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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梯血祭-第110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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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声音哽咽的说:“殿下,我以34年追随陛下的名誉起誓,我哈坎苏克说到的一定做到!只是现在……恐怕只能先委屈殿下了,这一连串深痛巨创,赫梯帝国……真的再也禁不起更多纷争了。”

      赛里斯暗自叹息,终于喝令卫队收起刀剑,随后也扔掉手中刀。那个时候,如果他能看到已在城外徘徊却因全城【创建和谐家园】根本进不来的萨莉,如果能了解半点真相,或者知道接下来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他,又怎么可能如此轻易的放下手中刀?!

      NO.228 奴隶

      埃及,阿玛纳城外的采石场,凯瑟王子自从被卖到此地做苦工,就被大家称作瓦格力,在埃及语中就是硬石头的意思。这样叫第一是因为自到来后几乎很少有人听到他说话。第二就是因为他对闷棍匪夷所思的承受力——在埃及,因天气炎热外伤极易感染,致死率太高,所以监工看管奴隶都不用皮鞭,而是用表面磨光磨滑的粗木棍,不管怎么打保证不破皮,但是威力绝对比皮鞭更甚。比小孩胳膊还要粗的闷棍,通常一棍子下去就能让人半天爬不起来,哀声惨叫不可避免,可是偏偏王子成了例外,任凭多少下永远听不到回音,打他简直就像是在打一块硬石头。

      装硬气吗?监工最不吝于摆平的就是这种家伙,做工时格外刁难,下手时格外阴狠,打!再打!早已习惯作威作福的监工偏就不信这个邪,看他能坚持到什么时候!不叫吗?有本事到死都别叫!王子没打算死在这种人手上的,惹急了,干脆抢过木棍‘咔嚓’一声掰成两截!

      监工气急瞪眼:“混帐东西,想造反?!”

      王子看着他,自到来以后第一次开口说话:“只要你过来,断的就是你的脖子,你信么?”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那种犀利的眼神,还有平淡到近乎冷酷的声音实在充满威慑。监工真就不敢冲过来了,但是要他咽下这口气是万万不可能的。第一天收工时,吃了亏的工头就叫过奴隶中一个堪比大猩猩的魁梧黑人,特别交待他要好好‘照应’这个新来的。

      黑皮肤的努比亚人显然是个有‘地位’的头目,收工后所有人都要重新钉戴手铐脚镣,唯有他不戴;回到奴隶睡觉的窝棚,他也是占据最大最干净的一方草席,到了开饭时间,更有三五个奴隶点头哈腰伺候他。努比亚人冷冷看着窝棚角落那个新来的,开饭时间,大桶面饼抬进来,所有人都一窝蜂似的冲上来抢,唯有他不动。窝棚里一个经常受欺负的希腊奴隶好心替他捡一块递过去,他也不理人家,拿过面饼咬一口,眉头一皱就直接扔回食桶,一人一碗的菜汤更直接泼出去浇花了。哼,架子不小么,努比亚人看得不顺眼,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收拾他的念头。

      超负荷体力劳动一整天,要说不饿肯定是假的,但要一个贵为王子的人吃下这种割嗓子的糟糠饼还有闻一闻都令人作呕的混浊菜汤简直比登天都难。在王子眼中这哪里是人吃的东西,恐怕喂牲畜都有虐待动物之嫌。

      真的,活到今天他不曾体验过这种难受的滋味,上一次洗澡还是在卡迭什要塞开战前夜,如今想来似乎都已成久远的记忆。脏!味道不用提,就连皮肤本来的颜色都快看不清了,自从流落以来他几乎没睡过一个整宿觉,全身上下好像就没有一个地方不在痒,当他第一次在头发里发现白花花的小腻虫,根本不知道那就是传说里的虱子!

      凯瑟王子直到现在才发现那头狼有多么阴损,要他受这种罪实在比直接杀了他更恶毒千百倍!切齿痛恨之际,他实在忍不住要诅咒这个叫埃及的鬼地方。不是说埃及人超级爱干净吗?一天至少洗两次澡,三天就要刮一次体毛,怎么到了奴隶这里就全都作废了?那些监工官吏难道不是埃及人?就不怕四处横行的虱子跳蚤一不小心跑到他们自己身上去?

      今夜,王子依旧无法入眠,思绪在静夜中飞窜,他想到了迦罗,想她此时此刻在做什么,她过得还好吗?是否也会像他这样在静夜中思念过往?水泉另一边……他忽然很想知道,那个相隔3400年没有奴隶的世界,连寻常百姓都能随时吃到奶酪,甚至是百般挑剔品质成色的地方,究竟会是怎样的天堂?

