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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服气,不会看人眼色,自诩甚高的忤逆者们,早已经被那些黑衣人给收拾的干干净净,变成了那为了染红地板,而贡献出自己的鲜血之中的一份子。
那红艳艳的鲜血,强烈冲击着人们的感官和视觉,异常的刺目不说,似乎隔着厚厚的防弹玻璃墙,都可以嗅到那刺鼻的血腥味一样。
而看到这样血腥的场景,男人的保镖和属下们,还没有来得及多想,以及做出相应的对策,就听到了,他们所在的包厢的大门被敲响了的声音。
男人若有所思的瞟了一眼楼下,然后淡定地将卫星电话塞给了刚才递给他的保镖,慢条斯理地褪下西装外套,露出里面穿着的白色衬衣,完美的身材,强而有力,却毫不夸张的臂膀,再配上那妖孽般的容貌,以及蠢蠢欲动的暗夜双眸,就是鬼神见了,大概都会情不自禁的停下手上的动作,深深的陷入其中。
不信,那就看看在场的这些,跟着男人身边多年的保镖和属下那傻眼的表情就知道了,他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尊贵无比的殿下,一边挽起白色衬衫的袖子,一边走到门前,打开门,一脚踹出去,便解决掉一个人。
然后一一他们看到什么?如果他们没有眼花的话,如果他们的智力没有退化到学龄儿童阶段的话,那么他们看到的便是,他们那位尊贵无比,自从接手了那些势力之后,就无比低调,无比高贵,从来都不显山露水,从来都是绅士典范的殿下,就那么无比暴力的打出了一条路,接着身影一转,就那样消失了。
假如,仅仅只是假如,假如欧阳夏莎现在在这里的话,就一定可以认出这个被众人称为‘殿下’的男人,不是她曾经三次救下的蓝子希,不是几天前,在密室里救下她和她母亲,姑姑三人的蓝子希,又是谁?
说道蓝子希,就不得不提到他与他那中东石油大王的父亲当年有些狼狈的逃回华夏,建立蓝氏,投靠欧阳夏莎的事情。
当年的原因,根据蓝父的说辞便是‘那人又回来了’,为了保护蓝子希的性命,他才不得不放下中东的一切,返回华夏,最终以百分之二的蓝氏股份,换得了欧阳夏莎对蓝氏的庇护,以及保护他们父子三次的一个承诺。
当年蓝父得到欧阳夏莎的那个保护三次的承诺,还曾为此感概的想过‘如果早十年,蓝子希的母亲,也许就不会那样的死去’,所以‘那人’便是蓝子希的杀母仇人。
至于暗杀他们一家的原因,藍子希以及蓝博涛,也就是藍子希的父亲,一直都是云里雾里,不得而知,毕竟,他们蓝家纵横商场多年,哪怕名声再怎么好,一些小的磨擦,一些利益的争端,还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也就不排除,是商场上的利益报复的可能性,而这样的利益报复,想要追根究底,也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无根可查,这也是为什么,蓝博涛就那么轻易放弃中东的势力,带着藍子希仓促回国的真正原因。
直到五年之前,欧阳夏莎第三次从‘那人’手里,救下藍子希的性命,藍子希才真真切切的知道,自己母亲的真正身份,才明明白白的了解,‘那人’不仅仅是他藍子希的杀母仇人,还是他的亲生小姨,母亲一母同胞的亲生妹妹,血肉至亲相残,为的不过是母方那边,家产势力的继承权顺位罢了。
得知这些真相之后,藍子希还真不知道自己该做何表情了。是该哭亲情血缘的淡薄,至亲血脉终究抵不过物质和欲望呢?还是该笑,对方太看的起他们一家三口了,居然心甘情愿的花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浪费掉不计其数的人力物力,从中东追到华夏,仅仅只是为了取得他们母子的性命,如此而已?
