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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灭明-第114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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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转向周宾,“周宾,我在西宁等着为第五百户庆功。”

      “多谢大人,”周宾也是拱手行礼,笑道:“属下会尽快赶去西宁,属下还等着大人给属下募兵呢!”

      “哈哈……”

      “哈哈……”

      在一连串的笑声,李自成一拉马缰,拨转马头,带着自己的亲兵,打马如飞,向着西宁而去。

      回到西宁,李自成赶一连串的喜事。他来不及回家,立即处理起这些令人愉快的公务。

      匠作坊已经用穆青山运回的数百斤生铁,打造了十八支西宁步枪,现在正赶着制造子弹。

      再过两三日,第一骑兵百户的百名【创建和谐家园】回到西宁的时候,用于训练的步枪,会达到二十九支,这会大大提高受训的速度,步枪的数量多了,可以进行战术性训练。

      西宁步枪都是单发的步枪,射出子弹后,需要重新填装子弹,若是在战场,会出现一个空档期,为了弥补这个空档期,达到不间断射击的效果,士兵们需要分为前后三队依次发射,这种射击方式叫做“三段式”。

      李自成是在后世的电影,看到早期欧洲军队之间的战斗,是采用这种方法的。

      原先打造的十一支西宁步枪,属于试验性质的,应该回炉重新铸造,但李自成想要看看这种步枪的射击极限,特别是到底能射出多少子弹后,枪管、扳手等才会出现破损变形,影响射击效果,所以暂时没有回炉。

      第二件喜事,是任二喜回来了,而且带回了一车的种子,足足有二百斤。

      李自成在后衙的小厅召见了任二喜,他先是从布袋拿出一个“土疙瘩”,果然是红薯,暗红色的表皮虽然有些破损,幸好并不严重,应该还能发芽,随后将一个最大的布袋全部翻倒出来,都是红薯和土豆,心不觉大喜,“二喜,你辛苦了!”

      “没有弄错种子,属下放心了!”任二喜提到嗓子眼的那颗心,终于回到胸腔,他拿出一个最小的布袋,“大人,据当地百姓说,这是玉米,不知道是不是大人所说的那个……”

      李自成解开袋口,伸手抓了一把种子,摊开在手掌,不错,正是它,黄灿灿的玉米粒!他正想搂住任二喜,来个“二人转”,想想还是忍住了。

      根据任二喜的说法,他是在福建漳州得到这些种子的,当地的百姓,主要用这些来喂猪,虽然也有百姓当做粮食,但食用的人很少,因此价格及其便宜,他当时买了一千多斤,也没花数两银子,主要是运输不便。

      在翻越蜀道的时候,因为担心陕西的盗贼,他没有从嘉陵江游直达渭水,而是从嘉陵江支流白龙河的源头翻越了大量的羊场小道和峡谷,再沿着黄河东岸,从贺尔加渡口过了黄河,种子多有遗失,回到西宁的时候,只剩下两百斤了。

      三四个月的时间,虽然有些长,但西宁与福建漳州不知隔了几千里,而且还有大量的山间小道,完全需要步行,能平安回来不错了,李自成道没有责怪的意思,“二喜是沿着长江南下的吗?”

      “是,属下先是去了成都,然后乘船东下,从南京燕子矶弃舟登陆,一路南行,终于在福建漳州找到这些种子……大人,沿江东下的时候,是顺水不几日便道,但返回的时候是逆水了,不但江船走得慢,价格也贵得多,”说到这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些碎银,双手奉,“大人,这是剩余的盘缠!”

      李自成扫了一眼,足有十余两,却没有接过,“二喜,这几个月,你和兄弟们都辛苦了,这些银子,当是给你的奖励吧,要知道,从江乘舟,实际是很危险的!”