      王子就这么胡思乱想着,那个时候他并没有特别担心国内局势,因为他知道,就算自己回不去了还有赛里斯!同样出色的兄弟足以挑起这副重担,只要有他在,稳定大局就不是问题,再加上苏毗乌利一世国王31年震慑四方的威名,埃及是断然不敢对赫梯做什么的!而至于拉美西斯……哼,有法老压在头上他就别想为所欲为!52岁的海伦布可不会任由他挑战强邻,对武将出身的法老而言,稳固王位才是第一位,任何有可能出现的威胁都必须扼杀在摇篮中!他毁了自己,真要理论起来究竟是大功还是在给埃及招灾,恐怕都还很难说啊。

      王子一路想着,朦胧中渐渐有了睡意,而就在这时忽然一阵锁链响动,他手脚的镣铐竟被人扯住,整个人也因此四肢张开被死死摁在地上。王子吃了一惊,抬起头就看到那个黑皮肤的努比亚人缓缓走过来,他舔舔嘴唇露出森口白牙的笑容:“身材不错,一看就是当过兵的。在军队里玩过吗?有经验最好不过。”

      王子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努比亚人忽然解开缠腰布露出黑乎乎的下身,随后竟伸手要来解王子的!

      “嘿,但愿你的家伙别太小,否则就不好玩了。”

      王子勃然变色,他总算明白了,也因此顷刻大怒。手脚发力忽然就挣开钳制,下一刻粗重镣铐已经狠狠抽中努比亚人玩乐的‘家伙’!黑人头目发出歇斯底里的惨叫,捂着要害缩成一团,此刻四五个帮凶一窝疯的涌上来,只可惜来一个倒一个,笨重镣铐在王子手中分明变成犀利武器。骚乱惊动看守,三五个埃及兵冲进来:“干什么?!想造反吗?”

      他们似乎达成默契一般,对真正的闹事者不闻不问,直接将王子拘押在地。努比亚人总算从剧痛中缓过劲,重新站起身恶狠狠走过来,挥起铁拳就将王子打翻在地!他对看守使了个眼色,兵丁因此很配合的退出‘游戏’。努比亚头目指节咯咯作响,咬牙道:“瓦格力?呸,想在我这里做硬石头,除非你真有这个本事!”

      王子抹掉嘴角鲜血,实在忍不住露出轻蔑笑容。而就在这时,窝棚一角那个曾给王子递面饼的希腊奴隶忽然开口说:“嘿,旺迦狄姆,好心劝你一句别闹了,你可不是他的对手。”

      旺迦狄姆显然是努比亚人的名字,他恶狠狠回头瞪过去:“马格休斯?他妈的,这里什么时候有你说话的份?”

      叫做马格休斯的希腊奴隶两手一摊,居然用一种风风凉凉的语气说:“你不听就算了,反正我只是想提前声明观点,免得事后再说,被当作是在拍新霸头的马屁。”

      新霸头?!

      这个字眼让窝棚里几十号人都骚动起来,开玩笑吗?旺迦狄姆在整个阿玛纳都是出名的大猩猩,论块头也不可能输给这个新来的呀!旺迦狄姆被彻底激怒了,他责令众人谁也不许插手,哼,他坚决不信这个明明矮上一头的家伙会有这个本事!

      胜者为王!这是雄性世界确立地位最原始的法则!王子欣然应战,纵然饿着肚子体力不佳,但要扳倒这个大猩猩……嘿,在他眼里这分明就是找死!以为打架只要有蛮力就能行?任何时候做赢家都是要用脑子的!攻击不在狠,而在准!什么部位能让对手最大限度失去反击能力,这才是制胜关键!专攻麻筋软肋,几招下去旺迦狄姆两条胳膊就抬不起来了,让他跪就得跪,让他倒就得倒!片刻功夫大猩猩已毫无反击之力,粗重镣铐勒上脖颈,此时此刻任何人都看得出,只要他愿意,勒断脖子不过是举手之劳!

      王子放开镣铐,旺迦狄姆倒在地上一阵猛烈咳嗽,很长很长时间窝棚里鸦雀无声。奴隶们面面相觑,分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眼冒金星的旺迦狄姆半天站不起来,坐在地上直勾勾瞪着打败他的家伙,复杂的表情难用笔墨形容。不知过了多久,他狠狠一锤地咬牙道:“妈的,你赢了,老子认输!从今往后这里你说了算!”

