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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政此时已经气得愤不欲生,自责生了逆子,辱没了祖德家风,非要把宝玉处死不可了。
必须将以上脉络,理会得了然于胸,才能谈得上如何赏析写宝玉被笞的这一特大事件的艺术奇迹。
——我这儿的任务并不是要复述故事情节,只是为了叙清脉络以便赏析余珍珠女士提出的那个主题的艺术特点。叙脉络,不算难事,要赏析笞打的正文场面及人物,可就很不易为了,因为这在文艺鉴赏领域中,想找类似的例子和评论来助我讲说,都是无处可寻的。
我只记得清代的一位《红楼》评赏家,说过几句话,很早引起我的共鸣。
他大意是说:读《红楼》一书,时常感动得下泪;但只有读贾政笞宝玉一回书,他流泪最多!
何也?奇怪吗?他为什么单在这一回书上流下最多的泪?他是否只不过疼惜宝玉受了苦楚?
对此如回答不清或答得全错,就说明答者是还不大能够理解雪芹笔境与心境之美是不可及的。
贾政气怒己然难以形容,他下了最强烈的决心,将宝玉打死,才闭了内宅的消息,嫌掌板子的手软,一脚踢开了他,自己夺过来狠下毒手。直打得宝玉到后来已经失去了呼痛的微力,正在不可开交处,王夫人已闻讯赶到,一见宝玉的形景,也就痛哭失声。因她提起亡儿贾珠,贾珠之寡妻李执也就再难禁忍,顾不上妇仪,也就放了声。此时此际,满堂的人众,无不泪下。——这时窗外传来了老太太的喘声:“先打死我,再打死他!”
母子一场对话,句句掷地千钧之重。贾母表示了与贾政的决裂(断绝母子关系),贾政谢罪,只见老太太抱着一息奄奄的爱孙放声大哭。那贾政呢?——他见此情状,环顾众人,耳听哭声,再看宝玉,方悔打得太厉害了,他自己心里如割如焚,也只见他口不能言,泪如雨下!
这一场巨大的风波,复杂的关系,本来是万言也写不清的,但在雪芹笔下,也只用了大约三千字,便令我们一清二楚,如见如闻。而且,你在被他的神笔感动之下,根本不是产生了一种什么谁“好”谁“坏”、谁是谁非的分别较量的意识,而是只觉得每一个局中人都有他(她)极合理合法的思维、感受、举动的原由和依据,都有各自的酸辛悲痛,苦境愁肠,这儿并不再是哪个人有意要伤害谁、毁掉谁的问题,也不再是一切只为自己一个人打算图谋的问题。我们最强烈的感觉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可怜可敬,可歌可泣!
然而,作为一个写作的人,他要写这个局势与内容,并要达到这个效果,他得有多大的神力?这种神力将如何才能够孕育产生?
我不禁嗟叹:雪芹先生,他的灵性,可以贯彻人生万相,天地间的众生,各有离合悲欢,万千变化,各各殊异,但在他心里笔下, ——皆能显示真实,如影传形,如镜示相。这是个多么巨大的奇迹!
我们怎样表述这种伟大的心灵涵纳与文艺本领呢?左思右想,无以名之。我自已于是想起孟子好像有这么一种说法:“万物皆备于我。”我仿照此意,杜撰了一句话,以赞佩雪芹的博大与伟大——我题的是:
众生皆具于我。
因为雪芹能深解任何一个人的表相含思,外仪内美,一切众生,都在他的鉴照与关切之下。
我想,具有如此胸怀的人,大约只有释迦牟尼可与比并相提。我说这话,并无宗教意识,也非有意夸张。我读《红楼》,真实的感受是如此亲切不虚的,故我此处只是如实以陈,推心对语。我希望在读者中,会有与我同感共鸣的反响。
我在本书开头用过“一架高性能的摄像机”的比喻。与此章相较,那是新式科技的观念了,而且摄像的毕竟摄不得心。说众生皆具于一架机器,岂不太觉浅薄可笑。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从来不仅仅是个“像”的问题,——这在前章以绘画作比时,也已略略触及。此其一。
其二,就现代文艺理论而言,“体验生活”,“进入角色”,早属习闻之常言。二百数十年前的雪芹,写一部《红楼梦》,几百个男女老少、尊卑贫富的“人物画廊”(西方名词与观念:Gallary of characters),他又是怎么样体验的和“进入”的呢?真是不可思议,难于想象。
然而我们有了雪芹这么一个实例,并不玄虚。我们讲《红楼》艺术,除了赞叹佩服,也还是为了探讨与解释,从这个探讨解释中或许可以得到某些有利再生“雪芹第二”的希望。正是——
万物众生具于我,二喉两牍见之谁?
