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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乱酒徒-第27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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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用苏啜附离换阿芸,额托长老,这笔交易可否做得!”李旭冷笑着问。他感觉到了一丝报复的快意,尽管这快意如刀子般捅得他遍体鳞伤。

      “阿芸是你自己的奴隶,你想放了她随时……”额托长老万万没想到李旭费了这么大周章,豁出性命不要只是为了一名【创建和谐家园】,一时没反应过来,脱口答道。

      “他只是为了一个【创建和谐家园】和苏啜附离决斗!”牧人们低声议论着,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为了一个【创建和谐家园】连命都不想要了!”有人轻轻捶打着胸口说道,他心里还在后怕,如果方才不是苏啜附离大意,此时那个异族少年早就身首异处。草原战士的弯刀挥下来可不像少年人那么慈悲,他们习惯于不给对方留下任何报复的机会。

      “从今天起,阿芸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她想在部落中住多久,都是你们的客人。想离开,你们不能拦阻!”李旭用力推了苏啜附离一把,后者如失去了魂魄般晃了晃,跌跌撞撞向前冲去。

      “成交!”额托长老一把扶住苏啜附离,带着几分恼怒回答道。

      “额托长老且慢,我忘了问,你是代替整个苏啜部回答我,还是仅仅代表你自己?”李旭手按刀柄向前踏了一步,笑着追问。徐大眼曾经说过,如果你想算计别人,就千万别让人猜到你的下一步。既然已经和额托长老等人将面子撕破,他不介意把双方关系弄得更僵一些。

      这小子太过分了,自己的部落虽然对眼前这个小子有所亏欠,但此人也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地怀疑苏啜部的信誉!额托长老恼羞成怒,欲以长老身份给李旭一些教训。他以探询的目光向周围扫去,却看到舍脱部的哥撒那,必识部的侯曲利等人纷纷将头转向了别处。

      “长生天听见了苏啜部长老额托的回答,阿芸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她是苏啜部的客人。”额托长老铁青着脸,重复了一遍自己的承诺。说完,搀扶着失魂落魄的苏啜附离,慢慢走向中央大帐。一瞬间,他和苏啜附离都好像苍老了许多,背影佝偻着,脚步看上去也有些跌跌撞撞。

      “李旭感谢额托长老的慷慨!明天一早,我会向大伙告别!”少年人冲着额托的背影拱了拱手,转身走向了自己的战马。

      “主人!”女婢阿芸的哭声在人群中响了起来。刚才那一幕,她完完全全看到了眼里。梦寐以求的幸福突然从天而降,让她彻底迷失了自我。

      “除了你自己,没有人是你的主人!”李旭带住马缰绳,俯身向阿芸伸出了右手。

      阿芸羞羞地笑了笑,擦了把泪,将手放在了面前那只温暖的手掌中。李旭用力一拉,将阿芸扯上马背。黑风“唏溜溜”发出一声长啸,撒开四蹄向前冲去。

      “这混小子!”阿思蓝等人摇着头,让出一条通道。这样的结局也好,双方都不至于受伤太重。作为身负保护部落职责的武士,他们也不必太过为难。

      少女阿芸如乘云驾雾般坐在李旭胸前,浓烈的男子汉气息从身后传来,熏得她透不过气。这是一种幸福窒息,但是,阿芸不敢奢求它能持续太久。

      身后的少年人是一头离群的狼王,总有一天他回找到自己的群落。有幸运的人会陪着他看日出雪落,但那个人绝对不应该是自己。鼻翼间深深地呼吸了几下,阿芸满足地想。他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个好女人不应该成为他的负累。

      她慢慢地抬起了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看了看李旭那稚嫩的,刚刚长出少许络腮软须的面孔,笑了笑,低声说道:“陶阔脱丝要你今晚在帐篷里等她!”