藍子希的母亲,是中鹰混血,是鹰国女皇伊丽莎白二世的嫡亲大孙女,当年因为一场暴乱的缘故,鹰国皇室剩下的成员,便只有女皇和她的两个孙女,而藍子希的母亲作为嫡亲长孙女,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鹰国皇室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那场暴乱之后不久的一次皇室旅行中,藍子希的母亲因为意外,跌落到了一座山谷的谷底,整个人就好像凭空消失掉,不见了踪影,本来是为了缓解压力的旅行,顿时变得沉重了起来。
至于那场事故,究竟是人为的,还是真正的意外,因为时间太久,很多痕迹都不见了踪影,所以,也就无从判断了。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哪怕藍子希的母亲不见了踪迹,可是女皇殿下从未放弃过对藍子希母亲的寻找,连她第一顺位的继承权,也从未取消过。至于原因,也许是因为,藍子希的母亲从小就是跟着女皇长大,这份感情比较特殊,也许是因为藍子希的母亲是长子嫡孙,让女皇殿下第一次尝试到做奶奶滋味的特殊性,谁知道呢?
接着当然就是很老套的,女皇得到了藍子希母亲的下落,准备派人去找,结果藍子希母亲的妹妹,拥有第二继承权的藍子希的小姨,便赶在女皇陛下的人到达之前,直接结果了自己亲生姐姐的性命。
本来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可是心疼藍子希母亲的女皇陛下,为了弥补自己的长孙女,为了让自己心中的愧疚之情好受点,便公开宣布,由藍子希继承藍子希母亲的地位,成为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所以便有了后来的一次又一次的刺杀。
当然了,作为第一继承者的藍子希,女皇不可能不派人来保护她,可是与狼子野心的藍子希的小姨的那些死士相比,女皇派来的那些普通保镖,还真的是不够看的。
试问一下,要命的与不要命的,如何能比?哪怕不要命的武力值要低下不少,那也是那些惜命的高手们所不可比拟的,华夏俗语不总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蔫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可见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藍子希并不是单纯在城堡中长大,除了奢侈之外,就什么都不知道的贵族少爷。他经历了太多太多,所体会了的也太多太多了,像许多贵族们从不曾体会的追杀,暗杀,他几乎每日都会亲身经历一番,更不要说什么亲眼目睹至亲的离去,眼睁睁的看着至亲血肉模糊这样的,带有【创建和谐家园】性的体验了。
这样的一个个经历,早已经把藍子希的心性锻炼的无比强大,只是一直按压着,没有破土而出罢了。如果不是欧阳夏莎第三次救下他时,所受的那一击,让她足足躺了三个月的重伤,如果不是他的父亲,帮他挡伤,丢了半条性命,差点瘫痪的话,这颗有着比谁都强烈的野心,也许还会继续沉寂按压下去。
而这一切的发生,让藍子希那颗,一直被压抑着的野心,彻彻底底的发芽生根,最终变成了一棵参天大树,一发而不可收拾。而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变得强大,保护欧阳夏莎,保护自己的父亲,让他们不再受到一点点的伤害。
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欧阳夏莎早已经在他的心目中,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个地位,足以与自己的至亲,拥有着自己心目中至高地位,相依为命的父亲媲美,甚至超越了他的父亲,成为了那独一无二的存在。
「116」甘之如饴的弱点!
