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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那一次围剿邪尸没能成功,导致雁荡山的驱魔人死在了半路上。
却听阳尸魁首单枪匹马,站在岸上高呼李不死的名字,片刻之后,就有一艘渔船上的灯光闪烁了一下。
紧接着有人哈哈大笑,说:“这年头当真是越来越古怪了,什么时候邪尸鬼魅之流的东西,也敢来叫嚣着拿走驱魔人的性命了!”
我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正在渔船上纵跃而来。周围光线很阴暗,渔船和渔船之间的距离也不算短,但他脚下飞腾,稳稳的落在甲板上,光从这一点上来看,就能判断出这家伙本事不错。
如果阳尸魁首带着手下邪尸过来,这家伙绝对不敢露头。但现在阳尸单枪匹马,孤身一人过来,李不死还真不怕什么。
站在驱魔人的角度上来看,我并不喜欢李不死。这人为了钱做下的坏事着实不少。不少无辜的普通商人都死在了他手里。
若非他的客户非富即贵,为他处理了不少麻烦,否则的话这家伙早就被特案处抓去责问了。
但不管如何,李不死都是在追杀邪尸猛鬼,是在做一件好事。
所以他哪怕人品不行,却也不能死在阳尸手里。退一万步讲,哪怕阳尸是于不仁,就更不能杀李不死了。
可如果李不死不死,阳尸如何成为三十六邪尸,七十二猛鬼的魁首?
正在那想着的时候,却听到阳尸淡淡的说:“从浙江到江苏,从江苏到山东,再从山东到这里,你追了我也有几千里路了。不如在这来个了断,如何?”
李不死嘿嘿一笑:“阳尸魁首,你本应该被镇压下来,偏偏却要站出来惹事,若你有身边邪尸护卫,我自然奈何不得你。可你千不该万不该的单枪匹马来找我。”
“阳尸,你是不是骄傲到了驱魔人都不放在眼里的地步?”
阳尸面无表情的说:“错了,是没把你放在眼里,不是没把驱魔人放在眼里。废话少说,杀了你,我就是三十六邪尸,七十二猛鬼的魁首!”
他陡然向前走了一步,已经迈上了一艘渔船。
李不死喝道:“来的好!抓了你,正好卖给特案处第一研究院当标本!”
只见他一跺脚,海面上瞬间就蒸腾起来,一股淡淡的薄雾很快就上升了起来。
我认出了这一层薄雾,这是海气蒸腾所形成的阴阳雾。阴阳雾分两种,阳雾上升,阴雾下降。以海面为界限,阴气不出海,阳气不下海。
所以这些从海面上弥漫过来的薄雾,全都是阳气所形成。
从视觉效果上来看,阴阳雾似乎很强大,但我却暗暗摇头。这种手段若是对付一般的邪尸或许效果很好,毕竟李不死借助了大海上蒸腾的阳气,无穷无尽不说,还具备一些海水的腐蚀作用。
不管是什么样的僵尸,只要被阴阳雾笼罩住,轻则全身尸气尽散,重则全身腐烂,然后化作一堆白骨。
但是他似乎忘了,阳尸跟普通的尸体不一样,他身上本就阳气充盈,没有半点阴气。
只听阳尸淡淡的笑了一声,说:“就这点本事吗?难怪雁荡山的驱魔人被你给害死了!”
李不死听到这话,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叫道:“胡说八道!谁跟你说何老头是我害死的!”
浓雾渐渐升起,笼罩在整个渔港之中,我听到李不死气急败坏的声音,但是也听到了阳尸的冷笑。
“李不死,您作恶多端,倒行逆施,借助追杀东南邪尸群为借口,害死了雁荡山何老前辈!又暗中跟厉鬼小无煞勾结,故意一路追踪东南邪尸群,想要浑水摸鱼!今日我当要替天行道,取你狗命!”
这个声音字正腔圆,正气凛然,跟之前阴森森的阳尸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最主要的是,这人的声音我还很熟悉,没错!于不仁!他绝对是于不仁!
虽然早就有所猜测,但猜测毕竟是猜测,当我真的认出他身份的时候,还是激动的忍不住全身颤抖。姥姥的,老于啊老于,你还真能玩啊!
我在这激动莫名,但是浓雾里的李不死却尖叫起来:“你不是阳尸?【创建和谐家园】!你是于不仁!该死!你是于不仁!”
于不仁冷笑道:“好让你死个明白!这是特案处发布的格杀令!当你设计陷害雁荡山何老前辈的时候,就已经被列为凶人之流,天下驱魔人,谁都有权利诛杀你!”