      “陶阔脱丝!”李旭梦呓般重复,已经麻木的心脏些许回复了一点儿温暖。“我知道她不会辜负我”,少年微笑着,两行清泪终于冲破眼眶,顺着腮边缓缓流了下来。

      陡然发生了这么大变故,有间货栈早已闭门谢客。张季、王可望两个心急火燎地盼到了李旭返回,怯生生上前询问今后的去留。

      “你们尽管放心,苏啜部指望着用货栈吸引周边部落,所以没人会找你们的麻烦!货栈请阿芸做掌柜,你们两个做伙计。赚了钱大家分,我那一份交给商队带回易县老家去。”李旭的头脑清楚,条理清晰地安排道。

      当起身冲进中央大帐的刹那,李旭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懵懂少年。杨夫子、徐大眼、孙九、铜匠,众人的教导从那时起慢慢开始融入他的血脉。

      货栈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苏啜西尔和额托等人再愤怒,也不会自己去砍自己的脚后跟。所以张季和王可望可以平平安安躲在部落里逃兵役,没有必要为将来担心。眼下唯一可供苏啜附离等人发泄愤怒的就是阿芸,她无依无靠,又和自己的关系非常近。但今天自己已经逼得额托长老当众承认阿芸为部落的客人,出于维护部落尊严的目的,长老们也不会让阿芸受到什么威胁。

      李旭冷静地思考着,一步步安排好自己和货栈的未来。去年赚到的钱已经有一部分托付张三叔带回了中原,剩下一些属于徐大眼和他两人的贵重之物,刚好可以拣出几件来路上应急。属于自己名下的牛羊、马匹等牲畜一直混在部落的公产中由牧奴放养,自己走后,这些牲畜应该能为阿芸、张季、王可望提供充足的饮食……

      在少年曾经的梦中,有一天将赶着成群的牛羊、马匹,带着自己的妻子衣锦还乡。李旭冲着自己渐渐飘散的背影笑了笑,缓缓合上了账本。

      帐篷外,响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随着阿芸热情的招呼,杜尔、阿思蓝、侯曲利、哥撒那等人陆续走了进来。

      “去舍脱部吧,我的几个妹妹随你挑!”哥撒那的性子最为直率,扯着嗓子大叫道。中央大帐内发生的一切已经通过武士们的口传到了他的耳朵,哥撒那对于长老们的选择也不满到了极点。

      “嗨,那弥叶这老家伙……”必识部的侯曲利不断摇头。“突厥人有数十万大军,但白天鹅的子孙未必没自保能力。草原这么大,难道那二十万狼骑就闲着没事,天天追着咱们的马蹄跑么?”

      大伙纷纷表达着自己的愤慨,却都拿不出什么好办法。他们都是各部落中数得着的勇士,但能给予李旭的支持却极为有限。霫族自古以长老会为尊,即便是族长本人,也没权否定长老们的公议。

      发泄了一会儿,杜尔低声建议道:“附离,要不你等徐贤者回来。他智慧过人,说不定能拿出什么好办法!”

      “你没发现,最近几次都是苏啜附离一个人回来,茂功兄总是被留在军中么?”李旭摇摇头,低声回答。他本来一直以为徐大眼在外边迟迟不归,是因为想逃避和娥茹的感情。现在细想起来,这种安排未必没有防止自己和徐大眼的势力坐大,进而威胁到部落安全的考虑。

      一天之内从众人瞩目的高峰跌到人生的低谷,让他对部落中所有的一切本能地感到怀疑。杜尔等人知道他心情不好,所以也不久坐。说了些今后再见的话,各自留下了一份礼物后,纷纷起身告辞。

      “等将来你心情好了,别忘了到月牙湖边来看看大家!”哥撒那用力抱了抱李旭,低声叮嘱。第一次见到李旭时,对方比他矮了两头。如今,这个汉家少年已经顶到了他的鼻子间上。就凭这副骨头架子,此人将来也是个了不起的豪杰。为了几根碎骨头赶走一头豹子,哥撒那相信,苏啜部的长老们总有一天会后悔他们今天所做出的选择。

