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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骑马,如他这般的人,又怎么会需要战马?好吧,其实他就只是心疼,战马啊!可是能够卖上上百到数百金的货物,相对于死亡,他其实更害怕自己的战马受伤或者被杀死。于是吃凤凰的蛤蟆就一路跑了过来,对于金钱的执着,使他的速度丝毫不慢,直到跟前,又跳了起来,这不,不小心掉下来的时候还顺便踩死个受伤倒在地上的鲜卑骑兵。
脚底下黏黏糊糊,只不过吃凤凰的蛤蟆没时间在意他那来自刘备的草鞋,迅速的朝前踏出几步,手中的长矛刺出,“贯心”!笔直的长矛朝上微有些倾斜的刺出,毫无阻滞的没入了马的脖颈这一块,穿透进去,又刺进了战马背上的鲜卑骑兵身体当中。
霍的一拔,战马痛苦嘶鸣着倒地,带起的一蓬鲜血浇了吃凤凰的蛤蟆一个痛快淋漓。另一手的长柄大刀向着身侧斩落,如同风一般轻盈迅捷,在一名鲜卑骑兵正举刀朝他砍来的时候,吃凤凰的蛤蟆就已经将他战马的两只前蹄给切下。
“轰隆。”战马倒地发出声响,其背上的鲜卑骑兵在发力的一刹那,整个人也跌倒在地面上。不等他跳起来,一只大脚就踩了下去,“嘭”的一声,一颗夹带着许多色彩的脑袋爆裂开来,里面粘稠的液体洒满一地。
“哎呀哎呀,我不是故意的呢,而是特别有意的!”吃凤凰的蛤蟆脸上带着笑容,看着朝他冲来的鲜卑骑兵,再次抬起了脚来,重重的踩下。
“地裂脚!”
(本章完)
第369章 大风,大血
地面层层裂开,从吃凤凰的蛤蟆脚下踩着的地面,凹陷下去,沿着朝向周围,出现了扩散般的蛛网状裂痕。顿时,周围的鲜卑骑兵的战马嘶叫着,无比的惊慌,许多鲜卑骑兵都措手不及,上一刻刚刚做出了攻击的准备,下一刻却从战马背上摔落了下来,顿时人仰马翻。
吃凤凰一手大刀,一手长矛,威风凛凛,两者都是长兵,更何况在许多鲜卑骑兵都摔下战马情况下,再无人可以威胁到他。长矛之下,速度奇快无比,闪电般的一刺,带出了空气当中一连串的爆响声,等到抽回手臂的时候,地上就多出了一具无神的尸体。
无回枪,一往无回之枪,张飞的枪法之一,以矛为枪,枪法名称取自一往无回之意。带着张飞的武道意志,一矛刺出去,就认定生死,完全放弃了自身的防御,与敌人去搏,博取彼此之前那一瞬的生死,酷烈异常,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往往在这一矛之下,意志不够坚定,心有畏惧的敌人,十分实力发挥不出三四分,就会丧命矛下。
“贯心!”“贯心!”“贯心!”……吃凤凰的蛤蟆长矛怒刺出去,洞穿了许多鲜卑骑兵的身体。
一往无回,无时无刻不在搏命,终究还是吃凤凰的蛤蟆占据了上风。他是玩家,死亡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而这些鲜卑骑兵,一死,就是真正的死亡了!心有畏惧,手中的刀枪就迟钝了,随之而来的便是死亡。
另一手,大刀挥洒开来,散出了一片又一片的刀光,布下了层层的刀幕。他的刀来去无影,倏忽飘然,往往鲜卑骑兵的眼前只看到一片刀光,下一刻就身首异处。
关羽的刀,快,快到就连一流的武将,在他突然出现的时候,都可以一击必杀。吃凤凰的蛤蟆并没有关羽那般的实力,可他的刀依旧是快刀,足够杀人。
搏杀当中,吃凤凰的蛤蟆已经浑然忘我,刀与矛巧妙的结合起来,变成了杀人的无双利器。
另一边,“铮”的一声惊弦,吕倾城挑起琴弦,开始奏起琴曲。他端坐在战马背上,双手开始流畅的弹奏起来,淳淳的流水开始飘荡,弥漫了这一方天地。突然,金戈响彻,陡然之间,多出了肃杀的味道,有无数的鲜血似乎在他的琴音里面出现。每一下手指的落下,拨,弹,挑,抚,每一声都是刀枪剑戟的啸鸣,迸发出了一种使人心折的壮烈基调。
“战阵乐!”
