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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二去,老迷糊隔三差五就成了语文老师加里的座上宾,虽然老师家也不是什么富裕家庭,可饭菜比老迷糊从自家带的那些腌菜要好多了。
所以,老迷糊和杨梅早已经像兄妹一样熟络,俩人也没有那么多歪念头,只是单纯觉得对方挺好,有种安全和温暖的感觉。
之后老迷糊中学毕业之后,家里的环境已经不允许他再读高中,何况就算读了高中,考大学又是一笔支出,老迷糊的成绩虽然不差,可也没到那种牛逼地可以拿到奖学金的程度。
作为家中长子的老迷糊最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出门打工,供弟弟妹妹上学!
和中国绝大多数农村贫困家庭的长子一样,老迷糊十几岁就扛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远走他乡南下打工。
这几年里,每年回到老家过年,老迷糊都要上门拜谢恩师,也顺道见见杨梅。
杨梅一直在县中学里读到了高三,她的脾气一直没变,还是那么乐观那么刚烈,那么的大大咧咧又乐于助人。
不过,他没想到,杨梅居然会选择去当兵。
几年后,老迷糊的妹妹考上了大学,弟弟也上了高中,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于是,在出门打工后的第三年,老迷糊回了老家,去村长那里死缠烂磨了好几天,送了一条烟,终于拿到了一个当兵的指标。
没想到的是,在应征入伍时老迷糊居然意外地在武装部里遇到了杨梅!
杨梅告诉他,自己考大学成绩不理想,靠了个不靠谱的自费大学,所以干脆去当兵,锻炼锻炼。
老迷糊喜出望外,他仔细查询了一下,发现自己和杨梅居然去的是同一个部队。
那几天,老迷糊连睡觉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煎烙饼一样难受。
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体检没过关,被人刷了。
还好,最后的结果公布,他应征成功,正式入伍。
可惜,百密一疏的是,老迷糊根本不知道,就算去的同一个部队,也许不会在同一个地方。
老迷糊分兵的时候被分到了273团,人家杨梅去了师部直属队。
俩人就这样再一次分开,但期间一直保持着联系。
老迷糊在连队里像老黄牛一样勤勤恳恳,为的就是争取进入教导队,除了军校梦,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毕竟教导队就在通讯营旁边,去到那里,就能见到杨梅。
足足熬到第二年兵,老迷糊付出了比其他士兵多几倍的汗水,这才成功被作为预提班长的苗子,送来了教导队。
“噢!”庄严听完老迷糊的故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你跟杨梅怎么熟,还有这么一段故事。”
他觉得自己挺佩服老迷糊的。
相比起老迷糊,自己真的太幸福了。
从小不愁吃穿,更别说被迫辍学了。
可是,自己又把自己的人生经营成了什么样子?
抽烟喝酒打架,庄严比同龄人真的不省心多了。
而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老迷糊,在自己整天浪荡街头打游戏泡妞的时候,人家已经是加里经济上的顶梁柱了。
他觉得心头有些沉重,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过得十分富足,自己只是幸运一点点而已。
庄严忽然觉得,父亲庄振国把自己坑来这里也许早有预见。
他是个老兵,在部队待了十几年,他知道这里是一个怎样的情况,知道中国人民【创建和谐家园】的精锐部队是个怎样的环境。
庄振国相信部队是个大熔炉,也许可以将自己儿子这块烂铁炼成真正钢!
“庄严,我的事,都告诉你了,答应我,不要告诉别人。”老迷糊央求道。
庄严将自己的胸脯啪啪地拍得山响,大声保证道“你放心!我又不是王大嘴,我可没那么多嘴。”
忽然又问,“老迷糊,原来你当兵的理由还那么浪漫啊,为了爱情!啧啧啧,我怎么觉得自己是在看电视剧一样!”
老迷糊的脸色瞬间又严肃了起来,说“不!当兵对我来说,是很神圣的!我是去了武装部才知道杨梅也去当兵,之前我兵不知道,她也没告诉过我。我来当兵,是另有原因的。”
庄严的好奇心瞬间洪水泛滥,抓住老迷糊的胳膊一顿摇“说说,说说!告诉我嘛!我保证不泄密!我对军旗发誓!”
老迷糊叹了口气,说“行,反正杨梅的事你都知道了,这事告诉你也不是啥丢人的事。”
于是,他将自己为什么来当兵的原因开始向庄严一一道来。
庄严这才知道,老迷糊来当兵,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曲折的故事。
第172章 你听说过迷彩服上有个特字的部队吗?
