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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云乱煜-第134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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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斜阳已经完全沉了下去,只剩下一缕残光,将两人的背影拖得极长。

      萧煜抬起头,看向萧烈。

      他与萧烈五六分相似的面容此刻变得很苍白。

      两人的父子关系是上天注定,这是客观存在,萧煜不可能否认,但又因为世事无常,这父子却成仇人,萧煜和萧烈这对父子心中了然,有些事情,不管是萧煜还是萧烈都必须做出一个态度,何况东都里还有个糟老头子盯着萧烈,让他和萧煜仇上加仇。

      萧烈没有急着出手,平静问道:“回到草原该怎么做,你可想好了?”

      萧煜神情不变,一直盯着萧烈的双眼中忽然两点寒芒闪现,一把古剑倒影在他眼眸中浮现。

      无形的未央剑意直刺萧烈。

      在同境界修行者中,还未曾有人在神魂方面战胜过萧煜。

      萧煜的眼睛这一刻如两个深不见底的漩涡,渀佛可以把人的灵魂吸入其中。

      识海星空中十几颗星辰光芒大放。

      神魂亦为剑,剑名是未央。

      这是圣人的剑。一剑斩银河。

      可萧煜终究不是圣人,甚至天人也不是,此时用出的未央剑虽然凌厉,但是想要对付萧烈还是相差太远。

      萧烈低头看了眼萧煜如黑洞漩涡般的双眸,根本没有受到半点影响,反而是萧煜嘴角开始流出鲜血。

      萧烈漠然道:“看来你已经想好了。”

      说完之后,萧烈朝着萧煜一掌按下。

      原本跌坐于地的萧煜如同被一只无形巨手按住,整个人被迫仰躺于地。

      萧煜挣扎了几下,别说站起身,就是坐起都是奢望。

      “执行家法。”

      萧烈漠然一笑,仰头望天,一脚踩下。

      随着一道骨裂声音响起,萧煜发出一道夹杂着不甘和痛苦的厉啸。

      萧烈接着一脚踢在他的侧腰。

      他化作一个滚地葫芦滚了出去,一直朝山崖处滚去。

      第一脚,他的左腿断了。

      第二脚,他从山上落下去了。

      萧煜在半空中努力伸展四肢,混元伞噗的张开,如同一片大号黄叶出现在他背后。

      萧烈站在山坪上,漠然望着那个飘落山涧的身影。背影在残阳下拉的极长,一直落到那座凄清的孤坟上。

      孤坟寂寂,看着父子之间的惨剧,无处话凄凉。

      萧煜和萧烈的第一次交手。

      萧煜断一腿,被打落山崖。

      奇迹没有发生,萧烈仍旧是俗世第一人。

      第一百三十一章父子兄弟

      萧烈不会取萧煜性命,但是他也有他的无奈。

      人生本苦,众生皆苦。

      年轻时英武且潇洒,壮年后威严日盛的萧烈转过身来。

      斜阳落在他的身后。崖坪山道处多了一名老道人。

      须发如雪,一身白色道袍随风自然飘摇,说不尽的仙风道骨。

      萧烈语气平淡道:“真人,可是有话要说?”

      无尘洒然笑道:“贫道只想问萧居士一句话。”

      萧烈一脸平静道:“请讲。”

      无尘不紧不慢的说道:“不管是出世还是入世,不管是修行界,还是俗世,这道理都是一般的,此理同,此心同。贫道想问萧居士,可曾有过悔意?”

      萧烈脸色平淡如水,轻声道:“本就是欠他们母子的,我现在能承安国公爵,执掌暗卫,也是绕不开方璇的。他来讨债是他的本分,日后还债也是我的本分。”

      无尘挥了挥衣袖,将这一片崖坪抚平,“贫道这一生未曾娶妻,也未曾沾染过男女之事,唯一痴迷的丹道,却让贫道境界一坠再坠,可贫道从未后悔过,即便重来一次,贫道仍是要随师尊学习丹道,萧居士可也是此意?”

      萧烈默然不语。

      无尘点点头,叹息一声:“贫道懂了。”

      萧烈突然笑道:“记得我年少时,本意是要做一名当世大儒,亦或者是纵马驰骋的将军,哪里会想到走到今天这一步。”

      无尘叹息不语。

      ……

      谈不上多么意外,甚至这个结局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好,也就不能说多么咬牙切齿。萧煜还是来时的打扮,背上除了破阵子与混元伞又多了一柄天澜,只是走路时左腿不能吃力,跛了。

      行出梅山,路过东都城门口时,见到十多名暗卫护着一名稚童朝梅山方向走去,稚童一袭黑袍,不过七八岁的年纪。民间有句俗话叫做七岁八岁狗也嫌,说明这个年龄的孩子是坐不住的,上窜下跳,一刻也不安稳。破坏力甚至已经超出了人的范畴。

      不过这名稚童却是没有一丝同龄人的不安分,若是只看眼睛,给人感觉这是一名已经及冠的青年公子。

      萧煜停下脚步,也不说话,冷漠的看着这名被萧烈寄予厚望的小儿子。

      兄弟二人的第二次见面。萧煜也不得不承认第一次是自己走了眼,竟然被萧瑾演戏骗了过去。

      萧瑾脸色平静,抬手示意身后暗卫停下,淡淡开口道:“真巧。”

      萧煜扯了扯嘴角,“是很巧。”

      萧瑾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小茶亭。

      萧煜点头。

      萧瑾带来的暗卫全部留在亭外,来往客人和伙计同样被暗卫们“请”到了亭外,只剩下兄弟两人对坐亭中。

      萧瑾亲自为了萧煜斟了一碗茶,同时瞥了一眼萧煜的左腿,“父亲的家法?”