      “大人……”任二喜待要说些什么,但想到大人已经发话了,遂咬住嘴唇,忙叩头谢恩道:“属下多谢大人……”

      打发了任二喜,李自成想到一个问题,那是交通,现在的西宁,完全是大明的边陲,地处黄河游的西岸,和陕西隔着黄河。

      从军事说,有了黄河这道天险,只要守护好有限的几处主要渡口,朝廷是有再多的大军,也难以进入西宁,但对于正常的商业交流,交通是极大的阻碍了,特别是和江南富庶之地的联系,被大量的山川河流所阻,通行极为不便。

      蜀道之难,自李白之后,天下尽人皆知,但西宁与江南的联系,却不得不借助蜀道,除非敢大着胆子穿过京师附近重兵云集之地。

      如果没有便利的交通,即便西宁将来能生产出高额垄断利润的商品,利润的绝大部分,也会在路途白白消耗掉。

      西宁与江南之间,究竟有哪些通道,或者说,一旦越过黄河,东出陇右,陇右与江南之间,是否有宽阔的大道,李自成一丝不知。

      哎!李自成轻轻叹口气,大明的国土虽然庞大,但山地众多,交通严重受限,特别是西部和南部,像蜀道这样难以通行的,实在不是少数,看来,以后得关注附近的交通状况了。

      他又将书房堆积的来自各地的讯息浏览一遍,方才离开书房,回到家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申时了。

      高桂英率领众女像是众星伴月似的,将李自成迎入正厅,也是宋玉莲与陈秋蝶一直居住的那幢院落。

      李自成刚刚落座,陈秋蝶便抢着泡茶,而宋玉莲缩在高桂英的身后,微微颔首,低声道:“大人一路劳顿,婢子这去做饭,一会便好!”也不待李自成回话,便离开了厅堂,将时间留给郭桂英等一众妻妾,她这个没名分的人,还是做她婢子的本份工作。

      “哈哈!”李自成笑着让众女都是落座,目光扫视了一遍,陈秋蝶的倒是看不出变化,而孙梦洁的身子已经出落得有型了,虽然穿着一件宽大的罩袍,但隆起的腹部,还是十分明显,整个脸蛋都是洋溢着母性的光环,浅浅的,轻轻的,连微笑都怕惊着腹的胎儿,与陈秋蝶的轻佻,形成鲜明的对。

      倒是高桂英的身子养眼些,她已经被李自成定为正妻,言行之间不知不觉在培养一种属于正妻特有的端庄,加会些棍棒之术,又过战场,端庄之,自有一股飒爽之气。

      “桂英,这些日子,家还好吧?”

      “姐妹们都很好!”高桂英微微点头,目光却是一刻也没有离开李自成的脸面,似乎李自成的脸有着一股躲避不开的磁性。

      “大人,给我们讲讲战场的事吧,大人这次杀了多少蒙古人?”陈秋蝶将胳膊支在方桌,用小手托住下巴,目光也是定在李自成的脸。

      “战场?战场有什么好讲的?我们的骑兵一到,蒙古人乖乖地停止攻城,转身跑……”

      “这完了?”高桂英哪里肯信,在她的心目,蒙古骑兵来去如风,战斗力极为强悍,绝不会这么容易认输的。

      “也没完,”李自成笑笑,脸显得特别轻松,“我们派出骑兵追出二十里,然后蒙古人才完了——死了八成。”

      本书来自

      第205章 六朵金花

      “八成?”孙梦洁的大眼睛里水银晃动,似是不信,“蒙古骑兵不是挺能打的吗?”

      “那要看跟谁打了,”李自成隔着陈秋蝶,伸手在她脸抚了抚,“你家先生,可不仅是学堂的先生,在战场,也是蒙古人的先生!”

      “噗嗤!”陈秋蝶笑得牙齿都露出了一小半,和她平日一样,一点淑女的风范都没有,而孙梦洁却是红着脸,预备将李自成的大手拿开,结果被李自成翻过手腕,拨弄几下,却是握住了李自成的大手,还将脑歪在面,微闭着双目,有些陶醉了,“先生真是厉害,看这些蒙古人,以后还敢来打什么草谷!”