      “我家牧奴多,牛羊、马匹可以拿过来一块放。每年的羊肉、牛奶还有春天的小崽子,少不了你们的!”杜尔挥了挥空荡荡的衣袖,冲着张季和王可望两人叮嘱。李旭托他照顾货栈中留下的三人,凭借家族的实力,杜尔相信自己能完成朋友的嘱托。

      “你今天那箭够准的。下次与人交手时千万记住了,箭离手后立刻俯身马侧,这样,万一射不中对手,你还有机会射下一次!”侯曲利拍了拍李旭的肩膀,低声叮嘱。双方交情虽然不深,他却非常佩服李旭磊落的性格。

      阿思蓝走在众人最后,临出帐门前,从发辫间解下一串银铃,放在了李旭手里:“咱们营地的栅栏年久失修,前天巴热阿家的公牛发了疯,居然把西南角上撞塌了一大片。我今晚还得带人巡夜,就不陪你喝酒了。你们中原人喜欢银子,这个铃铛送你。哪天想起来,别忘了你在草原上的兄弟!”

      “这可不行!”李旭大声推辞。刚要替阿思蓝将银铃挂回头上去,却猛然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几分狡猾的味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阿芸抢上前,替李旭回答。巴热阿家的公牛发疯,原本不关附离大人的事。但今天晚上,却不得不说那头公牛发疯发得及时。

      李旭的心暖暖的,握着阿思蓝的银铃坐回了火堆旁。善解人意的阿芸送上羊肉、点心和奶茶后,就拉着张、王两兄弟退了出去。此刻帐篷里就剩下了他一个人,跳动的火焰里,大半年来发生的一切又慢慢回到了眼前。

      牧歌一般的宁静日子,酣畅淋漓的豪饮,危难之中的彼此照顾,还有血腥的杀戮,生死友谊,。一切一切,就像梦一般从眼前飘散。

      冷静下来后,李旭知道自己并不恨牧人们的无情。老实地讲,在苏啜部的数个月来,他受到的照顾颇多。大多时候,他在心里已经把此地当作了自己的另一个家。如果不是今天发生了陶阔脱丝这件事,他甚至希望把父母接来,永远在这里住下去。

      这里没有贪官,没有税吏,牧人们的行为虽然粗鲁,但对自己的族人心肠却不坏。几个朋友各自有各自的性格,每个人不同,但彼此之间相处得很投缘。特别是杜尔和阿思蓝两个,他们可以说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李旭握了握手中银铃,感受到蕴藏在其间的温暖与真诚。

      银铃中有一个纸条,已经被他用刀尖挑出来,放在炭火上烧成了灰烬。那拙劣的笔迹肯定出自杜尔之手,‘豁、平安!’,为数不多了几个汉字还是夏天时李旭亲手所教。杜尔在纸上清楚地画出了被公牛撞坏的栅栏所在位置,栅栏另一侧,画了几个离开的武士。豁口外,一匹马驮着两个小人奔向远方。

      远方,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城墙,这是杜尔心内对中原的全部概念。

      “居然没骗过你们!”李旭翻检着朋友们送的临别礼物,脸上露出了几分笑容。杜尔和阿思蓝送的另一份礼物里边塞满了肉干和奶酪,足够两个人路上消耗。作为苏啜部的武士,他们无力推翻长老们的决定。作为好朋友,他们却希望李旭能够获得属于他自己的幸福。

      秋风从帐篷的缝隙中吹来,炭盆里的火焰跳暗了暗,紧跟着冒出一股幽蓝。李旭的心猛然一紧,快速把头转向了门边。他知道谁来了,他压抑着自己的剧烈的心跳站了起来。只有陶阔脱丝的脚步是这样悄无声息,帐篷被钻了无数次,只有这次李旭心中充满了期待。

