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小说列表 排行榜 搜索

    红楼梦考证作者:胡适-第3页  护眼阅读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温馨提醒:系统正在进行全面升级。如需阅读更多小说,请访问备份站点。

        (2)前八十回,各本互有异同。例如引言第三条说“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我们试用戚本六十七回与程本及市上各本的六十七回互校,果有许多异同之处,程本所改的似胜于戚本。大概程本当日确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故程本一出即成为定本,其余各钞本多被淘汰了。

        (3)程伟元的序里说,《红楼梦》当日虽只有八十回,但原本却有一百二十卷的目录。这话可惜无从考证。(戚本目录并无后四十回。)我从前想当时各钞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的,但我现在对于这一层很有点怀疑了。(说详下。)

        (4)八十回以后的四十回,据高程两人的话,是程伟元历年杂凑起来的--先得二十余卷,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又经高鹗费了几个月整理修辑的工夫,方才有这部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他们自己说这四十回“更无他本可考”:但他们又说:“至其原文,未敢臆改。”

        (5)《红楼梦》直到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始有一百二十回的全本出世。

        (6)这个百二十回的全本最初用活字版排印,是为乾隆五十七年壬子(一七九二)的程本。这本又有两种小不同的印本:(一)初印本(即程甲本)“不及细校,间有纰缪。”此本我近来见过,果然有许多纰缪矛盾的地方。(二)校正印本,即我上文说的程乙本。

        (7)程伟元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即是这一百三十年来的一切印本《红楼梦》的老祖宗。后来的翻本,多经过南方人的批注,书中京话的特别俗语往往稍有改换,但没有一种翻本(除了戚本)不是从程本出来的。

        这是我们现有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历史。这段历史里有一个大可研究的问题,就是“后四十回的著者究竟是谁?”

      ¡¡¡¡Óáéеġ¶Ð¡¸¡Ã·Ïл°¡·À֤¡¶ºìÂ¥ÃΡ·µÄÒ»Ìõ˵£º

        《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 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

        俞氏这一段话极重要。他不但证明了程排本作序的高鹗是实有其人,还使我们知道《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船山即是张船山,名问陶,是乾隆嘉庆时代的一个大诗人。他于乾隆五十三年戊申(一七八八)中顺天乡试举人,五十五年庚戌(一七九○)成进士,选庶吉士。他称高鹗为同年,他们不是庚戌同年,便是戊申同年。但高鹗若是庚戌的新进士,次年辛亥他作《红楼梦》序不会有“闲且惫矣”的话,故我推测他们是戊申乡试的同年。后来我又在《郎潜纪闻二笔》卷一里发见一条关于高鹗的事实:

        嘉庆辛酉京师大水,科场改九月,诗题“百川赴巨海”……闱中罕得解。前十本将进呈,韩城王文端公以通场无知出处为憾。房考高侍读鹗搜遗卷,得定远陈黻卷,亟呈荐,遂得南元。

        辛酉(一八零一)为嘉庆六年。据此,我们可知高鹗后来曾中进士,为侍读,且曾做嘉庆六年顺天乡试的同考官。我想高鹗既中进士,就有法子考查他的籍贯和中进【创建和谐家园】份了。果然我的朋友顾颉刚先生替我在《进士题名碑》上查出高鹗是镶黄旗汉军人,乾隆六十年乙卯(一七九五)科的进士,殿试第三甲第一名。这一件引起我注意《题名录》一类的工具,我就发愤搜求这一类的书。果然我又在清代《御史题名录》里,嘉庆十四年(一八零九)下,寻得一条:

        高鹗,镶黄旗汉军人,乾隆乙卯进士,由内阁侍读考选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 又《八旗文经》二十三有高鹗的《操缦堂诗稿跋》一篇,未署乾隆四十七年壬寅(一七八二)小阳月。我们可以总合上文所得关于高鹗的材料,作一个简单的《高鹗年谱》如下:

      ¡¡¡¡Ç¬Â¡Ëįߣ¨Ò»Æß°Ë¶þ£©£¬¸ßðÊ×÷¡¶²ÙçÏÌÃÊ«¸å°Ï¡·¡£

        乾隆五三(一七八八),中举人。

        乾隆五六-五七(一七九一——一七九二),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并作序例。

        《红楼梦》百廿回全本排印成。

        乾隆六零(一七九五),中进士,殿试三甲一名。

        嘉庆六(一八零一),高鹗以内阁侍读为顺天乡试的同考官,闱中与张问陶相遇,张作诗送他,有“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又有诗注,使后世知《红楼梦》八十回以后是他补的。

        嘉庆一四(一八零九),考选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自乾隆四七至此,凡二十七年。大概他此时已近六十岁了。

        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我们可约举几层证据如下:

        第一,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

        第二,俞樾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一项,这一项不十分可靠,因为乡会试用律诗,起于乾隆二十一二年,也许那时《红楼梦》前八十回还没有做成呢。

        第三,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

        第四,高鹗自己的序,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愿完全埋没他补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条说:“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因为高鹗不讳他补作的事,故张船山赠诗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

        但这些证据固然重要,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我的朋友俞平伯先生曾举出三个理由来证明后四十回的回目也是高鹗补作的。他的三个理由是(1)和第一回自叙的话都不合; (2)史湘云的丢开; (3)不合作 文时的程序。这三层之中,第三层姑且不论。第一层是很明显《红楼梦》的开端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明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到了末尾说宝玉出家成仙之理?第二层也很可注意。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确是可怪!依此句看来,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宝玉做夫妇,不应该此话全无照应。以此看来,我们可以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其实何止史湘云一个人?即如小红,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极力描写这个攀高好胜的丫头;好容易他得着了凤姐的赏识,把他提拔上去了;但这样一个重要人才,岂可没有下场?况且小红同贾芸的感情,前面既经曹雪芹那样郑重描写,岂有完全没有结果之理?又如香菱的结果也决不是曹雪芹的本意,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结局道: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

        两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乾血之症,日渐羸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的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后四十回里却是金桂死了,香菱扶正:这岂是作者的本意吗?此外,又如第五回“十二钗”册上说凤姐的结局道:“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这个谜竟无人猜得出,许多批《红楼梦》的人也都不敢下注解。所以后四十回里写凤姐的下场竟完全与这“二令三人木”无关,这个谜只好等上海灵学会把曹雪芹先生请来降坛时再来解决了。此外,又如写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的笨拙,令人读了作呕。又如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搂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

        以上所说,只是要证明《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的。但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村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字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以上是我对于《红楼梦》的“著者”和“本子”两个问题的答案。我觉得我们做《红楼梦》的考证,只能在这两个问题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人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但我自信:这种考证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不曾用过的。我希望我这一点小贡献,能引起大家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

        十,三,二七,初稿

        十,十一,十二,改定稿

        (附记)初稿曾附录《寄蜗残赘》一则:

        《红楼梦》一书,始于乾隆年间。……相传其书出汉军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问,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基于此。 这活如果确实,自然是一段很重要的材料,因此我就去查这一桩案子的事实。

        嘉庆十八年癸酉(一八一三),天理教的信徒林清等勾通宫里的小太监,约定于九月十五日起事,乘嘉庆帝不在京城的时候,攻入禁城,占据皇宫。但他们的区区两百个乌合之众,如何能干这种大事?所以他们全失败了,林清被捕,后来被磔死。

        林清的同党之中,有一个独石口都司曹纶和他的儿子曹福昌都是很重要的同谋犯,那年十月己未的上谕说:

        前因正黄旗汉军兵丁曹幅昌从习邪教,与知逆谋。…… 兹据讯明,曹福昌之父曹纶听从林清入教,经刘四等告知逆谋,允为收众接应。曹纶身为都司,以四品职官习教从逆,实属猪狗不如,罪大恶极!……