      陈秋蝶微微扭动身子,蹙着眉道:“这个故事一点也不精彩,还不如学堂里的那些故事有趣!”

      “自成在学堂不是授课吗?怎么还会讲故事?”高桂英还以为李自成在学堂搭讪这些不谙世事的女学子,自己当时是被他这样勾搭的,不禁微微有些不满,“有什么好听的故事,自成,现在说来听听!”

      “学堂里的故事呀,的确是精彩多了,不过洁儿与蝶儿已经听过了,也没有了味道,”李自成拍拍高桂英的膀子,“等晚,晚我们单独相处的时候,再说给你听!”

      高桂英岂能不知道李自成的意思?当着孙梦洁与陈秋蝶的面,竟然说这样的浑话,不禁狠狠狠狠剜了他一眼,随即低下脑袋,含羞一扭,不敢再看李自成一眼。

      李自成哈哈一笑,“好了,我要洗个热水澡,这是我的家,不能将战场的暴戾之气带回家!”

      “大人,婢子服侍你吧!”陈秋蝶年龄虽小,这时候差不多已经是【创建和谐家园】了,很多服侍李自成的事,已是无师自通。

      “你?”李自成瞳孔微张,紧紧盯住陈秋蝶,直到她忸怩不安,方道:“你和洁儿都是有身子的人,暂时不用服侍我了,去,帮我准备一些热水!”

      陈秋蝶悻悻离去,不过,能帮助大人准备温水,也是好的,还不是一无所用。

      服侍李自成洗澡的人,只能是高桂英了,她也知道李自成的意思,但她是正妻,不能像孙梦洁、陈秋蝶她们那样胡闹,便道:“自成,让小梅和小兰服侍你洗澡吧!”

      李自成想了想,便点头同意了,家这两个婢子,尚未服侍过自己,一向都是在孙梦洁那儿服侍着,陈秋蝶虽然也有了身子,一来时间尚浅,身子尚能活动自如,二来有她娘照应着,倒是很少依赖小梅和小兰。

      这时已经是初夏,洗澡水不需要太热,不一会儿便准备好了,李自成来到浴室,小梅和小兰已经在等他了。

      两个小婢都换了短衫短裙,小梅一身淡黄,小兰则是一身纯白,短衫相当于无袖裙,腰间用一根布袋束了,短裙刚刚过膝,差不多是后世的七分裤的长短。

      也许是第一次服侍男人洗澡,见到李自成,两人的脸都是微红。李自成试了水温,刚刚好,便褪了衣裤,钻入温水。

      小兰拿起李自成膀子搓洗的时候,手指微微颤动了一下,李自成闭双目,靠在木桶边缘,倒是不客气地吮吸着她们身的处子清香。

      许是宋玉莲要讨好李自成,这两个小婢虽然算不得倾国倾城,却也是相当俏丽,特别是小兰,每次见到李自成的时候,都是低眉顺目,一副羞羞的样子,让人不禁生出一些怜惜,这也是李自成同意让她们服侍洗澡的原因。

      如果说小兰是一朵静室的幽兰,适合在心平气、气定神闲的时刻静心赏阅,那小梅是一朵盛开在广场的鲜花,活泼、开朗,将自己的任何一点快乐,都会毫无保留地挥洒给别人,与小兰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韵致,似乎也小兰成熟些。

      如果一定要作何较,李自成更喜欢小兰的幽兰气质,若是在外面疲劳了,回到家,小兰本身是一味放松剂,而小梅则是能调万口的鲜花。

      “啊?……”李自成忽地打个喷嚏,心不觉一惊,天主呀,我只是想想,也没动手,难道也会违背天条吗?老子又不是天主【创建和谐家园】。

      再说,这里是大明,不是欧洲,大户人家的婢女,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在人才市场买来的,另一种时候附近的百姓,因为家贫,将家的女儿放在大户人家做工,指望挣得一些零散的银子。