      王子斜眼看他一眼,哼,玩的恶心东西,倒也并非全无血性。

      从第二天开始,几百号奴隶的风向标就变了,这实在让一心整治新人的工头大吃一惊。马格休斯凑到身边对王子说:“还要提醒你一句,奴隶中的霸头,必须和监工一条心才能真的成为霸头,你明白吗?”

      王子看他一眼,他忽然发现这个全身没四两肉的家伙,居然有一颗精明贼滑的脑袋。不是吗,和大猩猩那场架根本和什么霸头之争毫不相干,如果不是他那番提前说辞在不知不觉中来了个偷换概念,就算旺迦狄姆输了,人们也未必就会把他视作新霸主。换言之,眼前的结果根本就是他一手促成的。

      奴隶每日的劳作异常艰苦,要戴着手铐脚镣步行十几里到达山中石场,用极其原始的工具开凿山石,从山体剥离的岩石动辄重达几吨,奴隶们要将之切割成规则形状、然后搬运下山,可以想见工作量有多么繁重浩大。饥饿、劳苦,难以下咽的饭食终究还是要吃下去,但这些显然不够,十几天下来,王子已经明显感觉到精神体力都在迅速衰退。看看周围面黄肌瘦的奴隶,长此以往,用不了多久他也会变成这副模样!心里的警钟明确提醒他,这样不行!慢性【创建和谐家园】一般的摧残,最终结果会让他连自保的能力都彻底沦丧!时至此刻,他终于明白马格休斯的提醒,黑猩猩旺迦狄姆已在此做工三年,他为何能保持强壮?是不是与工头一条心,差别已清晰的摆在眼前!

      中午短暂歇工的时候,王子看着不远处颐指气使的工头,暗自揣测有什么办法能令现状改观。走过去低头?哼,做梦都不可能!那除此之外……

      长着鹰勾鼻子的工头和几个监工聚在一起,在午休时分喝着小酒——那是埃及人最爱的啤酒,麦香味甜,酒精度不高,大多数人都会拿来当饮料喝。笑骂闲聊的时候,周围林子里扑楞楞飞过几只山鸡,工头看到了,哼道:“妈的,要是能抓一只来下酒……”

      王子露出一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浅笑,是,这些山鸡徘徊在石场左近根本不怕人,但想逮住它们也基本是妄想——野生动物的生存能力本就很高嘛!看到这一点他立刻行动,找来两块重量大小都很相近的石头,差不多鸡蛋大小,随后从工地里截取一段麻绳,比一比大概手臂长短,两端分别绑住石块。马格休斯凑过来问他在干什么,王子也不理,等到工具做好了,就站起来目不转睛盯着工头背后的山林。

      工头等人注意到这边异样,嬉笑戛然而止,指着他大喝道:“他妈的,看什么看!”

      王子根本不理会,忽然就抡起麻绳——这种工具按照学名是叫‘投掷绳’,两端石块负重,用的时候只要抓住麻绳中间抡起来,带动石块一起转动,由此形成强大的回旋离心力,等到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乍一脱手就能远远飞出去,从而羁绊捆绑住敌人或猎物。

      王子对一切呼喝充耳不闻,抡动绳石越转越快,工头等人都看得有些害怕了:“瓦格力,你……你想干什么?停下!”

      忽然间投掷绳脱手而飞,眼看直挺挺向着自己飞过来,工头等人不由吓得尖声掩面,谁知绳石自头顶飞过,下一刻,身后林子里就传来山鸡悲鸣。一只足有四五磅重的大山鸡,刚要扑楞翅膀离开枝杈,就被飞来绳石结结实实打下来!砰然落地,任凭如何挣扎都挣不开绳索捆缚。工头等人看得目瞪口呆,转过头就听到王子冷淡的声音说:“送你的。”

      对于他们这种工头小吏,野味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奢侈大餐,通常也只有赶上重大节期才舍得去市场买一只,而市场上除了风干腌肉,最新鲜的货色也都死了一两天,论到这种现杀现尝的美味,啧啧啧,除非改行当猎户,否则谁能有这种口福?

      从那以后成了习惯,每天都会有山鸡下酒,多余吃不了的还能拿到城里卖钱。工头由此态度180度大转弯,再没有一记闷棍敢抡到他头上,日常劳作更是大把放水,就算什么都不干也不会有人管。享受美味的时候,工头还会凑过来套近乎:“喂,瓦格力,你从前当过猎户?”

