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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丁煜一挥手,带着阿圳回到车上。
司机看着二人的背影,又开始嘀嘀咕咕“现在这孩子太操蛋,好好的学不上,拎个小刀就知道混社会,早晚有吃亏那天…”
“现在不就是”旁边的司机一边说,一把把电话从兜里掏出来。
“你还真打电话啊?”
“不打啊?”这人抬头问道“万一他俩疯起来,真拿刀捅谁身上,算谁的?”
这人闻言,点点头“凑,那打吧,挺好两个孩子…”
车上,丁煜坐在后面,并不是为了突出自己的位置,而是方便一会上来人谈话,他嘴里叼着烟,透过车窗看着窗外,车模贴的厚,以致于看天空的颜色都不是很纯正。
阿圳想了半天,开口问道“哥,咱们就是来要玉米的,为啥整出这事啊,直接给收粮贩子打电话就行了,吓唬司机,没必要…”
“不一样”丁煜缓缓摇头,解释道“把别人目光都集中上来,才能事半功倍,省的一家一家去谈了…”
“那你直接说是丁煜要找他们不更好?”阿圳看着后视镜。
志强蹦王飞影响太大,现在外面谣言满天飞,都传是丁煜雇的凶手弄死王飞,也有说那人是他兄弟的,更有人说是丁煜自己去蹦的,身上的伤也都是杀出奇点时留下,总之,丁煜二字不是一般的响。
丁煜叹了口气说道“你应该知道前一段时间给这里的办公室主任送钱吧?”
“知道”阿圳点点头。
“我能送他能收,就算的上认识,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咱们是在他眼皮底子抢饭碗,必须的有所保留,我丁煜的名字不漏,即使他知道也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丁煜的名字亲口说出去,就相当于打他的脸…”
“…”阿圳没说话,应该是没听懂。
丁煜笑了笑“这么说吧,你阿圳以前我不认识,你在背后骂我一句,我就当个笑话听,也不会打你,但是现在你在背后骂我一句,你想想咱俩之间会产生什么化学反应?”
“面红耳赤?”
“差不多吧,其实就和亲戚是一个意思,就像是总说的,亲戚翻脸比朋友更加彻底,男女分手之后做不成朋友,都是一个道理”丁煜往窗外看了眼,司机还是不由自主的瞟着他这辆车,他笑笑也没在意。
不可否认,丁煜突然之间成熟了很多,考虑问题也全面了很多,对细节方面也尤为在意,最通俗的一句话就是:阳光总在风雨后,他受过伤,现在就得考虑怎么不受伤,他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哭出来,就得想想怎么让她笑出来。
摔倒过,所以才知道走路要稳点…
在车里坐了大约二十几分钟“车主”差姗姗来迟,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三辆车,二十几人,下车的时候也没有顾及,镐把子之类的凶器都拎在手中,为首的是一名中年,看上去有四十岁左右,光头。
他直奔司机围成的圈子,交谈着什么,司机伸手指向这辆车,他也回头看了看。
丁煜坐在车里,就像是看表演一样看着外面所发生的一切,心里没有丝毫畏惧,并不是盲目自信,而是经历过生死之后,面对眼前一切的淡定。
大约两分钟之后,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向丁煜这边走过来,气势凶悍。
“哗啦…”阿圳登时把匕首我在手中,然后放到后背处。
“没必要…”丁煜缓缓说了一句。
说完之后,敲车玻璃声随之响起,这中年还挺礼貌,并没上来就砸玻璃叫喊。
“斯…”丁煜把车窗放下去,坐在车里,笑道“你找我有事?”