为了成为一名超越合格,达到优秀,甚至是堪称完美的继承者;为了达到自己,想要保护欧阳夏莎,想要为欧阳夏莎遮风挡雨,扫除一切阻碍的目的,藍子希在五年之前,在欧阳夏莎第三次救下他,并身体康复之后,把父亲托付给了欧阳夏莎,便咬着牙,狠下心,启程去了他一直以来,从内心深处排斥着的,鹰国皇家继承者培养基地。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在鹰国皇家继承者培养基地里,藍子希付出了超越常人百倍甚至千倍的努力,在他天赋过人的前提下,迅速崛起成长起来。
只是用了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就已经完成了一般继承者十年才可以完成的的学习,并顺利通过了皇家继承者培养基地的各项考核,达到了毕业的要求。
藍子希在毕业之后,并没有马上回华夏的打算,而是在第一时间回到了鹰国,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仅仅半个月的时间,便让伊丽莎白二世女皇,亲口答应提前退位,不但当众传位于他,还保证绝不干涉他的任何决定,真正做起了闲散的皇太后。
而继承了鹰国伊丽莎白二世女皇的皇位的藍子希殿下,在即位之后,更是一点都不遮掩自己的野心和狠辣。不但在第一时间,心狠手辣,毫不犹豫的除掉了曾经架在他脖子上的那一把利刃,也就是一旦留下,日后必将成为他的一大隐患的他的小姨,为自己的母亲报了血仇;更是在继承了鹰国本有的一些权力势力之后,大刀阔斧的开疆拓土,吞噬了全世界一个又一个的或明或暗的势力。
随便举个例子吧!就好比说,在欧洲明面上,占据着第一大势力地位的教会,就是被藍子希吞噬掉的典型例子。
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平时高高在上的红衣大主教,在藍子希的面前,会对他如此的恭敬了,也很好的诠释了,教皇的权利被如此架空的缘由。
而这些被吞噬的势力,因为藍子希所使用的名字,或者打出去的旗号不同,所以并没有人想过,要把他们全部归结到一个人的身上去,这也是为什么,藍子希可以一直保持着如此低调,不被人们所关注的真正原因了。
如果真要把藍子希这几年所掌握的所有势力,全部归总到一起的话,这个世界一定不会再呈现出‘双王一少一皇’,一副四足鼎立的局面了;变成‘双王一少双皇’五足鼎立,那便是非常顺其自然的事情了。
可以说在鹰国皇家,温莎家族之中,没有哪一个在位者或者继承者,包括那几个在历史上颇有名气的君主,最终的成就也比不上藍子希,他就像是灼眼的太阳,以注意让一切光芒都暗淡失色的璀璨,压制住了周围的一切。
温莎皇家的那些族中之人,从一开始因为他的年纪太轻的反对,到后来看到女皇强硬态度的中立,再到如今看到他一步一个脚印,创下温莎家族,有史以来最强悍时代来临的心甘情愿的支持,看到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成就,不过短短几年,却让他们不得不发自肺腑的感叹道‘子希·蓝·温莎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对于温莎家族中的所有成员来说,子希·蓝·温莎是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他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足以被冠上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形容词一一俊美,尊贵,强大,睿智,冷静……这样完美的,堪比天人的他,让他们这些个凡夫俗子们,甚至连一丝丝的嫉妒之心都生不起来,最终唯有臣服这么一个选择。
尤其是藍子希时时刻刻所保持的冷静和狠辣,哪怕是在面对自己至亲的时候,也没有一丝一毫犹豫的坚定,还有完美展现在人前的,将一切都掌控在手中的完美操控能力,仿佛这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逃不出他的算计似得,这一切的一切,更是让所有人在臣服的同时,对他多了一份崇敬之情,夹杂在内。
恐怕所有人都以为像藍子希这样俊美,尊贵,强大,睿智,冷静,冷血,无情,狠辣,高高在上的掌权者,堪称完美无死角的天人,到老,到死,都没有谁会成为他的弱点。可是,任谁也没有想到,堪称完美的天人藍子希,也是有漏洞。
也许现在还只是初现端倪,但是欧阳夏莎就是藍子希的弱点,就是藍子希的纰漏,这一点却是毫无疑问,毋庸置疑了。