      陶阔脱丝的身影轻轻地飘了进来,扑进李旭的怀中。李旭感觉到了胸口的湿润,感觉到了少女肩膀的抽动,他的手臂再度用力紧了紧,仿佛抱着的是无价珍宝。

      这就是他的无价珍宝,无人能夺走,漫天神佛也不能。松开双臂,他用大手轻轻擦去陶阔脱丝脸上的眼泪,低声说道:“别哭,我们马上就走。跟我一起回中原去,做我的妻子。”

      陶阔脱丝轻轻抬起了头,红肿的双眼中刹那间写满了笑意。她知道附离会带自己走,知道这个【创建和谐家园】伢子不会忘记对自己的承诺。慢慢后退了几步,她笑着解开了自己头上的银饰,瀑布般的长发瞬间飘落下来,映着身边的火光,再一次耀花李旭的双眼。

      “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我攒了一些钱,还有一张好弓,一把好刀!”李旭看着少女在自己面前轻轻转身,裙发飞扬。“栅栏的西南角有个豁口,我们从那里走,谁也不会惊动!”

      突然,他的声音停住了,呼吸刹那间变得极其粗重。火光中,精灵一般舞动着的陶阔脱丝解开了丝绦。蜀锦落下,少女美丽的胴体遮断了所有光线。

      火光中,陶阔脱丝的身体就像云中仙子一样圣洁。李旭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几步,心中里除了少女外,所有理智都飞到了天外。他感到心头有一把火在烧,感到湿热的脉搏中汹涌澎湃的冲动。他的手指本能地伸向前,伸向世间最美丽的山峰。

      陶阔脱丝微笑着,拉住李旭的手,把它按在自己身体的柔软处。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两个年青人的身体都颤栗了起来,幸福的熏眩潮水般吞没了整个帐篷。

      李旭低下头去,贪婪地吻向那张无数次走进他睡梦中的面孔。什么圣人教诲,什么良家门风,他统统不再想管。如果自己早就放弃心中的固执与陶阔脱丝比翼双飞,长老们今天根本不可能将陶阔脱丝献出去。

      幸福伸手可得,他不想再让自己后悔。

      “我们走,回,回中原!”李旭一边疯狂吻着陶阔脱丝的面颊,喃喃道。嘴唇处的幸福温润,此外,还附带着一丝微微咸。

      是眼泪,理智慢慢地顺着咸味传遍全身,李旭的身体也慢慢开始僵硬。他楞住了,不解地张开了双眼,看见陶阔脱丝晶莹的泪水,一滴,一滴,从红肿的眼皮下慢慢滚落。

      “附离!”陶阔脱丝双手死死揽住李旭的脖颈,吹气如火。

      “我们走,马上走!”李旭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大声说道。不能在帐篷里耽误太多时间,走得越迟,被长老们发觉的风险越大。

      “附离,我是西尔族长的女儿。”陶阔脱丝吊在李旭的胸前,声音低不可闻,却字字犹如惊雷。

      “我把自己给你,但我,我毕竟是族长的女儿!突厥人,突厥人有二十万大军”抽泣声声如刀,刀刀切割着李旭的心脏。心中最后一点火焰被眼泪浇熄,李旭放开了手,感觉到了秋夜彻骨地寒。

      “附离,抱我!”陶阔脱丝流着泪,低声祈求。

      李旭抱起陶阔脱丝,缓缓走向了帐角的毡塌。臂弯间的身体软软地贴在他的胸口上,仿佛整个人都已经融化。他轻轻地将少女放在毡塌上,贪婪的目光再度掠过那美丽不可方物的胴体。突然,他笑了笑,用绣花毛毯裹住了陶阔脱丝的全身。

      “附离!”陶阔脱丝的身体猛然僵硬,哽咽着哭出了声音。

      “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联姻,如果你跟了我,就不能嫁入突厥王族。否则,只会给你的族人带来灾难!”李旭像一头受伤的野兽般喘息着说道,万般艰难地站直了身躯。

      尽量不看陶阔脱丝那如花容颜,他从帐壁上取下刀,挂在了自己腰间。拎起藏满财物和吃食的包裹,搭在了自己肩头。“我有刀,有弓,可以保护你一辈子。如果你决定跟我走……”李旭回头,俯身,再度吻上了陶阔脱丝的前额。“我在帐篷外边等你,阿芸已经为咱们备好了马!”