      这些婢女的结局,主要有三种,一是给家的老爷少爷做小妾,特别是买来的那一类;二是到了婚嫁的年龄,回到父母身边,再找个人嫁了,这主要是做临时工的那一类,当然,即便这一类,如果被家主看,取过来做小妾,她们的父母也没有拒绝的权利和理由;还有一种,结果是最惨的,是先被家主睡了,然后再卖去青楼。

      李自成不会做缺德的事,第三种选项是不会出现在自己家的,所以婢女的结局,只有前两种了,只要看得眼,将来会给她们一个合适的名分,如果实在看不眼,将来只有让她们嫁人,或是转手出售,不过,这可能性不大。

      然而,小梅与小兰,现在年龄还小,甚至陈秋蝶还小,李自成暂时不会打她们的主意,最多只是在洗澡的时候,因为无聊,脑子想想而已,留在家,她们也跑不掉,迟早还是他的。

      刚才天主的一个警告,让李自成转了思绪,既然这两个小婢暂时不能多想,那想想高桂英她们,这总是天经地义的事吧。

      家的几个妻妾,李自成最喜欢的是孙梦洁,她是带露的白色芍药,纯洁、典雅、得体又有主见,常常惹人怜惜,见了忍不住想亲一口,却又不忍过度摧残,陈秋蝶肌肤娇嫩,有着大小姐的底色,娇媚、慵懒而又略显任性,却又不似大小姐般矜持,总是瞪着两汪如泓的眸子,永远喋喋不休的样子,倒像是被微风掀起一角的万朵绿叶做衬托的睡莲。

      高桂英原本是山间的野菊花,胜在清素,又有几分自然地野性美,现在做为正妻,越来越端庄,倒是向牡丹靠拢,不过,她出生并不高贵,又在军营生活了一年多,牡丹的富贵之气,只是有些若有若无的影子,最多也一朵牡丹的花蕾。

      而宋玉莲,李自成倒是没想她是什么花,一定要找一个相称的,棉花更合适,温暖、贴心、会照顾人,如果不是身份的转变,洁净白皙肤若凝脂的脸蛋,永远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倒像是深山里一尘不染的百合,不过,现在不同了,婢子的身份,已经深深地印入了她的血液与骨髓……

      小梅和小兰已经将李自成的半身洗净,但木桶较深,李自成坐在桶底,热水几乎淹到颈脖,她们的小手却是够不到最下面。

      两个小婢对视一眼,小梅点点头,乖巧地褪了衣裤,钻入桶内的热水。

      李自成虽然一直闭着双眼,却也能感受到小梅的入水,便道:“小兰也进来吧!”

      小兰面一红,幸好大人没有看到,她犹豫片刻,终于还是一咬牙,慢慢褪了衣裤,跨入木桶,将身子缩在温水。

      她低着头从李自成的右侧向下擦拭到了腹股沟的位置,再不敢向下,而是向右一偏,转向大腿的方向。

      小梅在左边擦拭,到了紧要处,迟疑了一下,却是将李自成最为隐私的部位,擦拭得干干净净,尽管她小兰老练成熟一些,却也不免呼吸沉重起来。

      李自成张开双肩,分别按住她们的柔嫩的双肩,“小梅、小兰,你们辛苦了,休息一会吧!”

      “这是婢子应尽的本份,婢子不累……”小梅话未说完,却发现李自成的大手,已经从她的前方滑下,直至胸前……

      她身子一震,却不敢反抗,心又喜又羞,大人平日似乎都不正眼看她一眼,今日却是……她干脆闭双目,靠在李自成的肩头,任大人施为。

      李自成的双手分别拨弄着小梅与小兰的棉桃,发觉陈秋蝶的还小还硬,也没了兴致,把玩了几下,忽地睁开眼,道:“小梅、小兰,晚饭怕是好了,我们赶紧起身吧!”

      “是,大人!”