外面骂骂唧唧的声音响成一片,还能看见远处那帮悻悻围观的司机。
中年大眼睛瞪着丁煜,他脖子上还挂着一串不知道是什么种子,好像是现在所说的文玩,社会大哥标配,向下耷拉的很长。
“有事,下来说话”他勾了勾手指。
“你上来吧,咱们谈谈”丁煜波澜不惊的回道。
这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看的中年眼里很慌,眉头微微皱了皱,如果要是顺从丁煜,觉得非常没有面子,如果不顺从,眼前这人又给他深不见底的感觉,即使是个不大的孩子…
见他犹豫,丁煜把头探出去,左右看看,随即小声说道“我叫丁煜…”
“刷”中年脸色顿时就变了,不可思议打量着眼前这人,他没见过,但是听过。
可能像刚才丁煜所说的,中年可能在背后瞧不起自己,但是自己就在他面前,他还真不敢乱动,因为混的就是没有规矩的社会,讲究达者为师,如果能以年龄判断这个人的社会地位。
那么,世界三位大哥应该是:北京周口、云南元谋、埃及木乃伊…
中年深吸一口气,随即烦躁的对身后的小弟挥挥手,心里有点不托底的从车后面绕过来,打开车门坐到后座上,并没有立即关门,而是两脚碰撞到一起,让脚下的灰掉落在车外,才把脚拿上来,关上车门…
丁煜笑盈盈的看着这一切,发觉地位真是个好东西…
“不知道是你找我,呵呵…”他尴尬的笑了笑,随即伸出手。
“没事…”丁煜把手伸出去“我现在身上有伤,行动不便,要不然就亲自登门拜访了…”这是【创建和谐家园】裸的场面话,因为丁煜还不知道他叫什么…
“能理解能理解…”他也没提丁煜找他方式的不妥,然后说道“徐世凯,凯哥,我俩是朋友,前几天还在一起吃饭,本想也去医院看看,最近太忙,没去上…”
“呵呵,好饭不怕晚,是朋友也不怕晚”丁煜除了脸上年轻之外,说话以及坐姿都透露着成熟,紧接着说道“我也就不跟你兜圈子了,今天来就是想要你的玉米”
“啊?”听到这,他吓了一跳。
“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丁煜抬起手说道“我是要不是生抢,给钱,粮库现在玉米应该在五毛钱每斤吧?我也弄过,一分钱左右的利润,你把玉米给我,再此基础上,我给你加百分之二十利润,怎么样?”
“每斤剩一分二?”他想了想问道。
“差不多吧,如果合作的好的话,后期还能往上加”
“可现在也没剩多少了,就是尾期,我手里一共也就剩下千八百吨,加在一起也就是几万块钱”他一边说,一边弱弱的打量着丁煜。
“放心吧,钱当面点,一天结算也行,一车结算也行!”丁煜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无外乎害怕自己拿势压人,到最后赖账,他还拿自己没办法。
“呵呵…”他干笑着挠了挠头,没继续接话。
“按年纪来,我应该叫你一声哥,现在当弟弟的遇到难处了,差的就是人帮扶啊”丁煜适时的加了一把火。
在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增加面前,他不可能不动心,顾虑除了钱款之外,还有对粮库的,毕竟多年都是这么合作。
“行了,哥哥,这事咱们就这么定,等会儿让他们和我走”丁煜不给他思考的空间,紧接着说道“我第一趟先跟着去,你先去富丽华等我,一会儿我和凯哥通个电话,咱们晚上一起喝点…”
他听丁煜说的这么决绝,再反对就有些过分了,缓缓问道“你身上的伤?”
“没多大事,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多交几个朋友么,怕死还混个毛线社会”丁煜爽朗的说了一句。
“那行,我现在下去跟他们说一声,咱俩等会儿得好好喝点…”他笑着,走下了车,再次融入到那群目瞪口呆的司机之中。
第151章体制化了
丁煜的送粮地点第一次出现在王飞小弟的口中,那时候的王飞没在意,不过现在他也没有资格在意了,是天河区的一家种子公司,理论上来讲要玉米也没什么用,还有就是也不能收购大规模玉米。
当然,能不能大规模收购都是人们揣测的,真正去试的人很少,就像是人的观念根深蒂固,工作,是公务员最好,合作还是和国营单位。
以上都算是公司比粮库收购价格高,还没有造成大规模影响的原因。
至于丁煜是怎么搭上这层关系的,暂时还不得而知。
装玉米的这种大车在粮库门口的小路上不好调头,车上装满玉米又不能进去在出来,所以折腾了很长时间,天都黑了,十几辆装满玉米的车才算是驶到公路上。
“哥,你认识那家种子公司啊?”阿圳有点担心的问道。
“不认识,但是能谈”丁煜随意的回了一句,扭头看向窗外。
最近一段时间,每当夜幕刚刚降临的时候,他都喜欢看看窗外的万家灯火,尤其是和田田并排而站,可以感觉到久违的安逸。都说人老了喜欢回忆,不知道这种表现算不算心灵上的沧桑。
路灯和车灯遥相呼应,也是一派和谐的场面。
阿圳没在说话,安静的开车,大约十几分钟之后,来到这家种子公司,在路上都联系好了,车开进来直接卸车,阿圳在车里等着,丁煜缓步走到正对面办公楼,位于三楼的总经理办公室。
这经理姓王,叫王久久,年纪不大,才三十岁左右,应该属于子承父业,要不然也不能突兀的做这么个决定收玉米,丁煜称呼他为九哥。
“小丁来了,来来来,先坐,最近世界足坛一片混乱啊”他手里端着茶杯,身上还披个衣服,总有一种想揍他的冲动。
“喜欢看球?”丁煜规规矩矩的坐到沙发上。
“还行吧,就是闲着没事玩玩,要不然天天坐办公室,也没有什么干的”他把茶杯放到茶几上,坐到单人沙发,还翘着二郎腿。
“多看看球,有益身心健康,最近国家在大力推行体育项目,尤其是足球要定位标杆,是要着重扶持的”丁煜高大上的附和道。
“也不一定,看多了也伤身体,主要是太大了容易鼻孔穿血啊…”他略显认真的说道。
“啊?呵呵…”丁煜刚开始愣了下,随即就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无外乎人体上的球,曾经的丁煜感叹过命运的不公,不过那都是上大学时候的事了,有同学一个月的生活费都快赶上他家一年的纯收入。
并且言谈举止、行为作风、思想【创建和谐家园】方面没有一样能比的上丁煜的,可就是这种人,毕业之后所达到的高度,是普通学生一辈子不可能企及的。
不公,却又无可奈何,所以丁煜就学会了在生活要强干自己的时候,把【创建和谐家园】撅起来,用力嘶吼:干巴爹!