也许这份情感,仿佛开始得有些莫名其妙,甚至在今日之前,这份有些特殊的,独一无二的感觉,还被藍子希定义为感恩的感情。
可是在今日,在知道欧阳夏莎遇到危险的时候,那份窒息,心痛,担忧,害怕,后悔,自责,慌乱的复杂感情,却让藍子希真正的从感恩的枷锁里挣脱出来,不得不坦然的承认,他藍子希,是真的爱上她欧阳夏莎了。
要知道,他藍子希并不是一个会为了美色而沉迷的男人,欧阳夏莎的确很漂亮,但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成年之后又身处高位的藍子希,并非是没有见过同她一样漂亮的女人。但是,这就是一种感觉。仿佛你缺失的灵魂,在寻寻觅觅这么多年之后,突然就完整了,仿佛胸腔里缺失的那一根肋骨,终于被找回,回到了它应该回到的地方似得。也许,在见到她的第一眼,他就已经认定她了,也许,可以称它为,缘分,只是过去,一直被恩情所蒙蔽,这才一直没有去正式它罢了。
而现在,因为那个消失的,不知道危险还是安全的欧阳夏莎,藍子希所谓的完美一面,算是被彻彻底底的打破了。
因为心急,所以藍子希的一系列动作,便有些粗犷,与之前的绅士,修养可谓是半点关系都搭不上,连那一向梳得完美且一丝不苟的头发,都变得有些凌乱,俊美的脸上满是彻骨的寒意,眉梢跳动着浓烈的杀意,那红着的眼睛,就像是嗜血的黑豹。此时此刻的藍子希,不再是那高高在上的一国君主,也不再是那个掌握着全世界五分之一势力的五足鼎立的掌权者,更不再是那个被人们称为完美天人一般存在的无弱点者,如今的他,只是一个为了自己心上人担心,忧虑,慌张的普通人而已。
因为这里本就是藍子希的地盘,所以对于这里的地理环境,除了那几个本就是教会成员的老神棍之外,没有谁比藍子希更加的熟悉了。
为了避免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减少浪费的时间,尽可能快的找到欧阳夏莎,藍子希的脑袋飞速的运转着,仿佛一台高位的计算机一般,他的眼睛扫描过每一个地方,确认了周围的地形,以及藏匿或暴露的敌人的最大数量,他的脑海中迅速出现了一条完美的路线。而在这条路线之中,藍子希避开了容易隐藏敌人,或者敌人可能多的位置,以便于让他留下更多的体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欧阳夏莎,并带她安全离开。
藍子希的计算方式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甚至完美合理的运用了一切的时间差,比一台高位计算机还要强悍百倍不止。
举个例子来说吧!就好比站在那里巡逻的敌人,他的一个转身需要2。5秒,而在这个2。5秒钟的时间之间,藍子希完全可以充分的利用起来,只要时间把握的正确,他除了可以迅速的从这一根柱子,滚入到那一根柱子的后面之外,还可以在对方转过身来之前,把他整个人完美的隐藏好,不让人发现。这一切,都惊心动魄得仿佛是在拍谍战片。
如今藍子希的身上只有一把专门定制的,类似于改进版的勃朗宁【创建和谐家园】,其中枪中含有子弹13发,身上带有备用弹匣一个,也就是说,他共有26发子弹。
对于之后会面对何种情况,藍子希也说不准,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这早已经变成了藍子希的一个习惯,所以,现在的每一颗子弹都弥足珍贵,能够为他救出欧阳夏莎争取更多的机会,他自然不会将这些子弹浪费在这些废物身上。
更何况,这样不直接对抗的方法,也更加有利于他节省体力,要知道,这场战斗才不过刚刚打响而已,究竟会持续多久,后面还有什么突变,他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欧阳夏莎,这一点,没有谁可以保证的了的,再说这个世界上就算是机器人,最终也会因为电池耗尽而停止运作,从来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永动机,更何况是人,哪怕是他藍子希再怎么强悍,也终会有体力用尽的时刻,因此,藍子希可不愿意跟这些人做过多的周旋。
匿伏,隐藏,突然急速,然后利落的翻滚,再匿伏,隐藏好自己一一这一系列的动作,藍子希好像是做过千遍万遍一般,做的是行云流水,没有一点的停滞,再配合上他计算出来的完美路线,这一路上的效率,简直连世界十大特种部队都眼红的各种羡慕嫉妒恨。其实这样的身手,并不在鹰国君主继承者的要求之列。
「117」暗潮惊变,命悬一线!(6)
在君主立宪制的鹰国,一国君主,是上位者,是掌控一切的帝王,是民众心中高高在上的神,不是什么事都需要他们亲力亲为,更不是有什么危险都需要他们亲自上战场,只要坐镇后方指挥一切就是了,一国之主,何其的尊贵?