      萧煜不轻不重的嗯了一声,算是答复。

      萧瑾笑了笑,接着把自己面前的茶碗倒满,“父亲心中有愧,时间长了就成了心结,都说解铃还需系铃人,但是系铃人已经不在人世,这心结也就成了死结。”

      萧煜搁在膝上的左手轻轻颤了一下。

      萧瑾放下手中茶壶,坐在萧煜对面,语气波澜不惊,“你出草原,我便已经知晓,而拦你或者杀你的那些人中也有我的一份,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不想让你们两人这么快见面。”

      萧煜笑了笑,不置可否。

      萧瑾端起茶碗,茶汤里不断飘起的热气很快在他脸上覆上了一层淡淡水气,他一边小口啜茶,一边继续说道:“但你们最终还是见面了,所以你断了一条腿,留下了一条命。东都城里很多人都想杀你,但唯独父亲不会杀你。前段时间,父亲同我说过,能撑起萧家的就剩下我们三个,若是我和父亲在东都消失了,那么你就是萧家的家主。在俗世,就要按俗世的规矩来,父亲说可以不守规矩的人,不是杀人的人,就是已经死了的人。后来父亲曾经隐晦提起过,俗世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常人所见的不过冰山一角,他可以自保,却不能杀人。”

      萧煜默然沉思。

      天色暗下来,有暗卫随从端进一个烛台放于桌上。

      鲜红色蜡烛上不断跳跃的火苗将两人的面容映衬的晦暗不定。

      在一般百姓看来,这么一对关系淡漠的人,实在跟兄弟联系不起来,就是世家的子弟,面子上也得来一番虚情假意吧。

      可此时两人只是默默喝着自己跟前的粗劣茶水,各自思量着心事。

      萧煜端起身前茶碗,一饮而尽。第一次问了一个关于萧瑾的问题,“我记得你应该是五岁?”

      萧瑾本来思量父亲这时候的态度是否还有其他深意,猛然间听到萧煜的问题也没有多思量,随便点头道:“过了年,已经六岁。”

      萧煜伸出手比量了一下,“怎么看起来差不多要九岁的样子?”

      回过神来的萧瑾扯了扯嘴角,“长得早些吧。”

      萧煜轻轻一笑:“若是我有孩子,你也比他大不了几岁。”

      萧瑾看了眼萧煜腰间的红皮葫芦,促狭道:“倒是忘了这个,舀它做聘礼,够足!大哥倒是马上要抱得美人归了。”

      萧煜无奈一笑。

      两兄弟之间的气氛稍稍缓和。

      茶壶里的茶水早已经喝尽,烛台上也已经堆积了一层厚厚的烛泪。

      萧煜看了眼天色,站起身道:“该走了。”

      萧瑾随着起身,一直把萧煜送出茶亭,驻足而立,望着萧煜拖着一条跛足慢慢消失在夜色中,轻轻自语:“一个葫芦的聘礼,一片草原的嫁妆。够足,够足!”

      ……

      萧烈披着一层静谧月色,缓步从梅山上走下。

      山脚下站着一名同样身着黑袍的男子,平静的站在路旁,月光落在脸上,带出一抹温和的笑。

      萧烈看了他一眼,径直前行,说道:“我欠他的,你欠我的。”

      秦政淡淡一笑:“我欠他的,不欠你的。”

      萧烈冷笑道:“他还没自立门户,还是我的儿子。。”

      早已行了及冠礼的萧煜跛着一条腿,已经出了梅山,过了东都,前往草原,准备真正自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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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二章送别

      梅山上的事情算不得什么秘密,虽然当时除了萧烈萧煜父子两人以外,只有无尘老道一个外人在场,但是萧煜与萧瑾的那场对话却瞒不住有心人的眼睛,在东都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只要稍稍推量,就可以清楚萧烈的态度。

      更何况萧烈与秦政的交手也没有刻意避讳他人,既然同为大都督的秦政也是铩羽而归,其他一些想要浑水摸鱼的自然要好好掂量一下自己分量,最起码还没有人敢于真正无视萧煜的态度。

      萧烈已经不是五年前的那位暗卫都督,他现在是实实在在的暗卫大都督。一字之差,天差地别。

      都督在大郑虽然不能说泛滥,但上百人总是有的,而大都督则只有五位。

      萧煜在路上找人做了个大号的剑匣,姑且叫做剑匣吧,把天澜等太过招摇的物件全部放到里面,就这般背着一个硕大剑匣,拖着一条瘸腿,踏上了漫漫归途。

      走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虽然这年头奇人异士从来不少,但萧煜还是吸引了不少目光。破阵子收剑鞘中,又被萧煜在外面缠了一层棉布,用细绳系好,当作拐杖。斜背着的长条木盒宽一尺有余,长约五尺。若是再厚实一点,都差不多有半人大了。

      腰间挂着一个红皮葫芦的萧煜面无表情,丝毫没有把周围人审视的目光放在心中,他这趟回东都的目的已经达到,虽然断了一条腿,但终究不是少了一条腿,还算在萧煜的接受范围之内。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这个红皮葫芦安全带回草原,说到底,他这一路还是为了林银屏来得,总不是为了萧烈那两脚家法来的。至于天澜?这个甜枣太小了,几乎就是枣皮包着枣核,萧煜连回味的心情都相当欠缺。

      再向前行一十几里就出了东都的地界,也就不再是天子脚下,而是直隶州的地面。

      从萧煜身后驶来一辆黑色马车。驶过萧煜身边时,车帘撩起,一双秋水似的眸子从里面向外看来。

      目光落在萧煜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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