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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列斯看出了对方的内心挣扎。“年轻人,生命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的活着,不能愉快的自由的干着自己想干的事,而选择为别人而活的家伙;不能正视自己的错误,把自己的不足归咎于时代的家伙,才是懦夫行为啊!”
“这是谎言,这是一个谎言,这是世界欺瞒所有善良无知的人撒的一个谎言啊!吟游诗人不就是应该击碎这些谎言,将事实传达给所有人的人吗?”他精神崩溃,浑身颤抖着,整个人都呜咽了。
“真正的吟游诗人,应该是最自由最快乐的一些家伙吧!他们会带来最新鲜最欢快的歌谣,给予人们幸福和快乐,带给人们希望和和平,而不是灾难和愤怒啊。”酒馆老板不着痕迹的缓和着气氛。“我想加斯特那家伙啊,一定也是这么想才不愿意当英雄的吧...”
吟游诗人仿佛把刚刚受到的委屈,仿佛把他所有为之经历过的无奈和烦恼一股脑儿的全部发泄出来。
他伤心的哭了起来,什么失落,什么冷遇,什么无辜被通缉的憋屈,什么永远也阻挡不了的决心。说到底,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啊,一个有着卑微梦想的普通人啊。
不被人理解,不被人尊敬,却还要忍受他人的冷眼、鄙夷,甚至被驱逐。
作为一个始终坚持着自己信念的吟游诗人,他在传播真实的背后,是那颗被无限误解,被无限打击,被无限瞧不起的良心。
吟游诗人的眼眶湿润了,他对这么多年遭遇歇斯底里的发泄。“他们瞧不起我,鄙夷我,没有一个人肯接纳我,我的叔叔甚至还要逮捕我,我也是时候稍微正视一下自己的梦了。”
一首激昂热血,又带着淡淡感伤的歌从威尔的嘴里传出,不得不说,这个厚脸皮的帅哥的歌唱得相当的好。
抑扬顿挫的歌声和那独特磁性的嗓音完美的诠释这首热血的《佣兵之歌》。
听着吟游诗人用歌声把它给再次演义出来,用了另一种方式去表达那震撼灵魂的歌曲,一时间佣兵们脑海里都浮现出过往那曾经经历过的悲壮场景。
歌声落,威尔眼中竟然有了泪水,这首歌他自己也很喜欢,但是以前唱的时候从来没有今天这样的感觉。这一刻,威尔才真正体会到了那歌词里真正的东西,那震撼灵魂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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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章:(黑甲骑士)罗格斯
本章人物:(罗格斯·哈伦哥斯)、(‘快剑’欧文·河安爵士)、(‘苦钢’加拉哈德·科恩爵士)、(梅斯·昆汀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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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章:(黑甲骑士)
寒,天色依旧是那么寒。但阳光究竟是和煦的。
晌午,太阳朗照着大地。金色的阳光,洒浇在泥土和树叶上,洒落在骑士们的肩膀上和脊背上,一股暖乎乎的热流在骑士们周身洋溢。
罗格斯那双冷峻的双眼虽然不算是多么的敏锐,但是在距离罗多克人的部队大约两里格左右时,他总算看到了他们这五天来的第一批猎物。
远远的看去,他在心中估计下也得有几百人。如果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士兵可能要花费上一些时间,可是对方慌忙的准备战斗的样子,证明了对方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农夫罢了。
只需要他一声令下,他身后的这群黑甲骑士的一个集体冲锋,就能够打乱对方的阵型,然后再一个个针对性的将那群愚笨的罗多克农夫屠杀殆尽。
自从那夜,他的野/种弟弟从树林里逃走之后,罗格斯就带着手下仅剩的几名骑士在通往【马拉斯堡】的路道上一路追寻,但却一连好几天都没有发现他口中的野/种的踪迹。