〔1〕此系我凭记忆用自己的措词略述余女士的大旨,不一定精确。她后来又有中文本论文,其用语似为“多元感情”的提法,值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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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的人,往往只知道有一次“葬花”,而不知实有两次。又往往只知道有一次“饯花”,也不知实有两次。葬花第一次在第二十三回,是暮春;第二次在第二十七回,是孟夏。首次葬的是桃花,二次葬的是石榴、凤仙等杂花。著名的《葬花吟》是二次的事,但人们(包括讲者、画者、演者……)常常弄混了,以为都是一回事。但这毕竟容易澄清。若讲饯花也有两次,就要费劲儿了。
首次饯花,书有明文,检阅自晓:那是四月二十六日正值芒种节,“尚古风俗”,女儿们要举行饯花之礼,因为时序推迁到芒种,乃是百花凋尽,花神退位之期,故此盛会饯行。脂砚对此批云:这个说法不管它典与不典,不过只取其韵致就行了。这其实又是雪芹设下的与“沁芳”相辅而行的另一巨大象征意境:从此与三春长别,纪群芳最末一次的聚会——过此以后,花落水流,家亡人散,“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那一日,真是满园的花团锦簇,盛况非常,第二十七回不难检读,故不必多赘。倒是我所说的二次饯花,须得细讲方明。此刻,我要先表出一点:饯花会的参与者是诸芳群艳,但饯花的“主人”却是宝玉。我们如果回忆雪芹令祖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那么我就要送给雪芹一个别号,曰“红楼饯花使者”。这个号,加之于他,很觉切当。
说到此处,请君重新打开第六十三回吧,那回目是:《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虽说是夜宴为正题主眼,可是大观园里那日从白天就热闹起来了,那盛况恰与第二十七回依稀仿佛,园里众人的聚会,怕是最全的一次了。
有人会致疑:这是写给宝玉过生日祝寿,这和饯花会是风马牛之不相及,如何说得上是“一次”“二次”?
你忘了,回目是“群芳”,夜宴行酒令,掣的又是花名签,都为什么?老梅、牡丹、芙蓉、海棠、红杏、夭桃……都掣归其人了,最末收局的又偏偏是“开到荼蘼花事了”,又为什么?而且签上又特笔注?“在席者各饮三杯送春{注:此二字有着重号}。”这又为什么?对此一无所悟,那么读《红楼》也就太没意思了,“絮絮烦烦地太惹厌了”(一种外国人读后的反应语)。
这一场夜宴,名为介寿怡红,却正是为了一个“花事了”,百花凋尽,众女儿举杯相送,——也送自己。而这种饯花之会的主人公,则正是宝玉。
君不闻秦可卿对熙凤告别之言乎——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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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书中众人的生辰日期,都曾明文点出过,如黛玉是二月十二(花朝所生,故为“花魂”代表);探春是三月初三上巳日,宝钗是正月廿一日,连贾母、元春、凤姐……,都不例外,而唯独不言宝玉实生何日。怪哉!