      ¡¡¡¡ÄÇÄêʮһÔÂÖУ¬²ÜÂڵȶ¼±»íÝËÀ¡£

        清礼亲王昭(木连)是当日在紫禁城里的一个人,他的《啸亭杂录》卷六记此事有一段说:

        有汉军独石口都司曹纶者,侍郎曹瑛后也,(瑛字一本或作寅。)家素贫,尝得林清资助,遂入贼党。适之任所,乃命其子曹福昌勾结不轨之徒,许为城中内应。……曹福昌临刑时,告刽子手曰:“我是可交之人,至死不卖友以求生也!

        《寄蜗残赘》说曹纶是曹雪芹之孙,不知是否根据《啸亭杂录》说的。我当初已疑心此曹瑛不是曹寅,况且官书明说曹瑛是正黄旗汉军,与曹寅不同旗。前天承陈筱庄先生(宝泉)借我一部《靖逆记》(兰簃外史纂,嘉庆庚辰刻),此书记林清之变很详细。其第六卷有《曹纶传》,记他家世系如下:

        曹纶,汉军正黄旗人。曾祖金铎,官骁骑校;伯祖瑛,历官工部侍郎;祖(王咸),云南顺宁府知府;父廷奎,贵州安顺府同知。……廷奎三子,长绅,早卒;次维,武备院工匠,次纶,充整仪卫,擢治仪正,兼公中佐领,升独石口都司。

        此可证《寄蜗残赘》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

        十,十一,十二

        选自《胡适文存》卷三。  

        

        跋《红楼梦考证》

        我在《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胡适文存》卷三,页一八五-二四九)里,曾根据于《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三部书,考出下列的几件事:

        (1)曹雪芹名沾,不是曹寅的儿子,是曹寅的孙子。(页 二一二)

        (2)曹雪芹后来很贫穷,穷的很不像样了。

        (3)他是一个会作诗又会绘画的人。

        (4)他在那贫穷的境遇里,纵酒狂歌,自己排遣那牢骚的心境。(以上页二一五-六)

        (5)从曹雪芹和他的朋友敦诚弟兄的关系上看来,我说 “我们可以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一七六五)”。 又说“我们可以猜想雪芹……大约生于康熙未叶(约一七一五──一七二零);当他死时,约五十岁左右”。

        我那时在各处搜求敦诚的《四松堂集》,因为我知道《四松堂集》里一定有关于曹雪芹的材料。我虽然承认杨钟羲先生(《雪桥诗话》)确是根据《四松堂集》的,但我总觉得《雪桥诗话》是“转手的证据”,不是“原手的证据”。不料上海北京两处大索的结果,竟使我大失望。到了今年,我对于《四松堂集》,已是绝望了。 有一天,一家书店的夥计跑来说:“《四松堂诗集》找着了!”我非常高兴,但是打开书来一看,原来是一部《四松草堂诗集》,不是《四松堂集》。又一天,陈肖庄先生告诉我说,他在一家书店里看见一部《四松堂集》。我说,“恐怕又是四松草堂罢?”陈先生回去一看,果然又错了。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从大学回家,看见门房里桌子上摆着一部退了色的蓝布套的书,一张斑剥的旧书笺上题着“四松堂集”四个字!我己几乎不信我的眼力了,连忙拿来打开一看,原来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写本!这部写本确是天地间唯一的孤本。因为这是当日付刻的底本,上有付刻时的校改,删削的记号。最重要的是这本子里有许多不曾收入刻本的诗文,凡是已刻的,题上都印有一个“刻”字的戳子。刻本未收的,题上都帖着一块小红笺。题下注的甲子,都被编书的人用白纸块帖去,也都是不曾刻的。——我这时候的高兴,比我前年寻着吴敬梓的《文木山房集》时的高兴,还要加好几倍了!