三天之后,罗格斯不得不放弃了追寻,尽管他迫切的想要手刃他的野/种弟弟。但他必须赶往【马拉斯堡】山脚下的斯瓦迪亚军队的营地。因为那里有着一支五百人的黑甲骑士在等着他。
罗格斯在接管制裁骑士团第三旗营的指挥权之后,他将五百名骑士和他的士兵留在了【艾斯提尼那】驻守,另外的五百名黑甲骑士则跟随他一同前往特瑞典伯爵与伯兰兹伯爵所在的大军营地。
七天前,被哈劳斯国王任命为南征大军司令官的特瑞典伯爵下令士兵大举攻城。特瑞典伯爵与伯兰兹伯爵各自抽调出两千士兵攻城,马格斯男爵和普拉伊斯男爵也不得不派出麾下的士兵参与攻城。
唯独罗格斯男爵与他麾下的五百名黑甲骑士并没有在攻城的部队中。他的任务是率领黑甲骑士运用机动部队的优势,封锁北面所有通往【马拉斯堡】的道路,以防止攻城大军遭到罗多克人偷袭。
“呜呜~~~~”骑兵队伍中的传令兵快速的将号角放在自己的嘴边,发出了向前前进的号令。
骑兵们开始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持着骑枪慢慢的向前行走。他们不需要多么快的速度,这样的速度反而更能给对方的心理施加更大的压力。
号角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传递性也太强了,梅斯·昆汀男爵在听到这雄壮的号角声吹起的一瞬间,就感觉全身的汗毛乍起来,在雄壮的声音如果从强敌的方向传来都是令人不详的丧音。
虽然不能明确确定对方的人数是多少,但是梅斯男爵远远的望去,对方竟然是清一色的骑兵,而且数量比竟然自己的步兵还多。可怜他的队伍中只有他这一个骑兵,骑乘的还是一匹矮/种/马!
在卡拉迪亚大陆,骑兵几乎就是步兵的天敌,没有一个步兵能够抵挡骑兵长达两米的骑枪冲锋,对方高速移动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力足以令步兵绝望。
而且因为骑兵来去如风的速度,既可以通过冲锋快速加入战局,也可以在出现颓势后快速的脱离战局。这是一种令面对他的指挥官头疼、令指挥他的人兴奋的兵种。
但是因为骑兵所乘坐的战马的高昂维护费以及巨大的后勤压力,致使这种兵种并不能够大批量的装备军队,只能够作为少量的精英部队使用。
骑兵的价格确实昂贵,不过他们出色的表现却证明了他们有能够负担的起这份高昂待遇的价值。
罗格斯的这支部队中其实有一百匹马并没有承载成员,也就是说这只分队有五百骑兵和一百匹后勤马,每一批后勤马的身上都载有两百五十到两百八十斤左右的后勤物资。
不过大部分都是战马和这匹运输马自身所需的,为什么没有准备骑兵的呢?因为每一个骑兵实际上都自备了一些食物。
五百名骑兵并没有进行多么快的奔跑,只是用腿微微夹着马匹的侧肚,慢慢的向前跑去。
即使是很缓慢的奔跑,五百多名骑兵在行进的过程中还是在身后带起了直上云霄的烟尘,黑鹰旗帜在这支军队的上空随着骑兵的前进而摇摆在这黄色大地上,一种沉闷的气息从人们的心间升起。
梅斯男爵操练的新兵们明显被对面骑兵所带起的声势所震惊到了,他们无法想象自己怎样才能战胜那群胜过他们许多倍的骑兵部队,而且他们的对手还是所向披靡的制裁骑士团。
罗多克新兵们没有出色的武技、没有精良的装备,对于对面的黑甲骑士来说,他们仅仅比普通人多上了一杆长枪和一柄生锈的军刀。
不少人甚至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而没有做出战场上一名士兵正确的行为,那就是在指挥官的指示下结成阵列,要不然四散站立的他们绝对连一丝反击的机会。
“快点!”梅斯男爵拉看着向这里前进的骑兵焦急的对自己的士兵喊道。“按照我所说的对付骑兵的方法,把你们身后的长矛拿出来!”
不过这些罗多克新兵完全没有听到他们的领主在说什么,有一些人甚至想要转身向后,准备要逃跑。
“跑!你跑得过骑兵吗?”梅斯男爵对着那几个想要逃跑的士兵说道。“我向森林女神发誓,如果你们现在想要逃跑的话,绝对死无葬身之地!”
“按照他们的行进速度最多会在四分半钟后到达!想一想,只有一个人的你能够对抗骑兵吗?”他朝着那群士兵吼道。虽然他平时是一个非常和善的人,但是却并不代表着他不会发泄自己的愤怒。
看着那些因为他的怒吼而错愕的士兵,梅斯男爵正色道:“按照我平时教你们的对付骑兵的方法,拿起你们背在身后的长矛,那不是摆设!以一百人为以单位,组成三个枪阵!”
