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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吏-第43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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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隐官”,乃是秦国一个特殊的机构,用于收容刑余之人的官府手工作坊。那些表现良好的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亦或是冤假错案里受了肉刑,已经无法在社会上容身的受害者,都会被安排到隐官去。在那里,他们可以做不算重的工作,有口饭吃。

      可以这么说,隐官的身份地位,介于庶人和奴隶之间。

      与骇人听闻的车裂相比,这是极轻的刑罚了,兴立刻连连稽首,感谢喜的宽恕。

      “宽恕你的不是我。”

      喜面上无喜无忧,他淡淡地说道:“是律令本该如此……”

      这下不但兴喜出望外,连黑夫也长了见识。原来在秦国,被教唆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虽然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处罚上减轻刑事责任。

      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哪怕只是教唆其盗取十钱,也将被处以磔刑!这也是猩被重判的原因之一。

      黑夫不由感慨,搁在后世,那些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残害孩子的肢体,让这些孩子在火车站旁偷窃、乞讨的恶棍,哪怕被抓了,也就不轻不重的判几年,太轻了。

      杜绝犯罪,从娃娃抓起,秦国律令的思路很明确,而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也算是残酷秦律里,难得一见的人性光辉了……

      当然,若是少年犯下严重的罪行,比如杀人等,那就法不容赦了,但当众处死未成年人,依然是秦律所不容许的,得一直关到身高、年龄足够,再处以应有的处罚。

      而后,投匿名信的朝阳里公士去疾,被判处罚款三甲,折合半两钱4000多。..

      看着去疾谢恩后愁眉苦脸的模样,黑夫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去疾大概是这起案件里唯一的无辜者了,他出于良心不安,匿名报案,却落得这个下场。

      黑夫本以为他会像少年兴一样,被宽恕减罪,谁料最后却没有,只因为秦律里,对匿名举报者是一刀切的处罚,并无减免的先例。

      至于那个监守自盗,串通盗墓贼的里监门伯毋,也被处以重罚,他本人被判了黥面,发配到黔中郡戍边,赃物所得钱帛,统统没收,家人知情不报,也要被罚为城旦舂……

      这还是因为伯毋拥有“上造”爵位,抵消了一部分罪责,不然的话,或许难逃一死。

      类似的情形黑夫见过一回,不过这一次,他却不必为“上造”可以削减刑罚而愤愤不平了。

      因为在审判完毕后,县上立刻宣布了对湖阳亭众人此番擒贼获脏的赏赐!

      首先,就是将表现优越的亭长黑夫的爵位,从公士,升为上造!

      在听到赏赐的那一刻,湖阳亭众人纷纷向“上造黑夫”贺喜,黑夫心里却只暗骂了一句……

      “我终于升级了!”

      ……

      “狱掾!请慢走!”

      这一天日失刚过(3点到5点),喜结束了办公,头戴獬豸走出县狱正堂,却听到后面有人在呼喊他,一回头,却是刚被升为上造的黑夫。

      公士、上造,县一级就能授予,黑夫升爵为上造的手续已经办好,头顶发髻上的褐色发带,也换成了土红色的包巾,将发髻整个包裹起来,这就是“上造”的标志。

      造,成也,所谓上造,便是有成命于上的意思,这个地位的人,基本都可以用来做小吏了。上造作为2级爵位,虽然还是要服更役,但受田、宅有所增加,可以驭使两名仆役,最最重要的是,若是犯法,只要不是谋反,杀人,叛逃,便可以抵消一部分罪责。

      只见黑夫几步走到喜面前,作揖道:“黑夫两次升爵,全赖狱掾秉公执法、赏罚公平,黑夫在此谢过狱掾!”

      喜还是老样子,摇了摇头道:“我已说过,要谢便谢秦律,勿要谢我,吾等秦吏,只是按律办事,如此而已。”

      黑夫唯唯应是,而后又有些犹豫地说道:“还有一事,黑夫心有疑惑,想要当面请教狱掾……”

      第74章 审当赏罚

      听闻黑夫有事请教,喜完全转过身子,看着黑夫身上沉甸甸的钱袋,笑道:“哦?莫非是对赏赐之数不解?”

