举行天马节,是有大来历的。天马者,天山之马也,精通灵性,为万马之王。在西域传说中,为龙身而化,能驯服此马者,当为西域之王!

      “那贵国可曾有人驯服过天马”

      日色平西,云海翻涌,大漠落日前的景色很是雄奇。长途跋涉的疲惫,使大汉使团的多数人都在帐篷里安静的休息,只有十几人在席地而坐,听着云桓的讲述。

      问话的是张骞。云桓摇了摇头,眼中有敬畏更有遗憾。

      “天马行踪,偶现人间。只有在每年这个时候的月圆之夜,曾经有人见到过它。它快如闪电,一瞬而过,不要说捉住驯服了,就是想看清楚它的真面目都是很困难的事啊!”

      “原来如此,果然是马中极品。听说贵国的汗血宝马已是千里良驹了,难道这天马”

      “不错,汗血宝马以千里驹著称于世,可是世人却不知道,世间的所谓汗血宝马,却正是这天山龙马的后裔呢。呵呵!”

      张骞等人却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神奇事,都大为惊奇。汗血宝马已是难得,可是这纯种的天马又是怎样的神骏!真是令人神往啊。

      “难道这天马就真的没有办法捕获到吗?”

      “绝无可能!每年的此时围,我王和各国的君主们也曾经想尽办法,想要捉到它,可是天马通灵,无论怎样引诱围捕,终不可得。后来,这便成了一个传说,人们只求能够有福气远远的看到它一眼,就够激动夸耀的了。”

      “这样说来,这天马却是有缘者得之了,任何人都可以捉的吗?”

      话音清脆,带了些许稚气,说话的是汉使旁边一个不起眼的瘦弱少年模样的人,眉眼之间倒是长得十分清秀。

      云桓只瞟了一眼,也没有放在心上,在他想来,这少年应该是汉使家中子弟,跟了来西域长见识的,这么秀气的样子,倒是难为他能跑这万里之遥。他淡淡的笑了笑。

      “呵呵,这个嘛,也可以这么说。王上为了一睹天马真容,也曾经在整个草原上招募过勇士,只要有本事能够捕捉天马者,如愿意献给王庭,当以大宛城一半的财富相酬。可是,迄今为止,连天马的一根毛发也无人得到过呢!哈哈哈!”

      相谈甚久,暮野四阖,天色已晚。云桓又细心的安排好大家的需要,然后在随从们的簇拥下,告辞回自己帐篷而去。

      张骞见大家都很困乏,饮食罢后,遂安排好值守人等,其余也各自回帐休息。

      从天山来的风,吹过寂寥的草原,有些寒侵入骨。一轮朗月出现在无垠的碧空中,远近时而清晰时而朦胧。

      白天的热闹与喧嚣渐渐的平静下来,来自各王国的贵人和将军在大帐中饮酒畅谈,熊熊的篝火围绕着整个宿营地,火苗升腾,青烟带着枯草的气息,缭绕不绝。

      蓦然,一道轻灵的身影,躲过了值守的士卒,又绕过几座大帐的边角,然后隐没在随风起伏的枯草深处。

      不久之后,在离驻扎区十几里外,确定已经出了警戒范围的身影从草木中站直了身子,把手中剑重新背在身后,回头遥望了一眼火光闪动的地方,然后径直向草原深处疾奔而去。

      夜色如墨,月光在乌云间穿行,时隐时现。耳边不时响起狼群的低嚎,远近隐约可见犹如宝石般的闪烁点点,不过,她知道那不是宝石,而是野兽的眼睛。

      现在想起来,在几年之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她第一次独自在终南山那些深山密林里穿行的情景。那时的她,看到出没的野兽,竟然吓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她清楚的记得,夜练的时候,第一次遇到危险,是被一头凶猛的黑熊突然从侧面袭击,她迅速地挥剑刺中了它的腹部,然而那头被激发出凶性的熊,并没有立即死去,那巨大的熊掌拍向了她的脑袋!

      眼看就要成为肉酱的时候,有一双有力的胳膊替她挡住了熊掌,并且顺势抱住她跃上了树梢,随着下面轰然倒地的巨大声音,她耳边听到那人说:“记住,遇到猛兽,首先是不要慌,然后瞅准机会,杀其要害!野兽嘛,都是些没脑子的东西。”

      今天,本名叫霍去病的她,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冰儿了。她不再怕任何野兽。跟着师父四五年的修练时间,使她成长为真正的世间英雄。远远地嗅到她身上散发的气势,就连那些凶残的狼群,也不敢靠近了。

      “天马,今天我一定要捉到你!把你带回长安去,送给师父。在这个世间,也只有这样的神骏之物才配得上他。”

      第二百四十九章 流光千里踏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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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剑藏在匣中太久,未免寂寞。渴望磨砺的雄心,向往的是大漠雄奇,孤烟落日!这一路所见所闻,也只不过是交易与商谈,对于广阔天地充满豪情的人来说,又怎么能不倍感无聊呢。

      大汉西域使团的二百多人中,有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勇士。他们全部是来自驻扎在长乐塬上的那支黑鹰军。