这就是吕倾城这首琴曲的名字,无疑就表明了这一首曲子是为了战争而生。所有听到这声音的并州骑兵,浑身一震,有一种鸡皮疙瘩瞬间惊起的感受。在他们的身体当中,心脏跳动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与坚定,每一下刺出骑枪,力气都不会有衰竭,似乎整个人都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一般。
吕倾城闭眼,他只能在远处弹奏着,一曲罢,他就立刻往后退去。对于他来说,能够把这一首战阵乐给弹奏完,已经是奇迹了。如果跟随并州骑兵突进敌阵,那几乎是没有他什么用处的,只要鲜卑骑兵一箭射来,就算是歪斜的一箭,也能够破坏他的弹奏。
只是这可能么?鲜卑骑兵的箭术高超,即使是在离得遥远的地方,一箭射来,都能够稳稳的射杀敌人,反而吕倾城就成了拖累。
另一边,与吃凤凰的蛤蟆一样,多出了一道踏在大地之上的身影。
云闲也没有骑马,手上更没有任何的兵器,就连一双手套都没有。他的身影快速的闪没着,有如一只灵巧的猿猴一般,躲过了鲜卑骑兵一次一次的攻击。
他的脚步很快,踏出一个一个轻快玄奥的步伐,一次又一次,在死亡的边缘擦过。许多鲜卑骑兵都怀疑自己的眼睛看花了,明明就只差了那么一丁点就可以杀死云闲,结果云闲就停在那里,躲开了,毫发无损。
可,杀他的机会一次,一次过后,云闲或者离开,或者被他反杀。
死了的鲜卑骑兵都无比的凄惨,战马的高度完全影响不到云闲的出手,就连阻碍都称不上。他穿梭在马腹之下,原本是敌人的坐骑,却成了一个帮手,帮助云闲躲过攻击,出手反击。
他的拳头,就是最好的武器,并不需要刀枪,只是一拳,就能够使一名鲜卑骑兵骨断筋折。一寸长一寸短,当他接近任何一名鲜卑骑兵的身体后,就是属于他的时间,无论敌人怎么挣扎都无法避免那拳拳到肉,无法避免被生生打死的结局。
任何的武器都无法比拳头使用得更自如,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最快的,大概也是拳头。即使它不如一些金属坚硬,看上去破坏力小,可是,有些人,相信的就是自己的双手!
云闲也正是这样,就连拳套都不戴,一双肉掌,就是他的武器。一拳打出,印在一名鲜卑骑兵的背上,似乎并没有留下一点伤痕。可是下一刻,这骑兵从口中不断涌出血液与内脏碎片,身体向前倾倒,摔下了战马。那衣袍之下,所有人所不能看到的鲜卑骑兵的背上,出现的是一小块凹陷,印着的正是一个拳头的印记。而他的身体里面,已经一团糟,脊椎从中断裂开来,就连内脏,都崩裂,变成了无数的碎片。
“寸劲。”云闲的每一拳在打到敌人身上的时候,都会用上这种古武当中的叠力技巧,将全身的力气,汇集于一点,由他的拳头击出,最后贯穿敌人!
