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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来-第91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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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烛镇有一座月牙状河湾,漂着一种红烛镇独有的精致画舫,长不过两三丈,四周垂挂名贵紫竹或是寻常绿竹,里边装饰的豪奢程度,以画舫主人的财力而定,每艘画舫一般有两到三名女子,多美艳妇人、妙龄少女,琴棋书画茶酒,至少会精通一两种,除了观景雅座,还有一座卧室,其功用不言而喻。

      那些船家女,是世世代代的大骊贱户,相传曾是前朝神水国的亡国遗民,大骊皇帝下过一道圣旨,他们永世不得上岸,要他们生生世世子子孙孙做那无根浮萍。

      红烛镇的百姓则代代相传,不远处的那位棋墩山土地爷,忠义无双,对这些姓氏的先祖的逃亡路途,偷偷庇护,因此惹来大骊皇帝龙颜大怒,从山神贬为土地,下令那几个姓氏的后裔,亲手打碎金身,沉入江底。

      驿丞小心酝酿措辞,挑选了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镇典故,说给这些贵客听。

      红烛镇谈不上大骊的南北枢纽,却也是舟船如梭的一座繁忙水运码头,各地物产汇集。它是三条江水汇合之地,分别是冲澹江,绣花江和玉液江,但是只有两位江神,河畔皆建有江神祠,泥塑金身神像,都是战死于那场水战的大骊功勋水军统领。

      唯独冲澹江不立江神不设祠庙,之后出现过一座香火鼎盛的娘娘庙,供奉一位为证清白、投江自尽的小镇烈女,结果很快就被大骊朝廷定为淫祠,如今只剩下一堆废墟,残砖碎瓦,唯有蛇鼠乱窜。

      当听到棋墩山土地爷的事迹,李槐小声唏嘘道:“没有想到那么一个大坏蛋,在红烛镇的口碑这么好。”

      林守一脸色淡漠,“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陈平安收起那封阮秀寄来的书信。

      信上说他买下的落魄山,成功获封一位大骊新晋山神,帮助坐镇山头聚拢灵气,仅次于不参与售卖的披云山,和她爹手握的点灯山。

      第一百零六章 鱼龙混杂

      驿丞告知众人红烛镇不设夜禁,在小镇西边有坊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五花八门的杂货,应有尽有。得知陈平安一行人要去购置游学所需物品,驿丞程昇就主动提出担任向导,说是能够免去许多麻烦,最少那些商家不敢漫天要价,陈平安望向来过一次红烛镇的阿良,斗笠汉子点点头,说他只对河两岸风光比较熟,没去过坊市。

      驿丞望向阿良,两个老男人,会心一笑。

      敷水湾近百艘大小画舫,每晚都会驶出水湾,沿着那条河水进入红烛镇,兜一圈后返回敷水湾,期间会不断有男子登上那些画舫,既买醉也买笑。

      在红烛镇,敷水湾船家女和其她青楼女,虽然皆为大骊贱籍,但前者一向是京城教坊司直接负责户牒管理,就连身为一方父母官的县令,都没有资格将画舫女子的身份,由贱转良。所以红烛镇一直有传闻,敷水湾那五姓的祖先,曾是神水王朝的皇室子弟和功勋世族。

      在地头蛇驿丞程昇的带路下,陈平安他们去往小镇西边的集市,越往西去,街道越是人声鼎沸,得知红烛镇乘船南下两百余里,沿途都有城镇驿站可以补给,陈平安就放弃了一些念头,没有过多购买大米、腌肉等食物,但是在一家药铺,添置了诸多药膏药材,应付风寒中暑、跌伤一类的小病小灾。到了掏钱花钱的时候,陈平安才知道与家乡小镇差不多,一整颗银锭是稀罕物,所以将那两锭雪花纹银折算成了大骊通用铜钱,天华元宝,因为手上是品相最好的银子,仅是溢价就高达两百文钱,这让陈平安很是感激铁匠铺子的那位秀秀姑娘。

      因为有驿丞程昇在旁,一切顺风顺水,在郡县小镇,还真别把胥吏不当官,尤其是程昇这种一年到头经常跟豪绅巨贾、羁旅官员打交道的,在小镇百姓眼中,那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了。所以陈平安他们走入的每间铺子,全部口口声声殷勤喊着程大人,恨不得将这位驿丞大人当菩萨供奉起来。

      一路上,李槐拘谨得很,差不多就是只敢躲在阿良背后,探头探脑,阿良打趣他是胆子小,只会窝里横。李槐刚扯开嗓门要跟阿良骂战三百回合,可当四周投来好奇的视线后,李槐立即耷拉着脑袋,病恹恹跟在阿良身后,把阿良乐得不行,时不时就一巴掌拍在李槐脑袋上,孩子敢怒不敢言,憋屈得很。