      “是,当过。”

      王子淡淡的应着,他现在俨然成了名副其实的新霸头,只是级别实在要比从前的黑猩猩旺迦狄姆高多了。他要求洗澡,要求住单独的干净草棚,还有每日饮食,用野味换取监工们的口粮,虽然也没好到哪里去,但终究能算是人吃的东西。

      数百号奴隶无不投来羡慕的眼光,如今彻底失去地位的旺迦狄姆更是满脸愤愤,没办法,谁让工头为了‘讨好’这个大餐+外块的保障,就开始收拾曾经冒犯过他的家伙,美其名曰为他出气。哼,随便吧,反正事不关己,王子也懒得搭理。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几天,石场周围就再也看不到半只山鸡的影子——这些精明畜牲显然是长了记性,纷纷转移阵地跑走了。工头犯愁了,这几天贩卖多余山鸡的钱就足够他一个月的薪饷,这么诱人的外块不会就此说再见吧。他让王子再想想办法,结果换来一声冷笑:“天天吃鸡你就不觉得腻?给我一杆标枪,放我到林子里,保证会有更好的回报。”

      工头吓了一跳:“那怎么行?你要是跑了不得害死我?!不行!绝对不行!”

      王子一声叹息:“跑?如果想跑早就跑了,这个世上已经没有能再回去的地方,无国无家,我还能往哪里跑?难不成跑进山林做野人么?”

      冰蓝色眼中浮现悲伤,工头看着想着,似乎有些动心了:“那……必须有人跟着你,而且……我可没有地方弄标枪,只能你自己做。”

      行,自己做。削制木棍,入山捕猎,可是好几次都让跟从的监工闹出动静惊了猎物,所以王子干脆甩开他们。山林回转忽然就找不到人影,监工立刻吓坏了,就在他们满心慌乱要回去报信的时候,谁知王子却赫然扛着一头麋鹿重新现身。

      至少有一点大家相信了,他如果想跑的确是有办法跑掉的。几天下来,工头干脆不再让人跟从,因为每到日暮收工时分,他都一定会很守信用的带着猎物回来。

      这一天收工后,王子随从队伍回到城外驻地,就发现四处弥漫着一种仿佛过节般的热闹氛围。监工送来晚餐时笑嘻嘻告诉他:“喂,瓦格力,你这个赫梯人听说千万不要哭啊。伟大之王向所有城邦发出喜讯,我们的大将军在叙利亚,把赫梯十几万大军打得哗啦惨败啊!就连你们那个号称‘百人斩’的三王子,嘿嘿,都被我们的大将军杀死啦!”

      王子懒得理他,十几万?开赴叙利亚的大军一共只有五万人,要吹牛也该有个限度吧!真要派出那么多人马,国内岂非都要被掏空了……

      等等,他忽然心里咯噔一下,看样子拉美西斯打了胜仗是没错的,而自己‘阵亡’也的确没有错……想到这里他不由面色一变,军心!他太清楚一旦乱了军心意味着什么!难道说……是因为自己不在,结果五万人马都被拉美西斯打败了?那么……

      王子霍然而起,他忽然想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苏毗乌力一世国王陛下!对于这种出乎意料的惨败父王岂能善罢甘休?十几万?难道说……是父王派了援军?那么埃及人这样大肆宣扬胜利意味着什么?凭海伦布万事求稳的作风,难道他不担心赫梯的报复?还是说……他已经确信赫梯没有了报复能力?!

      王子一把揪住监工细问通告文书是怎么说的,援兵!父王果然派出援兵,整整七万人啊,居然也被打被了!而且……竟然是赫梯主动停战!王子的心被彻底震乱了,怎会这样?凭父王的性格怎么可能主动撤兵?那除非……是败到不可收拾,已经到了非撤不可的境地?!那意味着什么?难道拉美西斯不仅打败了他,就连英雄一世的父王也都败在他的手上?!那头让他耿耿于怀的埃及狼,真会有如此超凡的能力?!

      NO.229 智者

      振奋人心的喜讯通传四方,法老因此颁布特赦令。死罪免死,轻罪出牢,举国的奴隶也因此得到特别恩赏,歇工三日还能改善伙食。人们因此欢呼雀跃,只有王子独坐一隅说不出那种心痛的滋味。从卡迭什中箭落崖,到今天满打满算还不到三个月,这么短的时间,以帝国之强,前前后后十二万大军居然就落到惨败?!这让他怎能不垂泪?!数算立国三百年的征战史,赫梯何曾遭受过如此重创?这是耻辱啊!是愧对祖先的奇耻大辱!

