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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闲人-第100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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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给的钱发挥了作用。

      钱在哪个朝代都是好东西,没人跟它有仇。

      王直腰缠百贯再次进了东市。找了间简陋的屋子住下,然后拿着李素的钱大花特花,几天的时间被他花出去十几贯。

      很奇妙的现象,一个有钱人哪怕不招摇,凡事都低调,身边也总会莫名其妙地聚集很多朋友。更何况王直以一副暴发户的昂扬姿态,很高傲地混进东市,每日穿着丝绸悠闲地喝着最贵的酒,吃着最贵的菜。

      于是王直身边的朋友忽然多了起来,而且数量一直在增长。

      不到两天时间,长安东市的江湖便有了王直的传说,东市的闲汉杀才们暗里飞快碰头传递消息,一句话,“人傻。钱多,速来。”

      到了这个时候,表面风光的王直终于信了李素的话,原来钱这个东西果然如此神奇,李素的猜测没错,只要有钱,他可以交到各种朋友,最近两日连东市的武侯坊官见了他也客气地点头招呼。

      “城狐社鼠”。说的便是聚集在王直身边的这一类人。

      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除了吃喝没别的本事,但长安城范围内大大小小的消息,却从来瞒不过这些人的耳朵。

      王直在东市里厮混了四五天,当某天召集一群闲汉们在酒肆喝酒的时候,美美几碗绿蚁酒下肚,某个闲汉笑嘻嘻地说起住在朱雀街的某位开国大臣家中第三房妾室为了一支朱玉簪子。跟第四房的妾室打了起来,而且打得鼻青脸肿,甚至事后当家正室主母抽了两位小妾多少记耳光,那位开国大臣回家后骂了多少句脏话,晚上又钻进了哪位妾室的房里等等。一条条一件件说得清清楚楚,仿佛亲眼所见一般,而且述说得非常生动。

      王直吃惊不小,接着若有所思。

      李素把他派到东市交朋友的目的,现在王直心中隐隐有几分明白了。

      只是隐隐明白,王直便惊出一头冷汗。

      难怪不管他如何追问此事的目的,李素总是不肯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原来这件事果真说不得,太诛心了。

      王直比他大哥灵醒许多,明白过来之后不动声色,却大致知道该怎么做了。

      至于惹不惹祸,诛不诛心,这不是王直该考虑的事情,李素救过他好几次了,这条命早已欠下,任它前面风高浪急,死心塌地陪着他闯过去便是。

      一念通,念念通,王直全面领会了李素的意思后,不仅照做,而且举一反三,与东市闲汉们厮混的这几日他也长了见识,环视身边尽是土鸡瓦狗之流,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又有钱的唐朝【创建和谐家园】大哥,王直怎能容许自己只有这么一帮上不了台面的手下?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王直花钱愈发疯狂,后来领着一帮新交的朋友,痛快淋漓跟东市厮混的另外一帮闲汉们打了一架,王直抄着一根木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对方领头的头目的腿打断,成功压制住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相比那些整天无所事事,只在东市坑蒙拐骗的闲汉,王直本人还是很能拿得出手的,他上过战场,那是真正的战场,弩箭营里万箭齐发,松州城头的吐蕃贼如同被收割的庄稼似的一片片倒地,战火与血水的淬炼,令王直有了一股杀伐狠厉的杀气。

      于是王直的名声在东市渐渐有了变化,他不再是闲汉们背地里议论的那个钱多人傻的暴发户,而是真正有杀心也有豪心,不大不小的一方人物。

      这便是王直的聪明之处,钱能笼络人心,但笼络不了真正有本事的人,身边聚集太多土鸡瓦狗之流,对李素谋划的事情来说作用有限。

      要想笼络真正有本事的人,必须自己先做出一些事情,闯下赫赫名声,而不是纯粹用钱砸人。

      所以王直选择以武立名。

      打过那场架后,长安东市的武侯坊官先上门了,不轻不重教训了王直几句后离开,接下来王直便静静等待,等待有人来投靠他。

      等了四五日,王直发现……有本事的人根本没搭理他。

      很失望的结果,王直想象中纳头便拜的场景完全没有出现,连头都没看见,更别说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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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五章 留下狗命

      用句很狗血的话来说,李素的反应令王直和小弟们眼球掉了一地。

      小狗狗确实长得很可爱,不超过一个月大,纯黑色的毛发,找不出一丝杂毛,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注视着周围的人和物,而且不认生,对李素很客气,甚至伸出【创建和谐家园】的小舌头舔了舔李素的下巴,肉乎乎的四条小短腿不时蹬动几下,萌得李素心都快化了……

      见到它的第一眼,李素便决定它归自己了,非常的霸道总裁。

      满心欢喜地跟小狗腻歪了一阵后,李素的注意力才放到王直身上,抬眼朝王直一扫,顿时露出刚发现他的惊喜表情:“咦?你什么时候来的?为何嗖的一下就出现了?”