      说完,他微笑着挺直腰身,迈动双腿,把炭火和少女的抽泣声留在了身后。

      毡帐外,夜已经深了,水一般的星光从头上照下来,照亮整个原野。

      第一卷《塞下曲》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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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大贼(一)

      李旭俯下身去,在湖水中看到一张憔悴的脸。“这是我么?”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苦笑,湖水中的倒影跟着裂了裂干涸的嘴巴。布满血丝的双眼,开裂的嘴唇,随着粗重的呼吸,在水波上起伏荡漾。

      一双粗糙的大手伸进水中,搅碎湖面上的倒影。清冽的感觉从手指传上双臂,沿着肩膀流入心窝。心中的火焰渐渐冷却了,代之是一种闷涩的痛。一年四季,月牙湖的水都寒冷如冰。掬起冷水淋在脸上可以快速地赶走身体内的疲累。李旭一把又一把地掬着,尽情地用冷水清洗自己的面孔和魂魄。他不喜欢湖水中倒映出来的那个憔悴的人影,那么懒散邋遢的人不应该是自己。“振作!”他大声冲湖面喊道,声音在空荡荡的水面上飘散开去,激起无数只过路的飞鸟。白羽散尽后,疲惫厌倦的感觉却依旧纠缠于心。

      他知道自己应该好好睡上一觉,离开苏啜部已经两天两夜了,他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闭上过眼睛。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吃过东西。长时间的野外肃立让他的头有些晕晕的,甚至有些迷糊自己为什么要在湖畔徘徊。

      此处是陶阔脱丝为自己捞取星星铁的地方,前天上午路过此地,自己竟然幼稚地以为陶阔脱丝会突然改变主意,骑着战马追上来。李旭苦笑着为自己找出答案。黑风的驰骋速度太快,如果他策马狂奔,苏啜部没有任何良驹能追得上。所以,他只好在湖边等,两天两夜过去了,湖水依旧是那片湖水,湖中的身影却永不再现。

      李旭用力甩了一下头,让自己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一旦初雪落下,独自一人走在草原上等于自寻死路。其实,当天夜里在帐篷外等待的结果,已经告诉了他陶阔脱丝自己的选择。只是李旭不愿意相信,他宁愿猜测陶阔脱丝是哭着哭着睡着了,因此错过了二人的最佳脱身时机。

      “告诉陶阔脱丝,我会在月牙湖畔等她!”黎明前,对着起来送别的阿芸,李旭低声说道。他相信阿芸不会漏掉自己说的每一个字,现在,他只能强迫自己相信陶阔脱丝的最终选择。

      “也好,有甘罗做嫁妆,阿史那家的那个骨脱鲁应该不敢欺负你!”李旭抹了把嘴角,终于将脸转向了南方。秋风已经将草场染成了黄色,大规模屠宰牲口的时机又要到来了。今年秋天,会有无数支商队踏着九叔去年踩出的路线来到苏啜部。届时,有间货栈会大赚特赚,父母关于迎娶陶阔脱丝的回信也能随着商队到来。只是不知道两个老人家得知儿子最终没能成婚的消息后,是不是会感到失望!

      李旭晕晕乎乎地,任由黑风驮着自己向南飞奔。草原上无所谓路,只要一直向南,见山绕过,见水涉过,也就能看到长城。看到长城后,就等于到了自己的家。猛然,他心中闪过了一个疑问,“征兵期限过去没有?大隋北征高丽的兵马是否已经出发?”

