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小说列表 排行榜 搜索

    逆天战神-第94页  护眼阅读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温馨提醒:系统正在测试升级。如果某小说不存在,您可以访问备份站点继续阅读。谢谢!

      “想想也是啊!金家的家主金叶,还有金道,金少明,金落全部死在一人手中,这简直是不死不休的存在啊!”

      周围人议论纷纷,然而处在风浪尖的少年却纹丝不动,脸上表情更是没有变化,身上布满着血黑色鳞片在阳光下折射出逼人的光芒,那黑色的长发如钢丝一般,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

      “这就是金家高层人吗?”叶轻云笑了笑,覆盖上脸上的鳞片,笑容有点诡异,让人看了会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第一百四十八章 履行一个承诺

      第一百四十八章 履行一个承诺

      “杀!”

      金家老者一声命令,四周的金家金牌杀手全部出动,每一个武者都使用了看家本领,各种各样的武技在下一刻爆发出来,全部落在叶轻云身上!

      但让人震惊的是后者身上一点反应都没有!

      嗜血龙体虽说是第一形态,但防御力也不容小觑的!

      叶轻云摇了摇头,手中无情剑飘忽不定,如雷电划过:“雷霆剑势!”

      湛蓝的天空中突然冒出了五道雷霆,以惊人的速度直降!

      轰地一下!

      如爆炸的声音响起!

      不少金家的金牌杀手惨死在雷霆之中,整个身躯被电成焦炭!

      “退!退后!”三位金家老者见到这一幕,异口同声地说道,再这样下去,这些金家的精英武者全部都得死掉,这对于金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迟了!”叶轻云冷漠地开口道,手中长剑速度越来越快,天空中雷霆气势越来越强烈,轰地一下,席卷金家杀手。

      上百名阴虚境级别的武者纷纷惨叫一声,死得死,伤得伤。

      三位金家老者见到这一幕,面色瞬间阴沉了下来,都快要滴出血液来。

      这一次,金家可谓是损失惨重啊,上百个阴虚境武者全部死在了叶轻云剑中。

      “你给我死!”三位老者咆哮道,他们疯了,一定要当场灭了叶轻云才甘心。

      “你这个恶魔!杀我金家上百人,杀人不眨眼,我要你死!”

      叶轻云冷冷地瞥了三位老者一眼,冷笑道:“恶魔?”

      “你们不就是自以为金家强大到没有人敢得罪,可以为所欲为是吗?”淡淡的语气透着强烈的自信!

      “我来此,只是来履行一个承诺,仅此而已!”

      叶轻云跨步而出,速度极快,众人连他的影子都看不见,仅仅片刻,他已经是出现在了一老者身前,身躯上的鳞片在这一刻突然变得尖锐了起来,如一把利剑一样直接插入到对方身上!

      “这是……”下一刻,叶轻云感觉到不妙,似乎这嗜血龙体有点不受控制了,竟然在疯狂地吸收着对方一身精血!

      渐渐地,叶轻云双眼通红了起来,脑海中传来了一股冰冷的感觉。

      嗜血龙体是最为黑暗,最为邪恶的体制。

      一旦具备这种体制很容易会变得成一具杀戮机器。

      之前,叶轻云杀了数百人,引起了嗜血龙体的嗜血本性,在这一刻,他的杀戮之意彻底地爆发了出来的。

      在他的背后浮现出了一个幻影。

      他的武魂,九层炼化塔!

      在塔上的第一层浮现出了一个小幻影。

      嗜血之牙!

      双层叠加下,叶轻云的战斗力又提升了一倍。

      “恶魔,恶魔啊!”三位金家长老只剩下了两位,他们看到这一幕后,失声道,一脸恐惧。

      在这一刻,叶轻云身上的鳞片在肆意地散发着阵阵煞气,直冲云霄。

      周围武者的面色大变,有好几个在这股强烈的煞气下昏倒了过去。

      “噗!”一位金家老者木木地看了看插在直接胸口上的断剑,满眼的不可置信。

      他修为好歹在阳实境三重,但面对叶轻云的攻击,却没有丝毫的反抗。

      仅生存下来的金家长老再看见同伴被冷酷少年击杀后,脑海中想到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去报仇,而是逃!

      逃!

      疯狂地逃,千万不要被这杀神给追杀!

      然而,在他念头刚想起的那一刹那,一道身影轻飘飘地落在了他身前,长发无风自飘,脸上覆盖出一层层血黑色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光泽,那一身黑色鳞片铠甲看上去威武霸气,好似战神铠甲一样!

      “我……”话还没说完,一把断剑猛地插入到了他腹部中。

      在他的眼中出现了一个少年,少年嘴角边掀起一抹诡异的弧度,妖异至极,双眼更是通红无比!

      杀!杀!杀!

      在叶轻云脑海中不受控制地冒出了这个字。

      杀戮气质尽显而出。

      周围金家武者在感受到这一股疯狂的煞气后,面色陡然一变。

      叶轻云整个人变得嗜血狂杀,脑海中的清明被一点一点腐蚀着,对方一身精血全部化为了一股庞大的能量涌入到他体内,使得他的修为微微暴涨了一些,但依旧没有突破到阳实境一重。

      “啊!”