      伤心时刻,希腊奴隶马格休斯忽然走进他的窝棚,王子连忙转过头去,他不想被人看到眼泪,可偏偏就是没办法止住。

      “出去。”

      冷声喝令,马格休斯充耳不闻,坐到身边忽然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问他:“你是在为故乡伤心呢?还是在为那个阵亡的三王子难过?”

      王子根本不理,马格休斯笑了笑:“知道吗,见你第一面我就很吃惊,我不敢相信,觉得一定是自己搞错了,但是现在……终于能肯定我的确没搞错。”

      王子心头一震,这才转过头:“什么意思?”

      马格休斯又笑了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别看现在模样凄惨,我曾经是个学者呢,服侍迈锡尼城邦的主人。奉城主之命,大概三年前游历到过哈图萨斯,那个传说中的三王子,我曾经有幸在街上见过他。”

      王子吃了一惊,努力搜索记忆,三年前……的确有迈锡尼的访问团队到过哈图萨斯,但是……他不记得曾经见过这家伙啊。

      马格休斯嘿嘿一笑,感叹道:“传说中赫梯女子最爱的三王子,啧啧啧,风流倜傥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够相比,在街上遇见的时候,看到仆从驾着马车,他自己居然就扛着一个女人,后来才听说,原来是把祭祀用的祭品抢回来做妃子了。”

      王子暗骂一声该死,几乎是逃避的扭过头去,冷声道:“扯谎也该有个限度,你是学者?哼,服侍城邦的学者怎么可能沦为奴隶?”

      马格休斯眨眨眼睛:“连王子都能沦为奴隶,何况是学者?”

      王子不吭声,马格休斯忽然变得严肃起来,居然很认真告诉他:“我说这些,不是想【创建和谐家园】你,更没打算出卖你,我只是觉得……与其在这里垂泪,为什么不回去做点什么呢?你如果想离开的话是一定有办法做到的,不对吗?”

      王子还是不吭声,眼神在无声中黯淡,回去?!王子被俘乃奇耻大辱,自古以来就没听说有一个曾经被俘的王子还能担当重任!这关乎国家的脸面和荣耀,战死,至少还有尊荣可言,但如果活着回去……除了沦为天下邦国的笑柄又还能做什么?

      一声叹息透出无限落寞,他知道,从睁开眼看到拉美西斯的那一刻,他的人生就已经完了,一朝铸就千古错,在名誉尽毁的今天,他又怎能指望再翻身?

      三日歇工过后,奴隶的生活还在继续,王子依旧每日进山为那些不值一提的小头目猎杀野味。每当猎物倒地,他总在第一时间割开咽喉,痛饮一番还是滚烫的兽血——这是他不沾肉食却保持充足体力的秘诀。可是啊,纵然保住这份强健体魄,他又能用来做什么?每当思及于此王子就没法不心痛,他的万丈雄心啊,心中尚未实现的宏图大业就这么通通化为泡影,他不甘心!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最眷恋的土地已经注定没有办法再回去,流落异乡,那么无论是奴隶、小民,或者其他任何身份对他又有什么意义?

      四顾无人的荒野山林,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能尽情发泄积郁满怀的愤懑和绝望。有好多次,他都已经用锋利长矛对准自己的咽喉,真的,与其这样活着忍受屈辱,倒不如一死来个痛快。可是……每当想到拉美西斯,想到那头埃及狼现在得意的样子,他又说什么都咽不下这口气!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把长矛扔到一边,王子颓然倒地,仰望头顶日光斑驳的枝杈,整个人似乎只剩一具躯壳。头脑中空洞茫然,过往的一切仿佛都在远去,没有现在,也不再有未来,他的人生……已经什么都没有。

      “世间没有谁,会真的一无所有。”

      骤然而起的声音让王子一惊,寻声看过去,发现不知何时不远处竟出现一个老太婆,她拿着铲子在树根下挖着什么,挖出来的东西擦掉泥土,原来是入药用的植物根茎。老太婆身裹一件邋遢至极的破披风,一双草鞋更好像随时都能烂掉似的,王子看得一愣,这个老太婆……怎么有些眼熟呢?