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弯下腰,在最开始给小姐当看门的…
“行了,我不跟你闲扯了,等会儿还有场球赛,内个今天送来多少吨?”
“十八车,三百六十吨左右”丁煜诚恳的报出数字。
“还是不够啊,我不能说需要多少,只能说你送过来多少我能吃下多少,再努努力吧,我听说好像没有几天了…”
“确实,还剩下四分之一左右”丁煜值的是惠南市整体玉米份额。
“好”他刚说话,电脑里就传出声音,他猛然站起来“不送了哈,我先开球赛…”
“好,您先忙”丁煜憋了一口气退出去。
靠人家吃饭,有气也得忍着,放在肚子里反复蹂躏,就看什么时候能从后门排出去了。
财务室在楼下,管账的是位烫方便面头的中年妇女,一脸家庭生活不和谐的样子,见到丁煜瞟了一眼,掏钱像是从她兜里拿出来一样,比吃屎都费劲,丁煜折腾了半个小时,也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阎王好哄小鬼难缠才把钱提出来。
按照约定,粮库出价五毛,公司会出到五毛零四厘,多出来的四厘,丁煜要一半,给刚才的那个中年一半,虽说是赚的少点,但这么弄也行,毕竟不怎么用操心。
算起来,今晚这三百六十吨,他能从中对缝不到一千五百块钱,相比之下数字很小,但一毛钱弯腰掉在地上也得捡起来…
“等会你们出去吃饭,我得去富丽华…”丁煜顺手把钱扔了过去,这钱是他自己兜里的。
“嫂子把钱给你了?”阿圳也听好奇丁煜在哪里弄的钱。
“…”丁煜憋了半天,才开口回道“私房钱…”
富丽华算的上是惠南最古老的建筑之一了,灯火辉煌历久弥新,这里代表着惠南市顶级人物的聚集地。
当然,也没有所谓的天字号包厢,只不过是吃一顿饭要花上普通人几个月的工资,让人望而却步罢了。
丁煜推开包间门时,徐世凯和那人依旧喝了起来,没有等的意思,从两人的坐姿来看,并不像中年所说“我们前几天还在一起吃饭”中年略显战战兢兢,把混社会的等级凸显无疑。
可以明确一点说,如果不是丁煜给他打电话,中年想见他一面很难。
“正好,我们这也马上吃完了,等会儿你先下去把账给结了…”徐世凯那眼皮扫了下丁煜,心里的小久久不言而喻,他有点钱都得去浴池溜达一圈。
“这才哪到哪,等会儿再点菜,咱们好好喝一顿”丁煜顺手把外套脱掉,身后的古装美女登时赢上来,帮丁煜把衣服挂起来。
每个包厢都有专职服务人员,比如:倒酒、夹菜之类的,如果谈话不方便听,可以让她出去…
“你还能喝酒昂?上边喝在从身上流出来…”
“瞧不起我是不?来,给我满上…”丁煜露胳膊挽袖子就要开喝。
“内个…要不然咱们别喝了,你以茶代酒,身上有伤不好”中年在一旁赔笑开口。
“没事,死不了人…”丁煜毫不在意,眼看着她把酒杯倒满,刚要端起喝,电话恰好响起,低头看了眼,是徐世凯发过来的信息,什么都没有,他拿起电话,假装接电话,嘴里嘟囔着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