别看我站在岸上,但是耳朵边上却听的清清楚楚。这个叫李不死的家伙本来跟雁荡山何老前辈一起追杀东南邪尸群,谁成想李不死为了钱,为了利益,竟然设计陷害了自己的同伴。
何老前辈死之后,后续的驱魔人一时半会也跟不过来,所以追踪东南邪尸群的就只有李不死一人。
李不死这家伙认钱不认人,只要有钱,什么事都敢干。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跟小无煞达成了什么协议,反正他就不疾不徐的跟着东南邪尸群,却绝不动手。
站在驱魔人的角度来看,东南邪尸群数量众多,李不死势单力孤,不动手倒也算合情合理。只不过李不死暗怀鬼胎,却是谁都不知道的了。
只有于不仁冒充了东南邪尸群的阳尸魁首,所以才看出了这一切。他虽然没对李不死动手,但李不死的所作所为,全都被他记在心里。
也难怪小无煞提议要干掉追兵的时候,于不仁一点都没有反驳,甚至还顺势同意。原来他早就知道李不死这家伙该死,趁着这个机会,名正言顺的对他动手,谁也说不出个不对来。
该死的,自然要死。
却说李不死本来想跟阳尸堂堂正正于的干一架,看看到底谁厉害。谁成想阳尸摇身一变,竟然成了阴阳店铺的于不仁。
身为圈子里的驱魔人,他当然知道于不仁到底有多厉害了。这家伙号称最后的紫衣大神官,背上的佩剑又能斩妖除魔,无坚不摧。
在整个中国,年轻一辈的驱魔人里面他能稳稳的位列前十!甚至前五都不是不可能!
就这种本事,他李不死就哪里敢跟他抗衡?
只听李不死尖叫道:“于不仁!你不能杀我!我追踪东南邪尸群这么多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再说了,雁荡山何老头那是死于意外!你不能推到我头上!”
第269章:特案处的底蕴
阴阳雾气之中,只听到一阵刺啦刺啦的声音,就像是利器划破布帛一样。紧接着一阵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
我听到于不仁赞道:“好手段!只不过可惜了,一身好本事竟然用在歪门邪道上面!”
他话音刚落,我就看到火光骤然闪过,红彤彤的火苗让我看的清清楚楚,正是当初他赠送给我的那一朵太阳真火!
太阳真火的培养很难,必须要用极阳极刚的东西来蕴养火焰,如此一来火焰不断扩大,才能成为真正的太阳真火。我自从得到了于不仁赠送的火焰,就一直在艰难的蕴养,方能无坚不摧,群邪辟易。
这一朵太阳真火刚一冒出来,高温就驱散浓雾,然后露出了模模糊糊的影子。我随意扫了一眼,正好看到于不仁抽出背后的长条形武器,凌空就斩。
后来于不仁告诉我,自己背上的武器,曾经是重华先生的佩剑。是大铁块精刘铁手,用自己最精华的部分打而成。
虽然表面上看来跟虞剑类似,但当初刘铁手为了体现重华先生地位超然,又用了他自己的精铁锻造。
所以这柄佩剑比当初的十二柄虞剑更高一级。
当初刘铁手称这柄佩剑为:斩妖。
虽然名为斩妖,其实意思就是斩尽天下邪祟。不管是猛鬼僵尸,精怪凶人,只要心中有邪念,免不得就要吃他这一剑。
于不仁淡淡的说:“能死在这柄剑下,也算你倒霉。斩妖剑下无冤魂,你从今往后,残魂受损,即便是转世轮回,也永远不可能成为人类了。”
我不知道斩妖剑到底是不是真的有这个功能,但却亲眼看到李不死的身子微微停滞了一下。紧接着扑通一声,就倒在了甲板上面。
于不仁顺手一抄,一个小小的瓶子飞过,收起了李不死的三魂七魄。只不过他的三魂七魄被斩妖剑给灭了神志,变得痴痴呆呆,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神采。
看了看地上毫无伤痕的尸体,于不仁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印章,在李不死的脖子下面扣了一下。
我认识这个印章,是特案处颁发给少数驱魔人使用的,叫收魂印。有了这个印章,就等于赋予给了驱魔人执法的权利。
要知道驱魔人虽然厉害,可毕竟头顶上有特案处镇着,哪怕是遇到天大的事情也不能轻易杀人。但若是有了这个印章,就完全不一样了,哪怕是杀了你都没地方说理去。
只不过收魂印的颁发很严格,哪怕是特案处内部也没几个人有。
真没想到于不仁手里竟然还有这东西,这意味着只要于不仁认为对方是罪大恶极的驱魔人,就可以将他就地正法,而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于不仁三下五除二,把李不死收拾掉,转头对我笑了一声:“老四,过来聊聊?”
我苦笑一声:“于三哥,你隐藏的还真够深的。”
于不仁笑道:“不隐藏的深一点,如何能骗过那些邪尸猛鬼?如何能当他们的魁首?”
他一边说,一边迈步走到了一艘渔船上面,点亮了一盏淡绿色的小灯。灯光弥漫之间,阴阳雾气渐渐的又浓了起来。
我见他如此谨慎,就迈步走了上去,说:“于三哥,你真的要做他们的魁首?”
于不仁嗯了一声,忽然问道:“你来废弃鬼厂,是为了不明【创建和谐家园】的金身?”
我嘿嘿一笑:“于三哥慧眼。”
于不仁骂道:“慧眼个屁!整个废弃鬼厂,最珍贵的就是不明【创建和谐家园】的金身,你来这不是为了这东西,难道是为了进来观光旅游?”