      王直:“…………”

      接着,李素的注意力终于放到王直身后那位高人兄的身上。

      王直身后有一群人,但这位高人兄太引人注目了,冷傲不羁的神色,孤高寂寞的眼神,以及……被揍得一脸的瘀伤。

      “这是谁?”李素指着高人兄问王直。

      王直笑道:“这位名叫郑小楼,陇右人氏,是个有本事的人。”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开始正眼打量他。

      中等个子,相貌普通毫无亮点,表情很冷淡,眼神也很冷淡,两眼不时仰望天空,露出无限萧瑟之意,活脱的绝世高手模样。

      王直进城前李素曾叮嘱过他,若在市井里遇到高人,径可将他领来一见,因为李素身边缺少人才,他需要人才,什么样的人才都要。

      李素点点头。从他的扮相上看,确实像是很有本事的样子,没本事的人一般不敢露出这种寂寞高手只求一败的样子,会被人抽死的,此人如此寂寞还没被抽死,说明真有可能是个有本事的人。

      伸手招过王直。李素拉他走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道:“这位……郑小楼,是你在东市召来的?”

      王直看了郑小楼一眼,道:“正经说来,也不算是我召的……”

      李素挑眉:“哦?怎么说?”

      “昨日东市里,有个仇家来寻仇……”王直有点尴尬地咳了两声:“咳……这段日子我过得颇为精彩了一点,仇家呢,也不小心多了一点点……”

      “然后呢?”

      “这个郑小楼便是那个仇家请来的帮手,我见此人相貌不凡。身手矫健,立知此乃高人,必折节以交,于是出价二十贯,试图让他阵前倒戈,结果他不为所动,我并不死心,于是出价三十贯。这回他神色似乎有所动,可惜的是。仇家也动了,两边终究打了起来……”

      李素表情有点古怪,那郑小楼明明长得很普通,从哪里能看出他“相貌不凡”?

      拍了拍王直的肩,李素叹道:“出去见识了世面,为何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瞎?好吧。这不是重点,你继续。”

      “这一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李素乐了,虽然眼瞎,但王直的学问还是有长进的。两帮闲汉打群架,居然懂得用“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来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后来我让十个手下把郑小楼团团围了起来往死里揍他,另外十个手下把那仇家揍得哭爹喊娘,非常轻松便胜了……”

      李素皱起了眉,听得不对劲了:“对方多少人马?”

      王直眉飞色舞地道:“……加上郑小楼,五个。”

      二十个揍五个……这种洋洋得意的成就感从哪里冒出来的?节操呢?

      随即李素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郑小楼一人战十人没败?”

      王直哈哈一笑,傲然道:“怎么可能不败?三两下他就被掀翻了,双手抱头挨了无数拳脚,嚎得那叫一个凄惨……”

      李素的脸顿时和菜地里的韭菜一样绿:“你找来的这位高手兄,他高在何处?”

      “价高啊,揍了他之后我还是给了他三十贯,他终于答应弃暗投明了……”

      李素咬牙,忽然很想抽他。

      双手蠢蠢欲动之时,王直终于发现李素神色不妥,急忙补充道:“不止价高,郑小楼身手也很不错的,十个人抄着木棍抽他,足足抽断了五根棍子,才把他放翻……”

      李素:“…………”

      他开始反省自己为何要把王直派去东市,这是对自家财产极大的不负责任。

      所以说,自己身边缺少人才啊!