很多时候,别看被云闲打死的敌人表面上并没有伤痕,可是细细查看,就能够发现他的身体已经变得一团糟。由内而外,或许有的人的身体无比的强健,可是始终柔软的,正是体内的一切。
寸劲就是能够将力量透进体内,将身体里面的器官通通的破灭。现在的这种情况,还是云闲没有将寸劲掌握完全才会出现的,否则这些鲜卑骑兵,就只会内脏等等器官出现问题,而不会就连脊椎都被打断。
(本章完)
第370章 危险预兆
在这里,有玩家当中最高端的战力,在三国这款网游里面,他们已经拥有了参加大战的能力,并能成为战争当中的一股力量。只不过,他们所拥有的,还不足够决定一场战役的结局,就只能够影响,仅仅只是影响而已。
就连吕布这种超一流,代表着三国顶尖武力的武将,都无法全身而退,更何况是他们?因为这是骑兵,冲击力极强的骑兵,不仅有着战马,还有勇猛强悍的鲜卑人,这一切,都无疑说明了这是一场苦战,死战。云闲与吃凤凰的蛤蟆两人,能够打得如此风生水起,也正是利用了从鲜卑骑兵的身后袭击的一刹那性。
梦神机挥动匕首,轻巧的越过一名鲜卑骑兵,在擦过的那一刹那,身体猛的贴近了鲜卑骑兵。后者也是一脸的狞笑,马上民族的骄傲,使他不害怕与任何一名骑兵交战,然尔,突然之间,他的表情凝固住了,从喉间多出一道血线,随后伤口扩大,鲜血猛的喷溅出来,在空中犹如一道喷泉。
他的骑术的确比梦神机好了一大截,甚至这鲜卑骑兵在看见梦神机手中的武器,一把匕首的时候,眼睛中充满了戏谑。然而对于梦神机来说,他已经熟练掌握了骑马的技巧,只要不从马背上摔落,那么杀人至始至终对他来说都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就算从马背上摔落,别以为这个时候梦神机就是软弱可欺,只要他不死,那么就会化身成冷酷的杀人兵器。
掌中的短匕,指掌的方寸之地,只要让梦神机靠近敌人的身边,就能够取人性命。就如同刚刚的那名鲜卑骑兵,他与梦神机是同时挥动武器的,然而他的长刀在刚刚落下的时候,梦神机的匕首已经切割过他的咽喉,到这时候,鲜卑骑兵的长刀也还没有落下。
梦神机的动作无比的快速,如同行云流水,杀人对于他来说带着血腥,可是却又充满着一种艺术感。手中的匕首,就是他的画笔,一点一划,勾勒出的痕迹,泼洒出一幅鲜艳的画卷。
头一偏,身体朝右侧开,梦神机眼前落下了一柄长刀,带落的风吹动得他的眼睛隐隐的发疼,孕育着受到【创建和谐家园】产生的泪水。他的眼皮轻轻的眨了眨,在一瞬间黑暗的时候,始终没有停下手里面的动作。
匕首挥动着,刃尖转着圈,不断的在鲜卑骑兵的手臂上划割,一道又一道的血口出现,只是两秒钟,鲜卑骑兵先前还完好,强健的手臂就已经变得血肉模糊。甩动出去的血液,还带着一片又一片带着血色,又泛着一点白的肉片,轻薄无比,就像一片又一片的生鱼片一般。晶莹剔透,从一面望过去,还能够看到里面细小的毛细血管,只不过这是人肉,想必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下嘴去品尝其中的味道是否鲜美。
“铛啷”一声,鲜卑骑兵的右手再也无法握住长刀,任其掉落在了地面。他痛叫着,整个五官都挤在了一起,变得毫无血色,在前一刻他并未感受到多少的痛楚,在下一刻,却全部堆叠在了一起,一同爆发出来。
没让他痛苦多久,梦神机一匕封喉,结束了他的痛苦。他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一般,的左手掌中出现了一柄飞刀,朝着后方射去,没进了一名正准备抽冷子下手的鲜卑骑兵的胸膛当中。
越冲越远,从一开始毫无阻滞,从铁木部落身后突进的并州骑兵的速度越来越慢了。他们离着吕布还有两三百米,纵马还不用一分钟就能够去到,可是,近在眼前,却仿佛在天边,就算在张辽的带领下,并州骑兵的前行速度变得无比的慢!
在前方,越来越多的鲜卑骑兵转过身来,不再涌向前方与吕布高顺率领的鲜卑骑兵战斗,转而迎向了张辽。这其中,正有多叶的弟弟铁力,他带领着铁木部落的精锐骑兵,挡在张辽前行的道路上,有如一座铁墙!
云霆皱眉,朝着前方望去,可以清晰的从鲜卑人与人的缝隙里面看到另一边的情况,高顺率领的并州骑兵一样也陷入了苦战。另外,他还看到了一道血色影迹,在鲜卑骑兵里面纵横来去,无可匹敌,云霆便知道了他是吕布。即使是吕布,在这情况下面,不断的杀人,还是没能开辟出一道道路出来!