但不管雪芹的笔法如何“狡绘”(脂批之语),我们也能“破译”他设下的迷阵。他运用的又是明修与暗度的另一种交互配合之妙法:在第二十七回,只言日期,不点生辰;在第六十三回,又只言生辰,而不点日期。盖雪芹相信:当时后世,自有慧心人识破奥秘,何愁不遇赏音知味。在雪芹的“脾性”上说,纵使千秋万世并无一看懂,这也无妨;他绝不为了讨人的好懂,而把一切都摆在浮面上。记住这一点,便获得了他的艺术特点的骊龙颔下之珠。
在首次盛会中,有一段特笔,单写那天宝玉足下穿的一双鞋,引起了他与探春兄妹二人避开大家一旁谈心的细节,这双鞋出于探春的超级精工,是特送宝玉的,而其精美引出了两个反响:一是老爷(贾政)见了不悦了,说这么浪费人力物力,不足为训;二是赵姨娘见了,又生妒心——因为探姑娘从来没给她的同胞弟环儿做过这么一双令人惊叹歆羡的好鞋!此皆何意耶?难道又是一大篇“令人生厌”的琐琐絮絮的闲文?盖后人已不能知道生日送幼少年新鞋新袜,是那时候的家庭与近亲的古老风俗。雪芹这一段话,除了兼有别的含义作用,就在于暗写宝玉生日。
如果仅有此一段“鞋话”,那还是单文孤正不足为凭。紧跟着,五月初一那天,清虚观内,张道士就又发出了一篇“奇言”:
“……只记挂着哥儿,一向身上好?前儿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的圣诞,人也来的少,东西也很千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
这话妙极了,单单在这个“四月二十六”,出来了一个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大王”的圣诞!那“遮天大王”是何神道?让聪明人自已去参悟吧!奥妙就在于:等到第六十三回明写宝玉生辰时,却又出来了这么一段——
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只有张道士送了四样礼,换的寄名符儿。
你看奇也不奇?宝玉过生日,头一个送礼的就是“做遮天大王的圣诞”的张道士!他该记不错这个重要的日子。再看——
……王子腾那边,仍是一套衣服,一双鞋袜,……其馀家中人,尤氏仍是一双鞋袜。……
怪呀!一再凸出这个“仍是”者,年年照例也;年年所照之例者,“一双鞋袜”也!
这下子你可恍然大悟了吧?我说前边第二十七回写的,不说生日,实为“圣诞”;后边第六十二、三回写的,明言生日,不说月日——让你会心之人自去参互而观,两次“饯花”皆在宝玉生辰四月二十六,昭然若揭矣!
雪芹为什么这样喜弄狡绘之笔?难道只图一个新奇和卖个“关子”?非也。那就又太浅薄太俗气了。他不肯昌言明写,是另有缘故。
这缘故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本来就是他自己的生日。雪芹这些笔墨,是用以曲折表达自己的平生经历,无限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正像他之历世是来为这一群不幸女儿(嘉卉名花)来饯行一般,自他降生之这一天,便标志出了一个“三春去后”的可悲可痛的局面:“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王实甫的这一支名曲,使得他眼中流泪,心头沥血,禁不住要牺牲一切而决心传写他所亲见亲闻的、不忍使之泯没的女中俊彦——秦可卿所说的“脂粉队里的英雄”!
