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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神纪-第107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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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瞎子点头道:“的确有一些可怕的存在。如我的眼睛……”

      他摇了摇头,没有多说。

      秦牧心头微震,瞎子的眼睛是被人挖去的,但到底是谁下的手,瞎子从未说过,这背后又有着什么秘密?

      他们离开楼兰黄金宫,与灵毓秀汇合,前往草原的蛮族城市,秦牧在城购买了一些药材,从布袋里取出一口大鼎,道:“屠爷爷,我先将你的下半身煮一煮,炼去巫尊的血和巫毒。”

      他在鼎放了一大缸水,将药材逐一放入水,待烧开之后,漫着药香,这才将屠夫的下半身放入水。

      狐灵儿紧张道:“会煮熟吗?”

      瞎子笑眯眯道:“待会闻到肉香味儿,便是熟了。”

      屠夫怒道:“我的身体,神劈不死,岂会被一锅开水煮熟?”

      煮了片刻,秦牧观看药水颜色,打开一个药盅,打开药盅,从捏出几只晒干的红黑相间的蛤蟆,只有指甲大小,然后撒入鼎。

      那蛤蟆已经被晒干,但是入水之后吸饱了水反而活了过来,在滚沸的水乱窜,吸收巫毒。

      过了不久,几只蛤蟆毒而死。

      秦牧又换了一鼎水,如法炮制,反复炼了九次,将其的巫毒淬炼干净,只见屠夫下半身的血液恢复红色,鲜血如同活过来一般,自动在血管运行。

      秦牧又煮了一鼎水,换另外数十种药材,再煮屠夫的下半身,激发血肉活性,一直熬到深夜。

      灵毓秀小狐狸都已经睡着,青牛也去睡了,瞎子坐在地拄着竹杖打盹,只有秦牧和屠夫还守在鼎边。

      秦牧拔出少保剑,递向屠夫,道:“屠爷爷,你的身体我切不动,需要你自己动手,将半身下已经长出肉膜的地方切掉。”

      “用不着你的剑,我用我的刀。”

      屠夫拔出杀猪刀,咬牙在自己身下切了一刀,切掉伤口结出的肉膜,他修为强大,立刻用元气封住伤口,不让伤口流血。

      秦牧将下半身从鼎捞出,下半身的伤口还是新鲜的,无需再下刀。秦牧取出一个个玉瓶,小心翼翼的将龙涎涂抹在下半身和半身的截面。

      这龙涎刚刚涂去,只见一根根肉芽在飞速生长,仿佛一只只红色小虫子不断蠕动。

      他没有立刻将两截身体接在一起,而是元气成丝,将一根根筋络和神经挑出,让筋洛相连,神经相连。

      他指掌间涌出的元气丝越来越多,连接一根根肉芽,连接肉膜,连接肠胃,连接脊骨,屠夫的身体渐渐合拢,不过腰间皮肤还未生长出来。

      秦牧最后在他的伤口处涂抹龙涎,皮肤也自生长,将伤处连在一起。

      他振奋精神,将屠夫扛起来,放在药鼎,将最后一包药材倒入鼎,生火慢慢熬煮。

      大鼎,屠夫双臂靠在鼎边,突然道:“牧儿,辛苦你了。”

      秦牧摇头,笑道:“我随着药师爷爷学医多年,本事都是药师爷爷教的,算不得辛苦。”

      “希望你不要像药师那样名声狼藉。”

      水渐渐开了,屠夫舒服的吐出一口白色雾气,道:“对了,我刚才看你一直从那个小布袋掏东西,这口鼎也是从里面掏出来的。你那布袋有古怪,让我看看。”

      秦牧将布袋递过去,道:“这布袋是我从楼兰黄金宫的宝库里捡来的,不知怎地,布袋里面有亩许地大小,所以被我用来装东西。”

      屠夫打开布袋向里面看了一眼,面色古怪:“牧儿,你在黄金宫的宝库捡来的东西可不少啊。”

      秦牧脸色微红。

      “你跟瘸子学可以,但一定不要瘾。”

      屠夫叹了口气,道:“其实我们村的人各有各的毛病,瘸子喜欢偷东西,药师动不动下毒,而且四处留情。我呢,从前太嚣张,向诸神出刀,瞎子呢又目空无人,而且骚情,聋子太傲,哑巴太有自己的想法,谁都不告诉。村长别提了,天天装作高深莫测的样子,婆婆又是一个惹祸精的性子。我怕你把我们的缺点全都学会了。”

      秦牧肃然道:“屠爷爷放心,我自从出村以来,还从未闯过祸,祖师对我很是满意!”