        卷首有永(上奎下心)(也是清宗室里的诗人,有《神清室诗稿》)、刘大观、纪昀的序,有敦诚的哥哥敦敏作的小传。全书六册,计诗两册,文两册,《鹪鹩庵笔(上鹿下主)》两册。《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所采的诗文都是从这里面选出来的。我在《考证》里引的那首“寄怀曹雪芹”,原文题下注一“沾”字,又“扬州旧梦久已绝”一句,原本绝字作觉,下帖一笺条,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雪桥诗话》说曹雪芹名沾,为楝亭通政孙,即是根据于这两条注的。又此诗中“蓟门落日松亭尊”一句,尊字原本作樽,下注云:“时余在喜峰口。”按敦敏作的小传,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一七五七),敦诚在喜峰口。此诗是丁丑年作的。又《考证》引的“佩刀质酒歌”虽无年月,但其下第二首题下注“癸未”,大概此诗是乾隆二十六年壬午作的。这两首之外,还有两首未刻的诗:

        (1)赐曹芹圃(注)即雪芹。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 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这诗使我们知道曹雪芹又号芹圃。前三句写家贫的状况,第四句写盛衰之感。(此诗作于乾隆二十六年辛巳。)

        (2)挽曹雪芹,(注)甲申

      ¡¡¡¡ËÄÊ®Ä껪¸¶èÃÚ¤£¬°§ìºÒ»Æ¬°¢Ë­Ãú£¿¹Â¶ùÃìÄ®»êÓ¦Öð£¬Ð¸¾Æ®ÁãÄ¿Æñ¿Å£¹íÒÅÎı¯ÀîºØ£¬Â¹³µºÉïÊÔáÁõÁ¯¡£ ¹ÊÈËΩÓÐÇàɽÀᣬÐõ¾ÆÉúÛ»ÉϾɈs¡£

      ¡¡¡¡(×¢£ºÇ°ÊýÔ£¬ÒÁ×Óé䣬Òò¸ÐÉ˳ɼ²¡£Êʰ´£¬´Ë¶þ¾äÓÖ¼ûÓÚ¡¶ðÔðÓâÖ±Ê(ÉϹÏÂÖ÷)¡·£¬ÑîÖÓôËÏÈÉú´Ó¡¶±Ê(ÉϹÏÂÖ÷)¡·ÀïÒýÈë¡¶Ê«»°¡·£»ÑîÏÈÉúÒ²²»Ôø¼û´ËʫȫÎÄ¡£)¡£

        这首诗给我们四个重要之点:

        (1)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一七【创建和谐家园】)。我在《考证》说他死在乾隆三十年左右,只差了一年。

        (2)曹雪芹死时只有“四十年华”。这自然是个整数,不限定整四十岁。但我们可以断定他的年纪不能在四十五岁以上。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岁,他的生时当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考证》里的猜测还不算大错。

        关于这一点,我们应该声明一句。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三),下距乾隆甲申,凡五十一年。雪芹必不及见曹寅了。敦诚“寄怀曹雪芹”的诗注说“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有一点小误。雪芹曾随他的父亲曹(兆页)在江宁织造任上。曹頫做织造,是康熙五十四年到雍正六年(一七一五-二八);雪芹随在任上大约有十年(一七一九-二八)。曹家三代四个织造,只有曹寅最着名。敦诚晚年编集,添入这一条小注,那时距曹寅死时已七十多年了,故敦诚与袁枚有同样的错误。

        (3)曹雪芹的儿子先死了,雪芹感伤成病,不久也死了。据此,雪芹死后,似乎没有后人。

        (4)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

        《四松堂集》里的重要材料,只是这些。此外还有一些材料,但都不重要。我们从敦敏作的小传里,又可以知道敦诚生于雍正 甲寅(一七三四),死于乾隆戊申(一七九一),也可以修正我的考证里的推测。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着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两天,蔡孑民先生又送来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是他托人向晚晴(上竹下移)诗 社里借来的。刻本共五卷:

        卷一,诗一百三十七首。

        卷二,诗一百四十四首。

        卷三,文三十四篇。

        卷四,文十九篇。

      ¡¡¡¡¾íÎ壬¡¶ðÔðÓâֱʣ¨ÉϹÏÂÖ÷£©¡·°ËʮһÔò¡£

        果然凡底本里题上没有“刻”字的,都没有收入刻本里去。这更可以证明我的底本格外可贵了。蔡先生对于此书的热心,是我很感谢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得刻本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着底本之日。我寻此书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内两个本子一齐到我手里!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十一,五,三。

        二

      ¡¡¡¡¡ª¡ª´ð²ÌæÝÃñÏÈÉúµÄÉÌȶ

      ¡¡¡¡²ÌæÝÃñÏÈÉúµÄ¡¶Ê¯Í·¼ÇË÷ÒþµÚÁù°æ×ÔÐò¡·ÊǶÔÓÚÎҵġ¶ºìÂ¥Ãο¼Ö¤¡·µÄһƪ¡°ÉÌȶ¡±¡£Ëû˵£º

        知其(红楼梦)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允礽,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孙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如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蝉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始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列拙着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谜”;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实不敢承认。

        关于这一段“方【创建和谐家园】”,我只希望指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用于《红楼梦》的。有几种小说是可以采用蔡先生的方法的。最明显的是《孽海花》。这本是写时事的书,故书中的人物都可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陈千秋即是田千秋,孙汶即是孙文,庄寿香即是张香涛,祝宝廷即是宝竹坡,潘八瀛即是潘伯寅,姜表字剑云即是江标字剑霞,成煜字伯怡即是盛昱字伯熙。其次,如《儒林外史》,也有可以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的。如马纯上之为冯粹中,庄绍光之为程绵庄,大概已无可疑。但这部书里的人物,很有不容易猜的;如向鼎,我曾猜是商盘,但我读完《质园诗集》三十二卷,不曾寻着一毫证据,只好把这个好谜牺牲了。又如杜少卿之为吴敬梓,姓名上全无关系;直到我寻着了《文木山房集》,我才敢相信。此外,金和跋中举出的人,至多不过可供参考,不可过于信任。(如金和说吴敬梓诗集未刻,而我竟寻着乾隆初年的刻本。)《儒林外史》本是写实在人物的书,我们尚且不容易考定书中人物,这就可见蔡先生的方法的适用是很有限的了。大多数的小说是决不可适用这个方法的。历史的小说如《三国志》,传奇的小说如《水浒传》,游戏的小说如《西游记》,都是不能用蔡先生的方法来推求书中人物的。《红楼梦》所以不能适用蔡先生的方法,顾颉刚先生曾举出两个重要理由:

        (1)别种小说的影射人物,只是换了他姓名,男还是男,女还是女,所做的职业还是本人的职业。何以一到《红楼梦》就会男变为女,官僚和文人都会变成宅眷?

        (2)别种小说的影射事情,总是保存他们原来的关系。何以一到《红楼梦》,无关系的就会【创建和谐家园】了?例如蔡先生考定宝玉为允礽,黛玉为朱竹垞,薛宝钗为高士奇,试问允礽和朱竹垞有何恋爱的关系?朱竹垞与高士奇有何吃醋的关系?

