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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养全人类-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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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一会,门口传来敲门声。

      许纸光着膀子,放下锄头打开了门,门外是陈熙丫头,提着一堆吃的望着他,往院子里头疯狂的瞅,十分好奇,“唉?你在耕地呀?”

      “对,练一练手,锻炼身体。”许纸拿起毛巾擦了擦汗,她看不到沙盘里的一切,只是以为在耕地。

      “想不到外企高材生,辞去年薪十几万高薪工作,身患绝症,回家种地。”

      陈熙挠了挠头,看着许纸黄金比例的上半身,棱角分明的肌肉轮廓,老脸一红,默默骂了一句肯定开修图挂了,“许纸哥,吃的东西就放在这里啦!那个,你要帮忙吗?我在家也帮我妈插秧的,你家果园荒废好久了,你家果园五六百平方米吧?真是土大户,你现在一个人,根本搞不定!”

      “不用。”

      许纸笑呵呵道:“没办法,院子大,我就随便开垦一块土地,种点有意思的种子,或许能开出徇烂到让人赞叹的花朵。”

      “——噢。”陈熙好奇的吐一口气,拍着胸口保证,“那你好好种地!想吃什么跟我说呐!我和你李婶,都做给你吃!”

      然后一蹦一跳的跑开了。

      最后,她还偷偷补充了一句,给许纸来了一次暴击,“之前还那么萎靡,忽然就变得满面红光,长出了头发,肯定是回光返照了估计活不了几天,临死前,我得把你照顾得好好哒。”

      嗯哼??

      我长出头发就得死?

      “这尼玛,把饭当成我最后的晚餐吗,这妮子太侮辱人了,我这才胃癌中期。”许纸气呼呼的,瞪着这丫头,顺手把餐盒打开了。

      里面是准备得很精心的小便当,荷包蛋,胡萝卜,青草炒肉,很接地气,一大口吞下,顿时感觉整个人满嘴清香,爽得不行。

      家乡的味道!

      好吃!

      真香!

      “这丫头手艺是真不错,我或许,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她就该好好照顾我这种濒死的癌症患者,天天过来给我送吃的”

      癌症需要注重饮食,特别是胃癌,像是这样好吃又有营养的食物,他吃得爽得不行,瘫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动都不想动了。

      缓了一会儿,开始做一些杂活,顺带把果园的地方清理一遍。

      在院子里做完农活之后,浑身都是泥,他就开始洗好衣服,拧干水,一件件衣服、【创建和谐家园】、挂在院子里的绳子上,“对了,什么时候,得进城搞一台洗衣机了。”

      第二天,陈熙这圆脸丫头,送便当,送上瘾了。

      但面对她这一副怜悯同情的绝症患者举动,许纸倒是来者不拒。

      宅在家里耕地,还有人送好吃的,照顾自己这个濒死的绝症患者,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爱,还有比这个更加滋润的农耕田园生活吗?

      没有了。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耕耕田,种种地,悠闲到极致的农园清淡生活,他已经隐约有了那种隐居意境。

      这短短一天,对许纸来说很短暂,三顿饭,睡一觉的功夫,对于沙盘却是过了许久,已经是过了一百年,对于平均寿命是四五十年的虫猿来说,他们已经过去了两代人的繁衍。

      现在,经过了两代人,当年那个青涩的虫猿,交接过了文明的火炬,他已经老死了吗?

      并没有。

      他给许纸很大的惊喜。

      许纸清晰的记录下他们的文明进程。

      在许纸离开后的十年里,吉尔伽美什率领着虫猿继续逃难,他惊叹于世界竟然有如此神奇的火种,火焰能煮熟食物,火焰能在夜间驱赶巨兽,火焰能在寒冷的夜里提供温暖,保持体温。

      火焰的运用,代表文明的起源。

      而留下的那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这片原始巨林里是无敌的武器,吉尔伽美什借助武器锋利,斩杀了无数的多拉巨兽,让人们苟延残喘起来,开始有了反抗之力。