这就是说,雪芹的艺术特技特色,是由他本人的身世和选题的巨大特点而决定的,而产生的。
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得十分清楚:假使雪芹不是一位罕有前例的异才巨匠,那他纵有特殊的人生阅历与选题的特定宗旨,那也是写不出《红楼梦》这样一部奇书的。
我在前面和本文就“沁芳”与“饯花”这一巨大象征主题粗陈了我自己读《红楼》的感受,似乎让人觉得是从第十八回“试才题额”才开始的。实则又不可那么拘看。例如已引过的早在第五回中,宝玉一到“幻境”,首先入耳的是一位女子的歌声。她唱的是什么词?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
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众儿女,指的是全书中的所有不幸女子(在原书最末《情榜》上是共列出了一百零八位)。那“闲愁”也就是王实甫让崔莺莺唱出的“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这笼罩全部的总纲,而梦随云散,花逐水流,又正是“沁芳”溪上,“香梦沉酣”(寿怡红时,湘云掣得的花名签上的镌题,亦即《醉眠芍药裀》的变幻语式),此一大盛会,终归尽散,因而那歌声唱出的正是“红楼”之“梦”的离合悲欢的巨大主题。在这一点上,雪芹也是“积墨”“三染”,也是重叠勾勒,而每一层次的线条色彩,皆不雷同,无有呆板的重复,惹厌的絮聒;每出一法,各极其妙,使人感到目不暇给,美不胜收。若悟此理,你再去重温一遍《葬花吟》与《桃花诗》,便觉以往的体会,太不完全了,对雪芹的艺术,看得太简单了。
第十八章 鼓音笛韵(上)
第五十四回除夕的家庭乐趣,有“击鼓传花”一段好文字。雪芹写了鼓艺的特色,这与他写中秋闻笛,可谓“一对”。雪芹的手笔之高与艺境之妙,也正与鼓、笛之韵大有相通之处。
且听雪芹如何写鼓——(凤姐)便笑道:“趁着女先儿们在这里,不如叫他们击鼓,咱们传梅,行一个‘春喜上眉梢’的令如何?”……忙命人取了一面黑漆铜钉花腔令鼓来,……戏完乐罢。……便命响鼓。那女先儿们皆是惯的——或紧或慢,或如残漏之滴,或如迸豆之疾,或如惊马之〔蹄而〕乱驰,或如疾电之光而忽暗。……
你听,这雪芹一支笔,竟传出了中国鼓艺的绝活妙境。这种令鼓,不是单皮鼓,不是手鼓、腰鼓,是长筒落地鼓,鼓面黑漆乌润,鼓边铜钉金亮,而鼓腔上绘着彩纹,那鼓音渊渊然,富有馀韵。击起来,令人耳悦神怡。雪芹写的那鼓艺,是妙手,是灵音,不是那种使满劲擂得喧天震地式的“村里近鼓”;六个“或”字的排句比喻,写尽了中国鼓艺的高境界。“腊鼓催年”“钟鼓乐之”,“箫鼓元宵”……,无鼓不成欢,中国的鼓,有各种“鼓段子”的不同击法,也有独特的乐谱,不是现今洋式“电子琴”里的那种单调乏味的重复“打拍子”。雪芹在这个体会上是深的,这是艺术节奏的妙用,也是两个手腕(双鼓箭子或鼓槌儿)的绝技。在行文的艺术节奏中,正合了那“或紧或慢,或如残漏之滴,或如迸豆之疾”的章法变幻。
但此际讲鼓以比文,我之用意却更侧重在节奏之外的鼓音的轻重亮暗的艺术。这是击法与击处的双重艺术。击法有单点,有联珠,有正应,有侧取,有实填,有空音(闪板),而击处则还有鼓心与鼓边之别,——鼓边还分几个距心远近度,甚至也击鼓帮一二下的配音法。
这儿就发生了一个问题:鼓心之音最响最正,为何放着那中心点不击,却去击侧击边?难道俗话“敲边鼓”倒是好的不成?
让我提醒一下,在雪芹令祖曹寅的先辈文友周亮工所编的《尺犊新钞》中,引过他友人信柬中的几句话,大意是说作文如同敲鼓,大部分是敲鼓边——而中心也少不得要敲它几下!