顿了顿,他又咬牙切齿的说:“是帝铭上校让你来的吧?姥姥的,他手下那么多精兵猛将不用,偏偏派你来这个凶险的地方,这不是欺负人吗?老四,等我回头替你找回这个场子!特案处处长了不起啊?就能让我阴阳店铺的人送死?”
我听的满头大汗,圈子里都说阴阳店铺的人护短,现在看来果然如此。我还没怎么样呢,于不仁就先在这里大发雷霆了。
于是我赶紧说:“于三哥你先别气,要我来说,特案处现在真的快要山穷水尽了。您看,帝铭上校重伤,布酷少校变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关凯少校虽说从博斯腾湖里面捞出来了,可没有个一年半载别想恢复。”
“就现在这情况,咱们若是不搭把手,恐怕帝铭上校都熬不过这一关。”
于不仁冷笑道:“老四,你还是太年轻了。你真以为帝铭上校倒下了,特案处就没有擎天支柱了?别的不说,徐剑秦手下就有一支堪比外勤队的驱魔高手。而且第一任特案处处长邓伯川,第五任处长胡润之,真以为他们老了,就不管用了?”
“还有厉鬼大狱的镇狱人,哼哼,若非上次镇狱人去了阿尔卑斯山,你以为厉鬼大狱这么轻易就能破掉?”
他这一番话说的我目瞪口呆,这才明白特案处里面竟然还有这么多藏起来的高手。
邓伯川和胡润之我听说过,但一直以为他们都年老过气了,谁成想他们竟然成了特案处的定海神针一样的存在。
还有那个什么镇狱人,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
想想也是,一个代表国家的驱魔组织,帝铭上校和徐剑秦只是露在外面的冰山一角。一旦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不管是邓伯川还是胡润之,亦或是那个神秘的镇狱人,都会浮现出来。
于不仁之所以生气,就是觉得帝铭上校放着特案处的高手不用,反而忽悠我这个愣头青跑来废弃鬼厂。
若非于不仁恰好干掉了阳尸,否则我就真的危险了。
想到三十六邪尸,七十二猛鬼的厉害,我就忍不住咋舌,就这阵仗,就算我有善恶紫金葫芦,也未必就能安安稳稳的得到不明【创建和谐家园】的金身。
于不仁哼了一声,说:“好了,特案处就是这点不好,别人都是有什么本事巴不得表现出来震慑妖魔,偏偏他们非得藏着掖着不肯见人。不过现在黄帽子闹的挺凶,咱们帮他一把也就是了。”
他忽然神色一正,说:“老四,你帮帝铭上校可以,但你若是有一天遇到了黄帽子,一定要记住一句话!”
我见他说的郑重,下意识的接口问道:“什么话?”
“跑!立刻!马上!绝对不可以有半点迟疑的跑!这家伙自称惩罚者,是真的要杀人的!而且就目前所知,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于不仁的话让我心中一沉,我知道黄帽子很厉害,连帝铭上校都吃了他的大亏。但我却没想到于不仁给他的评价却如此之高,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我想了片刻,试探着问:“那……重华先生呢?”
于不仁啪的一声,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说:“瞎想什么呢!我说的没有人,指的是正常人!重华先生神仙一般的人物,岂能跟咱们凡夫俗子相提并论?”
我被他拍的讪讪直笑,但也稍稍松了口气。作为阴阳店铺的核心成员,我也算是知道重华先生的真实身份。说真的,若连他都不是黄帽子的对手,那岂不是要翻了天?
却听到于不仁轻声叹气:“重华先生,尸之祖,都已经不算是正常人的范畴了,没法比较。举个例子说,石头剪刀布,谁更厉害一些?”
我不屑的说:“尸之祖?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他借尸还魂追到了美国,被一群黑衣人胖揍一顿,打的连脑袋都没了。”
于不仁怪异的看了我一眼,说:“如果是这样,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那天的事我也听说了,以黑衣王为首,动用了反器材狙击枪和几十个黑衣人,都没能收拾掉那具尸体,已经足以说明尸之祖的强悍了!”
第270章:我叫吴魔
其实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尸之祖在国内如此厉害,虽说只是用一具身体借尸还魂,那也是强的让人窒息。
怎么到了美国,轻而易举的就被反器材狙击枪给爆了脑袋,无头身体还被黑衣人们暴揍一顿,打的落花流水。
现在听于不仁说起来,我立刻就问道:“于三哥,到底怎么回事?”
于不仁哼了一声:“黑衣王自从赶走了尸之祖的借尸还魂,整天膨胀的得意忘形。却不知道但凡是借尸还魂这类手段,都是有距离限制的。”
“美国在哪里?尸之祖又在哪里?可以说一个在地球这边,一个在地球的那边。这么远的距离,依然能以灵魂共振的方式控制那具身体,已经足以说明尸之祖的强大了。可偏偏黑衣王在那得意忘形,认为所谓的尸之祖不过如此,当真是夜郎自大。”
他语气中充满了对黑衣王的鄙夷,不过我却听的清清楚楚。借尸还魂这东西,其实就是以灵魂共振达到控制身体的目的。
距离越远,控制力就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