在常年的军旅生涯中,梅斯男爵也渐渐的总结出了一些面对不同兵种时的应对方法,而其中最适合这群新兵使用的就是枪阵。
这是一种他认为哪怕是只经受过一个星期训练的新兵也能勉强使用的对付骑兵的方法。虽然很原始,但是却很有效。且这其中,梅斯男爵还藏了点自己的小心思。
还剩下两千米!罗格斯在心中估量着。他已经清楚的看到对面士兵的慌忙动作,不过奇怪的是他们的行动在某个骑着马的指挥官走过后好像变得有序了起来,正在有些仓促的靠在一起。
“这是在干什么?让我们把他们穿成肉串吗?老子可不会吃这些血肉肮脏的异【创建和谐家园】!”加拉哈德·科恩爵士在罗格斯的身后阴阳怪气的喊道。
他的这句话很快的便引来了其他黑甲骑士的哄笑。
“喔!看看,那群【创建和谐家园】竟然以为这样靠在一起就能阻挡我们了吗?他们就像是一群脱了衣服的**!”欧文·河安爵士跟着说笑,用着下流的比喻来宣泄着他对敌人的不屑。
面对一群愚笨的农夫,这群高傲的黑甲骑士根本提不起多么大的警戒心。也许是因为他们从未被击败过,所以它们理所应当的认为这一次他们同样不会被敌人击败。
听到自己部下的调笑,就连平时冷峻严肃的罗格斯都不禁精神有些松懈,他也认为对面的罗多克士兵就如土鸡瓦狗一样,只有一个冲锋就会被践踏在他们坐下战马的铁蹄下。
“还剩下一千四百米!”对面的梅斯男爵骑着矮马在阵前奔跑,现在留给他们的反应时间还有一千一百米,骑兵通常是在三百米左右的时候进行冲锋。
三百米的距离不至于让战马因奔跑而劳累,也不至于让骑兵因为冲锋距离过短而没有足够的速度来进行穿刺。
“快!快!现在不是训练!”梅斯男爵大声地咆哮着。
还剩下一千米。罗格斯在心中默念着,对方的军队似乎正在慢慢的聚成三个紧凑的集体,这是在干什么?他慢慢的收起了自己有些轻浮的心,仔细打量着对方的行动。
听着自己身边骑士还在嬉笑的声音,罗格斯不仅有些失望,这些骑士不知道是对于自己过于自信,还是因为没有经验,竟然没有从对方怪异的举动中发现什么。
天生谨慎的罗格斯脸色慢慢的严肃起来,对方的举动既然与之前的不一样,就代表着对方可能有什么新的应对方法。
看来,有些棘手了呢!不过罗格斯并不打算将自己的发现告诉自己的骑士。
如果说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的话,绝对会将自己的发现告诉自己的部下,让他们好有应对的时间,但是罗格斯可不认为这其中大多数与他有着敌意的骑士,有着多么深厚的战友关系。
况且现在他还不敢肯定对方真的有什么能够让他们棘手的东西,这一切只是他的推测而已,要是推测失败了,他岂不是更要出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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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id=3279850,bookname=《九零后盖世妖神》]
第038章:(神的旨意)罗格斯
本章人物:(罗格斯·哈伦哥斯)、(‘快剑’欧文·河安爵士)、(‘苦钢’加拉哈德·科恩爵士)、(梅斯·昆汀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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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8章:(难缠敌人)
“还有七百米!三个队伍呈内半月型,间隔不要太大!”梅斯·昆汀男爵骑着矮/种/马飞快的在每个枪阵前提醒道。
所谓的内半月形就是一列队形中间的士兵向内部凹,两边的士兵向前靠,形成一个半月的形状。
这样的队形在己方人多的时候,可以让对方的部队陷入半月的中间,然后两翼再进行合围,让陷入内凹的对方主力、左翼、右翼都受到打击,让敌人溃败。