刚刚杀掉了前方挡路的鲜卑骑兵,下一刻,死去的鲜卑骑兵的位置就会出现新的骑兵,补上缺口。吕布所遇见的,也正如云霆现在所遭遇的一般,鲜卑骑兵已经开始寸步不退,他们也已经战斗得失去理智,即使恐惧,可还是被眼前的血【创建和谐家园】得发疯,不断的涌来。
“咣。”青釭剑斩下,将鲜卑骑兵的人连带着武器,全部分成了断裂的两半。云霆也已经浑身浴血,身上也多出了不少的伤口来,只是都不致命,至少不影响他的战斗。至于他的敌人,全部都如同这名鲜卑骑兵般,被野蛮残酷的从中剖开。
云霆完全放弃了任何技巧性的东西,他毫不顾忌的将体力挥洒出来,丝毫没有节省的打算。一切只为了杀人,为了最快的杀人,因此一路行来,地上遗留了满是鲜血与武器碎块,全部都是云霆的杰作。
他只用一剑,最直接的一剑,与鲜卑骑兵手中的长刀碰撞。以青釭剑之利,就是汉朝官府官造的武器都不能够抵挡他的几下斩击,就更别说鲜卑人手中这粗制滥造的武器了,几乎就是一碰就断。
云霆深深的喘着气,已经开始感觉疲惫,却不能够停止。杀,不断的挥动青釭剑斩杀着面前的敌人,几乎没有一个止息的时候。更严重的,是面前似乎无穷无尽的敌人,对于精神来说是一种折磨,在重压之下,让人喘不过气来。
在冲进鲜卑骑兵当中的这十分钟内,云霆手下杀死的鲜卑骑兵,已经超出了过去几个月他所杀的敌人的总和。
(本章完)
第371章 我去!
“不行,不能够继续这样下去了!”云霆抹去嘴边的一把鲜血,眼神闪动,已经意识到继续这样下去,等待他们的将是全军覆没。
人力终有尽时,更何况面前的是十数倍的敌人,在更远处,还有更多的敌人杀来。就算是再精锐的士兵,在敌人阵中如此的厮杀,迟早都会全数败亡。原本,一般军队死伤到三成的时候,都会出现溃逃的现象,可是并州骑兵不同,他们没有溃逃,是因为置身死地,无路可逃,更因为三名大将都还在奋战。他们继续冲杀,只不过,如果继续这样子下去的话,也不过是战死沙场罢了。
云霆在战斗当中,也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着破局的方法。他一马当先,和张辽同时陷进了鲜卑骑兵的包围当中,张辽已经无法前进,而他还在继续朝前冲杀,这一切都是名马绝影的功劳。它嘴咬脚踹,几乎没有一匹鲜卑战马可以反抗它的攻击,只能臣服在绝影的“【创建和谐家园】”之下。而臣服的结果,就是战马受伤,或者脖子被咬开一个口子,身上的骑兵也摔落下来,最后总也不免一死。
在骑兵与骑兵的冲杀当中,不管人或马,只要倒下来就是一个死字,成为一滩认不出原本模样的肉泥。不管是敌人,或者是同伴,都有可能成为杀死你的凶手。毕竟在战场之上,不管是在多好骑术的人面前,始终都无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当面前有人突如其来的倒下,在惯性之下,他也没办法要求战马立刻停下来。
一旦停下,那么就会造成一连串连锁反应,所以,在战场上【创建和谐家园】,就等于死亡,因此战马就等于骑兵的生命,这句话一丁点都没有错。不管是鲜卑一方,还是并州一方的骑兵【创建和谐家园】,也没有人伸出援手去,更不会停下来。
没有人会有怨言,因为这就是战场,战场之上,瞬息生死。人一旦上了战场,那么生死就真的不由己,为了胜利一切都可以付出。
绝影马就是云霆的第二生命,不仅当初在洛阳城下救过云霆,还在之后许多险境当中救过云霆许多次,在现在也不例外。假设并州骑军战败,如果有一个人能够逃走的话,那么云霆就是其中最有可能的那一个人。因为绝影马的速度,在这战场上,并没有任何一匹战马能够跟上,就算有战马,也不过是几匹而已。
绝影马的眼睛里面,闪烁着灵动的光芒,它的速度时快时慢,却总是恰到好处,将云霆放在一个安全并能够完美发力的角度。它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嘴边的一圈毛,已经染满了红色的鲜血,其中的牙齿上,也带着一点皮肉毛发,全部都是啃噬鲜卑骑兵战马的脖颈后留下的。大概是不合它的口味,绝影马咧着嘴,呼出了一口热气,顺便将嘴里面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给吐了出来。
