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测试升级。如果某小说不存在,您可以访问备份站点继续阅读。谢谢!
听到侄儿大喊大叫,二叔这才确定山君死了,他立马从虎躯下爬出,跟着侄儿,把山君拖开,救出了大哥。
“大哥,大哥,你没事。”
“别喊了,还死不了,就是被砸了一下有些头晕目眩。”
他本来就失血过多,好在不是整只虎躯砸身上,只是被虎头,虎爪扒拉倒了,这要是砸身上,几百斤重,他就是没失血过多,也得被砸死。
老二就不一样了,他是确确实实被老虎砸了,但他没有受伤,所以只是懵了一下,并无大碍。
“大伙没事吧?”
李建国这时候才现身,从背后缓步走向他们。
“没事,没事,感谢建国兄弟救命之恩。”
“我说你,救人你怎么不早救,刚刚大爪子差点扑过来,我差点被吓尿了,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很好玩?”
“啪!”
“你给我闭嘴,建国兄弟,对不住,小孩子胡言乱语,您别跟他一般见识。”
听到年轻人的抱怨,李建国的面色也冷了些许,刚刚山君一直左右横跳,他怎么打?万一失手,他倒是有开第二枪的机会,但他们有时间等李建国开第二枪吗?
还不是为了一击必杀,只有山君扑过去时方向是直的,李建国才更有把握,当然横向移动靶,如果不是救人要求一击必杀,他也有把握击中目标,但失败几率无疑会加大。
山君未必肯给他第二次开枪的机会,就可能咬死对方,他是没啥事,可出现伤亡非他所愿。
这才等待最佳射击机会,还被埋怨了,李建国当然就不乐意了。
见李建国拉下了脸,面色也冷了,中年人就知道,要坏。
立马替自家侄儿赔礼道歉,这小子讲人坏话,也不分时候,先不说救命之恩,就说万一对方真急眼了,弄死你,抛尸荒野,他们叔侄三人都不够人家杀得。
“这大爪子,致命伤是头,我打的,理应归我,没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
既然人家不领情,那他就有什么说什么,先把看的着的利益拿到手再说。
----------------------------------------
第105章 下山,分赃
“建国同志,您看我大哥伤的太重,我急着送他去医院,回头,回头我一定带着他登门致歉,对不住,对不住。”
中年大叔双手合十,连连鞠躬,这才拖着自家侄儿,背起大哥赶忙离开了。
那个老头甚至连埋怨自家侄儿都做不到了,被虎躯一压,彻底懵逼了。
要不是叔侄二人扶着,估计都站不稳了。
见二人离开了,李建国看了一圈四周,顺势把大爪子放入空间里了。
他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朝着草丛而去,那里,趴着一只半死不活的狗子。
前腿已经站不起来了,明显被大爪子咬断了,还好不是脖子,否则当场就得过世。
“呜……。”
狗子嘴里发出低吼声,示意对方不要靠近,李建国并没有听从警告,而是过去,伸出手,一点一点靠近。
先是抚摸狗子身躯,再摸头,示意自己并无恶意,狗子这玩意尤其是猎犬,是十分灵性的。
你不得不承认一点,猎犬往往比家犬更聪明,就像是狼群,懂得通力合作,但家狗不行,猎犬可以,虽然没有狼那么狡猾,但猎犬是懂合作的,尤其是有头犬的时候,可以指挥它们。
所以猎犬是真的较为聪明,也察觉到了李建国并无恶意,剩下的四只猎犬,只剩下三只囫囵个的,跟着叔侄三人下山了。
猎犬倒是叫唤过,但它受伤太重,压根赶不上队伍,被放弃了。
至于他家主人,急于救人,压根没有在意他的死活,甚至看都没看这边一眼。
人对狗有感情,但并不是所有狗,或许那条大黄,对于那叔侄三人里的年轻人,颇为重要,那么其他狗子,可能就是工具狗了。
心疼肯定是有的,但远不至于跟人相比。