也许是早年被追杀的次数太多,让他内心对于力量,有了很大的渴求;也许是欧阳夏莎一次又一次的搭救,甚至为此受伤,让他总是觉得自己是个累赘,有些自卑;也许是真的想要保护好欧阳夏莎,而不是被欧阳夏莎所保护,反正很显然,藍子希自己并不觉得,自己不需要好的身手,什么都依靠他人。
不仅如此,藍子希还认为,求人不如求己,与其有着旁人严密的保护,不如自己本身强大起来,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存在着背叛的可能性,如果没有背叛,只是因为代价不够,藍子希并不愿意将自己的性命交给别人,所以他需要自己的强大。
与以往历届在战场上磨练出一身本事的一些君主不同,在如今和平的年代里,至少是表面和平的年代里,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战争去锻炼藍子希什么,因此藍子希曾经以静修学习的名头消失了一年,去米国海豹特种部队,以十个月的超高标准,顺利达到了毕业的要求,一年之后他回到鹰国,仍然是那个尊贵无比的继承人,举止优雅,深沉更甚以往,眼底深处却泛着,常人无法捕捉的嗜血冰冷的光芒。
如果更仔细一点去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藍子希身上的气质,隐隐带有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而这种杀气,绝对不是一般的部队所能够随意养出来的,这种杀气,只有在真正的鲜血和杀人中磨砺,才能够锻炼出来的。
更何况,藍子希并非一般养尊处优的君主,他经历过太多处于生死边缘的危机,看到过太多自己的至亲之人因为自己,而受到的各种连累和伤害,因此,去了那里之后,所付出的努力,也会是常人所不能比拼的,十个月毕业的神奇传说,让他浑身的杀气,也要明显的强于他人,那种浓烈的程度,怕是一般人都无法承受的。
最开始刚才米国海豹特种部队所在的西伯利亚训练营出来的时候,藍子希身上的煞气是掩都掩不住的,连对于周围环境感官异常迟钝的皇太后伊丽莎白二世,都敏锐的感觉到了,更不要说是藍子希的那些,与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属下们了,在为他日后的安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却也更加心疼自家的外孙,他们的主子了,后来还是调节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让藍子希将那身煞气掩藏了起来。
可如今这个时候,藍子希身上藏匿得很好,甚至已经是多年不曾出现的煞气,却完完整整地暴露出来,多么让人心惊胆战!唯一可以说明的便是,藍子希已经开始焦躁了,可见,欧阳夏莎对于藍子希真的非常非常的重要。
藍子希在听到周围此起彼伏的枪声响起的时候,就知道,已经有人开始跟歹徒敌人发生冲突了。‘这群蠢货!’藍子希忍不住低声骂道,眼中盛满了都是寒意。
能进入顶楼拍卖会现场的人,身份地位都不会简单,大多都是举世闻名的大富豪,大权贵,就是皇子公主什么的,也是比比皆是,所谓越是有钱,越是有权的人,就越是爱惜自己的生命,而这些人自然也都是如此,无一例外了。
而这一次,不管是为了他们的生命安全着想也好;还是为了把自己购买的高价宝物,安全的送回自己的大本营也罢,他们都不可能是没有带保镖的。