      仰天黯然叹了口气,算是对这些日子花掉的钱财表示了哀悼,李素叹道:“王直啊,你要搞清楚,这世上人才很多,很多人都有与常人不一样的本事,有的揍人厉害,有的算帐厉害,还有的扛揍厉害……遇到这些人才的时候,要有选择地拉拢收服,比如这位郑小楼,或许他的扛揍本事不凡,但是对咱们有什么用呢?基本上你在背后挂一个龟壳就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顿了顿,李素接着黯然道:“重要的是,买个龟壳肯定不需要花三十贯……三十贯啊,我得卖多少瓶香水才能回本……”

      王直沉默许久,挠了挠头,道:“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李素没再理他,转过身望向那位寂寞得一塌糊涂的高人兄,有些为难地道:“那位郑兄,很对不住……”

      话没说完,寂寞的郑小楼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神情丝毫未变,很淡定地点点头:“我明白了。”

      说完郑小楼转身便走。

      走出两步,郑小楼脚步忽然一顿,又转过身朝李素走来,冷冷看了李素一眼,弯腰将李素面前那只萌得令人心化的小狗狗抱起,离开。

      看着小狗狗的短腿在郑小楼怀里不停蹬啊蹬,李素脸色变了,扭头看着王直:“这是啥意思?狗是他的?”

      王直尴尬地点头:“刚才来村里的路上,郑小楼在路边捡的,他说把狗宰了打牙祭,后来被我劝住了,现在……这狗怕是性命难保。”

      李素急了,朝郑小楼厉声喝道:“慢着!留下狗命!”

      隔得远远的一群小弟本没听清二人在说什么,然而李素这一声喊,小弟们勃然变色,同时大吼一声,面目狰狞朝郑小楼扑杀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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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六章 内乱爆发

      “留下狗命”这句话明显有歧义,至少小弟们理解错了。

      于是李素话音刚落,一脸酷相的郑小楼被一群小弟华丽丽的放倒了,雨点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

      郑小楼哎呀一声,一脸酷相终于彻底崩塌,双手抱头承受着狂风暴雨,东市的一幕重新上演。

      李素目瞪口呆,颇无语地扭头看了王直一眼,目光里透露出谴责的意思。

      这就是你花三十贯找来的高手?

      王直羞愧地垂下头,掰着手指开始算计要不要把这位高手兄拐卖给胡商,多少回点本钱……

      …………

      郑小楼终于还是留在太平村了,李素完全看在狗的面子上。

      凭心而论,郑小楼的扛揍功夫确实不凡,狂风暴雨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李素却亲眼见他起来后原地跳了几下,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仍旧一副酷酷的样子,仿佛全天下的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一般,丝毫没有反省过自己为何刚刚被一群蝼蚁揍得满地找牙。

      李素暗暗咬牙,这个样子真的很欠抽,因为他李素才是老板,理论上来说,他才应该是一脸萧瑟,寂寞得一塌糊涂的人,年轻人乱抢风头,没礼貌,活该挨打。

      洗过澡的小狗狗愈发萌得不行,奶狗娃子太小,躺在李素的怀里老是打瞌睡,被李素的手指逗弄几下,狗娃子不耐地睁开眼,敷衍似的的伸出小舌头舔舔他的手指,然后闭上眼继续睡。

      老爹李道正也很喜欢这只狗,乡下农家几乎家家都养狗,狗是看门护院且辟邪招财的神器,这种说法不是千年后才有的。很早以前便有了,李道正一直唠叨着要养条护院狗,李素平日太忙,没来得及张罗,如同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老天爷适时地赐来了这只小奶狗。一切严丝合缝。

      李道正粗糙的手指逗弄着小奶狗,脸上露出欢喜爱怜的目光:“你生下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咧,吃了睡,睡了吃,咋逗都逗不醒……”

      难得的慈爱表情,李素怔了怔,有些动容,垂头再看看怀里的小狗娃……好吧,接受这种怪怪的人畜比喻。

      “怂娃。给它取个名儿吧,以后就是咱家的护家狗咧。”

      说到取名,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这事他太擅长了。

      “温柔岁月……”李素脱口而出。

      李道正沉吟:“它来得正是时候,就像老天爷特意赐来的一样,好,以后叫它‘天赐’。”

      …………

      郑小楼成了李素的贴身护卫。

      对于这样的安排,李素和郑小楼都不大乐意。

      李素不乐意是因为对这位传说中的高手并无信心。毕竟这位高手目前仅知的本事便是扛揍,这种本事的人跟在身边的效果。无非是防御+1,攻击+0,想来想去不如背个龟壳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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