要知道,猎犬可是吃生肉长大的,如果给它吃家常便饭,他会失去野性,见了狼,野猪未必敢冲,而且上山前都是饿着肚子的。
所以能养一只猎犬的,很常见,但能养狗群,狗帮的,这个家庭就不一般,起码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猎人,有能力喂狗才行。
有时候人都未必舍得吃肉,但猎犬必须吃,那是真拿狗比亲儿子还亲,老猎人跟猎犬的情感,那是真的不一般。
“唉……你别动我来给你看看,李建国摸了摸,发现只是骨头被咬断了,狗子并无大碍。”
一般这种情况,只要不是头犬,或者抬头香,低头香,就会被放弃。
跟着猎犬撕咬,帮忙的,统称帮犬,这种是最常见的,发现猎物,死死咬住对方即可,帮忙拦截等,是条狗训练一下就能做到。
真正有价值的猎犬是抬头香,低头香,能嗅到猎物的气味,能追踪,这种猎犬能指挥狗群,有当头犬的潜质,换句话说,跟着大哥混,肉管够。
你说它不当老大,谁当?毕竟猎犬都是饿着肚子上山的,谁能带它们找到吃的,谁就是老大,它们就愿意听谁的。
所以头犬不是猎人赋予的,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甭管是靠体型大,征服其他狗子,还是靠聪明带领狗子找到食物,总之是自然形成的,而非人为指定。
“遇到我,算你运气好,等着。”
对方还活着,他无法放入空间,只能从空间取出柴刀,可不是结果了它,而是去砍柴,弄了个拖爬,也就是山爬子。
用木棍搭个架子,把猎犬一点一点拖上去,而李建国用绳子,拴在拖爬上,进行拖拽。
一只狗的重量,对他来说十分轻松,狗子也懂事,并没有挣扎,任由他拖着走。
一路上,他找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地方,把猎物藏好,顺利下山,放出自行车,再把狗子和爬犁,放在后座上,后座延伸出去几个木板,就可以轻松放置了。
他骑车一路回了第二纺织厂,自行车后面还带着一只狗,爬犁也被他改小了,狗子被用绳子捆在后座上。
“同志,你这是什么情况?”
李建国他是认识的,中午刚走,这傍晚就回来了,想不认识都难。
“帮我喊尤哥出来,找他有事。”
“得嘞,您等着。”
马上有纺织厂,保卫科的人去喊人了。
“哎哟喂,兄弟,你这是打猎的,怎么打了一条狗回来了?”
“这狗还挺肥?这要是吃了,人家不能找来吧?”
很明显,尤庆志已经幻想吃上炖狗肉了。
虽然打猎,怎么从山里打到狗这件事,他颇为好奇,但甭管打到什么,能解馋就行呗,大不了找来花点钱摆平,这年头是有钱买不到肉,要是花钱就能解馋,他早花了。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对于某些人来说,炖狗肉,大补,贼香。
“咳咳……尤哥,想什么呢?这是猎犬,有主的,我找你是帮它找个兽医,给接骨,治疗一下。”
“咳咳……给狗看病啊?谁的啊?”
“别提了,后山屯的,叔侄三人,被野猪群包围了,还是大爪子驱赶的。”
“这畜生狡猾的很,知道叔侄三人有枪,就驱赶野猪群消耗他们的弹药。”
“我赶到时,他们叔侄三人已经弹尽粮绝了,那个大叔还被野猪拱了,肚子划开了一个口子,奄奄一息,躺在树下,他兄弟,侄儿在树上,配合四五条猎犬,忠心护主才坚持到我赶到。”
“我也是听到枪声才过去看一眼的,没想到遇到这事,我只好出手了。”
“救下他们,我就让他们下山了,结果,大爪子狡猾,没有对付我,反而绕后,截住了叔侄三人,好在他们聪明,提前鸣枪,大爪子不敢直接冲,等到了我第二次救援。”
“如今大爪子死了,山里还有我打死的野猪群,我都藏起来了,这狗忠心护主,我不忍心看它暴尸荒野,就给弄回来了,你赶紧给它找个兽医,治疗费我出。”
“还有这事?哎哟,兄弟,你命是真大啊,大爪子你也敢冲?”