要知道,这些个富豪权贵,皇亲国戚们,为了自己珍贵的小命,一年到头砸在安保上面的金钱,可没有半点吝啬,说是天文数字,也没有半点夸张。
当然了,作为等价交换,这些个保镖的水平也就可想而知,铁定不会太差了,至少绝对不是一些只会普通搏击的绣花枕头。
而其中就有很多跟藍子希一样,是从西伯利亚训练营里面出来的残忍杀手,还有退役的特种兵,甚至是参加过真正战争的士兵,乃至混乱地区的雇佣兵。
这些个人经过长期的锻炼,早已经养成了随身携带枪支的‘好’习惯,根本就不需要怀疑什么,刚刚的枪声,绝对就是那些个富豪权贵,皇亲国戚们的保镖,跟歹徒起冲突了。可是这样的事情,对于藍子希来说,却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好事。虽然,局面越是混乱,越是有助于他浑水摸鱼的,快速离开这里,可是却并不有利于现在根本就不知道身在何处,是生是死,是安全还是危险的欧阳夏莎。
只要一想到欧阳夏莎也许会被流弹打中,或者是不小心牵扯进某场混战之中……藍子希就觉得身上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了,那份恐惧,那份窒息的感觉,是他近二十年的生命里,所从未感受过的东西。
越来越烦躁,越来越慌乱,越想越恐惧的藍子希,最终连躲藏都不愿意了,在遇到某个防守特别严的守卫点的时候,他简直就是一路杀过去的,甚至没有动用一颗子弹。身上已经有了不少鲜血的藍子希,此时此刻,犹如杀神临世一般,把他在海豹特种部队,在亚马逊,在西伯利亚所携带出来的狠戾,杀气,表现的淋漓尽致,尽显无疑了。
而另一边集体行动的‘双王一少’与北宸太子,明显要比藍子希的情况好多了,一路上四人配合默契的快速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严密守卫点,可谓是真正印证了那句名言‘人多力量大’。至于北宸太子,虽然没有经历过藍子希那样没日没夜的追杀,可是作为世界上最富有,最让人眼红的拜庭皇朝唯一的继承人,自保的身手,还是需要的,虽不至于像藍子希那般血腥暴力,可也绝对不是什么花拳绣腿可以比拟的。
“是彻底的搜查这一层,还是下楼?”站在四楼的安全出口处,北宸很是尊敬的,对着对面三人开口询问道,很显然,他已经很顺利的进入到了他‘小妾’的身份当中,做为一名合格的‘小妾’,当然要尊重正室啰!
“下楼,莎莎不是一个轻易愿意选择妥协之人,只要有机会给她,她就一定不会选择坐以待毙的。”对于北宸那有些怪异的尊敬态度,冥宿,凤玥熙和夜璃虽然觉得有些怪怪的,可是却也很顺利,顺利的有些莫名其妙的接受了,这不,对待北宸的问题,也很心平气和的解答了,与之前坐在拍卖会场上的横眉怒目,那可是完全不同的。
“好吧,就听三位大哥的,三位大哥打头阵,小弟断尾。”北宸对于冥宿,凤玥熙和夜璃他们的话,可没有半点反驳的意思,不仅仅是因为作为‘小妾’不能忤逆正室,更是因为以他对欧阳夏莎的了解,得到的答案,与他们所说的,是完全一样的。
接下来,就听见轻微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噔噔噔’的整齐下楼声,也就是说,他们距离欧阳夏莎的距离,也是越来越近了……