      林守一依旧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淡模样,估计少年现在就是走在京城御道上,也是这个德行。

      唯独李宝瓶背着她那只碧绿竹箱,螃蟹横行似的,仰着脑袋挺起胸膛,恨不得路边随便拉上一个人就告诉他,自己的小书箱是小师叔亲手做的。

      坊市由两条南北向的大街构成,逛完了观山街,陈平安他们就要穿过巷子,去往下一条观水街,结果路过巷子里一间生意冷清的书铺,带路的驿丞程昇径直向前了,陈平安却停下了脚步,跟驿丞打了声招呼后,对李宝瓶三人笑道:“一人可以买一本书。再贵也没问题,只要我们买得起。”

      店铺很小,店门宽不过两丈,走入之后,左右就是两排高高的书墙,店铺最里边,坐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坐在小竹椅上,翘着二郎腿,正在闭目养神,手拿一把折叠起来的扇子,轻轻敲打手心,哼着小曲。

      年轻店主有一张英俊阴柔的出彩脸庞,没有之前那些店铺商贾的铜臭气。

      少女朱鹿第一眼看到后,愣了愣,大概是没想到会在红烛镇的市井坊间,遇到如此气质脱俗的风流人物。

      那位棋墩山的土地爷摆脱束缚后,恢复神祇身份,从白衣矮小老翁摇身一变,成了玉树临风的贵公子,可在少女心中,对于魏檗,更多还是那个邋里邋遢的不堪形象。可是眼前公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鲜明了。

      就连朱河都一肚子狐疑,此人该不会是家道中落的豪阀子弟吧?比起自家那两位公子,半点不差。

      年轻人没有睁眼,懒洋洋道:“店内书籍,一概不还价,回头是买赚了还是买亏了,全凭各位客人的眼力。”

      驿丞程昇跟朱河轻声说道:“这家铺子在咱们红烛镇小有名气,途经此地的读书人,大多喜欢来这里逛一次,只是这位店主脾气古怪,所售书籍全部远远高于市面价格,而且谁敢开口还价,他就敢当场撵人,性情清高,不谙庶务,曾经有一位微服私访的户部官老爷,就下榻在小人的枕头驿,那位老爷便相中了一本标价三百两银子的什么孤本,不过是还价五十两银子,就给赶出了铺子,半点颜面也不留,气得那位官老爷回到驿站也没消火,差点让县衙封了这间小铺子,估计是觉着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才让这铺子躲过一劫。”

      朱河心中了然,多是个不谙世事的腐儒,是自家二公子最喜欢讥讽的那种人,将其称为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二公子还笑着说不出两百年,咱们大骊也会如此。

      所以朱河对于外边的读书人,一向观感不佳。

      经过红烛镇的这条驿路,大骊南方边境通往京城的三条主要驿路之一,小富小贵的商贾仕宦,若是北上大骊京城在内的重镇大城,多选此路,因为其余两条驿路虽然更为宽阔,但是几乎每一座沿途驿站都拥挤不堪,没有足够分量的官府勘合、兵家火牌,别说下榻,就是大门都别想进去,每年都有很多不谙此道的官员豪绅,因此丢尽脸面。

      进京赶考的南方士子,由于尚未有官身,多喜欢拣选这条驿路,往往是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既可相互照应,沿途风景秀美,也能一同探幽访仙。

      而贬谪南方的官员,抑郁不得志,喜欢题诗于驿站、旅舍的墙壁,也喜欢走这条南下之路。一来二去,红烛镇的枕头驿墙壁上,写满了文人骚客发牢骚的羁旅诗词。

      李宝瓶仰着脑袋开始找书,这里瞄一眼那里瞥一眼,全看心情,偶尔抽出一本书,随便翻开几页,不感兴趣就放回去,小姑娘最后找到一本山水游记,标价三百文钱,有些心疼,可又实在喜欢,便转头望向小师叔,陈平安笑着点点头。

      林守一的视线在书墙上缓缓掠过,井然有序,从右到左,从上到下,每次抽书翻阅必然是一本已经从扉页开始。少年最后看中一本不署撰人的风水书,标价四百文钱。林守一望向陈平安,后者依然点头。

      李槐到了店铺后,总算没了街上那份喧嚣吵闹,立即恢复顽劣本性,就跟脱缰野马差不多,他年纪最小个子最矮,死活要坐在阿良肩膀上挑书,阿良答应了,但是扬言李槐如果不选中一本,等下出了铺子,就把他一个丢在大街上。结果李槐硬着头皮挑了一本最高处的崭新书籍,标价九两二钱,一看价格,吓得李槐鬼鬼祟祟就要将书籍丢过去,只是手忙脚乱,那本书没被成功塞回书架,反而掉在了地上。

      轻敲折扇的年轻店家睁开眼睛,看着那本摔落地面的书籍,没好气道:“买定离手,一本最新版的《断水大崖w,九两二钱。”

      李槐根本不敢跟陌生人还嘴,只得哭丧着脸,小心翼翼望向陈平安,后者问道:“买了会不会看?”