        顾先生这话说的最明白,不用我来引申了。蔡先生曾说,“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指吴敬梓)且用之,安见汉军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这个比例(类推)也不适用,正因为《红楼梦》与《儒林外史》不是同一类的书。用“品性,轶事,姓名”三项来推求《红楼梦》里的人物,就像用这个方法来推求《金瓶梅》里西门庆的一妻五妾影射何人:结果必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我对于蔡先生这篇文章,最不敢赞同的是他的第二节。这一节的大旨是:

        惟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内容,即胡先生所谓“情节”者,决非无考证之价值。

        蔡先生的意思好像颇轻视那关于“作者之生平”的考证。无论如何,他的意思好像是说,我们可以不管“作者之生平”,而考证“著作之内容”。这是大错的。蔡先生引《托尔斯泰传》中说的“凡其著作无不含自传之性质;各书之主人翁……皆其一己之化身;各书中所叙他人之事,莫不与其己身有直接之关系。”试问作此传的人若不知“作者之生平”,如何能这样考证各书的“情节”呢?蔡先生又引各家关于Faust的猜想,试问他们若不知道Goetne的“生平”,如何能猜想第一部之Gretchen为谁呢?

        我以为作者的生平与时代是考证“著作之内容”的第一步下手工夫。即如《儿女英雄传》一书,用年羹尧的事做背景,又假造了一篇雍正年间的序,一篇乾隆年间的序,我们幸亏知道著者文康是咸丰同治年间人,不然,书中提及《红楼梦》的故事,又提及《品花宝鉴》(道光中作的)里的徐度香与袁宝珠,岂不都成了灵异的预言了吗?即如旧说《儒林外史》里的匡超人即是汪中,现在我们知道吴敬梓死于乾隆十九年,而汪中生于乾隆九年,我们便可以断定匡超人决不是汪中了。又旧说《儒林外史》里的牛布衣即是朱草衣,现在我们知道朱草衣死在乾隆二十一二年,那时吴敬梓已死了二三年了,而《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已叙述牛布衣之死,可见牛布衣大概另是一人了。

        因此,我说,要推倒“附会的红学”,我们必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向来《红楼梦》一书所以容易被人穿凿附会,正因为向来的人都忽略了“作者之生平”一个大问题。因为不知道曹家有那样富贵繁华的环境,故人都疑心贾家是指帝室的家庭,至少也是指明珠一类的宰相之家。因为不深信曹家是八旗的世家,故有人疑心此书是指斥满洲人的。因为不知道曹家盛衰的历史,故人都不信此书为曹雪芹把真事隐去的自叙传。现在曹雪芹的历史和曹家的历史既然有点明白了,我很盼望读《红楼梦》的人都能平心静气的把向来的成见暂时丢开,大家揩揩眼镜来评判我们的证据是否可靠,我们对于证据的解释是否不错,这样的批评,是我所极欢迎的。我曾说过:

        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人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

        此间所谓”证据”,单指那些可以考定作者、时代、版本等等的证据;并不是那些“红学家”随便引来穿凿附会的证据。若离开了作者、时代、版本等项,那么,引《东华录》与引《红礁画桨录》是同样的“不相干”;引许三礼、郭(王秀)与引冒辟疆、王渔洋是同样的“不相干”。若离开了“作者之生平”而别求“性情相近,轶事有征,姓名相关”的证据,那么,古往今来无数万有名的人,那一个不可以化男成女搬进大观园里去?又何止朱竹垞、徐健庵、高士奇、汤斌等几个人呢?况且板儿既可以说是廿四史,青儿既可以说是吃的韭菜,那么,我们又何妨索性说《红楼梦》是一部《草木春秋》或《群芳谱》呢?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尼可马铿伦理学》里(部甲,四,一零九九a)曾说:

        讨论这个学说(指柏拉图的“名象论”)使我们感觉一种不愉快,因为主张这个学说的人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既是爱智慧的人,为维持真理起见,就是不得已把我们自己的主张推翻了,也是应该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

        我把这个态度期望一切人,尤其期望我所最敬爱的蔡先生。

        

        十一,五,十。

        选自《胡适文存》二集卷四。  

        

         E书制作:金 川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上一页 目录页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联系我们

电话: 400-123-4567

工信备案:(湘ICP备2021002763号-1)

©版权所有2018-2026
    技术支持:近思之  所有书籍
    北京时间:2026/05/08 19:30:43
友情链接
微信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