绝影的后蹄发力,猛的跃了起来,跳过了前方那倒在地上的人与马,在落下的时候,前蹄一个踢踏,印在了鲜卑骑兵的胸膛上,顿时,骨断筋折。等到绝影马落地的时候,身后又多出了一个口吐血沫,无力坠倒在地上,双眼无神看着马蹄朝自己踏来的鲜卑骑兵。
在绝影的四个蹄子上面,不仅遗留有尘土,还有不少的鲜血。这四个蹄子,也是杀人(马)利器,只要被它踹中的,几乎当下就去了半条的命,再也无法的挣扎。一蹄踹去,就如同一把大锤子一般,印在人(马)身上,就能够让其骨断筋折,几乎就与一把大锤锤下相差不了多少。
云霆与它,已经经过长时间的磨合,磨合出了了一种默契,几乎相当于心心相印,彼此都有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应,能够懂得大概的心中所想。也正是这样,两者相加起来,实力是成倍的上升,杀死敌人更是越加的简单。
云霆杀死对于绝影有威胁的敌人,而绝影冷不防的或咬或踢,突如其来对鲜卑骑兵的战马发动攻击,在一开始就能够奠定胜局,对于马背上作战的鲜卑骑兵来说,失去战马就等于死去生命,就算是一刹那的停顿也足够决定生死。
有马如此,夫复何求?在三国当中,任何一名武将的三件套,也无非武器马匹与铠甲,同时,战马却是在与武器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的。冷兵器时代,几乎没有什么能够替代战马,战马更是衡量一个势力强盛与否的直观表明,在帝国许多朝代的衰亡史上,消亡的前提之下,也总是有着失去战马产出之地的一个因素。
关羽当初为什么能够杀死颜良文丑,在这之前并未有什么出色的表现?那是因为没有好马,他没有一匹好的战马能够匹配他的快刀,刀快,马就该更快!否则关羽在刚出现的时候,就会被人注意,他就更加无法抓住那一瞬间的机会,来个绝杀一斩。而他为什么又能够在之后又取走颜良文丑的头颅飘然远去,毫发无损?也正是因为赤兔马!
赵云也是如此,他在长坂坡七进七出之时,座下的正是名马白龙,才能够让他在其中冲杀来去,最后救得阿斗归来!又如曹操,在多次险境里面也是因为其拥有的名马,才能够安然归去!不管是在宛城之战里面,在凉州面对马超的追杀的时候,其骑乘的爪黄飞电或者绝影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关羽之于赤兔,赵云之于白龙,如果这个时候,吕布拥有一匹不亚于赤兔的名马的话,那么可能就能够直接改变这一场战斗的结局!最起码,想要围困住,并杀死他的难度直线上升,并且更要付出几倍的代价。恰恰,吕布所缺少的,就是这样的一匹名马,这也在以后,成为郁郁不得志的他,背叛丁原投入董卓麾下的原因之一。
一匹名马,是三国当中,无数名将所追求得,甚至于可以说是梦寐以求!
(本章完)
第372章 诸多无用
在战场外,有人缓缓的踱步而来,从远到近,渐渐的接近了并州骑军与鲜卑骑兵交战的战场。他是从中小部落联军的那方向背后行来的,背上背负着一柄剑,剑鞘上,仍就有不少的血液顺着剑鞘往下滴落着,随着他的前行,在地上留下了斑斑的血迹。
一个个血色的脚印,由深及浅,留在了地面上,最后完全的淡去。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已经分不出本来颜色的衣袍,很多地方还豁出了口子,破破烂烂的。那一块又一块的污渍,暗沉无比,又带着一点深红色,似乎像是在泥水里面滚过一圈,又染上了鲜血一般。再看那飘荡的长发,许多发丝都凝结成一股,看上去无比的邋遢。
他就像是个疯子一般,无视了眼前那正在交战,无时无刻有人正在死去的战场,一如既往的往前行进。又不是个疯子,他的脚步很稳,一脚一脚的踩踏下去,带着一点奇特的韵律前进,眼中透露出足够刺伤人眼眸的犀利目光。
他是林斗酒,在进入鲜卑草原之时,无比迷茫,现在终于找到了方向的林斗酒。继而单人仗剑,屠戮了许多个小部落的林斗酒,不管恶意的,善意的,在他的剑下终究成为了草原上一具无人问津的尸骨。他的一路,杀了许多鲜卑人,然而他还是没有死,就连中型鲜卑部落都没能够杀得死他。
唯一改变的是他身上的衣衫越来越脏,越来越破,隔着老远都能够闻到一种怪异的味道,那是体味加上血腥味道混合而成的。这味道无时无刻不充斥在林斗酒自己的鼻子里面,然而不复之前风流倜傥的他,对于这一点并不太在意,只是味道而已,即使他在现实,是高高在上,含着金汤匙,一天要换几套衣服的世家子弟。
