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小说列表 排行榜 搜索

    网游之逆天盗贼-第122页  护眼阅读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温馨提醒:系统正在测试升级。如果某小说不存在,您可以访问备份站点继续阅读。谢谢!

      这些精英级的风狼看上去身体上的金色更加的明显,也更加的威武。

      对付精英级的风狼,李枫等人就不会那么的随意了,而是依照以前的战术,先由盗贼引出来,然后再分而击杀之。

      以队伍现在的战斗力,这些精英级的风狼也丝毫不在话下,这就好像是当时他们打困难级风狼巢穴一般,前面的风狼已经不能对队伍造成什么大的压力了,真正难缠的是最后的狼王。

      在解决了风狼精英之后,一行人也没有耽误时间,直接一路摧枯拉朽的往金狼王那边赶去。

      金狼王的实力极为的强大,不下于当时他们在堕落营地干掉的那只堕落营地千夫长,甚至还要再强上一丝。

      如果没有李枫在的话,现在擎天队伍的人想要干掉金狼王也没有太大的把握。

      但是现在有了李枫的话,把握就大的多了。

      大家在对狼王的领地之外恢复了一下状态之后就开始向金狼王进攻了。

      金狼王的身躯看上去极为的高大,足有大半个人高,一身金色的发毛倒立在身上,就连皮肤也都是暗金色的。

      身上还有着一些暗红色的条纹,看上去极为的凶恶。

      “真是一只恶狼啊!”卫东看着这只金狼王由衷的说道。

      “大家开打吧,我想,在金狼王百分之三十血量之前大家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吧。”李枫说道。

      “那是自然。”大龙拍了拍手上的黄金大盾说道。

      “得瑟什么,信不信我不给你治疗啊。”猫耳朵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

      大龙一听到这个声音身体直接发颤。

      “额,能够没问题那肯定是依仗你的功劳啊。”大龙悻悻地说道。

      “那还差不错。”猫耳朵把法杖环抱于胸前说道。

      大家看着这一幕也都忍住不笑出来。

      大龙最为团队的mt,地位自然是非常高的,除了冰枫和擎天的话,谁的话也不听,但是唯独这个猫耳朵把大龙治得死死的,就像是天生的克星一样。

      “好了,能够扛住金狼王大家的功劳都很大,就不必争了,现在大家开始打金狼王把。”李枫说道。

      看着大龙的样子,李枫本人也是忍俊不禁,于是赶紧说话缓解一下大龙的尴尬。

      “对对,开怪吧。”大龙说道。

      随后还不等身后的人站位都站好,大龙直接就举着自己的大盾冲了上去。

      看着大龙的样子,大家就笑的更欢了。

      只是,现在大龙已经去开怪了,就不是玩笑的时间了,身后的众人也都马上投入了战斗的状态。

      第203章 金狼王

      不得不说,经过大龙这么一闹,队伍里的气氛瞬间就轻松了不少。

      大龙一马当先,手上举着的是一把八级的极品黄金大盾。

      虽然现在已经有很多野怪都达到了十三四级,也会出一些青铜白银级的装备,但是那些装备相比于大龙手上的八级黄金大盾还是有差距的。

      “嗷吼!”

      只听得金狼王一声怒吼,队伍里所有的玩家就都紧张的开始完全投入战斗状态中来了。

      金狼健壮的身躯向大龙猛然袭来,但是大龙却毫不惊慌,手上的大盾直接向右侧偏了四十五度角。

      金狼王的身躯直接擦着大龙手上的黄金大盾就过去了。

      看到大龙的这一手,李枫也是知道此时的大龙技术也有了些许的长进,看来上次在堕落营地中大龙也是获益匪浅啊。

      不过,金狼王虽然擦着大龙的大盾过去了,但是还是打出了一些伤害,在大龙的血量刚刚下降的时候,一道洁白的圣光就从天而降,落在了大龙的身上。

      因为刚刚大龙血量下降的并不是很多,所以这一下直接就把大龙的血量给回满了。

      看着回满的血量,大龙更是干劲十足,挥舞着黄金大盾直接就往金狼王的身上招呼,现在的金狼王,大龙还不至于太过的忌惮。

      大龙已经完美的卡住了金狼王的位置,剩下的就是大家配合来打金狼王的血量了。

      卫东这是第一次和这个队伍配合,但是凭借自己强大的意识与实力,与队伍中的玩家们配合的还算不错。

      毕竟这支队伍在菲德尔城也是出了名的强队。

      就算不算上李枫,也不会比战龙工作室的精英队伍弱到哪里,更何况,现在还有李枫这个变态。

      卫东可是清楚的知道李枫是有多变态。

      当年李枫还没有被打压的时候,技术就已经让卫东感叹了,那个时候的卫东就不是李枫的对手了,而之后,李枫在被战龙工作室的压的一年多时间里,技术更是突飞猛进,到后来甚至能用极差的装备,单挑一些比较强的boss。