      方才在县狱堂上,除了宣布黑夫升为上造外,喜还宣布了对湖阳亭众人的赏赐。

      这起案件里,贼人虽有六人,但四秦人二楚人,且没有杀人劫财,依然不能构成“群盗罪”。除了盗墓贼的头目“猩”是通缉令上的案犯,值黄金20两外,那三名秦国盗墓者,各值7金。而死去的楚人盗墓者,以及楚国小男子兴,因为是外国盗贼,各值2金。

      所以盗墓贼们合计赏45金。

      这次分金,可不像上次与垣柏的私人赌约一样,由黑夫说了算,而是官府按照湖阳亭众人的功劳,将赏金分成几份。

      黑夫作为亭长,更一手促成了这次缉捕盗墓贼成功,居功至伟,可独得20金!

      求盗东门豹参与了擒拿盗墓贼的战斗,又是亭部副手,可得7金。

      小陶、利咸也参与了战斗,每人可得5金。

      季婴虽是邮人,但匿名信事件因他而起,再加上报案有功,赏4金。

      鱼梁也参与了报案,赏3金。

      就连亭父蒲丈,也因为在众人外出时看守亭部,得 金。

      如此分下来,湖阳亭众人都得到了一些钱,皆大欢喜。

      小小安陆县,当然没太多黄金储存,所谓的金几两,更多是作为一种大面值的货币称量单位,实际发放时,仍是给等价的半两钱。

      此外,还有捕获匿名投书者去疾的赏赐,两个臣妾。黑夫他们声称自己不需要臣妾,请求按市价换成钱,于是又发下来800钱。黑夫独得4000钱,其余的钱,按照湖阳亭众人在寻觅投书者一事中的功劳分了。

      于是,两者加到一起,黑夫就得到了5520半两钱的巨款!千钱一畚(běn),也够装十五畚了……

      一两为24铢,半两2铢,一铢为0.5克。一枚秦国半两钱,大概重8克。

      这些钱摆在面前,也是一大堆,重达一百多公斤,黑夫的钱袋只能装下四千多钱,其余都得雇牛车运回湖阳亭去。

      对那些赏钱的分配,黑夫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他来找喜,另有其事……

      黑夫拱手道:“我对公士去疾因匿名投书被罚三甲一事,仍有些疑惑,想当面请教狱掾!”

      ……

      “公士去疾?”

      喜微微一愣,看着黑夫道:“是你依照投书罪,亲手缉捕了此人,有何疑虑?”

      黑夫斟酌着语气道:“去疾虽犯了投书罪,按罪当罚,但他投书并不是为了诬告、诽谤,而是为了举报罪行。若无去疾举报,下吏绝不可能将贼人一网打尽,且去疾被缉拿归案后,对罪行供认不讳,并积极协助吾等破案,不知律令中可有……”

      “可有使其减轻罪责的律条?”喜猜出了黑夫想说什么。

      “然。”黑夫应道。

      他自认为是一个有良知的人,对去疾被罚颇为同情。因为黑夫觉得,这件事里,去疾并无过错,再加上去疾家中尚有怀孕的妻子,家境也不富裕,他更是过意不去。

      喜却道:“黑夫,你可知这投书罪,是何时定下的?”

      黑夫摇摇头说自己不知。

      喜便道:“这条律令,乃是商君新政,为我国定下法度之初便制定的。当时奸邪之人见律令严苛,便妄图匿名投书,诋欺万状,谩上侮下,无所不至,使得律令一度被扰乱。于是商君便下令,对于匿名投书者所告之事,一概不予受理,在未抓到匿名者前,连打开看都不行,一旦抓到投书者,就要重罚!”

      黑夫恍然大悟,原来这项律令有这样的历史渊源啊,从那以后,秦国就对匿名举报信一刀切,即便是“畏贼不敢告而投匿名书俱实”者,也认为是“此情虽极轻,而告讦之风不可长”,照旧该抓抓,该罚罚。

      秦国这样做,或许的确起到了“塞诬告之源,杜奸欺之路”的效果,让那些诬告诽谤之人不敢造次。但黑夫依然觉得,这种处置,有些生硬和一刀切了。他很想知道,秦国有没有类似后世的的规定,案犯主动协助警方调查,或能减轻罪责?

      然而,喜却打破了他的幻想,在秦律里,可以减轻罪责的情况只有三种,一种是今日才出现过的“未成年人保【创建和谐家园】”,因为少年人多是被教唆犯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其次,便是过失犯罪处刑从轻,主要针对官吏,无意违规和有意怠政的处罚完全不同。

      其三,便是自首减轻处罚。秦律规定,凡携带所借公物外逃,主动自首者,不以【创建和谐家园】论处,而以逃亡论处。

      这其中,并没有适合公士去疾的减免选项。

      黑夫顿时默然,过了一会,才轻声道:“为吏之道上,不是说为吏者,要审当赏罚,毋罪无罪么?”