老迷糊第一年打工的时候,平时省吃俭用,除了留下一点维持必须的生活支出外,全都去邮局汇到了老家。
年底的时候,在南方打工的老迷糊拿到了一笔过年的奖金,将他缝在衣服的里子中打算直接带回去,毕竟汇款的时间太长,人回到家,钱还有段日子没到,过年没了这笔钱,也就没那么滋润了。
等到了火车站,老迷糊一看广场上黑压压的人头,寒毛都倒竖起来。
好不容易排了一天一夜的队才买到了一张火车票,却又要等36个小时后才能上车。
为了省钱,他只能在火车站的角落里找个地方,就着自己带的面包和水对付一下。
等到了夜晚,老迷糊忽然觉得身上有一双手蛇一样在滑动。
他惊醒了,却看到了几个凶神恶煞的流氓地痞。
“把钱交出来!不然给你放血!”
看着面前这几张丑陋的脸,老迷糊欲哭无泪,他明白了,自己这是遇上抢劫的了。
看看周围,刚才还睡在一旁的几个滞留的旅客早早就溜了,没谁愿意招惹这种亡命之徒,更没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
“别想着喊!告诉你,等警察来了,老子早就在你身上开几个天窗了!”
为首的一个歹徒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晃了晃手里那帮明晃晃的弹簧刀。
老迷糊毕竟只有十六岁,当场就吓得浑身筛糠一样。
他陷入了绝望。
真的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没人可以帮自己。
这帮抢劫的歹徒估计是老手,早已轻车熟路,翻了几下老迷糊简单的行李包,就知道钱不在那里,首位的劫匪手一伸,摸到了老迷糊肋下缝了钱的地方,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是你拿出来,还是我帮你拿出来?”他说。
“求求你了,这是我过年的钱……”老迷糊舍不得那平时攒下和过年发的拿笔奖金。
“少特么啰嗦!”
匪首一把将他推倒,伸手就去拿钱,发现取不出来,直接就用刀子割开。
嘶啦——
清脆的布料割裂声让老迷糊忽然清醒过来。
他也不知道哪来的胆量,用力超强一冲,撞在了匪首的身上。
匪首猝不及防,被撞了个四脚朝天。
人穷,钱就是命。
老迷糊猛地朝外冲去,大喊着,救命啊!抢劫了!
“拦住他!【创建和谐家园】这个小子!”
在匪首的一声令下中,老迷糊被追上来的一名歹徒一脚踹在了【创建和谐家园】上,直接铲倒在地。
他翻过身,看到朝自己扑来的四五个持刀的歹徒,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正当老迷糊闭眼等死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传来一声暴喝:“住手!妈了个巴子的!想干什么!?”
几个歹徒停住脚步,起初以为是警察,一看,是个穿着迷彩服的士兵。
老迷糊挣扎着,转过头看到了那个士兵。
用他对庄严的话说,他这辈子都记住了那个伟岸而高大的身影,他第一次觉得,迷彩服穿在人的身上,居然可以这么好看,就像天神一样威风凛凛!
几个歹徒见是当兵的,放松下来。
匪首说话了:“臭当兵的,关你个毛事,一边去!不然连你一起给捅了!”
那个当兵的也不说话,慢慢地走过来。
一步一步……
一步一步……
几个歹徒忽然发现,自己正被一种巨大的压力震慑着,就像有一堵十多米的巨浪慢慢地朝自己压来。
匪首和自己的几个手下都在冒冷汗。
他们第一次看到面对自己这些亡命之徒如此镇定的人,一般的人,看到那几把弹簧刀,早就吓得瘫软在地,要么就拔腿逃跑。
而眼前的这个兵,却一步步朝他们走来,脚步坚定,目光锐利如刀,仿佛他们手里拿的不是可以杀人的凶器,而是一把把学校周边玩具摊子上一元一把的塑料玩具。
咕嘟——
匪首吞了口唾沫。
“【创建和谐家园】他!”
他已经骑虎难下,在自己的手下面前,自己不能怂。
江湖上,说的就是狠。
要狠,底下的人才会服!
那名士兵一看这个匪首,居然是直握刀,动作滑稽可笑,属于典型的地痞流氓握刀方式,居然还直接朝着自己的胸口刺来,不由得自己都笑了。
这不就是送上门让自己空手入白刃的吗?
士兵一个侧身让过刀,左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扭,右手一掌把刀打掉。
匪首大惊失色,手腕感到一阵剧痛,抬都抬不起来,有种脱臼的感觉。
他想想抽回手,但是被那名士兵两只手牢牢抓住,然后一个跨步移动到他右侧,将匪首的手翻过肩膀,肩部顶着他的手肘,然后两手用力向下一折——
“啊!!!!!”
匪首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他的手,竟然被生生从关节处折断了!
也许他根本不知道,面前的这个士兵有多大的本事,他更不会知道,这是典型的部队格斗术——出招非死即伤!
士兵顺势将他的手又扭回来,用膝盖对着他的肋部狠狠来了个膝顶!
咔——
这一下,匪首直接疼得翻起了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