      这五十人,都是有主将卫青一个一个亲手挑选出来的,他们都曾经在雁门关外,与匈奴骑兵面对面的较量过。卫青很慎重,因为他知道,这次的西域之行,在元召的计划中到底占据着怎样的分量。

      胆大心细,勇敢无畏,就是选人的标准。他们将担负着保护整个使团顺利归来的使命。因此,每个人的装备极其精良。长乐塬上研制出来的新式武器,长刀、短剑、软甲、护罩、九臂连环弩、小巧的腕弩、望远镜所有人都有齐全的一套。

      元召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活着回来,这些曾经随着他到过北疆塞外的勇士,都是宝贵的财富。而卫青,比元召更多了一层担心。因为,被任命为这五十人小队校尉的是霍去病。

      穿上黑鹰军服的霍去病已经不再是小冰儿,她现在是英姿勃发的少年校尉。在使团的所有人中,除了早就知道她身份的张骞,没有人知道她与主将卫青的关系,也没有人知道她原是女儿身。

      都是见过血的彪悍汉子,拿命与匈奴铁骑相搏过的人,派这么一个瘦弱单薄的人来当他们的头领,心中的不服气,都写在了脸上。

      然而,这种不服气,并没有坚持多久。当五十条大汉都被霍去病打趴在地上的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这位新首领,原来是小侯爷的【创建和谐家园】。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服从,绝对服从!不要说他是所有黑鹰军都崇敬的长乐侯的【创建和谐家园】了,就只凭着这一身本事,也足以让所有人心服了。

      朔风苍凉,黄沙漫漫,吹裂了唇角,也催染了眉边。这些,对勇士来说,都没有人在乎。然而,无所事事地跟着使团行走,却让人心中有些烦闷。

      赤火剑一直负在身后,没有出过一次鞘。走过的那些西域王国,基本上用利益都能摆得平。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此行的最后一站,大宛。

      想要捉到天马的念头,是在傍晚时分,她回头看到那眼晚霞的时候,突然涌起来的。因为,看到那种壮美铺满天际时,她耳边响起曾经听师父轻轻哼过的一首小调:“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远方的人儿就要归来了,有人在家里,已经备好了酒菜。”

      第一次离开他的身边远行,怎么能不带一件礼物回去呢!天山龙马,就是送给师父最好的礼物。

      不知道是草原的清霜还是思念的泪水,静静伏在长草间的少女,感到眼角有些模糊,连忙用衣袖擦干,平静下心情,瞪大眼睛仔细地观察着远处的动静。

      天上的月亮已经很圆,四野空旷无边。今夜,天马会出现吗?霍去病把挽在手上的套马索使劲的攥紧了,眼睛一眨不眨。对于等待,她有的是耐心。

      时间在慢慢的过去,天气渐渐寒冷起来,为了行动方便,她并没有穿厚衣服,身体有些微微的发抖。加上连日来的赶路劳乏涌上来,不由自主的眼皮开始打起架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似乎是有一种心灵的预感,霍去病突然睁开了眼睛。因为,她听到了一声清啸,从看不清楚的远方传来。

      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功夫,一匹烈火赤红的骏马就出现在了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飞,鬃毛在月光下飞扬,其雄美的姿势,宛如从天际而来。那动人心魄的马嘶鸣声响彻夜空下,仿佛这是一个信号,又似是听到了某种命令,一片毛色各异的马群,如同海潮一般,以势不可挡的姿态从初冬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回旋往复。

      伏在黑暗中的霍去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跑在最前方的那匹马,她的心脏在砰砰跳的厉害,握着套马索的手紧张的已经出汗。

      那些马儿的鬃毛和马尾在光晕中流动起来,凝成一副壮美的画面,飞奔往前。领头的天马,四蹄若御风而行,简直看不清它沾地的节奏,这是一匹真正的龙马!

      捕者在无声的移动着,手脚并用,寻找着最佳的时机。这样的机会也许只有一次,她必须要成功!

      天高地阔,月光下的草原,此刻是马群的世界。它们在马中王者的带领下,肆意地奔跑,无拘无束的踏碎草木,如风如潮。

      当又一次跑到一处斜坡的尽头,天马略微减慢了一点速度,它要率领着它的臣民开始回头。然而,就在这一闪即逝的空隙里,一个敏捷的身影,从斜坡的顶端飞扑而下,正落在了马背上。

      霍去病刚一接触到马身,心中大喜,她立即一手紧紧抓住了马背鬃毛,双腿夹紧。另一只手把套马索闪电般的就套在了天马的脖子上。

      正在奔跑着的马儿,察觉到了背上的重量。从来没有受过束缚的野性,怎么能忍受有人骑在它的背上呢!

      它突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刹住了前行,前蹄直立,马身猛的竖了起来。马背上的人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前冲力,从马身一侧滑了下去。天马双蹄落地,又立即狂奔起来。

      霍去病没有想到,天马的身体这么灵活,力气又这么大。她被甩下马来,眼看就要落到地上,这样的后果简直是惨不可想!后面万马奔腾,立刻就会被踏为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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