      而李枫在卫东面前最近一次展现真正的技术的时候,就是那次李枫和战龙工作室解约的那场战斗了。

      一个人硬生生的把通天里最强大的boss之一扛了两个小时。

      这样的技术绝对不是吹出来的。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擎天,擎天的技术绝对不在自己之下,甚至可能还要强上一些。

      现在的这支队伍在整体实力上,绝对比战龙工作室的精英队要强一些的。

      和这些实力比较强的玩家们配合总是很舒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金狼王的血量不断的下降,在百分之百到百分之五十血量之间的金狼王并不能对现在的队伍造成什么大的困难。

      终于,金狼王的血量下降到了百分之五十,所有的人都知道,现在要认真起来了。

      第一次狂化的金狼王,已经可以给大龙带来极大压力了。

      在金狼王此一次狂化的时候,大龙手上的盾牌不由自主的握得更紧了一些。

      “砰!”

      金狼王直接一个撞击,竟然直接将大龙给撞飞了出去。

      这一幕让大家始料未及,因为金狼王以前并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但是队伍里的玩家们反应也非常的及时,在大龙被撞飞之后,胖子也直接横起自己的大盾直接冲了上去。

      “冲锋!”

      “盾击!”

      随着胖子的两声大吼,金狼王的身形就被彻底的制住了。

      看着胖子的出手,卫东的眼里也是绽放出了光彩,这个胖子的实力,也不弱啊。

      金狼王被胖子制住之后就开始对胖子进攻了起来。

      胖子装备和技术与大龙比起来还是要差上一些的,渐渐的露出了颓势。

      但是此时的大龙也已经恢复了过来。

      “胖子,我来!”大龙大吼一声。

      随后就见大龙横起自己的大盾直接向金狼往撞击了过去。

      这一下直接将金狼王撞的一个趔趄,在没有使用技能的情况下,大龙瞅准了一个时机竟然把金狼王给打成了这样。

      这样的技术,已经有了一些顶级盾战的影子了。

      “这次不要再出现刚刚那样的失误了,否则的话,哼哼!”此时,猫耳朵的声音响了起来。

      “那是自然,不会再出现那样的情况的,我保证。”大龙看着猫耳朵怂怂的说道。

      “嗷吼!”

      就在大龙乡猫耳朵示好的时候,金狼王直接怒吼一声向大龙攻击了过去,

      大龙刚刚正在和猫耳朵说话,一时间也是猝不及防,仓促间只能举起大盾。

      大龙直接被金狼王的这一击打的跪倒在此。

      额,看到这一幕的众人也是一阵无语。

      刚刚保证的不会出现失误,现在就出现了这样尴尬的事情。

      大龙也知道自己尴尬了,但是自己绝对不会被金狼王再次击飞出去了。

      金狼王一击之后并没有停止,竟是直接跳起对半跪在地上的大龙继续攻击。

      大龙趁着狼爪离身的瞬间,直接个后滚翻,躲过了金狼王的下一击。

      金狼王一击落空,也是愤怒不已,继续向大龙进攻,但是此时的大龙已经有了防备,只见大龙的盾牌往身前一卡,直接就挡住了金狼王的身位。

      “治疗啊!”大龙高喊一声。

      “哼,看你可怜。”猫耳朵冷哼一声。

      随后就见猫耳朵举起自己手上的法杖,吟唱起了咒语,随后就见一道洁白的圣光落在了大龙的身上。

      大龙得到了治疗术的沐浴,一时间也是变得生龙活虎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大龙再没有出现过失误,金狼王的血量也在一点点的下降。

      没有多长时间,金狼王的血量就到了百分之三十。

      这个时候,是狼王召唤属下的时刻了。

      之间金狼王的周身出现了四个六芒星阵,在六芒星阵中,四只泛着金色光芒的俊狼就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之中。

      “我去抗金狼王,你们动作快一点。”李枫大声的吼道。

      “明白。”擎天回应道。

      随后就见李枫的身体犹如离线的箭矢一般,直接向金狼王奔去。

      “切割,背刺!”

      李枫直接两个高伤害的技能出手,很快就吸引了金狼王的仇恨。

      金狼王愤怒不已,对李枫不断追击。

      看着这样的情况,李枫没有犹豫,直接就带着金狼王向远处掠去。

      而擎天等人就开始清理周围的小金狼。

      第204章 强大的卫东!

      有擎天的指挥,李枫对那边的战场自然是不担心的,李枫要做的就是牵制金狼王就行了。

      很快四只金狼王就被擎天等人清理干净了,之后擎天等人就去支援李枫。

      大龙直接挥舞着大盾上前,手上的盾牌狠狠的轰击在金狼王的身上。

      “盾击!”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联系我们

电话: 400-123-4567

工信备案:(湘ICP备2021002763号-1)

©版权所有2018-2026

技术支持:近思之

友情链接
微信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