      “去疾有罪无罪,不由你我判定。”

      喜皱起了眉,重复他的口头禅:“只由律法判定!”..

      “律法就不会有错漏和生硬的地方?”黑夫有些不服,这一刻,后世对匿名举报者的奖励,与秦代的惩处,两者之间产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

      “即便有错,那也得由咸阳,由廷尉、御史府,由大王来更改,你我只有执行的责任,并无指摘律令的权力!”

      喜沉下脸来,对黑夫训道:“律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吏者,民之所悬命也。”

      “黑夫亭长,汝乃秦吏,只需依律法办事,切勿生出不该有的同情之心!你如今初任亭长,便破获大案,日后前途无量。还望你记住《为吏之道》中所说的,慎之慎之,言不可追,勿要再曲解律令,生出妄念来!”

      言罢,喜便朝黑夫点了点头,挥袖而去。

      黑夫也知道此事是自己天真了,在堂上听到未成年人可以减罪,还以为律令中还有其他人性温情、灵活运用之处,谁料一头撞上的,依然是冷冰冰的律令,和板着脸的秦吏。

      喜的一番话让他清醒了许多,虽然秦律时不时给他一些惊喜,但这依然是遥远的古代,宁可罚错,不能放过,这就是秦律的思路吧。

      “若我为制定法度者……”

      这个想法在黑夫脑海中突然冒出来,但又迅速沉下去了。

      即便他身居高位,可以干预律法的制定,难道就能消除一切错漏生硬之处?前世的法制课上好像也说过,这匿名投书罪,一直到民国才取消,承认并鼓励匿名投书,得是20世纪90年代的事了……

      若是凭空搬运后世律法条款,却不能改变生产力和社会形态,恐怕只是空中楼阁吧。

      这一切对黑夫来说,还言之过早,他只能收拾起自己的疑虑,继续服从体制。

      但是,警察依法办案,却把坏人好人一起抓了,坏人固然罪有应得,可好人就活该白白受罚么?这时候,身为警察,对律令无能为力,又该做什么?

      黑夫捏了捏身上沉甸甸的钱袋,打定了主意,大步朝县司空官署走去。

      公士去疾被罚四千钱,因为无法缴清,已经被带到县司空那边,要他用劳役偿还罚款,算起来,一年半载内,恐怕都没法回家了,这对那个温馨的小家庭而言,当是毁灭性的打击。

      黑夫无法说服自己,对此孰视无睹!

      等他踏入县司空官署时,却见去疾正哆哆嗦嗦地,要往劳役文书上签自己的名……

      “公士去疾!”

      黑夫大声喊了起来,喝止了去疾,去疾回过头,和一众小吏愣愣地看着黑夫。

      他走到跟前,将那袋死沉死沉的钱往案几上一放,发出了哗啦的响声。

      “去疾,现在就与我立契券!”

      黑夫一拍钱袋,笑道:“这四千钱,我借你!”

      第75章 义我所欲也

      (下午有事,16点那章先发了)

      “亭长,黑夫亭长!”

      腊月二十日,下市时分(15点到17点),安陆县夕市,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新鲜出炉的上造黑夫头顶土红色的包巾,大步走在前面。

      在他身后,体质虚弱的朝阳里公士去疾在身后紧追不舍,一边走,还一边大声喊着黑夫的名。

      黑夫却不想停,直到被前方穿巷而过的一群人挡住去路,才不得已止住步伐。

      去疾乘机窜到他面前,拦住去路,气喘吁吁,然后他就朝黑夫深深作揖,说道:“去疾多谢亭长借钱,解我燃眉之急,但这左半边契券,亭长却是忘在我这了……”

      说着,他就双手将一份写了篆字的借据契券双手奉上!

      原来,就在方才,去疾因为无法缴清那三甲合计402钱的罚款,被县狱令吏带到县司空官署,准备让他签署文书,为官府做一年多劳役。

      去疾正要签字,却不料,那一日亲手逮捕了他的湖阳亭长黑夫,却突然来到,说愿意借钱给去疾,让他立刻缴纳欠款,免除劳役。

      黑夫还当场请几个小吏作证,和去疾签了一份借债契券,黑夫持左券,去疾持右券,可就在他们出官寺时,黑夫却将左券也塞到了去疾手中,然后就大步离去……

      去疾哪能不知道黑夫的意思?但他是个实诚人,做不出这样的事,于是就追了黑夫一路,如今终于追上,非要将契券的左半边还给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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