“那咋办?那可是三条人命,我又是保卫科成员,总不好见死不救吧?我不上,他们必死无疑,就靠手里的双管【创建和谐家园】和炮筒子?那不是找死吗?”
“行,你牛逼,哥哥服了。”
“顺子,让人拉个板车过来,把这条狗,送去吴兽医那边,费用算我的。”
“好嘞。”
“不行不行,我来,这事跟你没关系,我执意要救的,理应我出。”
李建国掏出二十块钱,一并递给顺子。
“你先去,要是不够,我再给你,你让兽医先救了。”
“得嘞。”
二人在谁出钱这事上,争了许久,谁也没争过,顺着收了二人的钱,一共四十元,一人两张大黑十。
“尤哥,我想借您电话一用,毕竟几十头野猪呢,我也不能卖,干脆,二一添作五,我拉走一半,剩下一半,你们保卫科分了?如何?”
----------------------------------------
第106章 大饱口福,抢夺
李建国完全可以给张明朗打电话,让他出面,让工厂里的运输队派出一辆解放车,把野猪全部拉回工厂,他是采购科副科长,就说是外面采购的,某村子打围,打的野猪群,合情合理。
二十几头野猪,一个人打的不合理,但全村打围打的,就十分合理,不是说打围都有这种收获,但只要碰到了,人多的情况下,全部拿下的几率,比一个人几率要大的多。
虽然打围时间有些不合时宜,打围一般是在播种前,丰收前,他是跟农村种地息息相关的,打围重点不是打猎而是驱赶野猪,狼群,方便百姓收割粮食,不至于干农活时被野猪拱了,伤害百姓,造成伤亡。
当然了,既然驱赶了,那么打死几头野猪,全村开席也很常见。
大部分村里打围,首先要满足全村吃肉的愿望,除非今年收成不好,村里打算卖了换粮食否则一定会满足全村吃一顿大锅饭,炖肉的请求。
所以打围虽然收获都不会太低,但满足全村吃一顿后,也所剩不多,除非你运气爆棚,遇到了野猪群,狼群,打死了很多,一顿吃了,才会考虑卖掉换钱。
虽然联系张明朗,如此处理,问题不大,但他有个隐患,几十头猪,可是不少钱,到时候张明朗把钱给他了,这事要是瞒住了还好,要是瞒不住,说他投机倒把,不值得。
那就不如换个好,把肉给保卫科分了,人人都会说他好,毕竟我没有卖,猎物我自己打的,你哪条法律说我犯错了?
难道吃不了的肉,送给同事吃,也犯法?
至于大爪子,是不能光明正大打死的,是的,百姓猎户,打死也就打死了,只要民不举,那就官不纠,除非你光明正大扛着老虎招摇过市,去卖,那抓你也不含糊。
但李建国是为了救人,才打死的山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有人拿这个说事,他根本不怕。
也不是李建国非要说出来,而是说,无论是野猪,还是大爪子,都是有其他目击者的,这事不会太小,毕竟那叔侄三人因此住院了,首先全村就瞒不住。
这些事,一个村庄知道了,就等于十里八乡知道了,毕竟这个时代是公社时代,一个公社,几十个村子,偶尔开会,很快就能传遍整个公社。
要是通过这种方式,传进尤庆志耳朵里,人家作何感想?好家伙,我好吃好喝招待你,结果你啥也不跟我说?处处隐瞒我?这合适嘛?
他打个小报告,给中队长冯晓天,说李建国这人,人品不行,人家把事实往这一拍,冯晓天一了解,李建国百口莫辩,这个时代还是很注重声誉的。
为了这点事,不值得,还不如大大方方,有什么说什么,人家不可能平白占你便宜,他同意,那冯晓天也不同意啊。
换句话说,他隐瞒尤庆志,把野猪都拉回去,是为了满足自己炼钢厂保卫科多分一些肉,那冯晓天对他多多少少也会有意见,毕竟对不住老同学啊,说自己不知情?还是跟着对方骂李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