人心纯净,身上肮脏那又如何?人心肮脏,身上干净那又如何?予他而言,他觉得可以就可以,于是就可以。
他伸手,往腰间摸索,解开了绑在腰间的葫芦,轻轻的一摇晃,就能够感觉到手中葫芦里面摇荡着的液体。举在眼前,用牙齿咬开塞子,便用嘴咕噜噜的喝了一大口。
烈酒入喉,伴随着胸腹间腾起的一股热意,灼烧得喉咙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有些【创建和谐家园】。“咳咳。”林斗酒被烈酒的味道呛得眼泪都流了下来,满脸通红,就像是猴子的【创建和谐家园】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生出了这种感觉,虽然把自己的脸形容为猴子的【创建和谐家园】的确有些不雅,可他的整张脸的确是带着一种滚烫的温度。不用看,林斗酒也能够知道,自己的这张脸已经通红无比了,即使是好几天没洗过脸,风吹日晒也是一样,顶多就是红中透着一点黑。
草原上的烈酒并不多,在这个时候,还需要汉商前来交易的时候,鲜卑人才能够通过交易获得烈酒。由于草原上气候的关系,烈酒更是成为了一种畅销品,至少对于许多草原上的汉子来说,除了老婆和孩子还有手中的刀剑不能够去交易,其他的皮毛,各种牛羊制品一类的,他们都愿意去交换烈酒。
林斗酒这一葫芦酒,自然就不会是交易得来的了,没有一个草原汉子不好酒,更加不会把烈酒来与他人做交换。当然,不管愿不愿意,这葫芦酒都到了林斗酒的手里面,过程足够血腥,结果却始终如林斗酒的意。一路上葫芦里面的酒增增减减,混杂着血液,喝起来却好像更加的醇甜。
“好酒!”林斗酒赞叹了一声,发出了一声畅快的【创建和谐家园】。现在的他已经有一些熏熏然,眼中的世界也变得格外的不一样,远处的战场,正在向他快速的接近着。
是的,他在飘。林斗酒不知道为什么老爷子会给他取这样的一个名字,大概就因为这名字,他能喝的酒,也超不过一斗,再喝就会倒。
只是一斗究竟是多少,林斗酒并不知道,这些古老的量词对于他来说,是足够遥远的东西。
能饮一杯无?
饮!他继续灌下了一口酒,口鼻间吐出的气息,带着一点浓烈的酒的味道。
他开口长啸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林斗酒的身影,就像疾驰的电光一样飞射出去,只看见点点的酒水洒落在沿途,一点一点的酒液抛飞,成了空中往后褪落的小水滴。就像脚下踏着一道奔腾的河流,林斗酒不仅在飘,更像是乘风破浪一般,御风而行。
这是因为他的速度太快,让人觉得他的脚根本没有踏到地面,其实是眼睛的错觉所致。
喝酒,杀人,喝酒,再杀人!这就是林斗酒一路行来所做的事情,现在看见眼前的一幕,他自然也不会落下。
在这里杀人,与在现实杀人,基本没有太大的差多,或者生命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也没有人能够解释。林斗酒并不是一个嗜杀的人,却也不是迂腐的人,帝国之所以被称为帝国,便是因为那炎黄的血脉。处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之下,林斗酒自然要为与自己身上流着相同血液的人去做那么一丁点事情。他所做的,就是杀人,杀鲜卑人。
“恩?什么声音?”有些落在军队后头的鲜卑骑兵,听到了林斗酒的长啸声,猛的回过头来,顿时看见了林斗酒向前停下的身影,就停在离他们不远处的地方。
“【创建和谐家园】!哈哈。”看见林斗酒的鲜卑骑兵发出了大笑,脸上多出了一抹狰狞的神色,他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了猎物的猛兽一般,带着点戏谑,又好似带着一点玩弄。
数十名鲜卑骑兵立刻欢呼了起来,朝着林斗酒杀了过去,每个人都争先恐后,生怕落后其他人。要知道,在他们的部落里面,对于杀死一名并州骑兵都是有奖励的,到时候只要割下这个【创建和谐家园】的人头,也可以充作并州骑兵的人头去换得奖赏。
(本章完)
第373章 冤魂之潮
“嗝……”林斗酒打了一个酒嗝,停下了脚步的他又拿起酒葫芦往嘴中猛灌了一口,醉眼朦胧,活脱脱一个酒鬼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