这是一个简单,却又常使用的阵型。
梅斯男爵所说的三个队伍呈半月形,便是将一个枪阵向内部凹,其他两个枪阵在中间队伍的两个斜上方。
这样一来的话骑兵的攻击便大部分集中在了中间的枪阵,而且因为每个枪阵之间都有着一定的间隔,虽然不会太大,但却会让敌人的攻击面积减小。
如果士兵只是单单的组成一条直线的话,那么步兵直线的每一个点都会受到对方骑兵的打击,还不如将三百人的部队分成三份,减少敌人攻击所带来的伤害。
枪阵。梅斯男爵所教导这群新兵的一个小阵型,只需要简单的训练便能勉强达标,虽然不算是多么的强大、也不是多么的新颖,但是对付骑兵却很有效。
对于步兵来说,骑兵什么时候的危害最大?冲锋、贴身搏杀、脱离,毫无疑问,是骑兵冲锋的时候。
接近两米长的骑枪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可以将一个步兵狠狠的钉在地上,这是一种不可抗力。哪怕你穿着再怎么精良的盔甲,在长枪接触你的那一瞬间所爆发出的巨大力量可以让你的骨头为之断裂。
因此,梅斯男爵为了防止骑兵冲锋时给他的步兵造成的巨大危害,他强制性的让每一个士兵在准备了一把弯刀后,又在身后背上了一杆两米长的长枪。
长枪的材料不需要多么的精良,只需要一杆有一定硬度的木杆和一个锋利的——可以是铁制——也可以是石质的——枪头。
这样就完成了他抵御骑兵的一个利器,只要让步兵将这种长枪架起,就能保证直面冲锋而来的骑兵为之丧命。
哪怕骑兵的长枪再怎么长,在骑兵的长枪命中目标后,由于战马不能立即刹住自己的速度,所以骑兵会再向前前进一段距离,这段距离足以让步兵将手中的长枪插入骑兵的身体中。
哪怕是这名步兵已经死亡,但这名步兵手中的长枪却没有折断。
要让这种方法成为现实,首先就需要很多的步兵,让他们紧挨在一起形成一个紧凑的团体。这样的话,长枪的威力才能体现出来。
如果只是由一个单独的步兵来施展的话,那么骑兵完全可以绕到步兵的攻击距离之外,再一举杀死持着长枪的单个步兵。
这方面,梅斯男爵让自己的步兵全部肩膀挨着肩膀组成了一个圆环,这个圆环内还有一层由士兵组成的圆环,所以说哪怕人很少,他还是让他们减小面积,增大密度,完成了一个密集的小枪阵。
哪怕前排的人死了,后一排的还能降长枪插入骑兵的胸膛中。
另一个方面,这种阵型如果没有足够精良的盔甲的话很容易受到弓箭等远程武器的打击,他们不像步兵一样,有着能够防御箭雨的盾牌。而一个军队中怎么可能没有远程的打击呢?
眼光独到的梅斯男爵让自己的士兵训练了这种东西,倒不是说他早就预料到了现在被制裁骑士团包围的局面。而是因为他认为,这是一种能够在山区丛林的小规模会战中用到的有用阵型。
长枪步兵方阵,不仅仅针对骑兵,针对步兵也能发挥出一定的威力。
前方的小斜坡上,三个逐渐聚拢在一起的人群正在慢慢的变成圆环状。
对方的阵型还没有准备完毕。罗格斯看着已经有些模样的三个步兵组成的圆球,不明白对方要做什么。这是在干什么?找死么?
“还有五百米!”梅斯男爵骑着矮马在步兵为他让出的道路中进入到了左翼枪阵的中心,接着他轻巧的一翻身,便从马上落在地面。
罗多克人的坚韧性在此处体现无疑,逃生已经没有了希望,那么就舍命搏杀吧!
梅斯男爵紧张的吞了口唾沫,让自己因为紧张而干渴的喉咙进行了一下滋润。他现在如此的紧张倒不是说他战场经验的缺乏,而是这次敌我双方军力的差距实在巨大。
骑兵对步兵的优势让他都不免有些绝望。他确信除非是有奇迹出现,否则仅凭着这些新兵根本不可能阻拦这些骑兵狂暴的前进。
现在距离冲锋大约还有两百米,一向从容不迫的梅斯男爵也用袖子擦了一下自己因炎热和紧张而正在一颗一颗向下滴落的汗珠。
“冲锋!”罗格斯骑着战马突然加速,将自己手中的长枪夹在了腋下,支起了一个两米长的死亡直线。
“冲锋!冲锋!冲锋!”听到指挥官的大喝,每一个骑兵都怒吼了一声,狠狠的用腿踢了一下身下的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