而几位人中之龙所惦记的小凤凰欧阳夏莎,此时此刻却有些狼狈的,一瘸一拐地跑着,虽然脚踝已经因为这一路的逃跑,而痛得无以复加,肿的更是与那刚蒸好的馒头不相伯仲,但她仍然不敢有一点放慢速度的意思。因为她清清楚楚的知道,只要她放缓一点速度,那么等待她的就必将走向地狱的结局。
欧阳夏莎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倒霉,想要让小哲瀚帮自己去给冥宿,北宸他们带个信,才发现小哲瀚根本没有跟自己进入这栋建筑,想到这栋建筑的所属单位,她也便释然了;想要找个地方吸收消化掉‘九天鸾凰袍’的力量,兜兜转转,却没有发现一个好地方,不仅没有找到,好几次,还差点丢了小命;既然如此,那便赶紧往一楼赶,早点逃离,也好早点放松下来,冥宿他们,也好多一些希望,可是却在自己刚刚放弃寻找偏僻角落,走向安全梯的时候,撞上了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
欧阳夏莎从来就没想过,他会追到凡界来,说他熟悉,那是因为,他是那‘背叛者’的第一属下,曾经的她与他们不说是朝夕相处,一天也至少可以见上那么一面,说不熟悉,都没有人会相信;至于说他陌生,则是因为,自己的这一世与他是从未相见过的,对他的影像和印象,完完全全都是靠着脑中,关于冥灵帝的记忆罢了。
而这一切都不是欧阳夏莎觉得自己倒霉的关键,让欧阳夏莎觉得自己倒霉的真正原因便是,这个男人,这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拥有一张骗死人不偿命的娃娃脸的,看起来温柔异常的男人,实则是一个阴鸷的,以折磨人为乐趣的,不折不扣的大变态。
「118」暗潮惊变,命悬一线!(7)
而最致命的则是,造成他这样变态,阴鸷个性的罪魁祸首,或者说是始作俑者,就是曾经的自己一一三尊之一,掌管冥界与凡界的冥尊冥灵帝。
至于原因,说来话就长了,不过只要仔细的想一想,结果也不算难猜,试问一下,几个年轻的,单身花样男女之间的纠葛,除了几角恋,单恋,暗恋之类的之外,还能有什么呢?总的来说,就是逃不过感情的纠缠。
曾经还是冥灵帝的自己,被这个男人,还有那个‘背叛者’所喜爱,但是曾经的自己,心中只有两个哥哥,对于两个哥哥的感情,都还理不清,道不明,又怎么会去考虑他们?于是乎,便私下找机会拒绝了他们,这本来并没有什么,哪怕结了婚的男女,都还阻止不了被人单恋,被人喜欢的结果,更何况,还是单身的自己?毕竟,每个人都有喜欢与被喜欢的权利,不是吗?可坏就坏在,她为了保留他们的面子,都是私下一个一个拒绝的,他们彼此之间都不知道彼此的心性。
当被自己拒绝的这个男人,选择释然的放下自己,改喜欢他人,这本是好事,可巧就巧在,这一次他喜欢的他人,居然歪了,变成了那个‘背叛者’,而当那个男人知道那个‘背叛者’喜欢的是自己,还是那种怎么都不死心的喜欢,那结果就不对劲了。
情敌见到情敌,本就像是仇人相见一般水火不容,再加上曾经自己对他的拒绝,让此刻性取向已经扭曲了的他,早已经对自己有了偏见,再加上自己是他上司的上司,各种原因对他的压抑,以及各种限制,让他心中明明恨死自己,却无法动手,于是,本来的阳光少年,便逐渐变成了外表阳光,内心阴鸷的变态疯子。
而这个人如今很明显是已经认出了自己的身份,那一声声温柔的‘主子’,一声声好似兴奋异常的‘老大’足以说明一点,再加上他那副纯良阳光的正太模样,还有那温暖的,足以迷惑众生的灿烂笑容,连欧阳夏莎都被差点他骗过,忘记了曾经他们之间的隔阂,忍不住想要去相信他了!