      李槐使劲点头。

      陈平安笑着点头道:“那就买了。”

      阿良问道:“陈平安,你自己不买一本?”

      正在掏钱的陈平安连忙摇头道:“我字还没认全,买书做什么。”

      朱河转头问自己女儿,“有想要的书吗?”

      朱鹿始终站在店门口不挪步,斜瞥一眼书墙,摇了摇头。

      准备收钱的年轻店主站起身,一支乌木簪子束发,手持扇骨雪白的折扇,视线掠过了红棉袄小姑娘和冷峻少年,最终望向那个怯生生捧着《断水大崖w的孩子,笑意玩味。

      阿良咧嘴一笑。

      离开书铺,走向观水街,朱河心神一动,回头望去,发现那名相貌不俗的年轻人斜靠门柱,正在目送他们离去,看到朱河后,那人还笑着点头致意。

      朱河转过头,皱了皱眉,出了小巷后,快步走到斗笠汉子身边,“阿良前辈,那书铺主人是不是有古怪?”

      阿良扶了扶斗笠,说了句货真价实的古怪话,“相比这个家伙,真正的麻烦还在后头,不过跟你们没关系。”

      ————

      冲澹江水流最为湍急,多暗礁险滩,有奇景蜚声朝野,其中一段河流,大小石柱多突出水面,被誉为雨后春笋,只有一叶扁舟能够穿梭于石林间隙,大船难渡,哪怕是在河畔长大、熟悉水性的舟子船夫,也不敢轻易乘舟下水,除非是慕名而来的文人雅士,花重金雇佣,才会出行。所以又有白纸小舟铁艄公一说,每年都会有船夫和外乡人,丧命于冲澹江这段石林水路。

      只是今夜暮色里的冲澹江,游人不少。

      汹涌江水冲击着一根根出水石柱,有个袒胸露腹的汉子坐在一根石柱顶端,轻轻将一只空荡荡的酒壶丢入江水,身边则还有三只尚未打开的酒壶。

      远处,有一粒红光愈来愈近,原来是有佝偻老人手提一盏大红灯笼,以石柱为涉水之阶,蜻蜓点水,长掠而来。

      骤然之间,一道雄壮身影从天而降,踩在一根石柱顶端,脚下坚石不堪重负,瞬间化作齑粉,他就那样站在江水之中。

      江水之中,有一位中人之姿的妇人逆流而上,闲庭信步,她头顶三尺,悬浮着拳头大小的雪白珠子,大放光明,映照得江底亮如白昼。

      妇人慵懒无聊道:“足足走了一百多里水路,半件宝贝也捡不着啊,谁跟我说冲澹江底下有花头来着?”

      石柱顶端坐着的喝酒男人看了眼水底,淡然道:“大人已经在红烛镇了。”

      老人晃着鲜红灯笼,嗓音沙哑笑道:“大人竟然亲自出马了?那还需要我们四个做什么?端板凳看戏啊?”

      男人喝了口酒,沉声道:“希望如此吧。”

      第一百零七章 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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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逛过了观水街,该买的物件都已购置妥当,陈平安准备打道回府,不料阿良提议要乘舟夜游冲澹江,响应者寥寥,只有林守一点头答应。

      陈平安倒是不介意放完东西后,去见识见识那段险滩,但是李宝瓶扯了扯他的袖子,陈平安心领神会,掂量了一些钱袋,零散的铜钱足够买下糖葫芦。

      朱鹿拉着父亲朱河去逛兵器铺子,李槐嚷着肚子饿,阿良就让驿丞带他返回枕头驿吃宵夜。

      一行人就此分道扬镳。

      林守一与斗笠汉子并肩而行,轻声问道:“前辈说李槐最有福缘,那本貌似崭新刻就的断水大崖,是不是最值钱?”

      阿良轻轻点头,泄露天机道:“只是看着新而已,有些年头了,书上写的东西不值钱,乱七八糟的水法修行,故意用来误人子弟的,但是书籍材质比较珍贵,存放个几百年,都不会有虫蛀。”

      阿良摘下小葫芦,灌了口酒,“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本书里已经生出了几只蠹鱼,当然你们肉眼是见不到的,此物属于世间精魅之一,极其细微,游曳于字里行间,恰似江河活鱼,蠹鱼以书本字蕴含的精神气作为饵料,长成之后,最大不过发丝粗细,世间蠹鱼种类繁多,那本书里的品种普通,可若是拿出手卖给喜好奇的达官显贵,怎么都该有个三千两银子吧,所以是那家书铺最值钱的几本书之一。”

      少年乍舌不已。

      连瞧都瞧不见的蠹鱼,转手就能赚到三千两白银,难道小镇以外的世道,钱才是最不值钱的?