      如果征兵令还在呢?李旭抬头,茫然地四下看了看。空旷的草原上看不到任何炊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安身。“算了,当兵就当兵,战死就当睡去!”他把头又垂到了马脖子上,疲惫地想。当愤怒、失望和伤心俱沉积成记忆后,少年人的心中渐渐有了几分玩世不恭。

      你们不是说我是懦夫么?你们不是看不上一个中原小贩么?有一天老子要当大将军,冠军侯,看你们到时候还笑不笑!这样想着,他慢慢将手伸向装酒的皮袋。手臂奋力上提,却将自己闪了个趔趄。

      酒喝光了,离开月牙湖畔时也忘了装水!李旭用力在马背上直起身,回头张望。迷迷糊糊中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身后的月牙湖已经不见影子。“再回去?”他发现自己又有了一个再等一天的理由,笑了笑,伸手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你这个废物!”李旭冲着自己骂道。将酒袋系回马背,用力夹了夹马蹬。黑风早就等着这一刻,唏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凌空,飞一般将身边风物甩在了脑后。

      直到再也不可能涌起转身的念头,李旭才命令黑风放慢了速度。经过一场飞奔,人和马俱是大汗淋漓。找了个草色特别绿的洼地,他跳下了马背,从腰间拔出切肉用的短刀,奋力向地上挖去。这是阿思蓝等人教给他的野外寻水方法,有地下水源存在的位置,草绿得早,枯得也晚。只要你不停地挖,肯定能找到水喝。(注1)

      半柱香时间过后,有泥浆从土坑底涌了出来。李旭伸出手,用力将坑底的泥浆掏出,然后用几块碎石头塞住水眼。泥水越来越稀,渐渐清澈,渐渐变成娟娟细流。李旭拉过黑风,请它先喝第一口水。

      黑风满意地打着响鼻,一双深邃的大眼冲着李旭看来看去。显然,它很在意主人对自己是否重视。喝饱了清水后,它的精神大涨。撒腿跑开数步,低头在草丛中寻找最新的嫩芽裹腹。

      李旭轻轻地追过来,从马背上再次解下酒袋。这次他得装足清水,万一数日内发现不了水源,人马的性命就寄托在手中的皮袋上。水洼中的倒影再次让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容,几天之内,他仿佛长大了四、五岁。原来软软稀稀的胡子顺着两颊钻出来,已经渐渐形成了势力范围。几根凌乱的头发从鬓角间飘下,与弯弯曲曲的胡须搅在了一处。其中有一根分外扎眼,从下半截开始,居然已经变成了白色。

      “伍子胥过昭关!”李旭苦笑着着摇头。(注2)

      黑风仿佛知道主人的心思,慢慢跑过来,低头用舌头舔李旭的脸。“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草的味道很重!”李旭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骂道。

      黑风退开几步,不服气地打着响鼻,目光中仿佛带着几分嘲弄。“你懂个什么!”李旭笑着骂了一句,用冷水抿了抿鬓角,飞身上马。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伴着少年的牧歌,马蹄声越来越远,渐渐消散于暮霭深处。

      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

      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但是老天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

      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摸一样。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靠偶尔出现的一颗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靠近十丈之内。

      “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

      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

      “附离!”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

      李旭快速跳了起来,下雪了,他必须在雪下大之前找到一个安身之所。黑风听见主人的声音,停止早餐,小跑着奔向李旭。一人一马沿着鸿雁留下的影子高速飞奔,在被初雪打湿的草地上留下一串泥浆。

      策马跑了没多久,一个部落就出现在视野之内。那是索头奚人曾经的营寨,现在归属于苏啜部,大部分苏啜部的公共牲畜放养在附近,有专门的武士和牧奴负责繁衍生息。黑风发出一声兴奋的嘶鸣,撒腿向营地前疾驰。李旭却紧紧地拉住缰绳,硬生生将黑风扯偏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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