就我所见,以鼓喻文之例,莫妙于此。这听起来太觉奇特,说那话者究为何义呢?盖画家可以“墨分五色”,鼓师却也正是“手有五音”,一张鼓面上,他能敲出多样音韵来。只拿京戏来说,几槌轻鼓,配上两三下“仓”然冷然的轻锣——更鼓三敲了,立时让人觉得那真是夜带更深,万籁俱寂之境。忽一阵紧点子突然震响,便使人真感到“渔阳鼙鼓动地来”的“杀气”声势,耸然神动,便知局面大变。但一支鼓曲,若槌槌打中心,便不成艺——有句极不雅的民间歇后语:“××打鼓——一个点儿”,正谓此也!思之可令人大发一噱。那么可知,鼓不能总是敲中心,文也不可只会用“正笔”。
以鼓喻文,除了节奏的疾徐轻重、繁简断连之外,最要紧的是这个“鼓心”、“鼓边”的问题。而我讲《红楼》艺术,把这一点作为大题目来给以位置,绝不是末节细故之事。因为,鼓之中心正击,就好比文之正笔死写,毫无活气生趣,令人生昏昏欲睡之思了。只用“一个劲儿”(力度)总是敲那正中心,岂但不成乐音,且会成为噪音,人的“音乐耳”听来是“受不了”的。文章也正是这个道理。所以文有正笔、侧笔之妙用,取“中”取“边”之微旨。
书法艺术中也有“正锋(中锋)”、“侧锋(偏锋)”之别〔1〕。也与文事相通,但文中所谓“侧笔”,含义似乎还要广泛一些,它指的是如何从“边”处着手用功,而目的却正是以此来表出那个“中心”——他不敲鼓心而鼓心“更响更亮”!雪芹写人写事,极善此法,他虽不是专用侧笔,而侧多于正则是晓然易见的。
雪芹在整部书中写了几百个人物(低统计言三四百,高统计台六七百),在这多人中,他用笔最多最重的显然是熙凤、宝玉以及钗、黛、湘、晴、袭、鸳、平等一二十人。哪位专家如能把写这些人的正笔、侧笔、正侧交用笔的实例作出系统研析,那将是一个最大的贡献。
“中锋”、“正笔”,在书法上是写篆字唯一用笔法;“侧锋”“偏峰”,则是隶、楷书的基本用笔法:两者区分至为清楚(俗说不明此理,却误以为写隶楷也要“中锋”,其实那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如以鼓、书相喻,则击鼓又有双层“侧笔”法,即如击鼓心而不正敲,只是偏拂成音,是一层侧;如再只击鼓边而又不正击而也用拂,则成为双重侧法。因此,用这种譬喻来看雪芹写人的艺木,便知其手法的丰富,不但有正侧笔之分,还有单侧双侧之别。在这方面,恐怕例子仍旧是写嚷凤的最好最多,用批点家的话说:“真真好看煞!”
也许可以说,雪芹的笔在熙凤身上用功夫最多,甚至连写宝玉的部分都相形而有逊色、姑且粗说一二:
冷子兴、贾雨村在维扬郊外酒肆中,演说荣国府,所介绍的主角实只宝玉、熙凤二人。“介绍”的结束是谁?就以熙风为宝玉之外的另一主题,但闻子兴之言曰:“(贾琏)谁知自娶了他令夫人之后,倒上下无一人不称颂他夫人的,琏爷倒退了一射之地!——说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
雨村聆此,马上就评议说这样人物都是“正邪两赋”而来之人。这是一笔点睛。但这种笔法,说正而实侧,似侧而又正,从旁人品论、远近口碑中轻轻一点淡墨落纸,旋即收住,——实是侧中之侧。
这是第二回。然后到了第六回,刘姥姥求见周瑞家的,周嫂子向她说了一段话——“……姥姥有所不知:我们这里又不比五年前了,如今太太竟不大管事,都是琏二奶奶管家了。……(姥姥惊异,凤姑娘现今大也不过二十岁,就有这等本事?)……我的姥姥,告诉不得你呢!这位凤姑娘年纪虽小,行事却比是人(任何人之义,作”世人“者非。)都大呢!如今出挑的美人一样的模样儿,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话的男人也说他不过!……就只一件:待下人未免太严些个。”
这又是一点比先重了些的纸上着墨——是正?是侧?是侧中正?正中侧?又是旁人品论,上下口碑中“显现”了熙风这个异样出色的人物。
而且,这是黛玉入府时一加“勾勒”之后,重加“染色”,前面用子兴一染,这儿用周嫂一染,——下面还有“三染”以至多少染……。这也就是“积墨”法,古来艺理是何等的精确而非玄谈臆说。
说雪芹善用侧笔,不等于说他只用侧笔。正如周亮工所引尺牍中说的,虽多敲鼓边,鼓心也少不得击上几下。雪芹写熙凤的“鼓心点子”在哪儿?第一次是放在秦可卿之治丧上。