      阿良像是看穿少年的想法,笑道:“等你以后真正踏足修行,就会明白市井百姓眼中的黄金白银,任你堆积成山,开销起来,不过弹指一挥间的事情,说没就没了。话说回来,既然必须花钱如流水,就说明俗不可耐的黄白之物,反而是顶值钱的。”

      林守一点点头。

      阿良笑道:“跟陈平安说这些,他就未必懂。”

      林守一摇头道:“事关钱财,他肯定懂。”

      阿良哈哈大笑,带着少年来到红烛镇河畔,人声鼎沸,少年习惯了家乡小镇夜间的冷清,有些不适应,尤其是每次呼吸,仿佛都能嗅到脂粉气,一开始会觉得香气扑鼻,可闻多了,就觉得有些腻人。

      当两人穿过小巷来到河畔,视野豁然开朗,河水两岸全是厚重的青石板路,莺莺燕燕,欢声笑语,许多美艳女子斜倚高楼栏干,露出白藕似的【创建和谐家园】胳膊,女子衣裙多大红大绿,高楼悬挂一连串的灯笼,映照得那些女子容光焕发,愈发妖冶动人。

      河中大小不一的画舫沿两岸缓行,垂挂竹帘,多是两位女子分坐于小船首尾,外加一人划船,

      比起高楼女子的姿态恣意,大声招徕生意,那些船家女虽然穿着也是春光乍泄,只是神态之间多了几分娴静,

      年轻一些的妙龄女子,像是邻家的小家碧玉,年纪稍长的妇人,宛如大家闺秀。时不时一些高楼女子,还会讥讽谩骂那些争生意的船家女,丢掷蔬果,后者习以为常,多不计较,除非被当场砸中,否则极少起身与之怒目对骂。

      一旦船家女与青楼女子起了冲突,必然惹来一阵男子齐声的轰然叫好,唯恐天下不乱。

      林守一有些头皮发麻,“阿良前辈,我们不是要去冲澹江赏景吗?”

      阿良耍无赖道:“既然是三江汇流,那么这里当然也算冲澹江。”

      林守一无言以对。

      阿良蹲在河边,望着咫尺之外缓缓行驶而过的一艘艘画舫,每次有船家女暗送秋波,或是用软软糯糯的言语打招呼,阿良都会默默喝一口酒,自顾自碎碎念念,林守一蹲下身,竖起耳朵偷听,断断续续听到什么守身如玉、正人君子、色字头上一把刀等,林守一忍俊不禁,得嘞,敢情阿良前辈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

      阿良稍稍转头,望向不远处的一艘小画舫,一位姿色平平的妇人坐在船头,大大方方环顾四周,不像做皮肉生意的女子,反而像是夜游的豪门贵妇,倒是妇人身后划船的二八少女,容颜娇艳。

      阿良站起身,等到这艘画舫临近,猛然掏出一枚扎眼的金锭,“够不够?”

      妇人笑意柔和,不点头不摇头,划船的少女,则眼神发直,恨不得替妇人接下这桩买卖。

      妇人眼神绕过斗笠汉子,伸出手指,点了点少年林守一,“这位小少爷,你可以独自登船。”

      阿良迅速收起金锭,“这小子是穷光蛋,没钱!身无分!”

      妇人柔声道:“我可以不收他银子。”

      少女顺着妇人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满脸涨红的少年郎,唇红齿白,风度翩翩,种子,她亦是羞赧一笑。

      可怜有钱也花不出去的斗笠汉子被晾在一边,满脸匪夷所思,心想这婆娘是眼瞎啊,还是胃口刁钻啊,如自己这般英俊潇洒而且当打之年的汉子,竟然看不中,反而相中了瘦竹竿似的林守一?要是按照这个调调,把更瘦的陈平安拎过来,那她还不得倒贴银子?

      阿良喃喃道:“伤感情了啊。”

      妇人笑望向少年,不知为何,平平姿色的妇人,竟有几分狐媚意味,“不上船吗?”

      林守一摇摇头。

      阿良坐在台阶上,喝了口闷酒,“小子,赶紧登船吧,大不了以后就是没得喝葫芦酒而已。天底下有什么酒的滋味,比得过花酒。你可千万别错过啊。”

      林守一纹丝不动,不过朝斗笠汉子的背影,少年翻了个白眼。

      画舫只得继续前行,后边的同行已经开始催促。

      妇人犹然转头,对少年回眸一笑。

      少年无动于衷,冷冷与她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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