      老太婆还在低头挖着,沙哑的笑声中开口说话:“因你而生,代你凋零,一个尚未出世的孩子为你交换生命,难道,就是为了用来【创建和谐家园】吗?”

      王子大吃一惊,她……他忽然想起来了,也因此不顾一切的冲过去。

      “那孩子在哪?!把他还给我!”

      他与老太婆之间,明明只有十几步的距离,可等他冲过去,老太婆却还在十几步之外!她好像根本就没动过地方,却任凭王子如何飞奔,就是没法抹杀这十几步的距离。

      王子这下心惊肉跳,怎么回事?掐一掐自己,此刻不是在做梦啊!

      老太婆依然在笑:“你是奴隶?你是王子?你究竟是谁?该由谁决定?穿上华服就一定是王子吗?烫上烙印就一定是奴隶吗?”

      老太婆摇摇头:“身份是别人给的,本质是自己决定的!王子为何是王子,奴隶为何是奴隶……嘿嘿,神明可从来都不曾给人标注角色啊,究竟想做什么样的人,说穿了,都是自己的选择。”

      选择?他现在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老太婆又笑了:“奴隶,也可以做很多事。”

      随着笑声,她的身形在逐渐远去,王子吃了一惊:“等等!等一下!”

      他拼命追上去,可是林木回转间却哪里还有老太婆的踪影?王子分明听到自己的心跳,她是谁?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直至日暮回归石场,老太婆沙哑的嗓音还在心中久久萦绕不去。她说的话,字字句句都仿佛在敲击心灵,王子为何是王子?奴隶为何是奴隶?一个人的角色,真的可以由自己决定吗?

      收工回程的时候,马格休斯凑到身边:“你怎么了?有点不对劲。”

      王子看看他,忽然问他:“你是学者?还是奴隶?你怎样看待自己?”

      马格休斯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怎么?你也开始思考哲学问题了?”

      王子不明白:“哲学?那是什么?”

      马格休斯说:“是希腊学者研究的课题,专门思考人、神,存在和自我认知这些通常人不太关心的问题。就譬如说你的问题吧,如果要我回答,我就是我,无论学者还是奴隶,我都是马格休斯!”

      王子似乎听出了意思:“你不在乎别人赋予你的身份?”

      马格休斯嘿嘿一笑,用一种学者特有的口吻说:“对研究哲学的人,重要的不是别人怎样看待你,而是你怎样看待这个世界。举个例子说吧,我们每天都在挖石头、搬石头,却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些石头是准备做什么用的。在我的家乡,曾经流传着一个很经典的故事,说的也是三个奴隶,他们都被勒令去做苦工。有一天,一个大学者走到他们面前,他问第一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一个奴隶很不耐烦的说,你没看到吗,我在搬石头。然后他又问第二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二个人的脾气就好多了,很客气的回答说,我正在遵照城主的命令砌一堵墙。接着,学者又问第三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三个奴隶满脸荣光,用一种无比向往的声音告诉他,我在修建一座神殿,多么希望能早点看到它啊。”

      王子听明白了,也因此露出一抹久违的笑容,真的,他甚至笑得没办法停住。同样的事情,原来只是因为看待的眼光不同,人的区别也就全在其中。

      “哲学?好像很有意思呢。”

      马格休斯风凉一笑:“是啊,只可惜这种学科总被认为没有实际价值,即不能解决温饱,也不能指导战争,所以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有当权者愿意拨冗来听一听,引用当年据说是赫梯三王子的原话,真不明白希腊的城邦怎会有钱有兴趣供养这么一群白吃饭的家伙。”

      王子斜眼看他,呵,这家伙还挺记仇的。

      渐渐的,在他自己还没有发觉的时候,已经和马格休斯成了朋友,希腊哲学中许多对万物本源、人之存在的问题思考,仿佛为他打开了另一个全然不同的新奇世界。

      “难道就因为看待世界的眼光不同,你才能安心做奴隶?”

      马格休斯显然不同意这种说法:“没人愿意做奴隶的,只不过在我看来,人的身份处境随时都有可能产生变化,从前做学者的时候,很自然的认为自己会做一辈子学者,成了奴隶,通常人最直接的感观也会认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这其实就是眼光的局限。”

      王子笑问:“哦?你认为自己的处境还会发生变化?”

      马格休斯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在不断变化的,就好像气候更替,你认为它是不变的,但实际上,每一年来临的雨季都绝不相同,雨量分布、下雨时机……不同之处其实远远多于相同之处。”

      王子点点头:“所以每年的庄稼收成也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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