有人说,秦氏之亡,原稿属于十二钗结局的最末一个,现行本反而在全书中靠最前了结她的故事,乃是雪芹的大改动,云云。拙见未敢妄言如何。只是觉得如果那样,给熙凤一大段正笔的文章则不知落在何处?若落在第十七回修建省亲别墅、准备接驾上,那太晚也太不对景了,因为那件大事涉及皇家的典礼,里里外外的百般职务,绝非一位深闺中二十岁【创建和谐家园】的掌管范围和“活动阵地”。这只要看看第十七、十八两回,就明白无误了。所以我说写秦氏丧殡,正为给熙凤一个巨大的“正笔”传写,不会太靠后才安排这一场面。
说写可卿之丧是为了写熙凤展才,是不错的;但又不止是一味写她之才。要看雪芹运用的“衣纹”是如何的“稠叠”,着色傅彩是如何的深厚,则在这一大场面中可见其一斑。且看——
一,秦氏病重,熙凤几次去探望,开解抚慰,深情密语。及病者亡,她尽全力治理丧事(这在当时是关系家庭声誉、社会舆论的极重要之一项礼仪)。每日凌晨即过宁府,到了灵前,致其敬悼,只听一棒锣声,熙凤坐于正中椅上,放声大哭!这是由衷的哀痛,具见熙凤本是一个感情至重的女子。
二,秦氏临终,对熙凤说了些什么最为关切的话?雪芹用“托梦”之笔,叙她二人并无一字及于“私情”鄙琐之言,全是预虑预筹,大祸不日来临,家亡人散,如不早计,则子孙流落连个存身之地也将无有!熙风听了,“心胸大快”!——俗常粗心读者,不明雪芹语意,以为熙凤闻听此等不吉之言不应“大快”而应“大忧大惧”(果然,程、高本妄改为“心胸不快,十分敬畏”了),而不悟雪芹是写荣府男子竟无一人可与言此,无一人具此卓识,只知安富尊荣、醉生梦死,而独秦氏知之,并识自己为“脂粉队里的英雄”,如此知己切怀,故云“大快”。此正写熙凤的品格极不凡处。
三,熙凤理丧,总结出宁府上下五项大弊端,借机革除,具有极高的“管理才能”。她因此对轻忽职守的家下人绝不宽恕,重责四十板,众人见她“眉立”,知其真怒了,不敢违怠。此写熙风之威严——正与上文的“粉面含春威不露”以及周瑞家的对姥姥的介绍相为呼应衬补(而她驭下之严也积怨甚深,又为她日后的命运预设伏脉)。
四,在理丧中,因井井有序,成绩昭然,她又眼中无复一人,恃才自大,骄贵凌人,短处已显。
五,在送殡之时,还又出了善才庵老尼施计、熙凤入套、受贿害人的事件,此又写她不学而短识,只贪小利而忘了罪恶(也为后文一大伏线)。这一面,是写她致命的最大缺点。盖雪芹极慕而深惜其罕见之才,然亦不讳其失误罪愆。此即脂砚斋所谓既具“菩萨之心”,亦施“刀斧之笔”之理也。
著书立说之人绝不可以低估读者的灵智,他们不需“详尽”罗列,只须举一反三,自能参悟。我这儿只能草草简说,慧心的人已然看出:雪芹在那张“鼓面”上,是怎样选取“中心”与“鼓边”,怎样正敲与侧拂,怎样“单点儿”还是“连珠”或“迸豆”……,已可窥彩豹之寸斑,尝芳鼎之一味。古人赞才士之文采,谓之“梦笔生花”,其说至美至妙;但我谓雪芹那支奇笔,所生的岂止是花——那太娇弱单暂了,芹笔之所生,千汇万状,不只动人耳目,抑且撼人心魂。其“鼓音”之渊渊然,中有金石之声,钟磐之韵,铿锵鞺鞳,如闻天乐,“人间能得几回闻”?年纪小、阅历浅、文化低、灵性差的人,看《红楼》总只见那“繁华”“旖旎”,铺陈之盛,“情爱”之淫(浸淫泛渍之义),而不知一诵杜甫的两句诗——
庚信平生最萧瑟,暮年词赋动江关。
这就会将真意味放过而只看见“热闹”了。
顺便还需一说:秦氏丧殡这一大段,实际上是两面“鼓”音交鸣互响:一面鼓是凤姐之才干过人,一面鼓是丧仪之声势超众。两面鼓又各有其“心”、“边”、“击”、“拂”之奇致,如混为一面,就又失之毫厘了。写丧事,也觉用笔是侧多于正。例如写立鼓乐、设幡旌、请僧道、求诰封、叙路祭……,皆似正而实侧,击边以衬心。以我看来,真正的鼓心正击,却在以下几笔——
一,未入宁府,先闻府内哭声“摇山振岳”;
二,四十九日一条荣宁街,是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官去官来;
三,出丧之日,只见那大殡(仪仗全列)“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从北而至”!