      “那好。你惹祸可以,但要能摆平。”

      屠夫晃了晃布袋,笑道:“这种布袋我见过,叫做饕餮袋,是用饕餮的皮炼制的。大墟应该有纯血的饕餮,但是咱们村一起或许能够打得过。你这个饕餮袋用的皮,也不是纯血的饕餮皮,不过已经算是血统极高了。我从前见过的饕餮袋只有丈方大小,放不了多少东西,应该是用含有饕餮血脉的异兽皮囊做的。”

      “原来如此。”

      秦牧惊讶,连忙道:“我见过一些房子,从外面看不大,但是里面的空间却很大,这又是何故?”

      “很简单,用含有饕餮血脉的异兽骨头,研磨碎了,混入石料,或者粉刷也可以。这样一来,内部空间便会变大。”

      屠夫道:“饕餮是神兽,龙的一种。这种神兽只吃不拉,肚子里的空间辽阔得很,皮用来炼制饕餮袋,骨用来造房子,都很有用处。只是纯血的太少。”

      秦牧守在他身边,爷儿俩聊着天,不知不觉间秦牧坐着睡着了。

      等到他醒来时,只见鼎下的火已经熄灭,正欲添火,旁边屠夫的声音传来,道:“牧儿,不用了,我感觉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

      秦牧连忙回头,只见屠夫已经穿戴整齐,身穿了条新裤子,是秦牧在买药的时候顺带买来布料,先做好的那件裤子。

      这老者身是宽松大袍子,脸的乱糟糟的胡子也被刮得干净,显得清清爽爽,不怒自威。

      屠夫下打量他,连连点头:“你已经长大了,从前我们帮你,现在你已经可以帮助我们了。很好,很好……”

      瞎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杀猪的,再说下去你便走不掉了,你的那个徒弟追来了。”

      屠夫向外走去,道:“你的饕餮袋有一个神之手骨,我先帮你收着。这东西,你现在还拿不得,那尊神还活着。你拿着的话,只会给自己遭灾。”

      秦牧吓了一跳:“手骨的主人还活着?”

      第一百六十二章 公子喜欢

      “当年我从天砍下来的,当然还活着。”

      屠夫和瞎子一前一后,渐渐远去,他们脚步虽慢,但是速度却很快,屠夫的声音传来:“这是我用下半身换来的手,不过面的神肉估计被人当成灵丹炼了吃掉了,只剩下骨头。”

      “牧儿,记得回村过年!”瞎子的声音远远传来。

      秦牧目送他们远去,露出一丝笑容,冲他们的背影挥手:“过年时我一定会回去!”

      瞎子仿佛看到他在挥手,头也不回,只将手臂抬起来挥了挥。

      “瞎爷爷的确厉害。”

      秦牧赞叹:“这么远都看得一清二楚。”

      没过多久,一个厚重的声音遥遥传来,在草原空回响不休:“秦师弟,师弟,弟——”

      秦牧听到是霸山祭酒的声音,连忙高声道:“我在这里!”

      那个声音还在呐喊:“秦博士,博士,士——”

      秦牧又应了一声,不过霸山祭酒的声音还在遥遥呼唤,秦牧回过神来:“霸山祭酒距离这里只怕还有几百里远呢,他的声音能够传到这里,我的声音却穿不了他那么远。”

      灵毓秀醒来,连忙道:“放牛的,我来!”说罢,挥手便是一道炎火神通,一个火球在半空炸开,火浪滚滚。

      秦牧暗赞一声聪明,笑道:“没用的,他距离此地还有几百里,看不到。”

      狐灵儿和青牛也醒了过来,青牛东张西望,不见屠夫和瞎子二人,问道:“老老爷呢?”