可是,就在刚刚,当欧阳夏莎接受他,允许他走到自己跟前的时候,他一秒之内便变了脸,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摸出来了一把匕首,狠狠地在猝不及防的欧阳夏莎手臂上割了一刀,鲜血流出来的时候,他顿时放肆大笑,眼睛里面满是了一眼丝毫没有破损的‘九天鸾凰袍’,又看了看已经渗出血,甚至血流的速度,快的已经透过了‘九天鸾凰袍’的胳膊,这个时候,欧阳夏莎才真正的明白了,这个阳光温暖的少年,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对着自己腼腆表白的他了。
如今的他,对于自己来说,那就是一个最最危险的存在,一个十足的变态,彻头彻尾的疯子,而这个自己上辈子就已经知道了的事实,并没有因为她的转世,也没有因为她与他之间,相隔了几千年再见面,而有任何的改变,或者让他有任何的释然。
不过,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感情的事情,本就是你情我愿,你来我往,你有爱的权利,我也有拒绝的权利,不是?虽然自己当年拒绝了那人,但是自己并不欠那人什么,此时,哪怕只是为了那些爱护自己,在意自己的亲人爱人们着想,一点也不考虑自己,她也不能再这样,浑浑噩噩的自欺欺人下去了。
想明白了这一切的欧阳夏莎,就像忘记了自己受了伤一般,看都没有再看自己的胳膊一眼,火速的让自己冷静镇定下来,在脑子里快速的寻找着最正确的路线,然后迅速的逃离,而那个人也迅速的追了上来,一边追,还一边警告了其他的拦路守卫者们,告诉他们,自己是他的猎物,不允许其他人动。
要知道,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记住那个地方的格局分布图,早已经变成了欧阳夏莎的一个不可更改的习惯,如今,虽然身后有人追赶,还好像猫爪老鼠一般的追赶,可是欧阳夏莎还是非常的庆幸,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个好习惯,至少为自己争取了一些时间,不是?要知道,只要自己还活着,那便是还有希望。
欧阳夏莎真不知道,这个时候,自己是应该感谢他,让阻碍她逃离的敌人,由很多个变成了他一个呢?还是应该哭诉,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遇到了他这个变态疯子,要知道变态疯子的心里,那都是不可理解的。
如果说之前,没有受伤,没有被‘九天鸾凰袍’力量封锁住所有能力的欧阳夏莎,对于他这种疯子变态,还可以应付自如的话;那么如今的欧阳夏莎,如今没有半点反击之力,甚至比一般的女子,还要更加手无缚鸡之力的欧阳夏莎,可是真正成了一块刀俎前的肥肉了,如今的她除了逃离,为自己争取一切时间之外,还真的是什么都做不了了。
欧阳夏莎拖着肿痛的脚踝,压着受伤,一直流着鲜血的胳膊,用尽了全力,以她所能跑的最快速度,一直向前逃离着,好在那人在追捕欧阳夏莎的时候,并没有用枪或者其他的工具,不然欧阳夏莎也许早就没有任何机会了。
也许在那人的眼中,如今的欧阳夏莎真的不算什么,只要他弯一弯手指,便可以让她死无葬身之地,可能是觉得那样太便宜她了,于是便选择了这样的方式,也许只有这样追捕玩弄于她,他才能够享受到属于捕猎的乐趣,发泄心中已经偏执了的心里吧!猫抓老鼠,逗弄老鼠的时候,也许大概就是这个心理。
对于拥有着这样变态且恶趣味的心理,把他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惶恐和惊惧之上的少年,欧阳夏莎虽然不怕,可心中却也是恶寒的,忍住脚踝和胳膊的疼痛,拼命逃跑,只是想要快点远离这个疯狂的少年。
他们一路所经过的地方,欧阳夏莎的诚惶诚恐,狼狈不堪,与这个阳光变态之人的优哉游哉,犹如逛街的姿态,简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周围所遇到了那些守卫者们,也就是这变态的同伙,看到这一幕,根本不用欧阳夏莎对付,都自觉的选择了忽视,只是那哈哈大笑的模样,让欧阳夏莎更加明白,此时此刻她的处境。
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让欧阳夏莎整个人几乎快要疯掉了,她曾经的高傲,曾经的资本,曾经的自命不凡,到了此时,都变成了一个笑话,一个天大的笑话,她疯狂地逃跑,只是想要活下来,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不是?
可是,欧阳夏莎毕竟还是一个肉体凡胎,她的体力并不是可以无限透支的,很快她就疲惫了起来,不断地出汗,呼吸加重,眼前渐渐模糊,本来就疼痛的脚,现在更像是被灌了铅一样,沉重的可怕,身后的追捕者,也越来越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