所以,要识雪芹的鼓音之妙,方能从《红楼》艺术中汲取有益的灵智营养,使自己的鉴赏水平不致为俗常的旧套陈词所拘所囿,那就会如禅家【创建和谐家园】提示警戒所说的“失却一只眼”,而辜负了雪芹为我们留下的这个宝库。
〔1〕请参看拙著《书法艺术答问》,专论此事。顺便提及一点《红楼梦》涉及书法也有二例,一次是众姊妹代宝玉写字搪塞贾政的盘查,写的是“钟王小楷”,钟繇是“章楷”的代表书家,王羲之是今楷的代表书家,二人正是魏晋时期书法由八分侧笔法过渡到楷书侧笔法的重要关键,彻底改变了篆书的中锋法。雪芹未必即有深意,而我们此刻寻味联系,却也饶有蕴涵在内。
第十九章 鼓音笛韵(下)
有充分理由表明雪芹最迷中国长笛的音韵。
香菱这个“傻丫头”,(林黛玉语),由一名被拐卖作奴的可怜女孩子,因进了大观园,一下子变成了诗人。她的启蒙师是黛玉,答问师是宝钗,讲论师是湘云——此三师也正是“《红楼》三部曲”的三个先后依次的女主角:香菱关系之重要可知。她“开笔”学作,题目是“月”,她试了三次,头两次“不及格”,而第三次就博得了大伙儿的奖赞。此第三首,中间颈腹二联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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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栏。
无一字“死”在月上,而句句摄月之神魂。不过我这里不是要赏诗,是为了说明:一,这都是“伏脉千里”;二,这第五句“秋闻笛”与次句“夜倚栏”是宝玉、湘云异日重逢的暗示,这儿诗句好像是与唐贤的“长笛一声人倚楼”有其触磕、脱化的关系。此刻只为说一点:后半部中,还有因笛声而牵引线索的情事。当有极精采的抒写。若就现存八十间来讲,也还万幸地留下了两处写笛的妙文——
其一回是史太君两宴招待刘姥姥。另一回是中秋夜品笛的正关目。第四十一回写婆子请示贾母,梨香院女孩儿都到了藕香榭,是否即开演:
贾母忙笑道:“可是倒忘了他们!就叫他们演罢。”……
不一时,只听得箫管悠扬,笙笛并发。正值风清气爽之时,那乐声穿林度水而来,自然使人神怡心旷。宝玉先禁不住,拿起壶来斟了一杯,一口饮尽。……当下刘姥姥听见这般音乐,且又有了酒,越发喜的手舞足蹈起来。
要知道,在笙管笛箫合奏(术语叫“对”)中,管是主,但笛子才是挑大梁的,越远越听见它的“主角效果”。单单写了最被乐音打动的,一个是宝玉,一个却是刘姥姥——此诚所谓“雅俗共赏”,雪芹之笔,随处有其妙用,文不虚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