      小梅微微有些失望,不过,这是第一次,只要大人对她的身子有兴致,迟早都会有机会,小兰却是明显的面色一松,慌不迭逃出木桶。

      小兰正准备擦干身子给自己穿衣,却被小梅用眼神止住,没办法,只得羞羞答答与小梅一道,光着身子先合力将李自成搀扶出木桶,她几乎闭着双目用棉巾将李自成的身子擦干,又换清爽的衣服,方才背过身收拾自己的身子,穿好短衫短裙,再罩一件长袖衫裙。

      两个俏丽的婢子,随在李自成的身后,回到厅堂,宋玉莲果然已经将晚饭准备妥当,只等着李自成享用了。

      当日晚间,李自成为兑现“陪伴六个晚的”诺言,弥补因蒙古人入侵打断的时间,继续留宿在高桂英的房。

      本书来自

      第206章 烦劳

      第二天起床后,李自成立即让何小米去请梁成,自己则来到操训场小跑了几圈,直弄得身子微微发汗方才回到后衙的家。

      刚吃过早饭,梁成已经来到后衙的书房,李自成三步并两步来到书房,“成,来得真早,差点连早饭都来不及!”

      “不是自成你急招,我哪敢来得这么早?成天忙得头昏眼花的,”梁成哈哈一笑,“听说自成在三角城打了漂亮的骑兵战,蒙古人几乎被全歼,怎么样,没累坏吧?”

      “没有,没有,不过几百里路而已,”李自成在主位落座,让何小米茶,“成是个大忙人,我也直说了,次给你的数百陕西流民,现在怎么样了?”

      “他们呀,”梁成顿时头痛,“现在早过了春耕的季节,只能让他们开垦一些土地,留待秋季耕种,”顿了顿,又道:“自成,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这些流民,卫里还要用粮食养着,陕西那么多流民,我们养得起吗?”

      “能养一些算一些吧,其余的流民,眼不见为净,”李自成悠悠地道:“其实,也不算白养他们,立功不是从他们当募了士兵吗?他们现在垦了多少土地?”

      “他们被安置在西宁周围的河口、东升、望溪三个庄子,庄子周边的土地,差不多都开垦出来了,应该不四十亩。”

      “这是他们的用处,”李自成笑道:“二喜从江南带回了一批农作物的种子,亩产能达到两千斤,正好让他们下种和管理。”

      “两千斤?这么多?”梁成的嘴巴顿时像是进食的河马,双目似两盏黑夜燃烧的灯笼,“自成,这是什么作物?可靠吗?”

      西宁地处边陲,土地贫瘠,雨水稀少,粮食产出向来不高,以小麦计算,每亩能有两石的收成,是非常不错了,大约是两百斤稍多点,而这些作物竟然达到两千斤,足足是小麦的十倍,如果不是李自成已经创造过一个个的迹,打死梁成他也不信。

      即便此话出自李自成之口,他还是有些不信,因为他从未听说过江南有什么作物,能有如此的产量。

      “哈哈,这才是开始,种植技术可能不过关,产量可能无法达到最大,不过,一千斤绝对不成问题,”李自成低头品着茶水,直接忽略了梁成有些夸张的表情,“这些都是粗粮,不得白面馒头,但对于百姓来说,至少可以糊口,不至于饿死。”

      李自成曾经在小说看过,陕西连着数年大旱,庄稼几乎颗粒无收,灾民饥不择食,在饿极了的情况下,不仅卖儿卖女、易子而食,更有一些百姓,将燕雀啄食的红泥吞下,指望着红泥里面的少许营养,但红泥却是不能消化,亦不能正常排出体外,最后腹胀而死。

      与红泥、树皮、草根相,红薯、土豆、玉米这些农作物,营养价值的确不大米、小麦,但主要主成分还是淀粉,能保障人体所需的养份,仅仅是为了活命,应该不成问题。

      这些作物原产于美洲,被西班牙和葡萄牙人带入南洋一带,刚刚开始传入大明的沿海地区,它们不仅产量高得惊人,而且种植技术和对土地的要求非常低,无需良田,是种植在山间地头土旮旯,也能获得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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