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进行全面升级。如需阅读更多小说,请访问备份站点。
我们看这几条可以知道脂砚斋同曹雪芹的关系了。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我并且疑心他是雪芹同族的亲属。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托梦于凤姐一段,上有眉评云:
¡¡¡¡¡°Ê÷µ¹â©áøÉ¢¡±Ö®ÓȫÓÌÔÚ¶ú£¬ÇúÖ¸ÈýÊ®ÎåÄêÒÓ¡£ÉËÔÕ£¡Äþ²»âúɱ£¡
¡¡¡¡ÓÖ¿ÉÇäÌá³ö׿ÜãÖÃÌï²ú¸½Éè¼ÒÛÓÒ»¶ÎÉÏÓÐüÆÀÔÆ£º
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斋。
又此回之未凤姐寻思宁国府中五大弊,上有眉评云: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
¡¡¡¡(Á)¡¢ÓàÏëâúѪÀáÓ¯¡õ¡£(´Ë´¦ÒÉÍÑÒ»×Ö)
又第八回贾母送秦钟一个金魁星,有朱评云: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看此诸条,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第十三回所记宁国府的事即是他家的事,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顒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
这几条之中,第十三回之一条说
曲指三十五年矣。
又一条说
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
脂本抄于甲戌(一七五四),其“重评”有年月可考者,有第一回(抄本页十)之“丁亥春”(一七六七),有上文已引之“甲午八月”(一七七四)。自甲戌至甲午,凡二十年。折中假定乾隆二九年(一七【创建和谐家园】)为上引几条评的年代。则上推三十五年为雍正七年(一七二九),曹雪芹约十三岁,其时曹頫刚卸任织造(一七二八),曹家已衰败了,但还不曾完全倒落。
此等处皆可助证《红楼梦》为记述曹家事实之书,可以摧破不少的怀疑。我从前在《红楼梦考证》里曾指出两个可注意之点:
第一,十六回凤姐谈“南巡接驾”一大段,我认为即是康熙南巡,曹寅四次接驾的故事,我说:
曹家四次接驾乃是很不常见的盛事,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
——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了出来。(《考证》页四一)
脂本第十六回前有总评,其一条云: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这一条便证实了我的假设。我又曾说赵嬷嬷说的贾家接驾一次,甄家接驾四次,都是指曹家的事。脂本于本回“现在江南的甄家……接驾四次”一句之旁有朱评云:
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
这又是证实我的假设了。
第二,我用《八旗氏族通谱》的曹家世系来比较第二回冷子兴说的贾家世次,我当时指出贾政是次子,先不袭职,又是员外郎,与曹頫一一相合,故我认贾政即是曹頫。(考证四三-四四)
这个假设在当时很受朋友批评。但脂本第二回“皇上……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一段之旁有朱评云:
嫡真实事,非妄拥也。
这真是出于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证据了!
故《红楼梦》是写曹家的事,这一点现在得了许多新证据,更是颠扑不破的了。
三 秦可卿之死
第十三回记秦可卿之死,曾引起不少人的疑猜。今本(程乙本)说:
……人回东府蓉大奶奶没了。……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伤心。
戚本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叹,都有些伤心。
坊间普通本子有一种却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
脂本正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
上有眉评云:
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又本文说:
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
此九字旁有夹评云:
删却,是未删之笔。
又本文云:
又听得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
旁有夹评云:
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天香楼是怎么一回事呢?
此回之末,有朱笔题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
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
因命芹溪删去。
又有眉评云: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这可见此【创建和谐家园】目原本作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后来删去天香楼一长段,才改为“死封龙禁尉”,平仄便不调了。
秦可卿是自缢死的,毫无可疑。第五回画册上明明说:
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此从脂本)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俞平伯在《红楼梦辨》里特立专章讨论可卿之死(中卷,页一五九-一七八)。但顾颉刚引《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平伯深信此说,列举了许多证据,并且指出秦氏的丫鬟瑞珠触柱而死,可见撞见【创建和谐家园】的便是瑞珠。现在平伯的结论都被我的脂本证明了。我们虽不得见未删天香楼的原文,但现在已知道:
(1)秦可卿之死是”淫丧天香楼”。
(2)她的死与瑞珠有关系。
(3)天香楼一段原文占本回三分之一之多。
¡¡¡¡(4)´Ë¶ÎÊÇÖ¬ÑâիȰѩÇÛɾȥµÄ¡£
(5)原文正作“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戚本始改作“伤心”。
四 《红楼梦》的“凡例”
《红搂梦》各本皆无“凡例”。脂本开卷便有“凡例”,又称“《红楼梦》旨义”,其中颇有可注意的话,故全抄在下面:
凡例
¡¡¡¡¡¶ºìÂ¥ÃΡ·Ö¼Òå¡£ÊÇÊéÌâÃû¼«¶à¡£¡õ¡õ¡¶ºìÂ¥ÃΡ·£¬ÊÇ×ÜÆäÈ«²¿Ö®ÃûÒ²¡£
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
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
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
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
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
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
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
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
称;凡愚夫妇儿女于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
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
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
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以上四条皆低二格抄写。以下紧接“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一长段,也低二格抄写。今本第一回即从此句起,而脂本的第一回却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起。“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以下一长段,在脂本里,明是第一回之前的引子,虽可说是第一回的总评,其实是全书的“旨义”,故紧接”凡例”之后,同样低格抄写。其文与今本也稍稍不同,我们也抄在“凡例”之后,凡脂本异文,皆加符号记出: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
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
〔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
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
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
¡¡¡¡¡²Ôò¡³×ÔÓû½«ÒÑÍùËùÀµ¡²ÉÏÀµ¡³Ìì¶÷£¬¡²Ï³С³×æµÂ£¬½õÒÂæýÑF֮ʱ£¬ï¸Ê÷ÐÃÀ
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今本作友)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今本作
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今本作集)以告普天下〔人〕。虽(今本
作知)我之罪固不能免,(此五字今本作“负罪固多”)然闺阁中〔本自〕历历
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此处各本多“自护己短”四字)则一并使其泯灭也。
¡¡¡¡Ëä½ñÈÕ֮é´ªÅî뻣¬ÍßÔîÉþ´²£¬Æä·ç³¿ÔÂϦ£¬½×ÁøÍ¥»¨£¬ÒàδÓÐÉËÓÚÎÒÖ®½ó»³±Ê
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此一长句与今
本多不同)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