      叶轻云仰天咆哮,血红色的眸子中充斥着越来越多的嗜杀之意,如一头发疯的野兽一样,不停地发出低沉的咆哮。

      肆意地挥起了手中的无情剑!

      触碰到无情剑的一霎间,一股冰冷的气息传入到他大脑内,使得他清明了一点。

      他暗叫不好,连忙压制体内的煞气,双眼这才由通红转为了清明!

      不过,再看这里,已经是一片狼藉!

      不少金家的高手纷纷惨死在他手中长剑中。

      众人知道这一次金家真的是完了,没有了这些高手的坐镇,金家很快就会被其他势力瓦解掉!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当小鱼发现大鱼没有战斗力后,会疯狂地反击!

      金家虽说是落阳城的第一大家族,但之前也得罪了不少势力。

      这些势力知道金家如此状况,必定会落井下石的。

      叶轻云收回了无情剑,他击杀这些人完全是出于自卫,但他不是杀人狂魔。

      剑是用来行侠的,而不是用来滥杀无辜的!

      叶轻云心中剑道明朗,双眼更是明朗,他收回无情剑后,缓缓离去。

      但走了几步后,前方突然出现了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和尚,身穿金色的长袍,右手中有着一个佛珠,闪闪发光,看上去是一件不错的武宝!

      “魔族的人!老夫我终于发现你了!”

      他双眼射出金色的光芒。

      “这,这竟然是佛眼!”叶轻云心中惊讶,佛眼是异瞳,在异瞳榜单中虽说排不了名次,但却很罕见!

      一百万个和尚或许只有一个人可以有佛眼!

      那双金色的眼睛如同太阳一样,似乎能看透世界的一切!

      “魔族的人!你乱杀无辜,【创建和谐家园】民女,无恶不作,罪大恶极!今日,我要将你就得惩罚!”中年和尚义正言辞地说道。

      第一百四十九章 妖尚

      第一百四十九章 妖尚

      众人听到这话,顿时脸上浮现出莫名奇怪。

      乱杀无辜?

      金家的人向来霸道无比,视草民为蝼蚁,想碾死就能碾死。叶轻云杀了这些人,是为名除害,声张正义,大快人心,怎么叫乱杀无辜呢?

      【创建和谐家园】民女?

      哪一只眼睛看到叶轻云【创建和谐家园】民女呢?倒是那个金少明色胆包天,光天化日之下【创建和谐家园】民女!

      至于后面说的无恶不作,罪大恶极更是无中生有!

      要说叶轻云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身上的煞气太过浓厚了,所使用的武技有点类似魔族的【创建和谐家园】!

      “【创建和谐家园】,你看错了,是金家的人罪大恶极!”有一位好心人上来,面带微笑地望着中年和尚。

      “哼!你勾结魔族的人,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沙堂迦冷哼一声,大袖一挥,直接秒杀那武者。

      其余人见到这一幕,心头一颤,双眼中浮现出强烈的恐惧之光。

      眼前的和尚看似正义,但出手起来却是狠之又狠。

      他的话简直是莫名其妙。

      那武者死得很冤枉。

      叶轻云双眼彻底地冰冷了起来,望着前方妖异和尚,声音冰冷:“你手段残忍,乱杀无辜!你才是罪大恶极,还出家人,放屁!”

      “大胆魔族!竟然还敢迷惑众生!”沙堂迦言语之间满是正气:“出家人从不乱杀无辜,明眼人都能看得出,他站在你这一边,必定是你魔族之人。我杀一个魔族之人,又有何不妥?”

      “你们说,我说的对吗?”他目光环顾一周,那些人纷纷将头低下。

      有了刚才血腥的例子,谁还敢承认?

      承认了,离死亡会越来越近!

      “从不乱杀无辜?仅仅是因为对方一句话?你就杀了他?好一个出家人!好一个不滥杀无辜!”叶轻云连连冷笑,嘲讽道。

      沙堂迦面色微微僵硬,冷哼一声:“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小子!今日,老夫要收了你,为民除害!”

      到了这个时候,他依旧不忘记自己的身份,一口一个为民除害,一口一个替天行道!说的冠冕堂皇,义正言辞,大义凛然!

      周围人望向叶轻云的目光中带着极度的复杂,他们想帮忙,但上去了纯粹是找死。

      在沙堂迦的背后浮现出了一抹血红色的妖塔,上面刻着诡异的符文。

      “吸魂妖塔,你不是和尚!你是妖尚!”叶轻云见到了这一幕,豁然开朗,终于知道了眼前这个和尚为何这么妖异。

      人有好坏之分。

      和尚是人,自然也有好坏之分。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联系我们

电话: 400-123-4567

工信备案:(湘ICP备2021002763号-1)

©版权所有2018-2026

技术支持:近思之

友情链接
微信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