      第二个十年里。

      吉尔伽美什脱离了青涩,走向三十多岁。

      他变得雄伟高大,率领部落,成为了虫猿一族最强大的猎手,被部落的人们称为英雄王,甚至利用火焚烧土地,使得土地肥沃,开始耕种,进行简陋的农耕生活。

      他不可一世,高傲蛮横、唯我独尊,智慧巨兽把文明的三样宝物交于他手,他清楚的知道文明是知识与历史的传承,于是大胆的开辟了记录种族历史的楔形文字、创新语言,他认为自己是第一个开辟文明世界的智慧种,把自己创造文明的历史用书籍记载,予以赞歌,大言不惭起名《创世纪》。

      他蛮横,暴政专治,又极具人格魅力。

      他在部落里,拥有一百位三十一位美丽妻子,为他生育后代,生下的后代大多雄壮有力,继承了他的魁梧与智慧。

      可在虫猿三四十岁的寿命,此时的吉尔伽美什,已然三十多岁。

      这位枭雄已经走到了他们种族的尽头,他迎来了自己的晚年,当年,挥舞达摩克利斯之剑的粗犷豪放英雄王,已经走向寿命的衰竭。

      树木打造的树屋里,壁炉里的火焰熊熊燃烧,散发热浪。

      “那是智慧巨兽,赐予我的文明火焰,它是如此美丽徇烂,仿佛跳跃的火红花蕊。”

      吉尔伽美什,平静的坐在阿拉巨兽皮毛编织的巨椅上,目光深邃悠远,他整个魁梧高大的身躯已经老迈迟缓,扭头,望着墙壁上悬挂着的一个个巨兽头颅。

      各种巨兽的尸骨头颅,狰狞、不屈、强大、令人震颤、这些曾经不可一世的野蛮巨兽都已经被他一一征服。

      整面墙壁,像是记载他辉煌征战的一生。

      他的一生,过得足够辉煌了,足够徇烂了。

      他实现了年轻时他的梦想。

      他满足了。

      “下一任部落首领,已经认定是我的儿子,基什之阿伽,他的能力不逊于我,能带领整个部族,延续辉煌。”

      吉尔伽美什清楚感觉到自己生命渐渐走向终点,死亡是生物不可避免的,他已经几乎认命了,默默拿出了当年的力量之血,叹息道:“一切已经无后顾之忧,智慧巨兽说,唯有世间最勇猛的勇士才能服下,熬不过死亡,熬过就拥有无与伦比的伟力。”

      “我啊,是不是世间最勇猛的勇士呢?”

      “就让我来看看!!”他英雄迟暮,浑浊的眼眸微微一怔,恍惚之间想起了自己一生辉煌岁月,忽然流泪,默默刺破自己的手臂,在自己的伤口上倒入力量之血。

      痛!

      无比的刺痛!!!!!

      吉尔伽美什挣扎起来。

      这一位暮年英雄倒在地上,一身中经历无数厮杀,却从未如此痛苦的剧烈滚动着,喘息着,最终,他熬过了死亡,站起身,全身旺盛黑色毛发渐渐退去,露出了胸膛结实的腹肌,面孔上的密集黑色毛发褪去,也露出了宛若天神般的完美面孔。

      他不再灰黑,浑身变成了雪白毛发的虫猿,皮肤细腻晶莹,如白蚁般剔透,仿佛暴雪中走出的雪巨人,肌肉如希腊雕塑般黄金比例,具备强烈冲击的流线型美感。

      “这种力量是”

      这位魁梧的雪白毛发年轻人,缓缓站起身,“力量之血,这股何其伟大的力量。”

      咔擦。

      他微微一捏结实骸骨扶手,瞬间粉碎。

      此时部落里,吉尔伽美什的儿子基什之阿伽,正站在高处,他高高举起达摩克利斯之剑,宣布继承继承下一代首领。

      基什之阿伽,英明神武,才能与品德兼备,相比暴虐傲慢的父亲,他更像是一位合格慈祥的首领,吉尔伽美什也清楚这一点,故而在自己年迈时,愿意把位置交给他,不愿意自己带领族人开辟的部落文明毁灭。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它完全不一样了。

      十分善良并身受爱戴的基什之阿伽,哪怕对自己这位父亲有足够的尊敬,从未想过夺取自己的位置,吉尔伽美什也不许存在任何隐患。

      “我回来了,首领,仍旧是我的。”