      “已经走了。”

      秦牧听到霸山祭酒还在喊,换着花样儿叫他,叹了口气,霸山祭酒的嗓门的确大,也很能说,很难想象这么糙的汉子竟然这么能说,道:“我们先去边关方向,霸山祭酒寻不到我们,一定会去那里。”

      青牛现出真身,秦牧带着狐灵儿了牛背,灵毓秀也跳来。青牛放开脚步,向边关奔去。秦牧看了看身边的女孩,道:“你的伤痊愈了吗?”

      灵毓秀点头道:“连疤痕也不见了。你看,我腰原本了一剑,现在已经完全好了。”

      她掀开衣衫,露出腰肢,侧身道:“在这里。”

      她的肌肤很是细腻,即便是腰间也很白,应该没有出去晒过太阳。秦牧的皮肤原本有些黑,他小时候大夏天经常光着膀子在涌江游泳,被晒得炸皮,有时候还被涌江里的大怪鱼在【创建和谐家园】后面穷追猛赶。

      这些日子到了太学院,秦牧没有【创建和谐家园】撒野的机会,皮肤渐渐变得白了,但与灵毓秀一,秦牧还是显得有些黑。

      秦牧伸出手指,在她伤口处摸一下,还是能够感觉到伤口处有些凸起。

      灵毓秀觉得有些痒,咯咯笑了起来。

      秦牧道:“你不要动,我帮你把这里的淤血化开,否则这里会一直鼓鼓的。”

      灵毓秀连忙不动,掀着衣裳,秦牧将自身元气化作青龙元气,指尖一丝丝元气穿梭,小心翼翼的控制元气钻入她的肌肤之,化解淤血。

      灵毓秀只觉麻麻的痒痒的,又咯咯笑了起来,道:“你弄的我好痒,我那里有一块笑肉呢。”

      秦牧头也不抬,道:“忍着,一会不痒了,会有些疼。”

      过了片刻,灵毓秀感觉到有些【创建和谐家园】的疼痛,连忙低头,只见秦牧正在用天香丝帕擦去肌肤渗出的淤血,淤血流出之后,皮肤没有任何痕迹留下。

      灵毓秀放下衣衫,眨眨大眼睛:“神医,人家背还有几道伤口,不知道有没有留下疤痕……”

      狐灵儿脆生生道:“你背的伤口是我涂抹的,给你敷药之前,我已经帮你挤出了淤血,不会留下疤痕。”

      灵毓秀看了看她,小狐狸笑得很甜,很假。

      “哼,狐狸精!”女孩和狐狸精同时想道。

      狐灵儿眨眨眼睛,道:“毓秀姐姐,你今年多大了?”

      灵毓秀目光闪动,道:“你多大了。”

      “我十二岁。”

      “我十六岁。”

      “你公子大一岁呢!”

      ……

      灵毓秀有一种小狐狸扑过来在自己心窝子里猛插两刀的感觉,很是受伤。这只狐狸虽然是个小不点儿,但是却出招狠辣,突如其来,让她防不胜防。

      她早看出来小狐狸不怀好意,每天晚故意往秦牧被窝里钻,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卖萌可耻,连一点矜持都没有。

      而现在,这小浪蹄子已经开始主动进攻了。

      灵毓秀平日里虽然洒脱,看似是个心眼较大的女孩,有着其他女孩少有的豪爽与大气,但是她也有着细腻的一面,甜甜笑道:“灵妹子,你爪子的毛真软和,为什么没有试着变成人手?”

      狐灵儿打个哈欠,眯着眼睛道:“公子喜欢。”

      “灵妹子,你怎么还不化形?”

      “公子喜欢。”

      “你看你的眼瞳与我们的眼瞳不一样。”

      “公子喜欢。”

      ……

      灵毓秀败下阵来,这只小狐狸防御密不透风滴水不漏,而且连消带打,像是大雷音寺的神通镜花缘空壁,能够将他人的攻击反弹回去。

      “狐狸精跟谁学的?”灵毓秀不是对手,有些愤愤。

      狐灵儿得意洋洋,在听雨阁,她可是与听雨阁的姑娘们讨教过这方面的功夫的。

      灵毓秀突然哭笑不得,自己竟然与一只小狐狸争风吃醋,真是落了皇家的威风。自己要胸有胸,要身材有身材,虽说秦牧的眼睛瞎了点,总说她有些胖,但自己长得并不坏,小狐狸的招法再犀利,她也没有化形。

      自己已经稳操胜券,完全没有必要与这只狐狸精争风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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