      这一日,鲜血洒落,哀嚎之声,在苏美尔部落中响起,英雄王吉尔伽美什弑子,重登首领之位,活出第二世。

      第十一章 悬顶之剑

      在虫猿的寿命将尽,吉尔伽美什老死之时,他使用力量之血,九死一生,重返年轻的身躯,活出了第二世,又恢复到了年轻时勇武热血的英雄王,带领部落重新走向征战。

      时间,又推进十年。

      定居的部落时代经历了数代人,他们使用的木屋在腐朽、损坏,于是人们在吉尔伽美什的带领下,在开始用石头打造房屋,正式进入石器时代。

      吉尔伽美什,拥有了白蚁基因,能轻易拔起四人才能合抱的百年巨树,轻轻一跃便是七八米高,也拥有搬山之巨力。

      他终于在三年后,选择挑战了这片大地上最恐怖、号称拥有最强力量的百米巨兽,传说中的巨兽芬巴!!

      大战三个日夜,大地崩裂,峡谷崩坏,森林里无数巨兽逃窜,吉尔伽美什沐浴鲜血,体态健美,一手持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手拖拽着百米巨兽芬巴的尸体归来。

      他单手的力量,竟然能拉拽堪比巍峨山丘的百米巨兽芬巴尸体,让无数部落的人们引以为豪,无数人为他书写赞歌,歌颂他的力量,这是史上最强的英雄王。

      “我要建国。”他归来这一刻,看着石器部落的人们,忽然如是说。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吉尔伽美什没有记载弑子的暴行,而是在《创世纪》记录他的英武。

      苏美尔王朝中史篇,记载:

      【吉尔伽美什,服力量之血,剑斩传说巨兽芬巴,建立苏美尔王朝,搬动巨石环绕,建立史上第一个城邦,乌鲁克城。】

      时间,不断向后推移。

      无敌于整片大地的吉尔伽美什,开始致力发展文明。

      他励精图治,英武而又魅力,却又暴虐不可一世。

      他制造货币,完善语言,建立城池,却又将残忍的把人种卑微的划分了三六九等,建立奴隶制,并且劳民伤财,大量派遣勇士,开始探索世界的边界。

      苏美尔王朝八十七年,吉尔伽美什一百二十七岁。

      乌鲁克王城,抵达了上千万的恐怖人口,无数奴隶在这里交易,甚至建立了斗兽场,贵族们让奴隶与巨兽厮杀,引以为乐。

      幽暗昏沉的乌鲁克王殿。

      圆拱形屋顶雕刻精密细腻纹理,雪白的壁灯洒下淡淡光芒,两侧是一根根圆形雕刻金色纹理的花圈石柱,地面是由强大巨兽皮毛铺就的鲜红地毯。

      一个伟岸俊美的男子平【创建和谐家园】在精美白骨王座上,他的手边是寸步不离的传说之剑,达摩克利斯之剑。

      “伟大的苏美尔国王,城邦之主!吉尔伽美什陛下!!我们已经探索完了整片大地。”皇宫大臣狄奥尼修斯,微微弯腰,狂热讲述这些年来的见闻。

      “我们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吉尔伽美什体态俊美如希腊雕像,坐在巨兽芬巴骸骨王座上,仿佛看穿宫殿外的无尽碧蓝天空。

      那些向外探索的勇士们,他们从四面八方出行,耗损了足足二十多年的巨大工程,才形成一个往返,死伤无数,今日才得知了整片世界的形状。

      纵观地球历史,不管那个古代国王,都对于世界有强烈的求知欲。

      狄奥尼修斯恭敬,而又夸张的比划道:“我们的世界,天圆地方,天空是无限高远的圆弧,地面是一个完美的正方形,中央是巨大的海洋,周围是山川河流,这片无比浩瀚的无尽大地上,沿着直线骑上最快的芬奇拉巨兽,走上两端世界的边缘,全力奔跑也需要二十多年”

      沉默了一会儿,这位世上最伟大的国王说道:“好了,退下吧。”

      “是,陛下。”

      狄奥尼修斯起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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